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帮助汶川地震物质补助!!!!!!
那就好好学习吧~
你现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灾区人民的最大帮助~
至于衣服那些,现在火车的运力还是蛮紧张的,所以就不要捐增小批量的物品了~
Ⅱ 地震灾害的补贴办法
二、主要政策
(一)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中央财政分三年安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4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310亿元,由四川省统筹使用;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和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150亿元,根据相关专项规划合理安排使用。财政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同时,根据受灾地区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由四川省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保障受灾严重市(州)、县(区)和乡镇政府运转及社会事业发展需要。
四川省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各类捐赠资金要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四川省统筹安排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引导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将所接受的捐赠资金认建或承建重建规划内项目。通过银行贷款、居民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二)税收政策。
1.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灾后恢复重建期所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得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在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受灾地区企业、单位或支援受灾地区重建的企业、单位,在3年内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给予进口税收优惠。
2.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对受灾地区个人接受捐赠的款项、取得的各级政府发放的救灾款项,以及参与抗震救灾的一线人员,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规定标准取得的与抗震救灾有关的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支持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物等恢复重建。
(1)对政府为受灾居民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2)对因地震住房倒塌的农民重建住房占用耕地的,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对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房屋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对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免征契税;对因地震损毁的应缴而未缴契税的居民住房,不再征收契税。
(5)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因灾损毁的房产、土地,免征灾后恢复重建期所在年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免税的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可以在以后年度的应缴税款中抵扣。
4.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1)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直接捐赠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4)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种车辆,退还已征税款。
5.促进就业。
(1)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2)受灾严重地区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因地震灾害损失严重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1.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对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对企业和有关经营者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川省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属于地方收入的政府性基金。
2.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受灾严重地区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全部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对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保险业务监管费;对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证券市场监管费。四川省根据本地区实际,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由中央级批准属于地方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本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金融政策。
1.支持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加快修复基层金融网点,鼓励受灾地区金融机构适当减免客户账户查询、挂失和补办、转账等收费。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1)全国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受灾地区信贷需求优先支持的力度;适当调整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支持增加受灾地区恢复重建的信贷投放。
(2)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需求,增加对受灾地区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在现行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重点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农房重建;继续对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下调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3)对灾前已经发放、因灾不能按期偿还的贷款,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受灾地区其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措施实施贷款重组。
(4)加大对受灾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城乡居民住房、农牧业等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灾失业人员和吸纳受灾群众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执行。
3.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1)加快整理核实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客户基本信息;对暂时无主客户的债权,另账保存;依法确认和保护遇难者账户资金、金融资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加快保险理赔进度,提高理赔效率。
(2)对于符合现行核销规定的贷款,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及时核销。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因灾形成的不良债务实施有效重组,帮助企业和个人恢复生产和偿债能力。
(3)充分利用柜台、媒体等有效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还款意识,使受灾群众充分认识到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与重建补助的本质区别,积极引导受灾群众树立“谁贷款、谁还本、谁付息”的理念,增强借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
4.实施住房重建优惠信贷服务政策。
(1)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提供全额担保以及借款人提供完全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质物的农房重建贷款,其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具体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户收入状况与特点,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式,减轻农户的本金偿还压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
(2)城镇受灾地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0%,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优惠1个百分点。
5.发挥资本、保险市场功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1)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优先支持受灾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已上市企业通过增发、发行公司债等形式实现再融资。
(2)引导、指导有关保险业机构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保险资金的投资力度。
6.对政府外债项目因灾造成的损失,给予债务减免,所需还款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五)土地政策。
1.对受灾地区及非受灾地区为安置受灾居民新建各类安置住房,以及受灾地区的行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毁损,需要在原地进行重建或迁至异地重建,规模不超过原有规模的,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2.对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以及自筹资金为受灾居民建设非商品住宅用地,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转让)等方式建设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用地,按规划需要整体搬迁并收回其原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用地,以及规划异地重建的村庄确需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按规划需要整体搬迁的工商企业经营用地,同一宗地只有一个用地意向者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并挂牌公示。
3.对投资规模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新建工业或大型商业设施等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地价标准,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保证灾后恢复重建用地。
优先核定受灾地区重建用地规模,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妥善解决原地重建、异地重建等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适时调整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指标不足的,可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预支安排,并经分类统计后上报,由国土资源部认定。
重建用地报批时,没有占补平衡指标的,以正式批复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审核意见或立项文件为依据,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有关部门备案后,采取边占边补方式落实占补平衡。由四川省统筹耕地开垦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用地的占补平衡任务。
对规划异地重建的城镇和村庄,凡废弃村庄和城镇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可在市域范围内安排使用。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用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或安排供地。其中,对于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手续;对于永久性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按用地审批权限办理用地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可以边占边补,实行占补平衡。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要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5.根据受灾地区各类用地的特殊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报批材料,调整审批程序,依法依规,保证及时高效用地。
6.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土地整治,统筹安排灾毁土地的整理复垦,地方可统筹使用中央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重点开展灾毁耕地复垦。
7.可先行使用林地,在国家规定的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半年内,再补办手续。所需林地定额不纳入“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灾后恢复重建民生项目、农林生产设施项目等,免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六)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
1.加大就业援助。
(1)将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因地震灾害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就业援助的对象范围,优先保证受灾地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将本地就业困难人员正在参与的抗震救灾相关工作,按规定纳入现有和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时限为三个月。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对受灾地区企业在重建中吸收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4)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对因地震灾害中断营业后重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6)四川省人民政府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前提下,对受灾地区企业采取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措施。
(7)按规定对受灾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8)受灾地区企业恢复生产、公路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须优先吸纳当地受灾群众就业。四川省各级政府要组织引导好受灾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和生产自救活动。
(9)鼓励东部沿海等地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对东部沿海等地区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受灾地区劳动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受灾地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所需资金从东部沿海等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对转移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受灾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上述两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4年底。
(10)对受灾地区实行就业援助所需相关资金,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支持。
(11)受灾地区参加了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期间,对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截止到企业恢复生产当月,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对受灾企业在恢复生产期间开展职工培训的,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企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12)受灾地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
2.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1)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认定为工伤的,在核实伤亡人数、伤残等级及具体待遇标准的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2)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负责解决,企业(单位)无力支付或已不存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可通过相关的社会捐赠、社会救助制度予以帮助。
3.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1)对受灾较重、暂停生产的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灾无法恢复生产,经法院或有关部门宣告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破产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应按规定报批后予以核销。
(2)加大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受灾地区的调剂力度,确保受灾地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支持受灾地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参保居民因灾造成缴费困难的,由本人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缓缴。
(4)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灾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职工和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4.保障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1)抓紧恢复受灾地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2)伤员应急救治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
(3)今年内可在受灾地区实行过渡性医疗卫生措施,向受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治疗、传染病防治和卫生防疫。
(4)2013年至2014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帮助解决。
5.保障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对受灾地区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等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产业政策。
1.支持恢复特色优势产业生产能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2.对不适宜原地重建的企业要异地迁建。建设形成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产业集聚区域。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关闭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严重企业。中央财政对地方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给予倾斜支持。
3.适度调整煤炭新建项目规模限制。支持受灾地区实施优惠留存电量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用户实行直购电试点。
4.对受灾严重地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八)粮食政策。
适时充实受灾地区粮食库存,满足受灾地区市场需求。做好市场应急调控预案,确保受灾地区市场稳定。支持受灾地区受损粮食库维修重建。
(九)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政策。
1.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受灾地区的航空遥感及地质灾害调查、排查、重大地质灾害点勘查和危险性评估工作。支持重点地区和流域地质灾害监测与综合治理工作。
2.有关部门要重点开展受灾地区中大比例尺区域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有害元素分布、地下水污染等基础数据的调查与更新,部署典型地区地质条件调查。开展灾区地质灾害成灾机理和模式研究。开展龙门山断裂带的专题调查研究和监测,对地震活动带的活动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等。支持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和应急避险场所建设。
3.受灾地区25度以上坡耕地以及不具备耕种条件的震损耕地,可按程序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对因灾损毁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补植补造种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扶持。
4.对已经享受集体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农户,因灾造成公益林面积损毁,进行补植补造并符合相关规定的,继续享受生态补偿政策。
5.按现行规定追加受灾地区专项林木采伐限额100万立方米。对因灾受损严重的国家一级公益林进行清理采伐。
(十)其他政策。
1.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受灾地区群众参与建筑废墟清理、住房建设、小型基础设施修复等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2.组织力量支持帮助受灾严重地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简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程序,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由四川省自行审批。
3.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应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协调相关环评机构开展支援。
上述政策措施,未明确执行期限和适用地区范围的,执行期限与国务院确定的灾后恢复重建期一致,适用地区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受灾地区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要全面部署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三)细化政策,完善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政策措施适用范围和执行期限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四川省人民政府要结合受灾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操作办法。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并督促和指导四川省人民政府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制订监督措施,明确监督责任,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Ⅲ 想要给地震的灾区捐款,通过什么途径比较合适
我觉得对灾区合适的捐款条件都是自己定的。问这种话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捐款更加的仁义无私罢了。如果出于真心需要给地震灾区捐款,我觉得亲自去灾区现场捐款最合适了。这样子不但能够给地震灾区送去物质,还能为灾区的人民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体会灾区的那种艰辛才能知道灾区人民最需要的是什么。
同样是中国人,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去捐款,都能显示出团结的力量。
Ⅳ 玉树地震筹集的善款用到了什么地方了,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一句用于灾后从建就完事
哎,善款要经过好几手才到灾区的。。。中间不知道有没有人搞怪了
Ⅳ 地震后向政府捐款,政府相应的应该给于什么样的凭证
你取得这样的收据肯定不允许税前列支的,捐款之前你就要求政府开具财政收据(财政局监制章),或者你可以捐款给政府的民政局或者红十字会,他们一般都有正式的收据。
Ⅵ 急求:汶川地震中政府投入救灾物资和社会各界捐赠款物的动态数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授权发布:
据民政部报告,截至30日12时,全国共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399.24亿元,实际到账款物合计352.77亿元(其中到账捐款297.49亿元,物资折价55.28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106.72亿元。其中,民政部到账捐款18.18亿元,向灾区拨付12.766亿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到账捐款36.05亿元,向灾区拨付9.93亿元;中华慈善总会到账捐款6.81亿元,向灾区拨付3.20亿元。各省区市到账捐款214.5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70.74亿元。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相关部门到账捐款21.86亿元,已向灾区拨付10.08亿元。
据民政部报告,截至30日12时,向灾区调运的救灾帐篷共计66.45万顶、被子427.05万床、衣物1039.64万件、燃油56万吨、煤炭115万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截至29日,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已安装3400套、正安装6300套、待安装15700套,生产地已发运23500套、待发运35700套。
据总参谋部报告,截至29日24时,抢险救灾人员已总计解救、转移764788人,从废墟中挖掘出来的生还者6541人。
据卫生部报告,截至30日12时,因地震受伤祝愿治疗合计88617人,已出院58356人,仍有13828人住院,共救治伤员471589人次。重庆、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湖南等20个省区市共接收四川伤员8668人。
据中国地震局报告,29日12时至30日12时,汶川地震主震区监测到4.0至4.9级余震2次,3.9级以下余震172次。主震区已累计监测到余震9304次。
据财政部报告,截至30日12时,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224.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81.4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2.77亿元。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权威发布:
截至6月10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9146人遇难,374072人受伤,失踪17516人。因地震伤病住院治疗合计95252人,已出院76853人,仍有15802人住院。从四川转外省市伤员仍住院9379人。
截至10日12时,共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444.32亿元,实际到账417.66亿元,已向灾区拨付137.50亿元。
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234.58亿元。(文/央视网
http://news.cctv.com/china/20080613/110486.shtml
Ⅶ 想支援地震灾区,给他们金钱合适还是物质合适
我觉得要支援地震灾区,最好的办法就是给物资。
灾难发生的时候,对于处于重灾区的人们来说,金钱大概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了。像地震这种大规模破坏性严重的灾难,不仅让人畜无处逃生,甚至连建筑物都会顷刻倒塌更别说人们日常所需的物资了,比如医药类、取暖用品以及食物饮水,都会因为资源短缺而导致更多人失去性命。
如果你只是个热心的人,那就选择通过别人来帮助,捐款和捐物都行。如果你是决定要去一线做志愿者,那么最好是携带物资过去,避免到时候因为有钱没处花而慌乱。
Ⅷ 如果地震了,财产怎么办
1、若地震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损失,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灾款。申请到多少,看个人能力了。
2、若财产所有权人死亡,根据继承法规定,财产由继承人继承。若他们一家人死绝了,就只能依照继承法,财产归国家了。
3、保险公司可能能够理赔,多少能够补偿点损失。但是请看清条款,有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上,“因地震等不可抗拒力”,是免责的。买保险请买那种没有地震免责条款的,毕竟地震也是一种灾害。
4、特别注明,商品房按揭,就算你家房子倒了,也还是要继续还按揭的哦。
避震原则:
(1)不要惊慌。在大地震来临时,要保持镇静,避免惊慌。要克服“惊呆”和“惊逃”两种不良反映。地震时严重伤亡的众多事例,大多是慌忙向外奔跑所致。
(2)伏而待定。要保持镇静,迅速躲到附近最安全的地方,这是从历史的经验和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3)定后转移。在主震之后相对平静的一段时间内,迅速离开藏身之处,转移到更安全的地方。
1、在家里的应急避震措施(2种情况)
(1)在楼房的避震措施。如果你在家里(公寓、楼房)遇到地震,应牢记6个字:一判断;二躲避;三疏散。
一判断:判断是近震还是远震。如果是远震,看着晃动几秒钟,再去打听这次地震发生在哪里、有多大。如果是近震,首先感到上下剧烈颠动,就要立刻采取行动,绝对不能迟疑。
二 躲避:迅速躲在坚固的床沿旁边,卫生间、小厨房、小储藏间、内承重墙的墙角、墙根、已经固定好的大衣柜的旁边。躲避时,要用随手物件保护头部、 捂住口鼻,以免砸伤大脑或被泥沙烟尘呛住。躲避的姿势:身体尽量全区缩小、卧倒或蹲下,随手用物件护住头部、捂住口鼻,另一手抓住一格固定物(墙角或桌 角)。如果没有任何可抓的固定物和保护头部的物件,则应该采取自我保护的姿势,头尽量向胸部靠拢,闭口,双手交叉放在脖后,保护头部或颈部。
三疏散:摇晃一停止,要立刻离开住所,疏散到空旷安全地带。注意:地震时,不要采取以下6种行为:
-----不要乘电梯。地震时电梯可能严重变形 危及生命,或断电无法逃生。
-----不要到阳台上。建筑物如果受损,阳台最容易毁坏的地方。
-----不要到窗户或外墙边。建筑物如果受损,窗户和外墙 是容易毁坏的地方。
-----不要找衣物或贵重物品。生命宝贵,逃生要紧。
------不要在床上或地中央。这属于危险地带。
------千万不要跳楼。 事实证明,跳楼的伤害很大。
(2)在平房的避震措施。当判断是近震时,能逃先逃,难逃则躲。
能逃先逃:如果你的位置距离房门较近,并且通道畅通,应该立即逃出房外。外逃时,最好头顶被子、枕头、安全帽。
难逃则躲:如果你的位置距离房门较远,或者室内房间布局复杂,通道狭窄曲折,外逃困难时,应立即在室内避震。要迅速躲在桌子旁边,床旁边,炕沿下或其他理想的地方。在室内避震时,要远离窗户和房顶大梁,不要靠近碎砖墙体。
注意:当打不开房门时,应在室内避震,千万不要破窗而逃,以免被玻璃扎伤。
2、在室外的应急避震措施。
(1)在室外活动的人们,要迅速环顾四周,根据所处的位置,快速转移到安全地带,要远离建筑物,特别不要进入建筑物取物或救人。
(2)在街道上的 行人,要迅速离开电线杆、路灯、变压器、烟囱、高大建筑物等危险设施、设备和围墙、狭窄通道等。
(3)在过街桥或立交桥下的行人,要迅速远离桥下,跑到开 阔的地方,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近处有利地点躲避。
(4)行使中的司机,要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缓慢的逐渐刹车,停靠在路边或宽阔地,车上的乘客要抓住车中 的座椅,或就地蹲下,抓住其他牢固的物件。
(5)江河面上的船只,要立即停止航行,或者马上就近靠岸。
(6)在山区的人们,要远离陡崖,密切注意山崩、滑 坡、泥石流。当出现这些迹象时,千万不能在其前面往山下跑,应立即横向撤离。
(7)处在石化、煤化、天然气等易爆、有毒的设施附近的人们,要迅速离开,朝 污染源的上风处迎风奔跑,当遇到毒气泄漏,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向逆风方向奔跑;当遇到易燃气体泄漏,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地震停止后,向逆风方向跑去, 同时切忌使用明火,以防爆炸燃烧。
(8)遇到火灾的人们,要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待地震停止后,逆风向(或垂直风向)匍匐前进,转移到安全地 方。
3、学校人员避震
在 学校中,地震时最需要的是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冷静与果断。有中长期地震预报的地区,平时要结合教学活动,向学生们讲述地震和防、避震知识。震前要安排好学生 转移、撤离的路线和场地;震后沉着地指挥学生有秩序地撤离。在比较坚固、安全的房屋里,可以躲避在课桌下、讲台旁、教学楼内的学生可以到开间小、有管道支 撑的房间里,决不可让学生们乱跑或跳楼。
4、在街上行走避震
地震发生时,高层建筑物的玻璃碎片和大楼外侧混凝土碎块、以及广 告招牌,马口铁板、霓红灯架等,可能掉下伤人,因此在街上走时,最好将身边的皮包或柔软的物品顶在头上,无物品时也可用手护在头上,尽可能作好自我防御的 准备,要镇静,应该迅速离开电线杆和围墙,跑向比较开阔的地区躲避。
5、车间工人避震
车间工人可以躲在车、机床及较高大设备 下,不可惊慌乱跑,特殊岗位上的工人要首先关闭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阀门,及时降低高温、高压管道的温度和压力,关闭运转设备。大部分人员可撤离工作现场, 在有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少部分人员留在现场随时监视险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6、震后自救
地 震时如被埋压在废墟下,周围又是一片漆黑,只有极小的空间,你一定不要惊慌,要沉着,树立生存的信心,相信会有人来救你,要千方百计保护自己。 地震后,往往还有多次余震发生,处境可能继续恶化,为了免遭新的伤害,要尽量改善自己所处环境。此时,如果应急包在身旁,将会为你脱险起很大作用。 在这种极不利的环境下,首先要保护呼吸畅通,挪开头部、胸部的杂物,闻到煤气、毒气时,用湿衣服等物捂住口、鼻;避开身体上方不结实的倒塌物和其它容易引 起掉落的物体;扩大和稳定生存空间,用砖块、术棍等支撑残垣断壁,以防余震发生后,环境进一步恶化。 设法脱离险境。如果找不到脱离险境的通道,尽量保存体力,用石块敲击能发出声响的物体,向外发出呼救信号,不要哭喊、急躁和盲目行动,这样会大量消耗精力 和体力,尽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或闭目休息, 等待救援人员到来。如果受伤,要想法包扎,避免流血过多。 维持生命。如果被埋在废墟下的时间比较长,救援人员未到,或者没有听到呼救信号,就要想办法维持自己的生命,防震包的水和食品一定要节约,尽量寻找食品和 饮用水,必要时自己的尿液也能起到解渴作用。
7、震后互救
震后,外界救灾队伍不可能立即赶到救灾现场,在这种情况下,为使更 多被埋压在废墟下的人员,获得宝贵的生命,灾区群众积极投入互救,是减轻人员伤亡最及时、最有效的办法,也体现了"救人于危难之中",的崇高美德。 抢救时间及时,获救的希望就越大。据有关资料显示,震后20分钟获救的救活率达98%以上,震后一小时获救的救活率下降到63%,震后2小时还无法获救的 人员中,窒息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58%。他们不是在地震中因建筑物垮塌砸死,而是室息死亡,如能及时救助,是完全可以获得生命的。唐山大地震中有几十万 人被埋压在废墟中,灾区群众通过自救、互救使大部分被埋压人员重新获得生命。由灾区群众参与的互救行动,在整个抗震救灾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Ⅸ 我们公司要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报告,请问这个该怎么写呢,求范本模板。有答案再追加100分
(封面)XXX有限公司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全称及公章
年月日
(里面内容)申请单位名称:XX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XX万元
法人代表:XXX
经营范围:
为什么需要申请资金,该投资项目的环保.污染.经济效益等说明一下
具体投资项目(画一个表格)
一.XXXX 投资总额 其中:需要财政补助XX万元
二.XXXX 财政补助XX万元
三. 财政补助XX万元
.....
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XXXXXXXXXXXXX
举例:
为实施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现根据《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海行规发〔2009〕5号),发布专利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专利成果转化专项资助补贴;
(二)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助补贴。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专利实施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申请企业必须是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北京市及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的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掌握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实质成果,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同时在资产规模、资金能力、科技力量、产业基础、市场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好基础,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3、申请企业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物质保证,具备必要的生产科研设备和生产场地,以及必要的自有资金。
4、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科研人员和开拓市场人员。
5、申请企业为专利权利人。
(二)专利成果转化实施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2、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好市场前景;
3、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等领域。
(三)企业专利实施战略资金支持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并形成有效运行机制;
2、企业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并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3、自主研发能力强,企业的专利数量应与其经济规模相匹配,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在本行业领先或者本行业重要核心技术;
4、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产品销售收入在同行业领先,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
5、企业有明确的产品海外拓展战略,在所属技术领域面对跨国公司有激烈竞争的;
6、企业需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制定企业专利战略,并签订相关合同的。
三、申报及审批流程
(一)网上填报企业及项目信息,提交进行项目名称预审核。
项目申报首先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海淀园管委会网站点击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也可点击http://61.49.38.1/wssp/zxzj/index.jsp直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和项目相关信息。
提交成功后,请点击左侧菜单的“在办事项”,查看“事项当前状态”,预审通过后,打印《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作为申请材料之一(附在首页),会同本指南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二)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指定受理地点(或通过指定网站申报)。
(三)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审批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批。
(五)网上公示支持项目名单。
(六)网上公布各申请项目的审批结果。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专利成果转化实施资金”资助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
2.《海淀区专利成果转化实施资金申请书》;
3.专利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
4.专利证书复印件(须交原件核对);
5.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摘要》复印件;
6.年费发票复印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9.当期(季、月)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其它相关必要的资料(如行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环保证明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按A4纸型装订;1、2项的文件电子版1份。
二、申请“企业专利战略实施资金”资助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
2.《海淀区企业专利战略实施资金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证书复印件;
5.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6.当期(季、月)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情况表;
8.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9.其它相关必要的资料(如行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环保证明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按A4纸型装订;第1项的文件电子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