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证监会公布515家拟上市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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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12年1月31日)
序号 申报企业 注册地 所属领域 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 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会计师 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 备 注
1 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关键机械基础件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战肖华 张应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钟建国 毛晓东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钟节平 张绪生 初审中
2 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电子专用设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树军 张正平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温京辉 黄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徐建军 杨继红 初审中
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特种功能材料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磊 马媛媛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李友菊 宋文 刘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鲍金桥 司慧 常爱民 初审中
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 轨道交通设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怡 蒋继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韩景利 周坤生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 杨延超 邓懿 初审中
5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吕洪斌 徐慧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潘莉华 林盛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张东成 赖江临 初审中
6 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杨淑敏 龚文荣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雷小玲 卢剑 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许军利 谭伟业 陆彤彤 初审中
7 深圳市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佳 杨爽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蒋晓明 程纯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林晓春 韩雯 初审中
8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刚 吴小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戴定毅 顾雪峰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石铁军 王毅 初审中
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 新型高效生物肥料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绍刚 王广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顺兴 李志光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于绪刚 徐非池 王芳 李婕妤 初审中
10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江苏 复合材料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迎军 胡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廖家河 徐士宝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苏波 胡君 孙东峰 初审中
11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复合材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新征 王剑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朱锦梅 魏 星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李志强 郑瑞志 初审中
12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数字内容服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顺明 任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朱锦梅 吴雪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张忠 唐周俊 刘冬苹 初审中
13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罗欣 于晓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邱靖之 王传邦 通力律师事务所 黄艳 张征轶 初审中
1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新型安全饲料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刚 陆文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樊文景 王淑燕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浦洪 刘震国 何煦 初审中
15 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软件及应用系统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魏庆泉 徐士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顾燕君 陈卫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梁志强 方晓杰 任真 初审中
16 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 医疗仪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旭巍 刘丽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舒佳敏 李国平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顾峰 童悦 初审中
17 昆山华恒焊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工业自动化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孟刚 狄正林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伍敏 郑欢成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王汉齐 范建红 徐丹 初审中
18 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信息技术服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旭东 黄传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杨宏 刘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赵珞 王岚 初审中
19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段斌 李彦芝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胡 毅 叶 民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王庭 赵曾海 陈国尧 张迪 初审中
20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信息安全产品与系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雨华 马华锋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王需如 王晓欣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郎艳飞 邵森琢 初审中
21 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晴 陈鸿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何晓明 康雪艳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陈明夏 万晓蓓 王文 陈莹莹 初审中
22 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电子商务服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任永刚 王金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峰 戴隆松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颜华荣 杨钊 初审中
23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软件及应用系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傅承 解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宋朝学 杨锡光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王冠 李大鹏 蒋伟 初审中
24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恒泰证劵股份有限公司 张英君 郭春洪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韶华 陈昭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冯艾 焦福钢 初审中
25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 信息功能材料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海啸 方宏凯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索保国 乔冠芳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吴和平 谢倩训 王伟琪 初审中
26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数字化专用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中东 钮蓟京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勇 腾飞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帅天龙 李晅 落实反馈意见中
27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汽车关键零部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云涛 许劲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何勇 蒋洪庆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刘斌 张婕 落实反馈意见中
28 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 中药制品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鸿 项骏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新田 江楠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孙立 唐银锋 落实反馈意见中
29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 民用雷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富胜 徐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魏五军 李永利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熊力 曲凯 落实反馈意见中
30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数字内容服务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宗俊 俞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翟小民 王恺 通力律师事务所 陈巍 翁晓健 落实反馈意见中
31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付巍 许欣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惠琦 倪军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朱蕾 吴小亮 落实反馈意见中
32 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邱平 宋伟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云鹤 齐晓丽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李荣法 李敏 杨开广 落实反馈意见中
33 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先进节能技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伟 张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重娟 刘彦山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张忠 孙静 商小路 落实反馈意见中
34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工司 河北 新型传感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立军 何宽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张军书 刘均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李磐 周斌 落实反馈意见中
35 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永波 陈友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文蔚 张静璃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周玉娟 徐虎 落实反馈意见中
36 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 太阳能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王初 朱同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钟建国 王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张恒顺 牟蓬 落实反馈意见中
37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工业和城市节水、废水处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化彬 王钢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何晖 江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江华 连莲 叶剑飞 落实反馈意见中
38 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 新型显示器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吕晓峰 郭瑛英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秀玉 刘璐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刘榕 刘燕迪 落实反馈意见中
39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复合材料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劲松 于冬梅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乾明 黄海波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陈金山 黄靖珂 宋文文 落实反馈意见中
40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软件及应用系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沂蒙 余庆生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峰 戴隆松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刘胤宏 郑晓东 唐晓婉 落实反馈意见中
4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软件及应用系统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国潮 李皓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利军 孙政军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贺伟平 谭四军 落实反馈意见中
42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软件及应用系统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沈璐璐 赵桂荣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赖玉珍 郑宏权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张敬前 曹平生 唐都远 落实反馈意见中
43 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高精度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冯烜 翟程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立倩 黄恺 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 侯群萍 沈轲 落实反馈意见中
44 新乡日升数控轴承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 关键机械基础件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罗霄 顾晶晶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乐超军 刘文豪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赵璨 徐伟贤 落实反馈意见中
45 合肥百胜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大型构件制造技术与装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曾年生 江成祺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潘峰 王静 黄敬臣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汪大联 祝传颂 张秀友 落实反馈意见中
46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软件及应用系统 民族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何继兵 姜勇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黄峰 张志明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张圣怀 朴杨 何云霞 落实反馈意见中
47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 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建华 苏勋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安洪宾 张丽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许迪 王宇坤 王祺 落实反馈意见中
48 江苏斯菲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万炎华 柳淑丽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沈岩 华可天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阚嬴 许成宝 落实反馈意见中
49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冯文敏 杨茂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葛晓萍 陈振瑞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廖春兰 刘艳晶 赖继红 落实反馈意见中
5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集成电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魏其芳 龙敏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林万强 吴文辉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周燕 张鑫 周宝荣 落实反馈意见中
51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数字音视频产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崔威 曾劲松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张敬鸿 鞠录波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赵梦 贾春雷 落实反馈意见中
52 安徽铜都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关键机械基础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圣能 汪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程志刚 马章松 苏东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喻荣虎 惠志强 落实反馈意见中
53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建刚 魏德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姚辉 张松柏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王元 陈鹤岚 落实反馈意见中
54 北京爱康宜诚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蔡玉洁 刘奇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赵斌 金华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郑碧筠 徐建军 谭翠燕 落实反馈意见中
55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核技术应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彭波 相晖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汪阳 张轶华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陈实 徐颖 落实反馈意见中
56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燕 易莹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文蔚 冼宏飞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程秉 李彩霞 王志宏 落实反馈意见中
57 深圳市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信息技术服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胡宇 廖卫江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屈先富 黎明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吴爽 余平 落实反馈意见中
58 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数字移动通信产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黄健 李杰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钱志昂 陈竑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刘维 孙斐然 落实反馈意见中
59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郭峰 国磊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鲍小刚 唐敏捷 上海海业韬律师事务所 周健 陶滕云 李林 落实反馈意见中
60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叶欣 张文生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 晖 刘学伟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房立堂 郭芳晋 落实反馈意见中
61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新型传感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宋乐真 徐彩霞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益平 熊绍保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张晏维 汪丰 落实反馈意见中
62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工业自动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秋芬 徐长银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赖玉珍 谢翠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张炯 邓海标 落实反馈意见中
63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林彬 郭宣忠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新首 舒畅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陈金山 朱志怡 刘中明 落实反馈意见中
6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软件及应用系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蒋欣 王苏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耀辉 丘运良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郑建江 贵钢 游晓 落实反馈意见中
65 湖南科美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石 温家明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俊杰 陈志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朱志怡 范蓉蓉 落实反馈意见中
66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工业自动化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汪家胜 李红星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迪航 李飞鹰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马秀梅 张绪生 落实反馈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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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IPO审核明显提速,“IPO堰塞湖“现象已然开始加速消化,有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的新股数发行数量已经超过2015年全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开始进入融资的春天。
那么,新三板挂牌企业是否具备投资价值?投资者怎样才能找那些高溢价的投资标的呢?本文将为你揭晓答案。
IPO审核加速
据统计,2017年以来,证监会共计受理251家公司的IPO申请,相较去年比增长139%。如按上市日期统计,今年以来新股共发行239只,超去年全年的新股发行数量。
与此同时,新三板挂牌企业也加快了上市步伐,截止今年6月,超400家新三板企业开启IPO辅导,较去年增长达177%。
新三板企业有投资价值吗
对投资者而言,投资新三板的最终目标,莫过于标的企业成功转板上市之后,获取高额溢价收益。那么,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是否具备投资价值呢?
专业人士认为来,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的投资价值比创业板都好很多。有两点理由:
(1)发展空间更大。创新层企业平均营收、平均市值、平均净利润分别为3.86亿、8.66亿、0.29亿,而创业板企业的平均营收、平均市值、平均净利润分别为12.76亿、75亿、1.50亿。相较创业板,创新层在市值、营收、净利润等方面规模较小,反过来说,也意味着未来发展空间更大。
(2)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全面优于创业板,市盈率更低。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市盈率、平均营收增长率分别为17.27%、25.92、59.36%,创业板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市盈率、平均营收增长率分别为67.92、10.51%、28.41%。可见,创新层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全面优于创业板,投资价值明显。
新三板的投资机会在哪里
从行业来看,新三板创新层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业板行业分布绝大部分集中在制造业,共453家,占比70%。
比较各行业的主要指标,各行业的投资机会更加清晰:
(1)市盈率,在批发和零售业、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几个行业中,创业板市盈率分别是创新层的12.51倍、3.28倍、3.08倍。由此可见,以上几个行业处于新三板创新层的价值洼地。
(2)盈利能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业为盈利能力最强的三个行业,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是创业板的2.01、1.49、2.32倍。
(3)成长性,新三板创新层成长性最好的三个行业是批发零售业、文化娱乐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收增长率分别是创业板对应行业的4.43倍、2.38倍、2.38倍。
综合各行业市盈率、盈利能力、成长性等方面表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娱乐业整体上表现更好。新三板挂牌企业估值较低,随着IPO审核的加速,投资者将在新三板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新三板投资价值空间可期。
『叁』 新三板股票怎么挑选,怎么才能开户买呢
要开通权限才可以,条件是,股龄两年,账户资产500万,当然也可以找垫资办理。
重要的是买票,这个才是关键,公司的净利润,无形资产, 行业领域前景等等都要考虑
看看这个 正信光电
『肆』 光电怎么样 正信光电 IPO即将启动 新三板上市
现A股包括海主板深圳主板深圳板深圳创业板四板块才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新三板股票通全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跟般我A股交易系统证券交易所柜台交易
『伍』 职工激励股在公司破产时能返多少
股权激励协议中能否约定无偿收回激励股权?
实务中我们经常看到,企业在设置股权激励计划时,针对激励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股权激励协议一般会约定对其持有的激励股权进行回购。根据激励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同情形,我们可以看到这类约定一般分为三类:
1、激励对象无过失终止劳动合同情形
当发生激励对象因固定服务期满后辞职的,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激励对象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或者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注销的等其他非因激励对象过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激励对象无过失行为。
在该等情况下,企业一般会约定激励对象未确认的期权应被注销,已支付的保证金由公司退回保证金及利息(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已持有的股权应由原转让方以约定价格回购,如按市场价回购、按净资产计算相应价格回购等。
2、激励对象过失终止劳动合同情形
因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大目的是为了锁定人才,所以公司在授予员工激励股权时,会要求员工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持续为公司服务,这种约定我们一般称为服务期。若员工在这种固定服务期内自行提出辞职,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不同于第一种情况下员工因不可抗力辞职的情形,也不同于员工有违反法律、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等过错而被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们一般称之为“激励对象过失终止劳动合同情形”。
对于这种情形,股权激励协议一般会约定,公司有权立即注销已授予的激励期权,激励对象已付的保证金由公司零息退回,已持有的股权应由原转让方以原价格回购,且该激励对象必须退回其已分得的红利。
3、因激励对象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当激励对象存在收受贿赂、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以及关于激励计划的保密事项;未经同意转让期权;违反公司竞业限制,可以归纳为激励对象存在过错行为,股权激励协议会约定,公司有权立即注销该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全部期权,没收激励对象已支付的保证金,激励对象已持有的股权由原转让方无偿收回。
对于第一、第二种情形,我们可能已经习以为常,因其相对公平,司法实践中也认可此等约定的效力。但针对第三种情况,公司依照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可无偿收回激励员工的股权,且不再退回激励员工缴纳的保证金和购股款,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
我们先来看看魏亚峰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魏亚峰担任方正公司下属企业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公司)的常务副总裁。
2007年,魏亚峰与方正公司签订了虚拟股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了购买虚拟股事宜。
同年,魏亚峰支付了购股款,购买了方正公司授予的虚拟股票。依据方正公司虚拟股票激励实施方案的规定,虚拟股票授予后自动进入3年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不得行权,并且规定“激励对象被解雇、免职时,激励对象因严重失职、给集团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因受到刑事处罚而被解雇、除名的,其授予的虚拟股票由集团全部收回,当期支付的购股款项不返还。”
2008年,魏亚峰在锁定期内辞职,要求方正公司向其返还购股款。另外,魏亚峰在工作期间违反了方正公司和正信公司(方正公司的下属公司,是魏亚峰任职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裁判要旨
该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就在于:激励方案中有关激励对象有过错,则丧失获授股权,且公司可不返还购股资金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
(1)方正公司附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虚拟股权,亦有权在特定情形下收回,此系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而且,这一约定并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也是对等的,故该部分内容并无不当。
(2)方正公司授予的虚拟股权,未改变股权归属主体,仅是附条件地授予相应股份的收益权。 激励对象为此支付的购股资金,其实转化为了待行权内容的组成部分,激励对象如最终行权,公司在给与激励对象红利时,也事实上返还了员工购股款。
如果魏亚峰因特定情形而丧失收益权,则公司返还其购股资金的可能也一并丧失,魏亚峰应自行承担这一后果。此类约定不违反合同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故应属合法有效,法院对此无异议。
魏亚峰不服一审判决,并诉至二审,二审法院亦认为,《激励方案》中的上述内容并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无不当,魏亚峰该项上诉理由于法无据,本院依法不予采信。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们再来看一看广东 省雪莱特光电股份有限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2002年12月30日,原告蔡国生与被告李正辉(时任雪莱特副总经理)签署了一份《关于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原告将个人持有的5223886股股票无偿赠与被告,被告保证从持股之日至少在公司服务满5年。文件签署后,双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004年7月15日,原被告再次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原告又将个人持有的962294股股票无偿赠与被告,被告于同日承诺:五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否则向原告进行经济赔偿,双方约定了赔偿计算标准。
2007年8月27日,被告辞去副总经理、董事职务,离开公司。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服务期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股票,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被告尚未履行的剩余4个月服务时间所对应的348259股股票,应当退还给原告柴国生,并依据双方约定赔偿原告19294014.7元。 即对于约定的经济赔偿,法院也予以了支持。
律师评论
我们从法院判决来看,对于因员工过错终止劳动合同,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在该情形下公司有权无偿回购激励股权的有关约定,它效力是被认可的。
一方面,既然公司以一定条件向员工授予股权,也就享有在特定条件下收回股权的权利。
另一方面,员工侵害来了公司合法权益,也应当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公平原则来看,公司予以无偿回购,不退回保证金也并无不当。
如果在此之外公司还对员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在赔偿范围的确定上,员工可以主张扣除已被收回的股权的价值。
『陆』 新三板正信光电,现在股价多少,一股多少钱,如何购买
股票代码838463
目前每股价格9.17元
需要在新三板开户(门槛高,需要500万资金验证)才能参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