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光大为何非要掩盖234亿资金来源
对光大证券来说,如果承认是出租自营业务通道的话,那就明显是违规了。宁愿承认自己的风控系统出了问题,这只能被定性为失误!将自营通道给别人用的,光大证券绝对只是小弟。业内有的是更大的鱼。中国的资本市场监管有多大的问题?如果这就是中国所谓的金融创新,那真应该好好反思反思了! 光大证券乌龙指的事情,其实应该是几分钟就说清楚的事情,但怎么就是说不清楚呢?或者说好像是说清楚了,但怎么又依然有那么多的疑问呢? 一位业内资深朋友直接道出了原因:那是因为光大证券根本没有说到点子上! 这个点子指的也就是这个事件的核心,就是234亿资金是怎么来的? 按正常来看,234亿元,是光大证券的瞬时下单金额,这也是其净资本的接近2倍,而证监会有过规定自营盘不能超过券商净资本。光大证券号称是全行业风险内控的第一,怎么就出这样的差错了呢? 据说券商自营业务的风控都是很严格的,每一笔交易的单子都会有买入价格的上限,号称风险把控第一的光大证券犯这么小儿科的错误,显然是这笔资金根本没有过内控合规部门。这么明显的超过净资本下单额居然都内控不了,这能叫内控么? 可是事实又摆在面前,这个234亿铁定是从光大的自营通道中出现的,要不然当时交易所也查不出是光大的问题。 交易席位一般分为G开头、T开头、A开头等。G主要是基金席位,A一般是证券营业部的普通经纪席位,T属于机构席位。一般券商的自营业务的席位应该是T,严格与经纪业务区分。 新交易规则规定,机构席位是指基金专用席位、券商自营专用席位、社保专用席位、券商理财专用席位、保险机构专用席位、保险机构租用席位、QFII专用席位等机构投资者买卖证券的专用通道和席位。 当然只有后台交易系统才能看到是不是机构在买进,一般交易软件看不到。 从席位上看来,交易所认定资金通过光大证券的自营席位,这绝对没有错。而这笔234亿的资金通过交易席位却没有经过内控把关,朋友一下子就猜出来了,十有八九根本不是光大自己的自营资金,压根就是别的资金在借用光大的自营通道。 这在券商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 为了争夺大机构客户,各个券商都在进行一定的“创新”,以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可让客户获利的特色服务,包括投资市场研究、资产管理等服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出租其自营业务通道。这就是大机构客户的所谓一整套服务,当然属于券商暗地操作! 将自营通道给别人用的,光大证券绝对只是小弟。业内有的是更大的鱼。 国泰君安或许就是其中一个大哥级机构。国泰君安的交易单元一向活跃,历来被业界所关注,其中的交易单元(227002)众所瞩目。这个交易席位总能抓住热点并踩准时点,总能做短线炒作,散户跟风这个号称“敢死队”的席位。 近一年来,该席位在龙虎榜上榜次数接近400次,最近一个月就上榜100多次。其主攻热门的手游、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传媒等概念股,像掌趣、生意宝、东方财富、光线传媒等都被其玩转于股掌之间。 那么,这个227002幕后的操盘手究竟是何方神圣?又是什么资金在其中兴风作浪? 大家的默认答案是泽熙投资。其实从一个专用席位判断是否是泽熙还很难下定论,但从该席位的市场敏锐度,涨停敢死队的炒作手法来看,国泰君安的这个交易席位早就被公认为是市场人士公认的私募一哥徐翔操盘的泽熙投资的御用席位。 会员将其自营席位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或者保险公司等机构还可以理解,但提供给这样的私募基金或者这次光大证券的台湾团队,那是不可原谅的。当然,这些券商愿意将席位外借,也许从中可以赚钱,这可以理解。那么私募为什么愿意选券商的自营席位呢? 内部人士有个说法,一般券商总部的自营席位都是留给重要客户、自营和资管用的。这类交易单元背后的交易账户一般都很少,以保证重要客户的下单速度。 自营通道外借这个问题是在券商行业普遍存在,如果光大证券没有弄出这次的事情,以后还会冒出更大的鱼。怪就只怪光大证券将自营通道租给的那个台湾团队太不靠谱,玩程序化玩量化投资玩出火来了。 这也不难理解为何光大证券一方面对公司严格的风控信心十足,另一方面对外界的质疑又只能支支吾吾。 对光大证券来说,如果承认是出租自营业务通道的话,那就明显是违规了。宁愿承认自己的风控系统出了问题,这只能被定性为失误! 如果是违规,那这次光大得赔偿多少?如果是失误,那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不出意外,光大证券肯定会说,这个台湾团队不是来租借自营通道的,而是光大证券本身的自营团队,属于自营的一部分。错误都错在程序化软件太差劲,而光大的内控也出现了失误。 程序化也好,ETF套利也好,这些都不是关键,可以暴露给大众。但关键的234亿资金来源,那是绝对要掩盖的。 说回来,光大这次的几百亿还真不大。以出租券商自营渠道业务来看,租借这一渠道的资金规模通常数十亿起,几百亿的规模尚属平常,甚至多达近千亿的资金规模也曾有过。那全中国加起来,这个数字会有多可怕呢?能瞬间让大盘连续涨停十多次么? 从中也可以折射出,中国的资本市场监管有多大的问题?证监会早就已经注意到这个现象,也曾经提醒过,但提醒有用么? 如果这就是中国所谓的金融创新,那真应该好好反思反思了! (本文作者介绍:青年经济学家,CCTV证券频道首席策略评论员,总制片人兼节目制作总监。)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Ⅱ 券商等机构是怎样做到监控股市资金来源的
券商并不能监控所有的资金来源,他所能看到的是委托在他们名下的资金的动向
Ⅲ 大资管统一监管时代,对银行理财和私募基金有哪些影响
【大资管观察】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分析与展望
随着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释放、监管政策的放松以及各中介机构的重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蓬勃发展,大资管时代到来。整个行业参与机构众多,资管产品多种多样,监管标准不一,未来会向着统一监管、市场集中的趋势发展。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春秋战国时代
资产管理从广义上来说,是指投资者将资产投资于相关市场的行为和过程,既可以是投资者管理自己的资产,也可以是受托人管理他人的资产。本文所指资产管理是金融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本着保值增值的目的,按照与客户的约定对其资产进行投资,并收取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起源于18世纪的瑞士,工业革命后经济格局的变化带来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上层富裕家族对资产管理的需求剧增,瑞士的金融机构开始向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财富、资产管理服务。
我国资产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3年以前,这一阶段资产管理行业仍处于蛮荒时代,居民资产管理需求不高,只有证券、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等少部分机构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市场规范制度供给不足,行业发展并没有得到重视。第二阶段为2003年至2012年,2003年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资产投资管理,2004年光大银行首发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理财规模日渐扩大;2005年广发证券发行了证券行业首支集合资管计划,券商资管业务逐步开始走上正轨;信托公司在2002年首次试发信托计划后自2007年开始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一时期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各机构在各自投资领域范围内从事资管计划,因此资产配置范围成为资管产品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信托公司明显受益于分业监管体系的混业经营模式。第三阶段为2013年至今,证监会、保监会相继扩大券商、基金公司、期货、保险机构资产配置范围,各个金融机构资产配置范围趋同,正面遭遇战一触即发,资管行业进入百家争鸣的新时代。
从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格局看,多元化特征明显,我国资产管理监管部门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三个部门;参与机构包括接受正规监管的银行、信托公司、券商、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逐步纳入监管体系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私募基金公司,以及完全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各类理财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等;资管产品涵盖银行理财、信托产品、集合资管计划、公募基金、基金专户、期货资管、各类保险资管等。
从各类资管模式看,投资范围方面,信托计划、银行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等投资范围较广,几乎覆盖所有重要资产类别,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公募基金、期货资管计划主要以标准化证券投资产品为主;投资门槛方面,信托、券商、保险资管等均为私募产品,门槛高,均为100万元,银行理财享有公募资管待遇,投资起点为5万元,门槛较低;公募基金产品最低。投资者人数限制方面,集合信托300万元以下投资者最多不超过50人,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基金公司是不超过200人,银行理财、期货资管计划等无特定人数限制。产品流动性方面,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一般要持有到期,流动性较低,公募基金、期货资管、券商集合资管计划都可以定期申购赎回,流动性较高。监管要求方面,信托计划、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一般需要事前报备或者审批,其他资管产品一般都是事后报备,同时信托计划、券商集合资管计划、银行保本理财等均需要占用一定资本金,而基金资管、保险资管计划无资本金监管要求。监管规则以及模式的差异使得各资管机构及产品市场竞争存在不一致性,而且容易形成监管套利。
目前,中国资管行业的多元化、严重分割格局既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和效率提升,也会因为监管盲区等因素引发监管套利、风险传染等风险隐患,值得关注。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招商银行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15年我国个人可投资资产达到129万亿元,较2014年增长16%,居民对于财富的保值增值愿望日渐上升,也逐步认可了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金融服务,双方信任关系逐步加深。监管部门逐渐放宽资管行业门槛,除了传统的资管机构,互联网金融等也开始涉足资管领域,使得整个行业活跃度更高,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投资者所选择的余地更大,提升了市场效率。同时,各类中介机构也更加注重布局资产管理行业,这是一类轻资本业务,也各类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重点方向,美国银行、渣打银行等国际知名大型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板块收益贡献占比一般在10-30%,相比而言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仍较低,券商资管收入占比仅为5%左右,未来提升空间依然较大。总之,我国资产管理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国资管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约为88万亿元,同比增长45%,继续保持较快增速,预计2016年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有望达到110万亿元;根据BCG统计数据,2014年全球资产管理行业规模为74万亿美元,2015年有望达到81万亿美元,中国占比约为16.7%,我国有望成为美国、欧洲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资产管理国家。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交叉持有的问题突出,除了公募基金、保险资管计划投资限制较严外,银行理财、基金专户资管、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均可以相互投资和持有,由此各个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统计数据简单加总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有的资管产品可能多次相互嵌套,从而上述数字高估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规模情况,预计上述交叉持有的比例占资管行业总规模的10%左右,不过这不能掩盖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较快发展的趋势。
从资管规模/GDP衡量的行业发展深度看,2014年和2015年我国资管规模/GDP比率分别为0.96和1.30,相比较而言,2014年欧洲国家该比率平均为1.24,2013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分别为1.89、0.9和1.18,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深度已经逐步与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当,不过仍落后于美国。
就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结构看,2015年末,银行、公募公司及子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P2P机构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分别为20万亿元、21万亿元、13.7万亿元(保险资产12.36万亿元,来自第三方的受托资产1.34万亿元)、11.89万亿元,占比分别为22.7%、23.8%、15.6%、13.5%、17.7%、5.9%、0.1%、0.6%。与2014年相比,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货资管、私募基金均实现翻番,而信托行业资产管理增速显著放缓,银行理财、信托资管在整个行业中的占比也呈现下降态势,显示出整个资管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传统的银行理财、信托资管逐步面临其他资管机构的赶超。但是,需要看到券商资管、信托资管、基金子公司中的大量资金均来自于银行以及银行理财,上述数据低估了银行资管在整个行业中的重要地位,目前银行仍是资管行业核心力量和主导者。
资产配置以非标为主
资产管理实质也是一种中介渠道,受托社会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于金融市场、实体经济等领域,满足社会资金需求者,从而为社会资金供需两端搭建桥梁。从资金来源看,主要分为个人客户资金来源和机构客户资金来源,个人客户主要是一般居民客户和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主要是企业、养老金机构、银行、财务公司等,受限于统计数据限制,现在仍无法准确估计两类客户比例情况,不过机构客户可能更高,尤其是来自银行的资金应该是占比较高。相比较而言,发达国家机构客户资金来源仍是主流,这与老龄化社会保险、养老金机构资产规模庞大等因素有很大关系。以欧洲为例,个人客户资产占比约为24%,机构客户资产占比约为76%,机构客户明显是资产管理行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从个人投资者资产配置情况看,个人投资者持有的现金和存款比例较高,截至2015年末我国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35.7万亿元,同比增长12.4%,这部分存款资金未来仍有投资和财富管理需求;公募基金等资本市场产品近两年在居民资产配置中占比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各类货币基金因其投资门槛低、流动性好等特点得到青睐;其他资管产品在个人投资构成中占比仍不是很高,这可能与各类资管产品门槛仍较高、个人投资者不了解等因素有较大关系。
来自于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资产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配置于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实业投资等各个领域。客户资产的配置情况一是取决于不同周期下的资产配置偏好,另一个是取决于机构资产配置能力。资产投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类资产配置的把握,实证研究表明,投资组合收益情况90%以上取决于资产配置战略。根据美林投资时钟理论,经济上行、通胀下行时期,应主要配置股票;经济上行、通胀上行时期应主要配置大宗商品;经济下行、通胀上行,应主要持有现金;经济下行、通胀下行时期,应主要配置债券。另一方面,不同机构资产配置范围和能力也不同,当前各类金融机构资产配置范围基本相差不多,即使个别领域有所限制,但是依然能够通过其他方式绕道实现,诸如银行无法进行实业投资,但是依然可以通过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实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虽然无法直接进行借贷,仍可以通过投资收益权、债权等方式实现为客户融资。因此,各类金融机构资产配置能力是其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从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资产配置状况看,以股票、债券、现金存款、其他类进行划分,截至2015年末,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股票资产占比为8%,债券资产占比19%,现金存款类资产占比29%,其他类别资产44%。可以看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资本市场投资占比不高合计为27%,而其他类主要是实业投资以及非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高。2013年,欧洲资产配置主要为股权类资产占比33%,债券投资占比43%,现金存款类占比为8%,其他类资产占比为16%。与欧洲资产管理行业资产配置相比,我国资管行业资产配置现金存款类配置比例过高,股权配置略低,这可能源于我国直接融资占比低,更多资管资金以非标准化金融资产形式实现实体企业融资。
资管行业参与者众多
实际上,资产管理产品从设计到最终销售需要经历产品设计、销售、监管监督、投资者购买等环节和步骤,每一个步骤都需要有人的参与和掌控。我国资产管理行业涉及机构众多,本文以接受监管的正规机构为对象,研究当前行业参与机构和人员数量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2503家,从业人员3415010人;信托公司68家,从业人员16683人;证券公司115家,从业人员222802人;保险公司180家,从业人员904252人;期货公司153家,从业人员为30000余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100家,17939人。其他私募基金公司、P2P机构等尚未正式纳入监管范畴,信息披露不透明,行业门槛较低,机构数量众多而且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大资管时代,各金融机构竞合是主旋律。竞争方面,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监管放宽,各金融机构仍在加快圈占市场,抢占市场份额,处于跑马圈地阶段,产品同质化较高,特色产品较少。但,长期看,资产管理行业逐步将会向着更加专业化、差异化方向发展,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市场结构也会逐步趋于集中化。从各金融机构禀赋资源看,银行客户资源丰富,资管模式逐步成熟,但是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问题突出,理财业务内控、监管等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本市场投研实力强大,但是创新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国内资本市场运行不给力,导致相关业务开展不顺畅;信托公司在实体投融资领域有优势,但传统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收窄,转型方向、进程仍不明朗;保险公司具有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不过保险资管受托资金来源主要是保险资金,资金来源受限,由买房向卖方的转变需要适应市场检验;期货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时间短,面临人才、业务模式等方面困扰。
在合作方面,各资管机构也持续强强合作,诸如银证、银信、信证合作模式,增强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聚合力和专业化。以资管产品销售为例,目前,银行可以代销各类资管产品,银行已成为保险、基金等资管产品最重要的销售渠道,证券公司可以代销保险产品和信托产品,保险机构也可以代销公募基金,相比较而言仅信托公司无法代销除信托以外的其他金融产品。建立更为广泛的互销渠道有利于建立更加宽广的资产管理平台,以更多丰富多样的产品服务满足资产管理需求更加多样化的投资者,提升客户忠诚度和粘性,也可以进步增加收入来源。
总体看,我国资产管理行业仍处于粗放发展时期,资产管理链条扔不完整,专业化程度不足,缺乏资产管理高端专业人才以及资管产品评价和咨询机构,行业发展透明性低,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不容忽视。
资管行业的四大趋势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仍在加快发展,未来四大趋势值得关注:
第一,资产管理行业顶层设计有望加快。目前,我国资管行业受到分业监管影响,处于分割状态,还有部分领域未有覆盖。从目前看,各个资管产品模式不一,标准不一,起点就不同,导致各类之间相互嵌套规避监管要求,形成行业发展虚胖,隐藏了金融风险。因此,监管部门正逐步加快行业顶层设计推动,实现各机构平等竞争,行业有序发展。
第二,资产管理行业专业化发展加快。资产管理行业的专业化主要涉及一是经营专业化,银行、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不断重视资管业务发展,加快建立资管子公司或者事业部,持续推动资管业务专业化发展;二是定位专业化,各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特色发力特定资管领域,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实现差异定位、特色经营;三是人才专业化,不断培养和引进更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人才队伍,人才是支撑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核心因素。
第三,资产管理行业产品国际化、标准化、多元化加快。目前,我国资管行业产品较为单一而且同质化,私募业务多,流动性差,产品配置也不够丰富。未来,资管机构会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的全球化,增强投资分散度,加强标准化产品供给,满足更多非高净值人群的投资理财需求,或者针对老龄化趋势,研究养老理财等,实现产品聚焦和细分市场聚焦。
第四,资产管理市场集中度逐步上升。目前,我国资管行业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在行业逐步开放的背景下,各机构加快抢占市场,做大规模。随着市场逐步饱和以及竞争水平提升,部分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资管机构逐步被市场淘汰,实现行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有效提升行业集中度,促进有效竞争和行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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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是利好券商股吗
从大道理上来说肯定会把它说成利好。但它也会抑制股票炒作(会把它说成操纵股价)。
Ⅳ 我国的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以及资金来源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包括传统的经纪、自营和承销三大业务以及新兴的咨询、并购重组、辅导、财务顾问等,而近年的趋势则是传统业务逐渐稳定,其占证券公司收入的比例趋小,新兴业务比例逐渐增加。目前,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证券公司流动负债通常占负债总额的90%以上,这与传统的制造业形成鲜明对比。由于自身所处行业的特点,证券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有很大比例,而流动负债主要是由公司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引起的,证券公司应大力发展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业绩。(一)深化经纪业务
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公司的专业化程度还很低。在美国,美林证券围绕投资理财,投资咨询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雷曼兄弟侧重于二级市场自营业务;高盛侧重于一级市场承销业务;查尔斯·韦伯提供廉价交易为主的经纪业务。我国证券公司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但不容否认,目前绝大多数券商的最大利润来源依然是经纪业务。
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全面展开在即,融资融券将改变券商经纪业务模式,它产生的双向盈利模式对券商经纪业务以及经纪业务与其他业务融合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够取得试点资格的券商将成为最大的收益者,这种收益不仅来自融资融券业务所产生的利润,而且还包括传统经纪业务份额的大幅度提升。无试点资格券商的出路只有专业经纪公司和综合经纪业务公司两种。打造自身的研究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争取尽早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是目前国内大多数证券公司的出路,而借用试点券商融资融券通道有可能是无试点资格券商保护现有客户资源的无奈之举。在借用通道过程中,无资格券商如何提高研究咨询质量将是该时期服务的重点。此外,优化营业部布局、加强网点建设、提升渠道效率、拓展渠道功能也是券商提高现有收入水平的有力措施。
(二)拓展投行业务
国外证券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后,对国内证券公司传统的承销业务也形成巨大的冲击,特别是证券发行方式的市场化,发行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公司的承销经验、资金实力以及研究力量。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建立核心客户服务体系,提高承销业务服务质量;建立有效的内部分工机制;不断追求股票发行方式的创新设计。比如增强对大型中央债券项目争取的力度,充分调动营业部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网络的证券销售能力,加强对市政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抵押债券、外币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创新品种的研究与开发,积极寻找二板市场承销业务的潜在机会等等。
(三)拓宽筹资渠道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立足于稳固发展传统业务,这些业务的开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从代理业务看,现在开设一个营业部至少需要投入600万元资金,少数装修豪华、设备先进的营业部则需投入1 000万元以上,另外各营业部还必须有一定量的日常营运资金和清算资金;从投行业务看,证券公司从事一级市场承销、兼并收购等业务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大多需要向项目当事人提供短期融资即“过桥贷款”才能使项目顺利施行。证券公司要开拓新的业务、形成特色经营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应大力拓宽筹资渠道。
1.完善现有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除了增资扩股或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金以外,合法的融资渠道有三种:一是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拆借;二是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国债回购;三是用自营证券进行股票质押贷款。这三种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证券公司资金头寸的不足,解决临时资金周转问题,但无法满足证券公司中长期发展资金的需要。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证券公司通过上述渠道融资的比例一般要占其总负债的30%-40%以上;而在我国,上述渠道融通的资金量还很有限,原因是:证券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条件较高,拆借额度和拆借期限都受到严格的限制;股票质押融资手续比较繁琐;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最长期限也只有6个月,所以,这三条融资渠道目前还没有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随着我国证券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以及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应适当放松对证券公司拆借与回购业务的严格管制,放宽质押融资期限,允许更多的证券公司利用这三条渠道融通中短期资金。
另外,借鉴国外证券公司一般多与银行签有循环信贷协议的做法,可以考虑允许我国商业银行对经营业绩好、资信度高的券商提供包销证券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及少量长期贷款,也可考虑券商通过设立基金、发行商业票据等来获得资金。票据融资具有融资手段灵活、成本低、融资规模大等优点,同时作为货币市场的一种信用工具,还有利于货币政策的灵活操作,有利于活跃货币市场,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
2.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
负债融资应该以中长期债务资本为主,而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中短期负债在债务资本结构中的比例占90%以上,大部分证券公司长期负债总额为零,而能带来较大负债融资利益的是中长期负债。国外大证券公司发行的中长期债券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在综合资本中占了较大的比重,一般都在70%以上,而我国证券公司至今仅有几家通过发行债券来充实中长期资金来源。
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对债券发行主体的资质审查,逐步放松对债券发行的计划规模控制,推动市场按效率原则运行,将债券融资作为今后证券公司的基本融资手段加以培育。这一方面可以使那些资产质量好、业务规模大的证券公司筹集到中长期资金;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债券资信评估制度来促进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的改善和提高。因此,随着我国证券公司规模的扩大,发行金融债券将成为证券公司融入资金的一个有效途径。
总之,要为证券公司壮大规模开辟多条有效的融资渠道,这有助于证券公司改善融资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Ⅵ 证监会深夜发什么重磅
20日晚间:39分,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场迎来第三份资管规则。
这给市场吃了颗“定心丸”,将此前的预期和困扰等不确定因素变成了确定:一方面,允许发行老产品投新资产、明确公募产品可以适当投非标以及估值方法上的适当妥协,都释放了利好信号;另一方面,严禁期限错配、严禁开展资金池业务以及打破刚性兑付,去杠杆防风险仍为主题。政策并非大放松更不意味着完全转向。
新规将影响到全市场近47万亿资金规模,市场人士预计新规细则出台有助于新产品的加速推出,理财产品规模的下行势头也有望改善。同时,新产品的加速推出有助于改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证监会明确资管业务十大变化
具体来看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哪些重要变化。
一是统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规则,消除监管套利,所有从事私募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都要经过批准,原先期货资管子公司是协会备案的,应该会进行调整。
二是允许投资非标资产。因此券商应该可以投资非标,期货公司原来不可投资非标,现在应该也不可以,基金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因为有禁止同业竞争的要求,因此可能维持原状,而且母公司专户还有其他禁止性规定。
三是投资非标要求设置专岗负责投后管理,信息披露。杠杆率完全适用资管新规的杠杆率,包括分类标准,所以此前混合类1:1的杠杆率现在放松到2:1;此前私募股权2:1的杠杆率,现在需要执行1:1。
四是业绩报酬不能超过60%,资管新规表述是可以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
五是双20%的限制要求,相比公募的双10%稍微放松一些。但此项规定属于全新规定。而且这里不局限于证券,包括非标也受20%限制。专业投资者且体量在3000万以上可以例外,上层资管计划进行一层嵌套情况下,是否会穿透识别这里20%有待确认。
六是允许自有资金参与资管计划,但份额不超过20%。这个和当前券商的风控指标基本一致。机构极其下设机构(含员工)自有资金投资占总份额不超过50%;但和银保监会比差异明显,银保监会禁止银行自有资金参与银行理财。
七是开放式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推出期内,需要不低于10%比例的资产为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进一步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流动性进行设限。银保监会的要求开放式理财产品(包括公募和私募)应当持有不低于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八是就关联交易做了详细规定。分为两种情形进行了规范,一是如果是投资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证券,可以做,但需要建立防火墙,防范利益冲突;二是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融资(证券之外的融资,比如非标债权、非上市股权、股票质押等);银保监会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以理财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行注资等;相对并没有完全禁止提供其他形式的融资。
九是不得随意创设收益权。这意味着只能法律法规明确的收益权才是合规,对行业的惯例影响非常大。
十是强制托管。原则规定了强制独立托管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单一资管计划的特征,允许委托人与管理人约定不作独立托管,但要双方合意并且充分风险揭示。
一行两会对资管业务的细化安排全部出齐,一起看看有哪些关键点?
关键点一:降低理财产品购买门槛等利好银行
此前发布的资管新规对合格投资者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定,本次发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 1 万元,降低了理财产品购买门槛,有助于提高理财在投资者资产配置中的相对吸引力,扩大银行理财客户范围、吸引资金流入理财资金池,缓解商业银行的负债端压力。
关键点二:公募资管产品可投非标和股票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但应当符合关于非标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在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债权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
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宏观研究李超认为,这给了银行处理此类资产更大的空间,对于无法回表的长久期非标债权类资产来说,银行不必要发行对等久期的理财产品来对接,同时也解决了一些股权投资确实无法满足表内监管要求无法回表的问题。这降低了市场对理财细则可能冲击市场的担忧,对银行形成实质性利好。
中金固收分析师张继强表示,实践当中,很多公募新产品报备的过程中,不批准其买入非标。当下,在防风险、去杠杆的过程中,资管新规等政策导致了较大的融资渠道缺口。而就算是海外市场,其实资管产品也可以投资一定的另类资产。因此,正视现实,疏导堵并重可能是更好的处理方案,有助于减轻理财面临的转型难度。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表示,未来公募产品可以自行设定投资非标,只需要保留5%的现金或利率债。这点是和过去三个月整个市场的预期差异较大,也是为了防范接下来社融进一步塌陷的最核心的举措。一家银行发行的理财仍然受限于总量4%和35%的比例限制,但单个公募产品投非标比例没有设限制,大幅度提供了公募投非标的可行性。未来成立资管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其子公司的投资非标比例限制会另行规定,这里延续的4%和35%仅仅适用于尚未成立资管子公司的商业银行。
在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看来,尽管理财产品可以投一部分非标,但是投资比例仍有较强限制,在期限匹配和集中度也有具体要求。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利好其实有限。他表示,资管新规大的原则和方向没有变,监管层整治理财市场乱象的决心没有变,银行业面临的未来激烈竞争的格局没有变。
关键点三: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
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张继强认为,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是重大放松。银行理财面临的问题无非是老产品如何化解,新产品如果启动。但这里没有提出新产品的类似,不过根据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似乎非标也算在其中。凡事带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显得正义感、合理性高多了。
孙建波指出,这里新资产不局限于标准化资产,从通知的表达含义看包括非标资产。也就是只要总得非标资产规模不增加,且新增非标期限不超过2020年底,就可以在老资产池中新增加非标投资。这也是对过渡期相对最宽松的解释口径。
关键点四:公募理财产品可投资股票型基金
同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资管新规已经明确了公募产品可投资股票。现行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制度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只能投资货币型和债券型基金,新规放开了相关限制,允许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这意味着,公募理财产品也可以投资股票型基金。
一位市场人士表示,实际上,此前私募理财产品和公募理财产品也是可以投资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这一点并没有实际的变化。而从占理财产品净资产的比例来看,相比过去反而收窄了,“在实际操作中,过去银行公募理财产品可以通过委外渠道,让产品的管理人配置股票基金,比例上不超过净资产的20%。”
以前银行公募理财产品配置股票基金需要信托或者券商通道,现在至少从字面上看,银行理财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基金了。
关键点五:类货币理财允许使用摊余成本法
要求理财产品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但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
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发行半年期以上定开产品,此类产品只要底层资产久期不超过封闭期1.5倍就可以用摊余成本法,孙建波认为这是对整个资管新规关于标准化产品市值法估值最大的让步。
孙建波指出,开放式产品中允许银行发行现金管理类产品,且允许此类产品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额外配以影子定价。但并没有明确影子定价和摊余成本法之间的偏离度是多少,如果超过偏离度如何处理。投资范围也没有明确限制在证监会的货币基金范围。
李超表示,过渡期类货币理财允许使用摊余成本法有望降低其净值的波动,能够增大其吸引力,有助于银行吸收货币理财产品。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明明对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点评称,此次《通知》规定,在过渡期内,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可使用摊余成本计量,但定期开放式产品持有资产组合的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1.5倍。相关举措将大大缓解商业银行在过渡期内负债流失压力。此外,监管层为了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的负债荒局面,加速了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对货币基金的替代过程,同意该类产品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因此,预计未来货币基金规模将会进一步收缩。
关键点六:鼓励非标回表
央行通知明确鼓励非标资产回表,包括期限特别长的PPP,其他明股实债,或者其他非标回表障碍有:资本充足率、单一授信集中度、MPA打分受影响、狭义贷款规模不够等。
孙建波认为,央行的通知预示着未来回表都将会进行特殊化处理,至少从监管指标上扫清非标回表的障碍。目前很难判断具体采取哪些更多措施鼓励非标回表,预计至少上述4项措施可能会考虑。
关键点七:打破刚兑,强调买者自负卖者有责
新规规定,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实行净值化管理。
同时,证监会也要求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经营机构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审慎经营,确保业务开展与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相适应,创新活动须依法进行。禁止刚性兑付。
普益标准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一旦“刚兑”产品大量退出市场,因青睐“刚兑”而选择银行理财的客户,此后很可能会转移至其它更具投研能力的资管机构。在资管行业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未来银行资管将不得不重视客户需求分析,并基于客户的不同需求,研发与之需求相匹配的不同类型理财产品。
该报告指出,当前银行理财客户呈现三大需求特征,从流动性需求看,流动性越强,客户对收益的要求越低,在流动性需求愈发强烈的背景下,类货币基金产品或将成为市场主流;从投资规模需求看,低门槛产品仍是市场主流;从风险偏好需求看,受资管新规影响,投资低风险产品的客户将逐步分流至其它领域。
关键点八:最严穿透标准,去杠杆仍是主线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理财业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向上识别理财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并对理财产品运作管理实行全面动态监管。
同时,在打破刚性兑付的同时,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还坚持了资管新规的解决期限错配、去除资金池运作和解决多层嵌套等原则,是资管新规的延续。
李超认为,目前市场部分投资者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和我国经济增速下行背景下金融去杠杆存在边际缓和概率,此时出台理财业务管理办法意味着金融去杠杆仍在途中。
孙海波表示,从银行理财的角度来看,已经逐渐形成有效闭环,从2017年5月开始对资产穿透登记的要求到2018年10月起登记投资者信息,银行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投资资产信息、理财投资者信息以及理财从业人员信息等内容进行登记,已经初步实现了理财产品的全国集中统一登记和“全流程、穿透式”的产品信息报送,实现了覆盖理财产品上下游、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穿透是未来监管严查的重点,基础设施的前期布局已经将系统基本落地完成,将会作为日后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监管处罚的尚方宝剑。近期北京银监局对辖内两家信托公司开出罚单。就是针对“向上穿透违规”和“向下穿透违规”的两个案例。
银保监会至此开始执行史上最严的穿透标准,甚至比证监会此前的标准更加严格!
关键点九:设置了过渡期,作“新老划断”柔性安排
关于过渡期的时间区间,自该办法发布实施后至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商业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对于存量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
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内部职责分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同时报备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指导商业银行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商业银行,给予适当监管激励;对于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商业银行,适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过渡期结束之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新规进行全面规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达不到第三方独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商业银行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不符合新规规定的理财产品。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新规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新规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李超团队分析,商业银行未按每年三分之一进行硬性规定,而是允许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这种方式更有利于银行根据自身情况,稳妥安排老产品,有序发行新产品。另外,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银行,监管部门给予适当监管激励,而对于未严格执行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银行,则适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这表明新规的灵活调整并不意味着彻底的放松,监管部门在监督指导方面同样是奖惩分明。
关键点十:影响全行业47万亿资金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数据,截至6 月末,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21 万亿元,环比 5月末下降1.18 万亿元,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也持续下降。
截至2018年6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合计25.91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约 14.92万亿元,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约10.83万亿元,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约1600亿元。
这意味着此次新规将对47万亿元的资金市场产生影响。
央行相关人士明确表示,此次对资管新规的突破或修改,不是“大放水”,而是明确资管新规执行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对金融机构存在疑惑或把握不到位的具体细节,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也有市场人士分析,资管新规的大方向和主要精神没有改变,要保持政策执行的稳定和定力的决心没有变,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环境也发生较大改变,执行过程中也出现过严的现象,因此监管从实际出发对细节做了一些明确,在大环境面前既要保持定力又要把握节奏和力度。
“过渡期内,有些金融机构在整改过程中特别着急,恨不得一年就到位,但是投资者需要逐渐适应,新产品的开发设计也需要时间。因此,监管政策要为新产品发行创造有利环境,以确保新旧交替过程中产品能够顺利发行,实现平稳过渡。”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新的执行通知中表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金融机构的合规压力。”
兴业银行(601166,股吧)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实际上,这些细则并非对资管新规进行了“放松”,而是为了解决资管新规过渡期内面临的一些问题。过渡期结束后,或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新的监管方法。
来源:和讯名家
Ⅶ 请问各位大侠,信托或者券商的通道业务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银行的理财资金,那么怎么才能联系到理财资金呢
除了机构的实力之外,基本靠人脉!
Ⅷ 银监会整治十大乱象严查银行关系户“吃空饷”是怎么回事
要继续弘扬银行业的‘三铁’传统,就是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为人民群众看好‘钱袋子’。”3月2日,银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的慷慨陈词正以雷霆般的执行力落到实处。最近短短一周之内,银监会接连发布多个重磅监管文件,还披露了对多家金融机构的监管罚单。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文件表明银行业强化监管、加强整顿的序幕已经徐徐拉开。
银监会整治十大乱象
4月7日,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巡视员(主持工作)王朝弟在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银监会2017年上半年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进行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进行整治。
据报道,事实上当天银监会就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5号文),要求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整治市场乱象。据了解,该工作由银监会现场检查局牵头,梳理了王朝弟提到的十大方面的乱象。
新闻内存 近期密集出台7个文件
除了5号文,近期银监会还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监管的文件。比如,4月7日,银监会发布4号文《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4月10日,银监会发布的6号文《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直接点名了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十大重点,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
4月12日,银监会7号文《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发布。此外,银监会还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5号文)和《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46号文),以及《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53号文)。上述三个文件都要求银行对其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形成自查报告。
Ⅸ 哪些属于证券公司合法的自营资金来源
B. C. D,应该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