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资进入的情况下,企业增资扩股如何实现
外资进入之后,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会增多,这时候需要去工商局做变更,变更注册资本(增资),然后变更股权,将所有股权按照投资比例从新分配。
B. 上海外资公司增资流程和步骤怎样的F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外资企业都能办理增资手续的,下列几种情况下的外资企业均不可以调整注册资本:
1、企业发生经济纠纷还进入了司法或者仲裁程序,不能办理增资手续;
2、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办理增资手续;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中有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收回完毕的情况下也不能办理增资手续。
外资企业可根据是否存在以上情况,若存在,则无法办理,相反,我们就来看看外资企业办理增资的流程是怎样的吧:
1、提交资金申请报告,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批准证书原件办理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获得增资批复(备案)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2、提交增资申请报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副本,增资批复(或备案表)原件,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原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营业执照手续,可获得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3、提交资金申请报告二份,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外汇登记证原件,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章程修正案,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可获得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4、需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5、向工商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C. 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增资,如何操作
1、先到所在地的商务委办理企业增资申请,然后商务委会下发审批通过的批文。
2、拿到批文后,国外的钱再进来,找大陆的会计事务所做验资报告。
3、拿到验资报告后,到所属工商局营业执照增资变更。
D. 关于外资增资,,,急急急!
企业增资主要找到外管局,银行,还有在外管局备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他们会告诉一步一步怎么走的~
E. 增资的外资增资
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同意增资的批文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局批准的公司增资前章程及补充章程
营业执照
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
外汇登记证(原件)
银行进帐单
增资前验资报告
投资人营业执照及会计报表
实收资本增资入帐凭证
其他需要的资料 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同意增资的批文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局批准的公司章程
临时营业执照
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
外汇登记证(原件) 实物海关报关单
实物价值鉴定书(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承诺函
实物交接清单
前几期验资报告(分期投资资金时)
投资人身份证或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会计报表
房屋租赁合同
收资本入帐凭证
其他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验资报告
董事会利润再投资决议
公司原章程及补充章程
外汇登记证
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外商投资管理局同意增资批文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书
企业所得税缴款证明及完税凭证
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批文
再投资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其他需要的资料
F. 公司法关于外资企业办理增资的规定
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外资企业的单独规定,合并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条款。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G. 外资公司增资扩股,第三方以自然人投资可以吗
现在新公司想增加注册资本和增加自然人股东 请问可以办吗?是不是需要原公司的股东表决呢? ...可以办的一般只要原公司法人同意就可以办理了。 ...可以。...
H. 外资公司做转股并购增资并购怎么做都需要什么
内资转中外合资(转股并购)
1、内资公司不能是投资类的公司,需要这个的注册资金实缴,需要做审计报告、净资产评估报告、内资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资信证明,外资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需要的材料:
预核名(工商局,变为中外合资一般要更名)--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局、商务局)--工商变更。
具体执行提交资料一般按照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执行,总体需要的资料一般如下:
(一)股权并购
1、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和依法需要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
(5)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修改后的董事会名单,记载新增董事姓名、住所的文件和新增董事的任职文件;
(7)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8)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提交已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的***证明;
(9)资产评估报告;
(10)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国有股股权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1)涉及其他登记(备案)事项变更的,提交相关的文件(比如: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监事、经理变更的,提交原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12)原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