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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企业融资

发布时间:2021-07-17 05:04:49

融资性售后回租增值税率6%怎么做会计分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因此,售后回租协议不是判定实质是否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唯一条件,只有具备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实质,可以按照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另外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所以也不产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例:甲公司为一家运输企业,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资金紧张,与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乙公司(一般纳税人)签订了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首先以480万元的价格将一批大货车销售给乙公司取得资金,然后再将这批大货车从乙公司租回,租赁期为2015年1月1日 ~ 2017年12月31日,共计3年,甲公司于每年的12月31日向乙公司支付租金200万元,合同约定利率为8%,租赁期满这批大货车归甲公司所有。乙公司每年需对外支付16.6万元与该业务相关的借款利息。假设不存在其他相关税费。
该批大货车是甲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购入,购入时已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720万元;预计这批大货车的使用年限为4年,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相同,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考虑资产减值损失。出售时已提折旧18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540万元,公允价值为510万元。
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涉及增值税,乙公司对增值税税额的确认是业务处理研究的起点,故从乙公司开始展开研究。甲、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
一、乙公司对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财税处理
(一)乙公司(出租人)的税务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乙公司每年收到的200万元租金,可以扣除有形动产价款本金160万元(480÷3)和16.6万元的借款利息,所得23.4万元(200-160-16.6)为增值税含税销售额,假设这部分价款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每年确认的不含税销售额=23.4÷(1+17%)=20(万元)
每年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7%=3.4(万元)
该业务使乙公司每年确认租赁收入20万元,三年共计60万元(20×3)。上述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乙公司(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 乙公司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借:融资租赁资产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2. 乙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将资产租赁给甲公司。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600
贷:融资租赁资产 48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20乙公司只是形式上取得资产的所有权,不需要进行核算,在租赁业务发生时,将融资租赁资产从账面转出。
3. 乙公司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并将其确认为租赁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分配确认各期的租赁收入。这部分会计处理与单纯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同,故计算过程省略。通过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实际分配率为12.045%。2015年12月31日分配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为57.81万元,2016年为40.69万元,2017年为21.5万元,共计120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包含增值税,故确认的租赁收入应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税额。2015年确认的租赁收入为54.41万元,2016年为37.29万元,2017年为18.1万元。
2015年12月31日确认租赁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57.81
贷:租赁收入 54.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2016年和2017年的会计处理相同,只是各年分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和确认的租赁收入金额不同,相关会计处理略。
乙公司每年支付16.6万元与该业务相关的借款利息,确认租赁成本:
借:租赁成本 16.6
贷:银行存款 16.6
整个租赁业务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如下:
2015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4.41-16.6=37.81(万元)
2016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37.29-16.6=20.69(万元)
2017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8.1-16.6=1.5(万元)
三年合计增加应纳税所得额=37.81+20.69+1.5=60(万元)
4. 乙公司确认核算暂时性差异。对于未实现融资收益,税务处理是将收款金额扣除相关成本支出后确认为收入,在租赁期内平均确认租赁收入,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会计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根据融资账面余额确认租赁收入,准确地反映了融资租赁的特点。由于两种处理方式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不同,使得在总体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各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差异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该负债将在以后期间转回,增加企业的应交所得税。
二、甲公司对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财税处理
(一)甲公司(承租人)的税务处理
甲公司的税务处理主要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1. 出售资产环节对增值税的处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资产,不确认资产转让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开具普通发票,作为资产所有权变更的依据,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计提折旧、确认融资利息对企业所得税的处理。甲公司将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每年的折旧额=720÷4(或:540÷3)=180(万元)
应确认的融资利息=600-480=120(万元)
每年确认的财务费用=120÷3-3.4=36.6(万元)
两项合计每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80+36.6=216.6(万元)
三年合计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16.6×3=649.8(万元)
(二)甲公司(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 甲公司将资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资金。甲公司应将售出资产的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由于售出行为只是形式上转让了资产的所有权,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转移,不应确认资产转让的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金额与售价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确认为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作为今后折旧费用的调整。
借:银行存款 480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6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40
出售环节不确认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一致。
2. 甲公司将售出资产从乙公司租回。租回资产满足融资租赁条件,应确认下列金额再编制会计分录:
最低租赁付款额=200×3=600(万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200×(P/A,8%,3)=515.42(万元)
由于租回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10万元,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孰低的计量原则,应按510万元确认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10
未确认融资费用 9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600
3. 甲公司按年计提折旧并摊销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借:营运成本——折旧费 190
贷:累计折旧 170(510÷3)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20(60÷3)
每年计提折旧,摊销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的会计处理相同。
4. 甲公司按年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这部分会计处理与单纯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同,故计算过程省略。通过计算,融资费用的实际分摊率为8.59%。2015年12月31日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43.81万元,2016年为30.38万元,2017年为15.81万元,共计90万元。甲公司每年支付200万元的融资租赁费,可以取得3.4万元进项税额,每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扣除进项税额后确认为财务费用,2015年为40.41万元,2016年为26.98万元,2017年为12.41万元。
2015年12月31日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
借:财务费用 40.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3.81
2016年和2017年的会计处理相同,只是各年确认的财务费用和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不同,相关会计处理略。
5.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对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2015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90+40.41=230.41(万元)
2016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90+26.98=216.98(万元)
2017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90+12.41=202.41(万元)
三年合计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30.41+216.98+202.41=649.8(万元)
6. 甲公司确认核算暂时性差异。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是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计提折旧,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在租赁期平均计入企业财务费用;会计处理是按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摊销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并作为折旧的调整,按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由于对折旧和融资费用的财税处理不同,使得在总体影响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各期的影响金额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差异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将在以后期间转回,减少企业应交所得税。因折旧和融资费用财税处理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㈡ 好项目该怎样融资

一、买彩票 (有点不切实际)
二、找个有能力、有眼光的有钱人,说服他,让他投资
三、去银行申请创业贷款

㈢     企业融资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的问题

1.华民共外贸易 19945月12颁布 2.华民共信托 20014月28颁布 3.华民共统计 198312月8颁布 4.华民共统计(修) 19965月15颁布 5.华民共招标投标 19998月20颁布 6.华民共票据 19955月10颁布 7.华民共担保 19956月30颁布 8.华民共证券 1999颁布 9.华民共民银行 200312月27颁布 10.华民共商业银行 200312月27颁布 11.华民共标准化 198812月29颁布 12.华民共保险 200210月28颁布 13.华民共科技术进步 19937月2颁布 14.华民共科技转化 15.经纪管理办 199510月26颁布 16.华民共审计 19948月31颁布 17.华民共合同 19993月15颁布 18.华民共广告 199410月27颁布 19.华民共电力 199512月28颁布 20.华民共拍卖 19967月5颁布 21.华民共价格 199712月29颁布 22.华民共计量 19859月26颁布 23.华民共海商 199211月7颁布 24.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资金融机构管理办 200312月8颁布 25.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暂行办 200312月5颁布 26.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试行)》通知 20031月3颁布 27.民经济行业类与代码(GB/T4754-94) 28.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 200204月18颁布 29.贷款通则 199606月28颁布 3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20033月24颁布 31.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处理暂行办》通知 20033月13颁布 32.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 20034月9颁布 33.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 34.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金融争议仲裁规则 20034月4颁布 35.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履行原由民银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决定 20034月26颁布 36.家发展改革委员价格监测规定 20034月9颁布 37.华民共企业破产(试行) 198612月2颁布 38.华民共产品质量 19932月22颁布 39.全民所制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19885月18颁布 40.金融许证管理办 20035月26颁布 41.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 20036月26颁布 42.保险公司高级管理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0023月1颁布 43.证券业业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3颁布 44.公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 20036月24颁布 45.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19925月15颁布 46.社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47.制止价格垄断行暂行规定 20036月18颁布 48.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 2003颁布 49.证券业业员资格考试办(试行) 50.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 20038月29颁布 51.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管理暂行办 20038月28颁布 52.企业清产核资办 20039月9颁布 53.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 20039月22颁布 54.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 200309月03颁布 55.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20039月18颁布 56.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 200310月3颁布 57.证券业协员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 200310月16颁布 58.华民共证券投资基金 200310月28颁布 59.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 20035月28颁布 60.华民共仲裁 19948月31颁布 61.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实施细则 200311月12颁布 62.宜流通民币挑剔标准 200312月01颁布 63.公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及相关披露 200312月1颁布 64.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 20039月29颁布 65.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工作细则 200312月11颁布 66.证券发行市保荐制度暂行办 2003 10月9颁布 67.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200312月15颁布 68.民银行残缺污损民币兑换办 200312月15颁布 69.华民共银行业监督管理 200312月27颁布 70.银联入中国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配办 71.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口采购管理办 20039月29颁布 72.《关于设立外合资外贸易公司暂行办》补充规定 200312月7颁布 73.《外商投资际货物运输中国企业管理办》补充规定 200312月7颁布 74.企业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 200312月31颁布 75.《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200312月9颁布 76.《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200312月9颁布 77.金融机构衍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 20042月4颁布 78.外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 20041月15 颁布 79.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项目)管理办 200312月25颁布 80.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 200111月16颁布 81.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 20042月12颁布 82.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试行) 20044月1颁布 83.企业资产统计报告办 20042月14颁布 8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 20043月1颁布 85.基金管理条例 20043月8颁布 86.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 2004颁布 87.民航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案 20048月17颁布 88.商业银行良资产监测考核暂行办 20043月25颁布 89.商业银行与内部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 20044月2颁布 90.华民共外贸易 20044月6颁布 91.企业金试行办 200312月30颁布 9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2004颁布 93.企业金基金管理试行办 20042月23颁布 94.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购业务管理规定 20044月12颁布 95.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 20041月13颁布 96.华民共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45月13颁布 97.外援助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试行) 2004颁布 98.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试行) 2004颁布 99.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 20044月8颁布 100.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 20045月27颁布 10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20046月8颁布 102.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 20046月19颁布 10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046月14颁布 104.基金名称管理规定 20046月23颁布 105.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 20046月11颁布 106.华民共农业机械化促进 20046月25颁布 107.商业银行级债券发行管理办 20046月17颁布 108.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20046月4颁布 109.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 20048月9颁布 1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20047月27颁布 111.汽车贷款管理办 20048月16颁布 112.商务部内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20048月9颁布 113.华民共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47月26颁布 114.华民共证券 20048月28颁布 115.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 20047月15颁布 116.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20048月16 颁布 117.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结确认暂行办 20048月25 颁布 11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 20048月11 颁布 119.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20048月11 颁布 120.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 20048月11 颁布 121.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 20048月23颁布 122.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 20048月23颁布 123.全经济普查条例 20049月5颁布 124.民银行行政许实施办 20049月17颁布 125.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 20049月15颁布 126.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行业协工作暂行办 20048月30颁布 127.经纪管理办 20048月28颁布 128.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 20049月15颁布 129.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员任职管理办 20049月22颁布 130.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 20049月16颁布 131.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 20049月15颁布 132.保险公司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 20049月29颁布 133.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 20049月29颁布 134.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20049月29颁布 135.金融机构额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实施细则 200410月12颁布 136.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 200410月18颁布 137.证券公司高级管理员管理办 200410月9颁布 138.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 200410月18颁布 139.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员任职管理办 20049月23颁布 140.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20049月29颁布 141.财产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 200411月8颁布 142.企业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 200410月30颁布 143.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 200411月11颁布 144.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200410月29颁布 145.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类管理核查工作管理规定 200410月27颁布 14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业务关财务管理问题规定 200410月30颁布 147.拍卖管理办 200412月2颁布 148.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 200412月7颁布 149.投资公司计核算办 200410月25颁布 15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411月30颁布 151.华民共统计实施细则 20006月2颁布 152.基层口计专干特困家庭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暂行) 200410月12颁布 153.保险中国机构管理规定 200412月1颁布 154.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 200412月15颁布 155.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计制度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 200410月19颁布 156.财政违行处罚处条例 200411月5颁布 157.保险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 200412月20颁布 158.广告经营许证管理办 200411月30颁布 159.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00412月7颁布 160.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试行) 200412月15颁布 161.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 200412月30颁布 162.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 200412月30颁布 163.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200412月29颁布 164.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行政复议办 200412月28颁布 165.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行政处罚办 200412月28颁布 166.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 200412月25颁布 167.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 200412月3颁布 168.货物自进口许管理办 200411月10颁布 169.货物口许证管理办 200412月10颁布 170.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 171.煤炭经营监管办 200412月27颁布 172.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 20051月12颁布

㈣ 什么叫三农资金

为支持三农政策而准备的专项资金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

针对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
1、加大减免农业税改革力度。2004年,全县农业税平均税率由7%降到4%,降低3个百分点。在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同时,同比例降低农业税附加。

2、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多、产量高的农民倾斜的原则,2004年,按照国家规定的筹措比例,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541.3万元,对全县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县政府成立以县长张业为组长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发展和计划、农业、物价、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参加。5月底以前要全部兑现给种粮农民,6月15日公布补贴结果。

3、对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购机户手中。同时,县安排一定财政资金对农民购机给予补贴。

4、增加良种补贴投入。县财政用县长备用金50万元,建设20个粮食生产示范村,鼓励土地向种粮能手集中。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强化种子市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种子价格,积极开展送种上门服务,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

5、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支持化肥生产的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化肥生产企业电价优惠政策。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出厂价格继续由政府指导定价,核定中准出厂价,企业出厂价上浮不得超过中准出厂价的10%。物价局要加强对化肥出厂价和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的加价幅度,降低化肥最终零售价格,真正让利于民。农业、工商、质检部门要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6、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税费减免及物价控制政策。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能够给农民带来实惠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一视同仁的支持。

意义: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中国的革命其实质上是农民的革命。农民一直就占中国人口的大部分,农民的生活状况关系着中国的社会稳定。在现在生产建设时代,农业也是工业、服务业等的基础和支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三农”。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问题还很突出,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在现阶段,只有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才能切实优化经济结构和实现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因此,取消农业税,绝不仅仅是为了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是关系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㈤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融资的最新相关信息

化肥和农家肥。
一、农家肥的种类繁多而且来源广、数量大,便于就地取材,就地使用,成本也比较低。有机肥料的特点是所含营养物质比较全面,它不仅含有氮、磷、钾,而且还含有钙、镁、硫、铁以及一些微量元素。

二、化学肥料是指用化学方法制造或者开采矿石,经过加工制成的肥料,也称无机肥料,
1、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微肥、复合肥料等,它们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的特点:成分单纯,养分含量高;肥效快,肥劲猛;某些肥料有酸碱反应;一般不含有机质,无改土培肥的作用。化学肥料种类较多,性质和施用方法差异较大。

2、微量元素肥料
微量元素肥料是指含有B、Mn、Mo、Zn、Cu、Fe等微量元素的化学肥料。近年来,农业生产上,微量元素的缺乏日趋严重,许多作物都出现了微量元素的缺乏症,如玉米、水稻缺锌,果树缺铁、缺硼,油菜缺硼等。施用微量元素肥料,已经获得了明显的增产效果和经济效益,全国各地的农业部门都相继将微肥的施用纳入了议事日程。

生物肥料,是通过微生物生命活动,使农作物得到特定的肥料效应的制品,也被称之为接种剂或菌肥,它本身不含营养元素,不能代替化肥。

㈥ 我们公司是商业,卖化肥,为什么税率是9%,商业的税率不是13%吗有没有会计老师回答下

一、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增值税税率表
税目 4月1前税率 4月1后税率
陆路运输服务 10% 9%
水路运输服务 10% 9%
航空运输服务 10% 9%
管道运输服务 10% 9%
邮政普遍服务 10% 9%
邮政特殊服务 10% 9%
其他邮政服务 10% 9%
基础电信服务 10% 9%
增值电信服务 6% 6%
工程服务 10% 9%
安装服务 10% 9%
修缮服务 10% 9%
装饰服务 10% 9%
其他建筑服务 10% 9%
贷款服务 6% 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6% 6%
保险服务 6% 6%
金融商品转让 6% 6%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6%
信息技术服务 6% 6%
文化创意服务 6% 6%
物流辅助服务 6% 6%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6% 13%
不动产租赁服务 10% 9%
鉴证咨询服务 6% 6%
广播影视服务 6% 6%
商务辅助服务 6% 6%
其他现代服务 6% 6%
文化体育服务 6% 6%
教育医疗服务 6% 6%
旅游娱乐服务 6% 6%
餐饮住宿服务 6% 6%
居民日常服务 6% 6%
其他生活服务 6% 6%
销售无形资产 6% 6%
转让土地使用权 10% 9%
销售不动产 10% 9%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0% 0%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0% 0%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0% 0%
航天运输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0% 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 0% 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 0%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6% 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10% 9%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0% 9%
图书、报纸、杂志 10% 9%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0% 9%
农产品 10% 9%
音像制品 10% 9%
电子出版物 10% 9%
二甲醚 10% 9%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0% 9%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6% 13%
出口货物 0% 0%
二、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另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一)增值税征收率为3%和5%
(二)适用征收率5%特殊情况
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三)两种特殊情况: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增值税征收率表
税目 征收率
陆路运输服务 3%
水路运输服务 3%
航空运输服务 3%
管道运输服务 3%
邮政普遍服务 3%
邮政特殊服务 3%
其他邮政服务 3%
基础电信服务 3%
增值电信服务 3%
工程服务 3%
安装服务 3%
修缮服务 3%
装饰服务 3%
其他建筑服务 3%
贷款服务 3%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
保险服务 3%
金融商品转让 3%
研发和技术服务 3%
信息技术服务 3%
文化创意服务 3%
物流辅助服务 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3%
不动产租赁服务 5%
鉴证咨询服务 3%
广播影视服务 3%
商务辅助服务 3%
其他现代服务 3%
文化体育服务 3%
教育医疗服务 3%
旅游娱乐服务 3%
餐饮住宿服务 3%
居民日常服务 3%
其他生活服务 3%
销售无形资产 3%
转让土地使用权 5%
销售不动产 5%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3%
粮食、食用植物油 3%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
图书、报纸、杂志 3%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
农产品 3%
音像制品 3%
电子出版物 3%
二甲醚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 3%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5%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5%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5%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5%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5%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5%
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5%
附:征收率特殊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s适用5%征收率
1、出租、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6、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8、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0、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征收率的有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销售抗癌罕见病药品
1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除以上1-11项为销售货物,以下为销售服务。
1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3、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5、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16、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17、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9、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可选择)
2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5、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7、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㈦ 融资租赁缴纳什么税及税率

售后回租按照融资租赁纳税,适用17%的税率。36号文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内释》将“融资容性售后回租”归入“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

根据36号文,“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7)化肥企业融资扩展阅读

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

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

㈧ 公司创新成功改革的例子

2004年1月,交大铭泰(北京)信息技术公司,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

7年来,为适应客户和市场的需求,何恩培和他的公司不断调整业务方向和公司理念,公司名称也因资本的介入而几次变化。有人批评何恩培和他企业总在“变脸”。

何恩培却认为,正是由于不断地自我否定和创新,才使得公司有今日的成就。

“我小学的时候想当飞行员,初中、高中想当老师,大学一年级想当科学家,毕业后想当一个企业家。”何恩培坦率地说,他自己的理想也随着岁月的延伸而不断改变。

2008年,交大铭泰主要有三大股东,一个是公司总裁何恩培为首的创业者团队,约持有30%的股份;二是上海交通大学,占据20%的市场股份;三是香港实达和实达集团,占据40%的股份,为交大铭泰最大的股东。

有人说,一面在企业每次融资中不断稀释自己的股份,一面一直在融资后的公司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像何恩培这样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创业者太少了。

1998年6月从实达集团引进600万元后,2002年4月,何恩培又从上海交大引入1000多万元,并以优良的业绩促使交大铭泰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1998年底,何恩培还并购了当时在汉化翻译软件市场中独占鳌头的南京月亮公司,并于2008年8月收购了香港博汉语文汉化公司。

何恩培表示,从实达集团融到600万元的产业资本时,“创业才一年多,企业刚推出新产品,营业额很小,没有成规模,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管理思路,没有什么资源去进行跳跃式发展,实达资本进入把这几个方面的问题都解决了。”

谈到自己屡次成功融资的感受,何恩培说,投资者主要看团队,也就是看人,具体的项目并不是太重要。

另外,在1998年左右,很少有人明白资本,谁明白资本谁就占有了先机。“现在竞争的层面和规模与当初不一样了,以前可能几十万元就能起家的,现在动辄的几百万元、上千万元,创业或成功的成本也高了”。

一、摸着石头过河

1月9日的上市,令交大铭泰连续创造了几个第一:国内第一个通用软件上市公司、亚洲首只“信息本地化概念股”、2004年香港股市第一家上市企业。

在交大铭泰的2004年战略发布会上,何恩培指出:“信息本地化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实力的标准之一。要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让中国更好地走向世界,必须发展信息本地化产业。”

尽管公司的转型现在看来很成功,但让何恩培一直难以释怀的是soyou网的失败。这个连老员工都不愿意再谈的项目和往事,这个在互联网第一轮投资浪潮中的兴起而又破灭的梦幻,让何恩培至今都感到可惜。

“互联网的出现确实改变了整个世界,我认为所有的商业模式也会通过互联网再生和重演。可由于片面追求现金流,不愿意对soyou网持续投入,从而放弃了这个很好的机会。”

何恩培反思说,“1999年开始做的soyou网是我们推出的一个目录式服务,由于我们的不成熟,放弃了。如果能坚持到今天,soyou的结果会比google还要好。”

soyou网整个项目的投资达到2000万元,融资来源于香港实达。在今天看来这是个不小的数目,但和当时互联网一烧就是上亿元的项目相比,soyou网的投资并不算大。

soyou网的失败和当时的网络大环境密切相关,但除此之外,何恩培分析,还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管理团队自身的不成熟,另一方面就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者。

但何恩培至今只是感到可惜,而并不后悔。他认为,带领企业向前发展就如摸着石头过河,有时难免出现错误,关键是怎么让企业生存下来和更好地发展。“我们认为机会是不断有的,只要我们不断地进步。”

二、做好一面镜子

何恩培1995年从华中理工大学硕士毕业后,放弃了去日本读博士的机会,到了珠海一家台资企业。没想到技术出身的他,一个月后,就被老板安排去做管理了。

1997年,为了更好地发展,何恩培来到北京的中关村,在一家软件企业任副总经理。那家公司是个家族企业,老板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而他希望能参与决策。这一矛盾的无法解决导致了他的离开。

正是由于这种经历,让何恩培深深地体会到,企业领导一定要勇于承认错误,同时要学会包容。“我认为自己的领导能力并不一定比其他领导者更强,但我最擅长做团队中每个人的一面镜子。

比方说领带打歪了自己不知道,面对镜子的时候就知道了。因此并不需要我绝顶聪明,我只要做好一面镜子,做好一个交流者,沟通者。”

为了更广泛地听取管理团队的建议,1999年,何恩培提出每一个管理人员都必须有3个顾问,第一个必须是行业的老大,第二个必须不在自己的行业,第三个至少在某一方面有特长。

在外人看来,何恩培和他的公司可以说是一帆风顺、一步一个台阶,但他却说:“当你从远处看海的时候,海只有一条线;但你走到近处看的时候,会发现有各种波浪。

当你离我们很远的时候,就会看到一步一个脚印,因为你只看得到脚印;但你近看的时候,才会看到我们遇到的很多挫折和问题,以及很多需要克服的困难。”

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何恩培立志使交大铭泰成为翻译行业的联想和戴尔,到2008年做到销售额10亿元人民币。

“我最大的成就感就是带领别人去成功。我不希望是做一件具体的事情而成功,而是希望我能帮助他们搭平台,协助他们成功。” 他说。

(8)化肥企业融资扩展阅读:

何恩培,传神公司总裁,何恩培1995年获华中理工大学固体电子学硕士学位,曾创立铭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大铭泰软件有限公司)并任总裁,现任传神联合(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

从1997年开始,带领公司从一个4名员工的“小蚂蚁”,发展到拥有亿元资产的“大象”。他既有从商的智慧,也有科学的头脑,中国翻译工具软件市场品牌“东方快车”就是出自何恩培之手。

从“北京铭泰”到“实达铭泰”再到“交大铭泰”,何恩培经历了数次波折,但是福祸相依,亿万富翁何恩培的成功之路仍具有“标本”意义。

交大铭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交大铭泰)的通用软件上市公司、亚洲“信息本地化概念股”、2004年香港股市上市企业。

1997年,从4名员工、不足9平米的地下室开始创业,8年后,交大铭泰已拥有亿元巨额资产,员工150余人。何恩培打造了他的软件:翻译软件(东方快车)、播放软件(东方影都)和网络软件(东方三王、东方虹)。

2005年, 创立传神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客户的虚拟语言部门(V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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