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资金脱实入虚,不能用宽松货币政策,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中国已经进入后金融时代,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型经济还是非常有前(钱)景的,并且的的确确服务了社会,现在的问题主要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问题,每个P2P、OTO软件背后的技术团队才是重点关键,建议按这个思路去发掘下企业可信度及其价值。
所以放心的去网上借贷吧。
㈡ 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的含义是什么
不全是。它指的是,大量资本投向的不是实体产业,而是比如房地产业及从事投机资本交易。就版拿投权资股票来说,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投资,即对股票长期持有并通过参与生产经营获得利润。另一种是投机,通过买卖交易从事炒作。
㈢ 资金脱实向虚违背了什么经济学理论
“脱实向虚”是近期传播范围很广的一个概念。遗憾的是,这个概念的界定并不清晰,一些常听回到的说法答似是而非。
如果对“脱实向虚”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划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层面,那么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也难以理清经济实践中的复杂现象,更无法得出切实有效的政策启示。
㈣ 如何避免资本“脱实向虚”
“脱实向虚”是近期传播范围很广的一个概念。遗憾的是,这个回概念的界定并不清晰,一答些常听到的说法似是而非。
如果对“脱实向虚”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划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层面,那么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也难以理清经济实践中的复杂现象,更无法得出切实有效的政策启示。
㈤ 骗取国家资金怎么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骗取国家资金的,则按贪污罪进行判刑。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5)脱虚向实资金扩展阅读:
案例:广东公务员骗取国家补助资金超千万元受审
原广东东莞市长安镇政府办事员黄新征,伙同原广东省政府副处长景修元,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编造假资料,共骗取国家补助资金1240多万元人民币。该案9日在广东东莞开庭审理。
黄新征系原东莞市长安镇经济科技信息局产业技术股办事员,主要负责企业技术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景修元系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主要负责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申报等工作。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黄新征通过陈伟滨介绍与景修元认识,黄、景二人即共同商定利用其二人的职务便利,在2013年度东莞市长安镇申报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过程中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陈伟滨知情后要求事成后分得好处费,景同意。
随后,黄新征伪造了东莞市盛文五金皮具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并加盖伪造的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等单位公章后,将材料上报至省经信委审批。
景修元利用其负责审批该项目的职务便利,使上述伪造的申报材料顺利通过审批,从而骗取国家补助资金2835335元人民币,其中景修元按约定从中分得三成即825000元人民币,陈分得一成即275000元人民币,其余款项被黄新征占有。
在2014年度项目申报过程中,景修元、黄新征采用同样手段伪造了包括东莞市快泽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企业申报资料,共骗取国家补助资金9572800元人民币。
因害怕事情败露,景修元并未向黄新征拿取该笔分成款,还将已分得的钱款如数退还黄新征,上述款项均被黄新征用于出借及归还个人欠款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黄新征、景修元和陈伟滨三人,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责任。在9日的庭审中,黄新征当庭认罪,并称有自首情节,还退回了260多万元人民币赃款,希望法庭酌情轻判。
景修元承认分得三成好处费是自己开口索要,但只知是企业给的好处费,并不知道是黄新征做假资料申报,更没有参与做假,审批签字只是职务行为,只是审批程序中的一个环节,签的也是汇总表,对材料真实性不负直接责任。文件也有明确规定,市、县、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黄新征和景修元的介绍人陈伟滨则当庭表示认罪,称已退回赃款,只是介绍他们认识,具体他们之间做了什么,并不知情。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㈥ 脱虚向实,股市还能涨吗
股份公司其实都是实体经济体,脱虚向实流动资金更多从炒房到实体经济体,有助于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㈦ 如何加强监管整治“脱实向虚”乱象
资金在金融机构内部交易,如果不支持实体经济,就好比车轮打滑,虽然转得很快,但车子并没有前进。为了促进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改变脱实向虚的乱象,2017年3月,中国银监会专门安排部署“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专项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这一系列“强监管”行为有助于促进银行业机构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下一步要抓住完善公司治理这个基础,从股东资质、关联交易、组织架构、考核激励等方面着手,理顺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董希淼说。
㈧ 金融资金脱实向虚根源在哪
金融资金脱实向虚根源在于,金融机构还没有成为完全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机构。
第二个痛点在创新、创业型企业方面也是长期存在的,由于创新、创业型的企业和传统的银行信贷文化不一样,没有资产、没有抵押品、没有信用或者信用很低,所以很难符合银行信贷需求。例如研发一个新药,周期通常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果只提供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显然不能满足其需求。
㈨ 理财资金开始转向实体经济是大忽悠
2016年《银行间理财年报》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29.0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5.55万亿元,增幅为23.63%,相较过去6年平均55%的增幅看,增速明显放缓。
中国商业银行搞出29万亿的理财产品余额,着实让人不可思议,也让全球特别是发达体瞠目结舌。29万亿是个什么概念呢?截止2016年全国居民活期储蓄23.7万亿。银行理财产品竟然是全国居民活期储蓄的1.22倍;2016年中国M1余额为42万亿元左右,银行理财产品占M1余额的69%。这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
观察银行理财产品必须从用途上进行深度剖析。基本看,银行理财产品都投向了非实体经济领域。主要用在:在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各类民间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之间倒腾嵌套牟利;最主要的是投向股市、债券、楼市等。数据显示,2016年末的理财余额中,占比最大的仍然依次是债券(43.76%)、非标(17.49%)、现金及存款(16.62%)、货币市场工具(13.14%)。从中可以看出,根本没有实体经济什么事。
从本质上讲,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普遍高于居民储蓄,即银行在理财产品上的成本要高得多。这种高成本资金来源不可能用到实体经济里,而且从期限上看都是短期理财资金,只有用到投机市场里。
银行理财产品两大用途是不容置疑的。一是通过信托通道平台的信托产品的买入返售产品流向房地产,二是通过信托、保险、券商、基金平台流入股市购买新股,即打新。当然,在国债、地方债、企业债以及货币市场也有一部分投资。
银行理财产品另一个特点是,通过层层嵌套,逃避监管,绕圈子、转弯子,隐蔽进入到违规市场。层层嵌套、蒙蔽监管法眼是其特点。这不得不使笔者想起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气氛的说:华尔街不要再弄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这再次证明中国监管部门屡屡重申要穿透式监管的必要性。其实,与其费那么多周折搞穿透式监管,倒不如釜底抽薪,彻底解决问题。
首先必须遏制住银行理财产品疯狂增长态势。无利不起早,在逃避监管的监管套利诱惑下,银行理财产品这几年爆发式增长令人惊叹。过去6年平均增幅高达55%的惊人地步。已经构成中国最大的金融风险隐患,也已经成为中国逃避金融监管的风险隐忧。
下决心整顿金融乱象,出重拳打击各种金融资源脱实向虚、监管套利行为,笔者一百个同意,举双手赞成,出拳再重都不过分。重点在于,严格整治银行同业业务,彻底取缔各类通道渠道,彻底取缔各类资金池。这里千万一定不要被各种声音误导、逼宫、要挟。
最近一种声音必须引起重视,要识别其目的与意图。整顿才刚刚开始,一些研究机构却放出声音即所谓的研究报告称,2017年下半年理财产品对实体的支持力度加大,年末投向实体的余额为19.65万亿元(占全部理财比例67.41%,这也就是回到2014-2015年的水平),下半年增3.62万亿元(占全部理财增量的比例为131%,意味着有其他投向的资金被收回,改投实体)。这背后反映经济启稳复苏,实体融资需求有所向好。因此,理财资金投向也出现了“脱虚向实”的良好苗头,这也有助于减轻理财业务的监管压力。
这完全是大忽悠的声音。银行理财产品的属性以及其他非银行机构所有的理财产品,都不可能投向实体经济的。成本的原因在上面已经分析过的。关键在于必须认识清楚,银行之所以搞理财产品的目的与初衷就不是支持实体经济,而是给绕过监管、监管套利量身定制的。
声称银行理财产品开始投向实体经济完全是坐在办公室里瞎想的,完全是迎合监管与高层的偏好,监管部门想要什么就端出什么的阿谀做法。千万不要被其误导,要坚定不移地整顿下去。笔者建议,在利率市场化情况下,应该彻底取缔银行理财产品。
㈩ 如何通过虚减负债套取资金
降低企业负债率,
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骗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