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做外汇的业务员犯法吗
不犯法,但前提你要正规的平台,然后正确的方式给客户提示风险
B. 私下买卖外汇违法吗
私下买卖外汇违法。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私自做外汇犯法吗扩展阅读:
台湾男子非法私下买卖外汇经营额共计19亿元人民币获刑。
今年50岁的台湾人庄某,十多年前来到广州做面料生意。在经营过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户和台湾商人有生意联络,便萌生了做新台币和人民币兑换生意,从中赚取差价的念头。
2011年,庄某让亲友到工行等几大银行为其办理20余张银行卡,又让亲友到台湾永丰银行办理了数张银行卡。2011年7月,庄某开始在广州的寓所内,利用上述银行卡从事人民币与新台币的网上兑换业务,并雇佣甘某为其转账。
据庄某交代,当台湾有客户需要汇钱到大陆时,他便让对方把钱打至上述办好的台湾银行卡上,然后他按照比当日人民币兑换新台币的汇率稍高的汇率,支付人民币给客户的大陆下家;如果大陆客户需要汇钱至台湾,他便以比当日人民币兑换新台币的汇率稍低的汇率操作,从中赚取差价。
经调查,从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开立的44个个人账户中,剔除账户之间互相来往金额后,对外经营人民币及新台币兑换业务的转入金额近9.27亿元人民币,转出金额近9.98亿元人民币,共计约19.25亿元人民币。庄某实际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庄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已追回违法所得100余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买卖外汇,仍为其划转资金,其行为也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人民网-台湾男子非法买卖外汇经营额共计19亿元人民币获刑
C. 个人炒外汇犯法吗
要看数额的大小,应该是违反了经营管理的法律。
D. 做外汇犯法吗
选择合适抄稳定的平台,做外袭汇的话,不如做黄金外汇了:黄金外汇是黄金和外汇的合称,因为在金融投资市场中,黄金和外汇往往是相关性最强的,所以人们习惯于把黄金和外汇并列提及。黄金实物就是买来大量的黄金,等待升值,万一跌了,就没有利润了,而且占用资金很大。随着人们经济能力和金融知识的提高,单向获利的股票市场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金融需求,越来越多的人转向更具操作空间和投资价值的黄金外汇市场。
E. 炒外汇犯法吗,炒外汇违法吗
炒外汇是犯法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专:私自买卖外汇、属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私自做外汇犯法吗扩展阅读: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以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截至2015年,中国位居世界各国政府外汇储备排名第一。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