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产品如何定价
集合类产品定抄价包括:
1.投资者收益
2.信托渠道
3.销售费用
三者相加为总成本也就是融资成本
你指的因该是环节应该是1环节,一般:
看投资标的,变现能力很关键,列举市场常规价格(上市公司股票8—9左右,银行股权9.5左右,地产类超10较多,矿产类超10较多,收藏品等也是超10.不一一列举,想进步了解,找我私聊。
单一资金的一般按资金方要求来定
2. 什么是基金资产的估值、净值、总值及相互间关系
基金资产的净值就是按当前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价值,通常以收盘价计专算,公募基金每属个交易日后公布一次净值,私募基金不定期公布净值。
估值是在基金公司尚未公布净值的时候,其他机构或投资者根据其公布的投资组合和资产价格估算的基金资产价值。估值不一定按收盘价计算,可以盘中实时、连续地公布。
总值是基金资产净值加上以分红现金后的总价值。由于单一比较净值时,可能无法体现基金通过分红对投资者的回报,所以通过比较基金总值的增长来综合估计基金资产的增值。
3. 请教关于融资和公司估值的一些问题
所谓机构融资,有许多种方式与操作手法。通常对正常经营的企业应该通过债版权方式以抵押贷款来解权决资金缺口,成本低的,能走银行贷款最好了,再高些,可以考虑走信托通道。这两种方式对融资人的财务,经营情况要求比较高。再一种,通过民间投资公司的贷款行为,年化二十几以内的成本也不能算是高利贷。你所讲的与公司市值相关,换取公司股份股权的方式,应该是通过PE或VC方式进行风险投资,未上市企业,估算市值,是评估企业资产当前时点价值,再对中远期行业增值做个预期,这种投资行为,不会认可钱投到谁的口袋里,需要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也有些需要对企业经营情况进入监管或参与管理,有经验与实力的投资机构,是需要协助投资方向的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扩大行业占有率,进而通过IPO上市或在企业增值后由管理层回购与同行竞争机构并购等方式退出,从而实现投资增值。所以,对一个企业如何估值,大概不是几个公式算得出来的,需要审核委过会,有点复杂的。
4. 信托资产的信托资产核算
信托资产会计核算
1.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是委托人将自己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资金信托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资金信托”科目。
终止资金信托时,按向委托人支付的金额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按原收到委托人信托资金的金额,借记“资金信托”,其差额借记“应付受托人收益”等科目。
资金信托应按信托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财产信托
财产信托是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房产、地产以及版权、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作和处置。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财产信托时,按实际接受信托资产的价值,借记“信托财产”等有关资产科目,贷记“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科目。
终止财产信托时,按向委托人退回信托资产的价值,借记“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科目,贷记“信托财产”等有关资产科目。
如果向委托人支付信托收益,借记“应付受托人收益”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产信托应按委托人、财产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投资基金信托
投资基金信托是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经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经批准办理投资基金信托时,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基金信托”科目。
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投资基金信托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按原接受的金额借记“投资基金信托”科目,其差额借记“应付受托人收益”等科目。
投资基金信托应按基金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信托投资公司为公益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公益项目包括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公益信托业务时,应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财产价值,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等有关资产科目,贷记“公益信托”科目。
公益信托应按信托类别、委托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5. 购买信托产品,信托收益在期初就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
你确定你购买的是信托?没看过信托中还包含保费的。强烈怀疑你购买的是不是信托产品。
正规的信托产品在合同里面会体现预期收益,从目前的实务来看,这个预期收益都是可以实现的,并不会产生其他任何的费用。
6. QDII信托产品需要披露产品估值吗
需要披露。
甚至未来的产品实际运行中的净值也是需要对外进行披露的。
7. 信托投资理财具有什么价值
1.信托投资理财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中等收益水平与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投资渠道,这是一专个属除银行贷款外的资金补充平台。
2.在确保信托公司投融资项目安全的前提下,投资者投资理财相对简单和容易一些。
3.信托公司对受托的资产,大多安排专业人士管理、操作、评估,所以使投资项目取得中等回报通常是较可靠的。
8. 信托业如何应对增值税新规
去年以来,一系列税收文件陆续出台资管行业的增值税问题进一步明确。信托行业作为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应积极应对开展工作,以尽量减少税收政策变化对于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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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要求打破刚性兑付、去杠杆、去嵌套的资管行业监管的大背景下,一系列税收政策文件包括《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下简称“140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及《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等应运而生,使得资管行业的增值税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明确,弥补了以往资管产品的增值税税收漏洞。
信托行业作为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列为文件的出台对于整个信托行业链条上的各利益相关者都会带来影响。需要注意的是,56号文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作为受该政策影响的各利益相关者应积极应对开展工作,以尽量减少税收政策变化对于业务的影响。
委托人/受益人
梳理信托计划资产
投资信托产生的相关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并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委托人/受益人需要较为全面地梳理所持信托计划资产,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对其相关收益是否应税进行判定。
积极与管理人进行沟通
投资人在梳理完成投资资产的涉税影响后,对于受增值税影响的信托计划资产需要予以关注。投资者应注意管理人对于信托合同条款的修订,尤其是对于信托收益的相关条款,并与管理人进行积极沟通,维护自身的权益。
信托计划管理人
法律文书梳理
梳理所有类别信托计划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合同;全面梳理信托计划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清单及沟通材料。
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56号文实施后,为保证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和平稳运行,管理人需要就税负承担问题、计税原则确认问题和涉税资料交换问题与各方做好提前沟通。
新产品设计
营改增后,信托公司需要在产品设计过程中考虑增值税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如净值型产品和固定收益回报产品)设计不同的税负转嫁方式。另外,对于多层嵌套的信托计划,是否需要重新设计产品的投资结构以降低额外税负可能也是信托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
梳理涉税资产
全面分析、梳理信托产品所持资产的类型和收益形式来明确其是否涉及现有增值税法规中所规定的应税项目。部分较为特殊的资产收益安排,例如股权和收益权等权益的转让和回购、预期收益差额补足、对赌约定、收益互换等,其涉税判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应给予特别的关注。
核算方案修改
信托产品管理人需要对产品增值税涉税会计科目进行梳理,制定会计科目设置、调整方案;梳理增值税会计处理流程、记账方式;制定价税分离方案,修订估值操作手册。
系统改造
信托公司需对内部系统架构和数据进行评估,识别需要改造的部分,明确内部系统信息传递流程、连接方案。需要注意的是,系统改造以及测试工作均需要在2017年年底完成,以确保在2018年1月1日能按时切换到改造后的系统,在时间上较为紧迫,在此也建议系统的开发改造工作尽早开展。
就不明确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
由于在目前的增值税框架下,还有许多政策待明确的事项。这不仅使得管理人在系统落地上存在较大的困难,建议在梳理资产后,就相关不明确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达成一致意见,降低自身的合规风险。
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落地
中介机构作为有着丰富行业经验的第三方,能够帮助企业进行增值税落地的全流程项目管理以及提供法律文书审阅、涉税投资行为分析、会计核算方案建议、系统改造分析、新政策岗位设置及人员培训等全方位协助和支持,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增值税改革的落地执行工作。
一系列税收文件陆续出台对于信托业带来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这无疑给信托业带来很大的挑战,信托业应抓住时机,全力做好应对,积极筹划,迎接挑战
9. 信托它能为高净值人士带来什么价值
买信托理财师回答:信托为高净值人士带来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资版产的保值与增值,信托作为一项权稳定性和安全性较高的理财方式,是资产配置的重要一环。
2、避险资产。大家都知道信托具有三大独立性,为高净值人士提供了资产避险的选择。
3、省时省心省力,信托是一种固定收益类理财,不需要太多的关注,节省了高净值人士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