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需不需要抵消
对于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需要进行抵消处版理是权对的,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
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者与使用者(固定资本消耗)等,这意味着可将单主体的内部交易转化为发生在双重身份之间的一般性“交易”,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和记录流量。
(1)对于实现销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处理,而未实现销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处理。
(2)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处理。即首先找出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再找出当期销售收入,其差额就是销售成本。抵销分录归纳为: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内部销售收入,是当期的收入),贷记“存货”(期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主营业务成本”(两者差额是销售成本)。
(3)首先假定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然后对未实现销售部分的内部销售利润单独处理。在进行连续抵销时以及业务太复杂时,都只能用这种思路。
B. 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有什么区别是一个意思吗
全资控股来子公司与全资子源公司不是一个意思,区别为:股东不同、股权不同、控制权不同。
一、股东不同
1、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止一个股东。
2、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二、股权不同
1、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总公司只有部分的股权。
2、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总公司拥有100%的股权。
三、控制权不同
1、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一定有子公司的实际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2、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子公司的实际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C. 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发生的交易算关联交易吗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交易算不算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无需审议与披露。上版市规则没有把控权股子公司认为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为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转移资源、利益的行为不影响上市公司整体的利益,因此上市规则对这一部分的关联交易就不进行监管。
D. 控股子公司的销售收入是否可以并入总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销售收入是否并入母公司,具体要看销售收入的交易对象,内具体如下:
1、如为与集容团内关联公司间交易而产生的销售收入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
2、其他非关方间销售收入只要满足企业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当然构成母公司销售收入。
E. 急求:关联方交易与内部交易有何不一样的地方如何区分此两者
1、关系范围不同
关联方交易双方是关联关系,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以及同一集团下面的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其他关联关系,比如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以及上市公司的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等。而内部交易仅仅包含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更多见于集团公司内部。
2、销售交易行为不同:
母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销售交易,肯定属于关联交易,但是否又属于内部交易,则要具体分析。购买子公司股票是增持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内部交易。
(5)与控股子公司交易扩展阅读:
从某种角度来看,内部交易是一种“有实无名”的交易,即确实存在这种经济活动,但未发生在机构单位之间。
由于SNA~1993的核算对象是交易,因而必须将内部交易做显性化处理,即虚拟。一般来说,虚拟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赋值。这一看法对于实物交易核算来说是有道理的,但从内部交易核算来看,这也许不够全面。
正如SNA~1993所指出的:“在过去,价值的估计有时称为虚拟,但是最好是把虚拟这个术语留给不仅要估计一个价值,而且要构想一个交易那样一种情况”。因此,虚拟一般分为两个步骤,即首先构想一个“交易”,尔后为流量赋值。
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
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者与使用者(固定资本消耗)等,这意味着可将单主体的内部交易转化为发生在双重身份之间的一般性“交易”,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和记录流量。
F. 子公司与控股公司有什么区别
子公司与控股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认定不同
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控股公司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额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2、税率不同
子公司的税率是17%,可以抵扣开具了增值票购进货物的税额;小额纳税人的税率是4%(商业)或6%(工业)。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控股公司购进小规模的货物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3、税率计算方法不同
子公司纳税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而控股公司纳税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4、票据方面的区别
子公司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票,而小额纳税人只能开增值说普通发票。专票,也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为公司抵扣一部分税率。而控股公司不能进项抵扣。
5、监管部门不一样
子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控股公司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 而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
6、财税政策不一样
子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
而控股公司因为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问题都自己扛”。要想获得此待遇,还需单独去税务部门求批准。
7、所交税费种类不同
金融租赁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而控股公司交税金则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控股公司
网络-子公司
G.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同吗
从内控的角度看,有比较好一点,否则被容易滋生内幕交易,还很可能被揭开面纱。个人意见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H. 与公司参股子公司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吗
首先,应核查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判断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是否属于公司的专关联方;如属于公司的属关联方,考虑到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成立参股公司,且该参股公司与公司还存在交易,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建议应该先进行清理(一般的做法是公司把股权全部收进来)其次,如果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那么该参股公司不是法律上的关联方,并不存在关联交易的问题。
I.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第14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回立承担民事责任。答当一个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的股份时,前者即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子公司中母公司持股达到100%时称为全资子公司,持股在50%以上时为控股子公司,低于50%但股份在各个股东中最大时(如40:30:30)时称相对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相对应,本公司于分公司相对应。
我国《公司法》14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公司和分公司的重要区别是,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只是本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分公司不是公司法上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承担独立责任,而分公司只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无独立责任能力,其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本公司承担。
J. 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区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