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有房有车的可以申请大额的贷款,需要进行评估后估值,缺点是速度慢,周期长,成功率低,好处是金额大且相对利率低。
2、P2P:一样也是可以用来借钱融资的,虽然可能利息高,但是对借款人的要求低,消费贷通常还是需要很多条件限制的,比如央行征信等等,有些没有固定工作或者收入不稳定的人来说,这个P2P贷款可能是最快速的。
3、典当行,这个很多人很陌生,但是实际上短期的周转,这个是非常快的,而且相对来讲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几乎没有,只要有能值钱典当的东西,很快就可以拿到资金。
个人融资渠道:
1、信用卡卡贷:就是信用卡融资和信用卡背后的卡贷(信用卡背后贷款)融资,这个对于每个人来说,就算没有资产,通过逐步的打造,可以打造的个人融资在50万至300万之间,如果打造的时间越长,当然打造的金额越高。
2、分期卡:它的额度与正常的信用卡额度是是不共享额度的,每家银行都有,额度独立的分期卡有的银行最高是30万,有的银行最高是50万,有的银行最高是100万,这也我们完全通过纯信用可以去实现的。
3、纯信用贷款融资:纯信用贷款融资也就是说你没有信用卡或者说有了信用卡还可以再通过信用再去融资,纯信用贷款是每家银行都有。
(1)私人融资制度扩展阅读:
个人贷款注意事项:
1、在融资过程中,以商业计划书(BP)为例,它是融资过程中较为要害的一步。因为出资人往往会比较关注怎么使自己投入的资金利益最大化,因而,关于创业者来说,就要把BP这个敲门砖变成一份出售意味更重的企业说明书。
2、要力求以最短的篇幅,总结出自己的项目亮点,再针对客户需求,明晰地论述出公司与客户的需求互补。要用足够吸引人的商业模式来吸引出资人的注意力,然后说服出资人为你的项目出资。
3、融资需求有坚决的情绪,创业者要会集一段时刻,全力以赴将融资作为首要任务,只需这样当融资的结果事与愿违,才可以确信现阶段是不适合融资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融资
B. 个人融资算犯法吗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进行非法集资就是违法的行为,而且数额一旦过大或是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的时候,就已经构成相关的犯罪了。所以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因为其是违法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2)私人融资制度扩展阅读:
个人融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情形: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 个人融资有哪些方式和渠道
如果创业还没有团队,那么投资人是很难相信你能够号召别人并且能做成事的,所以如果还没有团队,在融资前先不要想着如何拿到融资而是要去想办法说服前同事、朋友加入你的创业团队中,如果连自己的核心团队都没有能力招募起来,那么这件事是无论如何没有人会投资的。假设最终团队能够招募起来,那么下面这些融资渠道可以帮助融资:
1、判断项目早期所需的启动资金,要有比较明确的规划,如果几十万就可以搞定,不要去找机构投资,找亲朋好友凑凑启动一下,试试项目可不可行;
2、找身边创业拿到过风险投资的人咨询一下项目的可行性,如果被认可,那么让他推荐他认识的人给你,这种方式比较容易取得投资人的信任;
3、找市面上的一些免费或者收费比较便宜的融资平台(微链、聚份子、以太等等),带着咨询的态度把商业计划书投递给平台上的投资人,如果投资人认可你的项目那就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了;
4、如果你对项目足够自信,同时你的团队背景也很强大(这里的背景强大不单单指核心团队成员有几年工作经验在五百强打过杂之类的背景,这个背景必须能给你所做的项目有力的支撑,起码得是在相关行业有过比较突出的成绩,如果是职场新人起码得是名校毕业,有足够的潜力和号召力才行),那么可以去找专业的FA(市面上FA机构很多,北京的华兴alpha、上海的方创等等,如何判断FA机构是否专业,看他们是否对你的案子提前做判断就知道了,专业的FA不会轻易接一个案子的,因为他们的收入主要是从融资成功的项目那里抽成,所以他们会从他们的角度来判断一个案子融资成功的几率大不大);
5、网络一下真格基金、红杉资本、经纬中国、梅花天使等等这些投资机构的官网,官网上一般都有邮箱用来接收商业计划书的。
D. 请问一下什么叫私人融资
又称私人主动融资 含义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 ,提出需要建专设的项目,属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 (通常为 30年左右 )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从接受服务方来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E. 如今国家对私人融资有什么规范
你好!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私人融资!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祝永根律师
F. 金融法规定私人融资多少是违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内定(二)》2010-5-7实施
第二容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G. 个人合法的融资最大金额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内(二)容》2010-5-7实施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H. 私人融资达到多少违法
都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租赁合同担保、财政支付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不管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联合担保、仓储监管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不能开展存款业务。融资性担保公司中的“融资”,通俗地来讲,是指可以为以融资为目的的贷款提供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而非指公司可以向公众融资。这个我们可以从两者的业务经营范围中看出。
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贷款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