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过去三年平均销售增长率为1.29%,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408/1710),在其所在的金属与玻璃容器行业排名为14/14,外延式增长较差 。
ST耀华过去EPS增长率为-2453.32%,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700/1710),在其所在的金属与玻璃容器行业排名为14/14,公司成长性较差。
ST耀华过去三年平均盈利能力增长率为-1341.60%,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631/1710),在所在的金属与玻璃容器行业排名为 (13/14)。盈利能力较差。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过去EPS稳定性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109/1710),在其所在的金属与玻璃容器行业排名为11/14 。公司经营稳定较差。 持仓结构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在过去的一年中,股东户数呈减少趋势,机构持仓比例减少。最新季度情况表明,该股人均持股增加。最新机构持仓为10.25%,部分机构对该股看法有所上调,仓位上调0.52%。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投资亮点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0.2129(元),每股净资产0.1200(元),净资产收益率-173.1500%,营业收入702351718.6500(元),同比增减-30.003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663736.91(元),同比增减-187.9369%。 2.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股票于2009年7月3日起复牌。
② 公司的盈余操纵案例分析
公司的盈余操纵案例分析 盈余操纵尽管不像财务欺诈被法规政策所禁止,但过度、过滥的盈余操纵,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不仅会削弱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会误导投资人的投资行为,损害投资人的利益。为了准确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操纵的行为,有必要对盈余操纵的动机和主要手段进行深入分析。 一、盈余操纵的动机 1、获得融资资格 企业上市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从证券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许多企业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的愿望十分强烈。根据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三年盈利的条件,于是一些本不符上市条件的企业,为了能上市,采用各种手段进行盈余操纵,甚至造假:股票已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配股或增发新股在证券市场进行再融资。由于在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东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现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较低,配股或增发新股的意愿也十分强烈。但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在其申请配股的前三个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也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在这种约束条件下,一些经营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就想方设法进行盈余操纵,以抬高净资产收益率。尤其是那些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已达到10%的公司,如果第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10%,则前功尽弃,于是在配股或增发新股动机的驱驶下,更会采取各种手段操纵盈余,以期获得配股资格。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控股股东能从上市公司获得大量的资金。当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配股或增发新股融资时,控股股东往往具有很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 2、提高新股发行或配股价格。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最直接目的就是大限度地从证券市场筹集到资金。公司所能够募集资金的数额取决于股票发行数量和每股发行价格两个因素。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有额度限制,在有限的额度内要获得最大限度的资金量,只有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等于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而市盈率的大小受到政府的管制,所以每股收益的大小就成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多少的决定因素。因此,上市公司都有意提高每股收益,一些券商为了争取到公司的承销资格,承诺帮助公司进行利润包装,在公司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为了募集更多的资金,就产生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动机。此类问题在配股过程中同样存在。配股价格一般按该上市公司股票一定期间市场收盘价平均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确定。为了尽可能以较高的价格进行配股,上市公司往往配合庄家推高股价或将股价维持在较高的位置,但股价需有业绩支撑,因此,需配股的上市公司往往会通过盈余操纵来提高公司业绩。 3、二级市场炒作(操纵股价) 企业股票上市后,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权或待价而沽。 4、扭亏为盈,改善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形象或避免处罚 公司上市对于企业的另一个影响就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许多公司在上市以前默默无闻,无人知晓,但上市之后却成为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企业的知名度大幅提高,作为企业的大股东和经营者的声誉,能力也和上市公司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控股股东与管理者的形象往往与上市公司的形象俱荣俱损。如果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甚至亏损,公司的股票就会进入“垃圾股”的行列,公司的形象也随之受损。更为重要的是,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特别处理”和“摘牌”制度更是给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形成巨大的压力。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当年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就要被实施有别于其他股票的交易制度,在股票名称之前冠以"ST"符号以示区别;如果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即被“摘牌退市”。为了避免公司股票被戴上ST,一些公司会竭力操纵粉饰其经营业绩,尽可能避免连续亏损情况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出现的上一年巨额亏损,第二年扭亏,第三年又亏损等奇怪现象就不足为奇了。有些上市公司如果已被带上ST帽子,为了不被退市,这些带帽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以达到摘帽的目的。如果正常的经营不能保证上市公司摆脱困境,相关的利益关系人必然会进行利润操纵借以扭亏。 5、为了业绩评价考核,保全职位和获得高额报酬 当公司盈余的高低关系到公司管理层的切身利益(包括报酬和职位)时,管理层就会利用会计操纵手段来使公司业绩达到公司内部和市场的预期 二、管理层操纵利润的手法 盈余操纵手段可分为会计方法和非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巧用会计政策、费用挂账、非经营性业务等,非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地方政府支持等。 1、巧用会计政策 巧用会计政策是最常见也是最原始的盈余操纵方法。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账的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产品开发费的核算方法、职工保险金的核算方法等的选用及变更均会对会计利润数额产生一定影响。会计方法的变更除由于会计准则变迁、采用新方法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正当理由外,往往是为了操纵利润,尽管会计政策的变更为会计准则所允许,但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来操纵利润的行为容易被审计人员甚至公众识别,且效果有限,因此,利用这类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较少。 通过各类准备金的计提和冲回是上市公司调节损益的一种重要方法。目前,要求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存货、长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依照现行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在各项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方面,具有很大的自我调节余地。这就给上市公司机会利用有关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大幅地调节损益。尤其是有些上市在亏损年度,集中巨额地计提各项准备,当年大亏一把,使企业轻装上阵,为下年度扭亏为盈作好准备。另外,由于会计制度对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而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时间及金额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来调节利润就具有较大的弹性。有些上市公司尤其是制造类上市公司,把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预提和冲回或待摊挂账作为调控损益的一种方法。 2、通过挂账处理进行利润操纵。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发生的该处理的费用,应在当期立即处理并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尤其是为了使当期盈利,则故意不遵守规则,通过挂账等方式降低当期费用,以获得虚增利润之目的。 3、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进行利润操纵。 其他业务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零星的收支业务,其他业务不属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但对于一些公司而言,它对公司总体利润的贡献确有“一锤定千斤”的作用。比如吉轻工,1997年主业亏损4292万元,可“庆幸”的是,其在1997年内兼并了长春轻 工业 机械厂,该厂于1997年11月进行了一项土地使用权转让,净利达5198万元,吉轻工也由此当年转亏为盈,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3%.3.2投资收益。 4、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在利润表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反映的是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对本年利润的影响额。因此,一些公司也因此而“置之死地而后生”。例如耀华玻璃在1997年度出现业绩严重滑坡,利润总额仅有143万元。但在利润表中,却出现了高达3434万元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此公司也给予了充分的解释:根据地方财政的有关文件对部分负责科目进行清理。一是“玻璃熔窑之一九机窑停产清理,不存在更新及大修理问题”,经批准将以前年度“预提的熔窑复置金扣除清理费用的余额1180万元冲销”;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司所欠的财政委托贷款利息就地核销,故将以前年度已计入财务费用的应核销利息进行调整,计1574万元”;三是“因1997年度公司经营效益欠佳,根据公司统一实行的工效挂钩办法,按年终财政部门清算的工资下浮额相应调整下浮工资,调整以前年度累计计提的效益工资计680万元。” 5、关联交易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全流通,股权较集中,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是最常用的手法。据蒋义宏对上市公司经理进行调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支持率达55.56%(《证券市场导报》,2001.3),另据对沪深两市2000年的1018家上市公司统计,发生了各类关联交易行为的有 949家,所占比例高达93.2%。其中,有488家上市公司向其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涉及总金额达1217.58亿元。在资本经营活动发生了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214家。另有844家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应收应付款的结算余额,上市公司关联应收款总额达828亿元,关联应付款总额为237亿元。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比较泛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成果影响较明显。 通过近几年的演化,现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手段主要包括: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托管经营、内部转移定价、出售无形资产、甚至还有“无偿赠予”等。 6、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 通过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来操纵盈余的做法在上市公司不断花样翻新。一些对外投资较多的上市公司,视被投资企业的盈亏状况来调节持股比例,以改变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达到操纵盈余的目的。对于盈利状况较大的子公司,如持股比例在 20%以下,上市公司一般会寻求提持股比例至20%以上,从而改用权益法核算,以增加当期收益;对于连年亏损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一般会将持股比例减至 20%以下,从而改用成本法核算,以暂时隐藏该项亏损;有的上市公司年末超负荷接受订单,尽可能多发货物,向顾客提供特殊信用条件以尽可能提前实现销售收入;有的上市公司借助与第三方签定“卖断”收益权的协议,提前确认收入;另外有些广告费较大的上市公司,采用上年度预付或下年度后付的方式来操纵盈余等等。 7、地方政府支持 地方政府给当地上市公司“业绩”援助,是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一种特殊现象。从地方利益看,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对推动地方经济作用很大。一个地区上市公司的的指标很紧,壳资源十分珍贵。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忍上市指标作废或失去宝贵的已上市资格,便不惜向本地区上市公司进行援助,给予政策上的扶植。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援助就成为许多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重要手段。比如,地方政府为扶持上市公司,越权给上市公司减免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退税;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为确保上市公司的利润,使其达到二级市场上筹资的要求,地方政府往往会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有的补贴数额很大,显然是“业绩不够,补贴来凑”。许多上市公司的补贴收入在利润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此外,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也是地方政府援助上市公司的一种重要形式。 三、财务报表分析 针对操纵利润的手法扣,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 1、比例分析 通过比例分析,查出年末比年初变动较大的科目,重点核实 2、结构分析 利润表各项目占收入的比重分析,查找比重变动较大的科目。 3、查看重点科目,看是否金额是否核实。利润表中其他业务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年初未分配利润变动、所得税费用,要重点查看。 4、查看报表编制会计政策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频繁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费用挂账和收入费用的入账截止查看。
③ 秦皇岛 耀东里 啥时候拆迁耀华玻璃厂的房子,据说耀华快黄了,最近基本不可能拆迁了,是真的嘛
您有看到相关的拆迁公告么?如果拆迁已经有拆迁公告出现,那上面会写明拆迁日期区域补偿细则等细节的。
拆迁是有规划要求的,政府在拆迁规划都会有贴出拆迁公告,告知某个区域将要拆迁。如果您所在区拆迁难等,又急着拆迁。您可以去看看关于自助拆迁的网站,那里可以让您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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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拆迁的概念是:
自助拆迁是由业主形成意愿,通过政府职能部门了解该地块的信息,如容积率、能出多少面积等,然后开出业主们共同的条件,再把信息发布到网上,网站就会嫁接来自全国地产开发商,谁同意业主们的共同条件,就让谁开发
④ 利润操纵 案例
企业常见利润操纵方法的会计分析
CFO视野
企业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现实生活中,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本文就试图对企业常见的利润操纵方法予以简单的会计分析,从而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一个更加清醒、正确的认识。
1、通过挂账处理进行利润操纵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发生的该处理的费用,应在当期立即处理并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尤其是为了使当期盈利,则故意不遵守规则,通过挂账等方式降低当期费用,以获得虚增利润之目的。
1.1应收账款尤其是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挂帐。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其他原因,应向购货方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因它是企业的销售业务也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因此,一般而言,应收账款能否收回,对企业业绩影响很大。但对于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极小,按规定应转入坏帐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规定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转为坏账的话,有人曾计算过,1997年深沪市上市公司亏损数将由42家改为114家,亏损面将由5.2%扩大至14%。由此可见,应收账款对收益的影响极大。
在现实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即企业为了虚增销售收入的需要而虚列应收账款,因此,对于由于“应收账款”科目而导致的利润操纵一定要引起特别的注意。
1.2 待处理财产损失长期挂账。这种损失是由于当期某种原因造成的,应在当期处理,但若有意不在当期处理,使当期费用减少,从而达到虚增利润之效果。
1.3 在建工程长期挂帐。这主要体现在大部分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都会对外部分融入资金。而借款需按期计提利息,按会计制度规定,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峻工手续之前应予以资本化。如果企业在建工程完工了而不进行峻工决算,那么利息就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减少),另一方面又可以少提折旧,这样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
1.4该摊费用不摊。对于企业来说,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实质上是已经发生的一项费用,应在规定期限内摊入有关科目,计入当期损益。但一些企业则为了某种目的少摊、甚至不摊。
2、通过折旧方式变更操纵利润
企业对固定资产正确地计提折旧,对计算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计算损益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在影响计提折旧的因素中,折旧的基数、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两项指标还比较容易确定,但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确定上却较难把握。事实上,固定资产折旧除有形磨损外还有无形磨损,而且企业和行业不同,磨损情况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往往有足够的理由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
例如某公司从1995年起对固定资产折旧由加速折旧法改为一般折旧法。折旧方法变更后,折旧率综合下降3%,折旧方法变更增加的税前利润估计约966万元。其实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制造电冰箱,电冰箱的升级换代较快,从正确地计算损益来讲,电冰箱生产线使用加速折旧方法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此外该公司1995年销售退回2400万元未在当年入帐,导致销售利润虚增约265万元。以上两项虚增利润之和1231万元,略大于当年利润总额1214万元。也就是说,该公司若在1995年不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且将销售退回按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的话,公司当年则亏损无疑。
同时,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只会影响会计利润却不会影响应税利润。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确认收入和费用的特点及标准不同。税法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另有规定,企业降低折旧率只会增加会计利润却不会增加应税利润,对企业现金流量也不会产生影响。
3、通过非经常性收入进行利润操纵
3.1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零星的收支业务,其他业务不属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但对于一些公司而言,它对公司总体利润的贡献确有“一锤定千斤”的作用。比如吉轻工,1997年主业亏损4292万元,可“庆幸”的是,其在1997年内兼并了长春轻工业机械厂,该厂于1997年11月进行了一项土地使用权转让,净利达5198万元,吉轻工也由此当年转亏为盈,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3%。
3.2投资收益
我国投资准则将投资定义为: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把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因此,投资通常是企业的部分资产转给其他单位使用,通过其他单位使用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创造的效益后分配取得的,或者通过投资改善贸易关系等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当然,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实际上是对购入证券的投资者投入的所有现金的再次分配的结果,主要表现为价差收入,以使资本增值。
但企业往往利用投资收益使之成为掩盖企业亏损的重要手段。例如四川峨铁,1997年进行法人股转让,以每股3.1元价格卖掉1000万股“乐山电力”法人股,使其当年扭亏为盈,每股收益为0.007元
3.3 关联交易引致的营业外收支净额
关联交易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经济实体之间的购销业务。倘若关联交易以市价作为交易的定价原则,则不会对交易的双方产生异常影响。而事实上,有些公司的关联交易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关联公司之间转移。
例如,1997年广电股份1.13亿元的营业外收入主要来自两处:一是土地开发补贴4000万元;二是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录音器材厂有偿出让给自己的国家股大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双商协商收购价9414万元,从而使广电股份获得净收益7960万元。因此,在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该项业务虽已经产权交易所鉴证,但未经过资产评估确认价值,并指出此项关联交易对其1997年损益产生了重大影响。
3.4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在利润表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反映的是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对本年利润的影响额。因此,一些公司也因此而“置之死地而后生”。例如耀华玻璃在1997年度出现业绩严重滑坡,利润总额仅有143万元。但在利润表中,却出现了高达3434万元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此公司也给予了充分的解释:根据地方财政的有关文件对部分负责科目进行清理。一是“玻璃熔窑之一九机窑停产清理,不存在更新及大修理问题”,经批准将以前年度“预提的熔窑复置金扣除清理费用的余额1180万元冲销”;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司所欠的财政委托贷款利息就地核销,故将以前年度已计入财务费用的应核销利息进行调整,计1574万元”;三是“因1997年度公司经营效益欠佳,根据公司统一实行的工效挂钩办法,按年终财政部门清算的工资下浮额相应调整下浮工资,调整以前年度累计计提的效益工资计680万元。”
3.5 补贴收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不让本地的上市公司失去宝贵的上市资格,也往往运用“看得见的手”,对上市公司进行补贴和帮助,一些公司也因此得到巨额补贴而实现了扭亏目标。例如,南通机床1997年获得补贴收入1088万元,是利润总额的5.6倍,里面含有已收取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安置特困企业费用补贴、地方所得税已退抵征、贷款银行利息核销等内容。
4、通过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进行利润操纵
4.1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使用两种方法核算投资收益:一是成本法;一是权益法。
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2)不准备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3)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4.2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但事实上一些企业却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肆意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例如某公司1996年对深圳光大木材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所持股权为7.31%,远未达到当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持有25%以上股权时方能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因此,对被投资单位持有7.31%的股权并不符合采用权益法的条件,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也未拥有经营控制权。但当年该公司却对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导致当期投资收益增加687万元。1996年其主营业务利润本是巨额亏损,可由于该会计方法变更和其他保留事项虚增的利润,竟然最终变亏为盈。
将长期投资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投资企业就可以按照占被投资企业股权份额核算投资收益(即是实际上没有红利所得)。同时,所得税法则是根据投资企业是否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红利及红利多少来征税的。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将投资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一方面可以虚增当期利润,另一方面却无须为这些增加的利润缴纳所得税,真是一举两得,生财有度。
5、其他方法的利润操纵
5.1 存货计价不当
企业对存货成本的计算若采用不适当的方法或任意分摊存货成本,就可能降低销售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如按定额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应该将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按比例在期末在产品、库存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之间进行分摊,但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定额成本差异只在期末在产品和库存产品之间分摊,本期销售产品不分摊产品定额成本差异,从而达到虚增本期利润的目的。
也有一些企业任意改变存货发出核算方法,如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把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以期达到高估本期利润的效果。更有甚者,故意虚列存货,或隐瞒存货的短缺或毁损。
5.2 费用任意递延
如把当期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列为递延资产,从而达到减少当期费用以进行利润操纵。
5.3 对外负债的不当计算
一些企业通过对外欠款在当期漏计、少计或不计利息费用或少估应付费用等方法来隐瞒真实财务状况。
5.4 非真实销售收入
一些企业通过混淆会计期间,把下期销售收入提前计入当期,或错误运用会计原则,将非销售收入列为销售收入,或虚增销售业务等方法,来增加本期利润以达到利润操纵之目的。
6、结束语
综上所述,既然企业有充分的空间来操纵利润,因此,对于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来说,不仅要看利润表的数据,而且要看利润的计算过程;不仅要看利润的数量,而且要看利润的质量。
6.1 分析收入与利润之间的关系。从损益表中的一些数据,检验企业获利能力与经营成果。如以主业利润除以主业收入,可得出企业的主业利润率,凡较高的,说明企业的主业有较高创利能力,能抵御经济波动与市场风险,企业的成本费用低,盈利水平高,经营有方;又如,主业利润除以总利润,接近1的,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的“主体性”。数值远离1的,就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缺乏效益。大于1的,说明发生了其它业务、投资收益的亏损或营业外收支不抵。
6.2 分析财务指标。如取流动资产数除流动负债数得出流动比率,从流动资产减去存货后除以流动负债得出速动比率,可以分析企业短期的偿债能力与变现能力,一般地说,以流动比率接近2,速动比率接近1为宜;以净利润分别除以总资产、净资产、可以得出公司的资产贡献与净产收益率,从而反映公司真正的投资价值。
6.3 强化对企业会计信息时间序列的应用研究。利润操纵是利用了会计应计制的特点,但在较长时间内,有些利润操纵手段将失去效用,如推迟确认费用必然引起下期费用升高;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就会引起下期收入和利润降低。因此扩大信息观察的时间范围就能缩小利润操纵的应用空间。
6.4 计算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不良资产
年度末普通股总数
其中不良资产为: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及待处理财产损失。
这种计算意味着截止报告期末,对可能存在的潜在损失全部视
为损失,从股东权益中扣除以求得基本反映公司实际状况的净资产额,以判断公司经营业绩的虚实和差异。
6.5 结合运用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的流
入和流出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动态情况,反映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全貌。通过现金流量表能够说明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能够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能够分析企业未来获取现金的能力;也能够分析企业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6.6 注意、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通过阅读审计报告,
可以了解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如发表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则要引起警惕,关注可能发生的利润操纵。
⑤ 600552、600716为何停牌552谁持有致谢ING!
开股东大会停牌.两支未股改的含权股,选股思路比较明确,做轿吧!
(以下摘自大智慧信息地雷)
方兴科技600552
召开股东大会,今日停牌
方兴科技(600552)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
4、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预算》;
5、审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98,385,374.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912,110.23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68,473,264.34元。
鉴于公司2005年度出现亏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0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服务六年,该所为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力较强,拟继续聘请该所为我公司会计审计机构。
8、审议《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全面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全面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06年公司与安徽华光集团玻璃集团及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2005年度相比较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决定继续履行现行关联交易协议。
14、审议《关于清理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事项的议案》;
到2005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被大股东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占款尚余2490万元未清偿(其中有400万元是违规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关注,初步形成意见解决大股东占款。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在2006年6月30日前督促大股东等各方清理所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杜绝资金占用情形再次发生。
15、审议《关于监事辞职的议案》。
监事葛宏艳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耀华玻璃600716
召开股东大会,今日停牌
耀华玻璃(600716)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度本公司共实现净利润-4,705,056.38元,加上2004年尚未分配利润24,453,318.14元, 2005年末可分配利润为19,748,261.76元。因受市场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难,200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关于续聘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同意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需继续向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限额共5000万元人民币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用于经营周转(原借款4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现将到期),同时向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申请办理3000万元人民币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额度。该公司系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06%的股权。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1954.6万元,净资产21289.3万元,资产负债率70.4%,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董事会同意该公司办理上述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共计8000万元)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以支持其经营资金的需要。
此前本公司已为该公司12000万元银行借款(含交行贷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此次担保后本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但由于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且本次担保金额已超过本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10%,根据有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同意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并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沈阳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287.32万元,净资产12178.47万元,资产负债率71.86%,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董事会同意该公司办理上述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两年,以支持其经营资金的需要。
此前公司已为该公司2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此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但由于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有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
10、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
⑥ 600517G置信和600660G福耀前景如何
600517G置信
基本面:
1 公司自主研发的非晶合金变压器等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列入上海市首批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并且进入了第三批《全国城乡电网改造与建设所需主要设备产品及主要生产企业推荐目录》,以及被评为上海市节能产品(公司新产品空载损耗大幅降低80%,每台每年可节省电费约4000元)。另外,公司已通过ISO9001和ISO14001认证,被誉为“没有发电机的绿色发电厂”。
2 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非晶合金变压器专业化生产企业,研制开发了国内第一台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非晶合金地下式路灯变压器和配电变压器以及自动化切换的非晶合金组合式变压器。
3 报告期内,为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对产业的整合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收购了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美特格拉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变压器公司的控制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公司收购了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上海公司持有的上海置信变压器有限公司15%的股权。
4 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具有独立研发能力、生产基地、销售体系的产供销一体化企业,拥有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核心竞争力。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占公司全部总收入比例均在90%以上。
负面因素:
1 由于非晶合金变压器节能环保,符合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精神,国内越来越多的竞争者开始研制非晶合金变压器或进行试生产。非晶合金变压器市场竞争开始加剧。
2 目前国内生产电力变压器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而变压器的销售价格难以同步提高,使得公司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有所降低。
3 国内电力部门在选购电网配套产品时实质性的区域垄断无法迅速消除,公司产品难以迅速占领市场。
——个人认为600517因业绩大幅提升而展开的行情基本上已经走完了,后市将面临巨大的回调压力,不宜介入,或尽快抛出。
600660G福耀
基本面:
1、公司成为中国唯一一家出口美国无须缴纳反倾销税的汽车玻璃企业,福耀玻璃成为奥迪汽车玻璃全球配套的定点供应商。在为韩国现代、澳大利亚通用等提供配套后,被奥迪纳入全球采购网络,这标志着福耀玻璃正式迈入国际名牌汽车主机厂的配套市场。
2、国内最具规模、技术水平最高的汽车玻璃生产制造商,其"FY"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唯一的驰名商标。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约占中国全部出口汽车玻璃的75%,是世界第六大汽车玻璃生产商,目前占国内汽车玻璃市场份额约40%左右,中高档汽车玻璃配套市场份额达到55%左右;占世界汽车玻璃市场份额约3%左右。
3、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占75%)投资3.70亿元在北京市通州区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销售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截止2005年末,北京福通已投入7385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征地及基础设施。该项目预计在2007年下半年投产。
负面因素分析:
1、随着新车型推出的数量不断增多、速度不断加快,对汽车玻璃供应商参与汽车厂商同步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方面将不断地强化与提升。
2、中国汽车工业经过前两年爆发式增长后,增长速度回落到相对平稳增长;汽车降价将影响到公司汽车玻璃的产品价格。
——个人认为600660现在进入了平台整理,在充分换手后还会有上升行情,不过平台整理的后期往往会有震仓动做,注意持股要坚定。
⑦ 河仁慈善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金会名称、注册金额和住所:
(一)基金会全称:河仁慈善基金会(Heren CharityFoundation,缩写 HCF)
(二)原始资金:来源于曹德旺和曹晖捐赠的354900万元人民币等值股票。
(三)基金会住所:福建省
第二条 基金会宗旨: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机会平等,推动社会和谐。
第三条 基金会性质: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 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
第五条 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基金会遵循弘扬慈善精神,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理念,业务范围包括:
(一)关注中国教育事业,扩大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提高其人文与科学素质;
(二)资助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改善和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助并促进环境生态保护;
(四)资助紧急灾害救助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
第三章 组织机构、法人代表及管理模式
第七条 本基金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11至15人组成。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本基金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理事会闭幕期间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九条 理事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认同并执行本基金会章程,保证有足够时间服务于理事会;
(三)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够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具有较强议事决策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五)具有在某一专业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经历,在该领域拥有独到建树并享有较高个人声望,且其专业素养能够切实服务于理事会和机构发展。
第十条 理事产生与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理事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理事会会议,其理事资格自动取消,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再履行理事职责的,应及时辞去理事职务,报理事会通过生效;
(五)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由理事会有效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六)理事选举与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了解基金会的运行状况;
(二)有权对提交理事会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询;
(三)查阅理事会记录和基金会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时参加理事会议并积极参与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五)有权参与理事会各项事务的表决,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六)有权提请理事会审议相关议题,积极为基金会的发展建言献策;
(七)推荐理事;
(八)为基金会介绍资源,推荐志愿人员;
(九)承担力所能及的理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十)维护基金会的声誉,负有按规定不泄露本基金会秘密的义务,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代表理事会和基金会发言;
(十一)监督秘书长工作,不干预秘书处行政管理事务及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十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决定基金会的使命、战略和目标等;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三)决定和批准年度计划和重大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年度公益项目计划;决定基金会资产运作的原则、策略、途径和重大投资事项;
(四)确定机构年度收支预决算,监督财务执行过程;
(五)审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项目等的管理政策,确保有效决策;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考核秘书长工作业绩;
(九)保证机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理事与本基金会发生利益冲突;
(十)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关于理事会议:
(一)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原则定于每年3月和10月召开,特殊情况则按临时会议形式召开;
(二)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召集,由副理事长召集。
(三)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的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四)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30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会议通知必须注明会议讨论议题。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3/4以上理事出席,所做的决议方为有效;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参会理事80%以上通过,所做的决议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资金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五)每年捐赠资金分配方案;
(六)理事们认为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至9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从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三)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四)监事应具备履行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五)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及理事遵守法律和章程情况;
(二)监事有权核查理事会或秘书处的工作是否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并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意见,情节严重者可向司法机关举报;
(三)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及理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四)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本基金会理事、监事一律不领取薪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监事应签署利益冲突声明,当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相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应当在理事长缺席或不能行使权力时担负起理事长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协助理事会指导、协调秘书处工作。专业委员会由理事长任命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理事担任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家或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与基金会业务相关的战略管理、经济、法律、金融、投资和国际合作等方面专家组成。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有不良记录的。
第二十七条 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或监事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每届任期五年,原则上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理事会设秘书长,由理事会决定聘用,签署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届理事会剩余任期。理事会任期到期后,秘书长职务同时解除。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审批后聘用,其他人员由秘书长决定聘用。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本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开展日常工作;
(三)协助理事会的召开;
(四)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并报理事会批准;
(五)拟订本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六)拟订本基金会基金的年度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报理事会审批;
(七)拟订本基金会年度经费预算、基金会年度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批;
(八)向理事会提请审议基金会重大捐助活动与公益救助活动,由理事会作出决定;
(九)报告重大活动进展和年度审计工作;
(十)提议聘任或解聘基金会秘书处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十一)提议聘任或解聘基金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十二)决定秘书处各机构工作人员聘用;
(十三)本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资金来源:
(一)曹德旺家族捐赠的私人财产:
1)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240,089,084股;
2)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59,910,916股,共计3亿股,按公司股票捐赠交割日前30天在上海交易所加权平均价扣税后净金额作价;
3) 原始股票转让给本基金会所需缴纳的税款,按合同规定,在过户手续完成后,由本基金会负责缴纳。
(二)通过经营上述资产取得的合法收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四)基金会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资金筹措与投资管理
本基金会可运用自有资产进行盈利性投资、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保证基金保值与增值。
本基金会应按照与曹德旺家族的股权捐赠协议,严格执行相关条款,充分履行基金会作为股权持有人的股东权益和义务。除非本基金会授权的投资和经营,处置曹德旺家族所捐赠福耀玻璃股票需经基金会全体理事90%以上同意,形成理事会书面决议,方可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属于社会公共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三十八条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资产及其运营所形成的实际的现金收益主要用于:
(一)本基金会业务领域的公益支出;
(二)管理费用;
(三)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活动;
(四)理事会决定的其他合理支出。
第四十条 资金使用及日常费用管理
(一)基金会资金使用由秘书长根据理事会决议执行批付。理事会未作出决议的项目,由理事会决议在一定额度内授权理事长决定。
(二)日常紧急救助资金,单笔不超过50万人民币;日常行政管理支出,单笔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理事长审批。但上述两项支出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00万人民币;
(三)非预算内支出,每笔不大于10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由秘书长直接批付。
(四)紧急救灾资助项目,由捐资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和秘书长根据实际需求做出决定,并事先通报各位理事。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规定的重大资金活动是指资金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公益项目,资金投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必须列入:
(一)年度投资计划;
(二)年度财务预决算计划;
同时以上重大捐助、救助与投资活动非经本章程第十四条第三款重要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得立项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实际的现金收益的80%.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四十四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包括当年度捐赠者名册、资产管理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十一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未按主要捐赠人与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协议运作基金会,经法院判决撤销或解除捐赠协议的。
第五十三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捐赠给与本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相关的公益组织。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4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