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SHIP TO 和BILL TO 以及三方贸易的问题
不知道你们的进口方是谁,从你的意思来判断,应该还是以你们的名义进口,然后再卖给山东的经销商吧;如果是这样的话,ship to 和bill to都还是你们吧;你们交税进口后再国内销售给经销商即可;货物可以运到山东,你们只要在国内海关注册,在山东也可以申报进口的;
不涉及三方的国际贸易,这个操作在国内因为外汇管制的原因,很难直接做,而且你也很难控制你的进货价格信息不被经销商看到。
❷ 有关三方贸易的操作流程及单证处理
一 B/L上面的NOTIFY上面应该有你们公司的名字,这样无论是客户付款给你们,还是你们付款给日本都没有问题。
详细如下:
1. 商流流程:
客户下定单给你们,之后你们再下订单给日本,
2. 物流流程:
日本直接发货给客户,货物到上海港之后,直接口岸清关,送货给客户。
3. 资金流流程:
客户付款给你们: 提供进口清关的报关单正本,合同,发票(区内企业)
你们付款给日本: 需要提供与日本的合同,发票,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电子地账单,区外-区内货款到帐通知单(银行出具)
二, 一般贸易,因为你们公司是注册在外高桥保税区,因此,无法直接操作进口到国内货物的进出口。因此,如你所说,需要找一家进出口代理公司办理进出口清关手续。
不过现在商务部8号令,已经允许区内企业申请分销权和自营进出口权,如果能申请下来的话,你们就不需要进出口代理公司了。
报关单复印件,电子地账单客户那边都可以提供的,这个可以问一下他们财务,没问题的
❸ 三方贸易怎样做单据流转、收汇、核销
这种有中间商参与的出口业务是很常见的交易。你们能否办理出口退税取决于几个条件,首先必须由你们公司报关,也就是报关单的出口经营单位必须是你们公司,外汇货款也必须汇入你们公司的外汇账户,此外必须由工厂出具增值税发票,这三项是退税的必要条件。(如果你们就是出口产品的生产厂家,则无需增值税发票。)只要这三项必要的单据都有了,其他的事情都好办。
❹ 三方贸易和转口贸易
三角贸易的基本定义:系指我国厂商接受国外客户(买方)之订单,而转向第三国供应商(卖方)采购,货物由卖方迳运买方,或经过我国转运(不通关进口)销售买方之贸易方式。亦即我国的中间商利用其从事国际贸易之经验、技术、商务关系或地理上的优越地位,对出口国(第三国)供应商以买方地位,面对进口国(进口商)以卖方地位,分别签订买卖合同,货物则由出口国(第三国)直接运送至进口国,我国的中间商仅以文件处理(document process)方式达成贸易,并赚取差价行为。例子:A国想从中国B买电脑芯片,但我国市场在电脑芯片上没竞争优势,就把此定单下给C国,货物直接运输到A国的默哀仪方式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了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例子:比如我国A出口家电去伊朗B,但由于阿联酋的地理位置和外汇管制比较优越,所以一般A国直接出口到C国阿联酋,然后从阿联酋在运输B国伊朗
❺ 三方贸易, 货不来中国, 直接用大陆公司操作, 不能有香港公司参与
收付汇没有问题,这种是标准的转口贸易。
核销操作
先支后收 转口贸易 项下的进口付汇,进口单位必须在付汇前持相应的 进出口 合同、 转口贸易 经营权的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必须列明预计收汇日期)、银行汇款凭证、备案表、进口 核销单 、外汇局售汇 通知 单,经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在售汇 通知 单上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证售汇通知单及有关单证办理付汇。核销时凭出口所得的 结汇 水单/收帐通知办理。出口所得的金额必须大于进口付汇的金额。
先收后支项下转口贸易的进口付汇,凭相应 进出口 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备案表、进口 核销单 、商业票据、收汇 结汇 水单或收帐通知购汇支付或直接到银行办理对境外支付。核销时凭事先收取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核销。
❻ 有关国际贸易三方贸易
日本付款给你们,箱单发票TO 日本,但目的港是泰国啊。最终用户泰国付款给日本。可以CONSIGNEE 是泰国,NOTIFY PARTY写日本。 目的港代理也是泰国那边的啊。
❼ 三方贸易税收法
现在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离岸公司来操作三方贸易,从而降低国际贸易的成本。三方贸易法一般是通过一个海外离岸公司进行中转,虚降利润,以达到降低税赋
❽ 三方贸易报关
1,出口报关需要的合同应该为A公司与C子公司签订的,A公司操作次出口,不需要考虑C子公司和B公司的关系,只管自己和C子公司的合同即可。
2,A公司做的商业发票就是按照和C子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单价去做的,只是目的港肯定也是按照报关一样填写A国目的地。A公司出口报关的金额,必须要有那么多金额的外汇入账,才可以核销,所以发票也应该和报关单价,也即与A公司和C子公司合同一致,完全无需考虑C子公司和B公司的关系。
3,需要补充的是,提单是A公司出的,而提单是B公司清关所需,所以一般C子公司会要求A公司显示收货人为B公司,加上C子公司自己制作的C子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发票,箱单,提供给B公司进口清关。只是A公司安全的做法是注意收款,若非L/C,D/P ,一定得先收到款C子公司的款再给提单C子公司或者按照C子公司指示操作。
❾ 三方贸易
1.注意差价不要太大
2.注意原产地
3.可能不能退税
4.商品编码必须一致
❿ 三方贸易是什么意思怎么样操作
三角贸易指通过协议在三国之间互相搭配商品保持贸易收支平衡的贸易。它是两国之间的贸易不能实现平衡时,把两国贸易扩 大到第三国关系上产生的。这种贸易比双边贸易较有利于互相调节,解决外汇支付上的困难,是双边贸易的扩大。它具有多边贸易的一切特点,其性质属多边贸易。
三角贸易的处理程序:
贸易商于从事三角贸易之时,应将有关贸易的双方国别、货品名称、规格、交易内容、买卖合约、运输方式,以及为何须经由我国始能完成交易的原因详说明。并须检附有关单证,函送国贸局第三组审查,如经核准之后,转请中央银行外汇局接办(此不用输出入境签证)。
中央银行外汇局于接得外贸部通知后,即可指定国内外汇银行专案处理。其要点如下:
①外汇银行凭买方开来的L/G,另开L/G给生产国的发货人,请其径行发货。
②接受国外信用证与开发信用状至国外,其所来往的指定银行,必须为同一银行,以利处理。
③交易条件,应以C&F或CIF为准,并需以同一货币报价。
又三角贸易的货品,如须暂时卸入保税仓库者,也应依规定径向海关当局申请核办。
以上是对“三角贸易”这个名词与概念,扼要地提出说明,目前因为我国并未极力提倡三角贸易,国内贸易业者对此认识不深,加以其他种种法规未能密切配合,一旦从事三角贸易则会发现困难重重。
不似新加坡,由于是自由港,并无进口税的顾虑,所以,比较能放胆进行三角贸易,而且已经有所成就。我国企业家如果还在画地自限,势必无法在三角贸易方面取得成果,这等于自己扼杀了一条生路。
(10)三方贸易外汇扩展阅读:
三角贸易的方式
三角贸易的方式,共有下列二种情形:
①实际货物通关进口后,再运出口者,此是转加贸易。
②货物实际并未在我国进出口,径由生产国直接运交买方,但是单据文件之押汇或托收则经过我方厂商的处理者。此种仅为单据流转(Documents Process)而已。
对于前者,由于弊多于利,不宜准许,而后者,则可逐案加以考虑。事实上,目前从事三角贸易的业者,大部分也以后果者(Documents Process)。
例如:香港是三角贸易的佼佼者,日本、新加坡等地的贸易商也多从事三角贸易者,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从事三角贸易的方式均如出一辙,都有以Documents Process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