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专:
对经常项属目下的用汇不加限制,并非是用人民币就可以任意地购买外汇,这种购汇和对外支付必须是真实的需要,购汇企业和个人需提交证明这种真实需要的凭证,经银行审核后才能售汇或从企业的外汇账户中对外支付。
(2)银行结汇制。是指我国对经常性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即境内机构对于其经常项下的收入的外汇收入,除有特殊规定外,必须按规定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的制度。
B. 关于进口付汇方式,我们要进口一个设备做的是TT 前50% 货到后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请教如何操作。
预付登记后,收到预付款,然后去网上注销预付登记,这样腾出之前预付登记占用的额度
货到后,90天内付汇时(进口报关单申报日期起计算),拿着机打境外汇款申请书(货款和海/空运费分开打印),合同,发票,关税、增值税票原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即付汇证明联(留给银行),电子口令卡和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就是预留印鉴;如果直接从公司账户划外币的话就直接操作;如果需要购汇进行支付的话,需要:购货款—A4纸打印《购汇申请》,加盖公章,并填写银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购汇申请书》;购运费或者其他非一般贸易的费用—只需填写银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购汇申请书》,同时购汇别忘了带上支票,千万别填错了
最后填写银行行政事业收款单,银行非常可恶,货款算一笔,运费算第二笔,然后收两次手续费和邮电费;境外汇款邮电费150元/笔;境外汇款手续费千分之五一笔
C.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变更手续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如因经营需要调整账户限额和客户名称时,应当持账户变更申请书、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等材料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变更”)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境内机构变更客户代码时,应关闭其原有外汇账户,并需持相关文件,到外汇局办理重新开立外汇账户手续。
D.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业务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第二步:外汇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核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第三步:境内机构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第四步:开户金融机构为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于次日将开户信息传送外汇局。
E. 中国银行山东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需要什么条件
中国银行山东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办理条件(一)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的境内机构,在其业务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外汇;(二)从事代理对外或者境外业务的境内机构代收代付的外汇;(三)境内机构暂收暂付或者暂收待结项下的外汇,包括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收汇、邮电部门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的外汇汇兑款、铁道部门办理境外保价运输业务收取的外汇、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等;(四)经交通部门批准从事国际海洋运输业务的远洋运输公司,经外经贸部批准从事国际货运的外运公司和租船公司的业务往来外汇;(五)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需向境外分保以及尚未结算的保费; (六)根据协议规定需用于境外支付的境外捐赠、资助或者援助的外汇;(七)免税公司经营免税品业务收入的外汇;(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大型机电产品出口项目,其项目总金额和执行期达到规定标准的,或者国际招标项目过程中收到的预付款及进度款;(九)国际旅行社收取的、国外旅游机构预付的、在外汇局核定保留比例内的外汇;(十)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的经常项目下外汇;(十一)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利息及费用的外汇;(十二)驻华机构由境外汇入的外汇经费;(十三)个人及来华人员经常项目下收入的外汇; (十四)境内机构经外汇局批准允许保留的经常项目下的其他外汇。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F.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如何办理
经常项目已完全放开,该项业务办理无需外汇局出具核准件,有些业务只需登记备案即可。
G. 银行结售汇操作规程一项规定是:已进入各类外汇账户(含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再从该账户结汇或转出的
出口收入通常先进入待核查帐户,在银行审核确实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后,会根据客内户的需求进入容外汇现汇帐户或直接结汇至人民币帐户,同时通过系统向外汇管理局进行境外出口收入申报,并向客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以便于客户凭此单据去外管局核销。
所以,一笔收入只能出具一次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已进入各类外汇账户(含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再从该账户结汇或转出的资金就不能再重复出具核销专用联了。
H. 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分别需要什么资料
外汇账户分经抄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经常项目账户,是指为本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而开设的账户,经常项目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主要的项目,包括对外贸易收支(就是进出口业务)、非贸易往来和无偿转让三个项目。
资本项目账户,指为资本的输出、输入而开设的账户,资本项目所反映的是本国和外国之间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变动,按期限分为长期资本往来和短期资本往来。
具体的资料建议打电话问开户行,这个比较直接和来的准备,各个银行要求的不一样。
I.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则
所谓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外汇管理条例》对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作出了三方面的规定:
1. 对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的管理 境内机构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机构的外汇收支或者经营活动,必须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
(1)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并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擅自存放在境外。
(2)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
(3)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出口外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这些规定从立法上保证了经常项目外汇的可兑换,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但必须实行银行结汇制和进出口收汇付汇核销制度。
2.对个人外汇的管理 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个人的外汇储蓄存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个人因私出境用汇,在规定限额内购汇;超过规定限额的,可以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应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携带外汇出境,超出规定限额的,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凭证。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持有的外币支付凭证、外汇有价证券等形式的外汇资产,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携带或者邮寄出境。
3.对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外汇的管理 驻华机构是指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外国驻华商务机构和国外民间组织驻华业务机构等。《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收取的以人民币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等,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其他驻华机构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凭外汇管理机关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来华人员是指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短期入境的外国人、应居境内机构工作的外国人以及外国留学生等。《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应聘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外汇的,依法纳税后,可以持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籍专家的人民币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后,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