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黄金交易 > 银行销售黄金印花税

银行销售黄金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11:15:52

1. 纸黄金印花税多少

没有印花税,但是买卖价格有价差。

2. 银行买卖黄金需要交什么税

不用交税,交易时有一个交易手续费产生,银行的纸黄金品种一克是8角的手续费。

3. 金条的销售是否需要交纳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727号)规定,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重申如下: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它工艺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销售的金条不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不征收消费税。

(3)银行销售黄金印花税扩展阅读:

纳税人:

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2、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4、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4. 中国现在对黄金交易是如何收税

《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关于黄金交易的品种
1、标准黄金产品 :四种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 五种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 公斤;
2、非标准黄金产品 除上述四种成色、五种规格以外的黄金产品 ;

二、关于黄金交易的有关征税规定 :

1、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注册登记的会员以及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登记备案的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进行的标准黄金产品交易[并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结算联)],未发生实物交割的,由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按实际成交价格向黄金交易所开具普通发票,并免征增值税;如发生实物交割的,由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代黄金交易所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提货方会员单位或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黄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联传递给提货方会员单位)。对提货方会员单位或客户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准黄金实物交割"是指:会员单位或客户将在黄金交易所已成交的黄金从黄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库提取黄金的行为。

2、黄金交易所交易环节发生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应按实际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成交价格为所提取黄金买卖双方按规定报价
方式所成交的价格,不包括交易费、仓储费筹费用。为准确计算所提黄金的实际成交价格,黄金交易所应按后进先出法原则确定。
3、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在黄金交易所开业初期,对非黄金生产会员单位或客户(不包括银行系统),应按本单位的黄金实际使用量 从黄金交易所的指定金库提取的黄金,对没有按本单位黄金实际使用量而从黄金交易所指定金库多提取的黄金,不得再向黄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库存入黄金进行交易,包括黄金交易所开业之前非黄金生产会员单位或客户(不包括银行系统)在本单位的库存黄金。

4、黄金交易所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同时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5、对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

三、会员单位和客户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
1. 对会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黄金生产企业除外)或客户应对在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的进项税额实行单独核算,对按取得的黄金交易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包括相对应的买入量)单独记账。对会员或客户从黄金交易所购入黄金(指发生实物交割)再通过黄金交易所卖出时,应计算通过黄金交易所卖出黄金进项税额的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同时计入成本;对企业当期账面进项税额小于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出的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其差额部分应当立即补征入库。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单位进项税额×当期黄金卖出量。 单位进项税额=购入黄金的累计进项税额÷累计黄金购入额

2. 会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黄金生产企业除外)或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企业原有库存黄金,应按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相应的进项税金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计入成本。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销售库存黄金实际成交价格÷(1+17%)×17%。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黄金交易所应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申请印制《黄金交易结算发票》。

2.会员单位和客户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的,可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会员和客户在黄金交易所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并由分支机构进行黄金交易的,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可向黄金交易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五、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
单价=实际成交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数额×单价;
税额=金额×税率;
单价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六、对会员单位和客户应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作为会计计账凭证进行财务核算;对买入方会员单位和客户取得税务部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黄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联传递给提货方会员单位),只作为核算进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核算的凭证。

七、会员单位和客户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应凭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结算联),向会员单位和客户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八、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黄金交易所应加强对会员单位和客户的基础管理工作,会员单位的自营黄金交易与代理客户的黄金交易应分别进行核算。

5. 银行销售金银交什么税

银行销售金银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和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二是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三是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6. 银行销售金银收增值税,商场销售的金银收什么税呢

(一)银行销售金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和消费税,而市场销售的金银征收消费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原来的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对“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即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注意此处“经营单位”的概念)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将以下行为视同零售业务:
(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四):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征收,而且金银首饰销售的对象只要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的单位即为零售,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若是批发业务销售方和销售的对象一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已停止执行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

7. 以旧换新销售黄金饰品怎么交水利基金和印花税

以旧换新销售黄金饰品,按新首饰的作价交水利基金和印花税。
黄金饰品的正常售价是150000元,顾客以旧黄金首饰折价是40000元,实际收到的价款是110000元,那就应按150000元的售价(自行判断是否含税)来计算交水利基金和印花税。
非货币性交易,实际上是把两个业务场景合并了。拆分开来就是商家按照150000元卖了新首饰;商家按照40000元回收了旧首饰。把这两个业务场景拆分后,如何交税就很清楚了。

8. 自产黄金销售给上交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回。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答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9. 金融单位销售黄金如何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

金融单位销售黄金,不属于则不缴纳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10. 公司从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再销售给客户 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主要是增值税,不存在印花税的问题。
从上海黄金交易所够得黄金,在交割提货后,会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出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价格即为含税价格。)
如果你再销售给客户,需要也向客户开增值税发票。

阅读全文

与银行销售黄金印花税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每日基金净值查询002021 浏览:523
零首付购房融资犯法吗 浏览:612
福牌阿胶股票 浏览:583
国通信托股东 浏览:104
基金如何净值表 浏览:61
诺安基金公司价值多少 浏览:745
融资额与股价的关系 浏览:296
企业融资利息 浏览:844
国家性融资 浏览:917
公募基金发售时间 浏览:398
融资余额东方财富 浏览:513
发行短期融资券利好 浏览:337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浏览:513
中金所国债期货手续费 浏览:813
爱投资ppt 浏览:688
原油外汇符号 浏览:535
非法买卖外汇法律解释 浏览:198
1953年1分纸币回收价格 浏览:412
香港基金经理名人 浏览:742
房企融资贷款 浏览: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