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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指标落实监督措施

发布时间:2021-04-27 01:46:02

1. 针对银行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不健全,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随着商业银行自身不断的壮大,各项业务的不断拓展,加强与完善内控机制的建设势在必行。主要对策有:
1.建立以业务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
业务控制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业务管理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和控制,是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要下大力量建立健全业务管理活动中的诸如责任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和业绩评价控制等工作,将商业银行各项经营活动全面置于内部控制之中。结合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业务,加强内部控制的日常化、细节化,将实施落实到小处、细处,防微杜渐,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健全合规管理职能,防范合规风险
应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银行合规部门、合规风险的定义,以稽核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合规管理职能,加强合规风险的管理,保持银行良好声誉,保障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一是要积极探索识别、评估银行各项业务合规风险的标准和方法,建立合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有效监测、跟踪、防范合规风险。二是确定识别、评估合规风险的措施和程序。要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进行评估、计量和分析,定期对合规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制度及流程存在的缺陷,并针对操作流程提出修改建议或方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合规风险,应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三是做好合规风险控制的基础管理工作。要建立合规风险资料档案管理系统,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行业标准,合规风险案例,有针对性地指导合规风险的控制工作。
3.积极探索内部审计方法,改进内部审计手段。
应借鉴世界先进审计理念与做法,更新审计观念,学习运用内控测试、审计抽样等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发现内部控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议,从而更多地参与银行的经营管理,为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和管理建议,充分体现内审的价值。同时,要不断改进审计手段,积极拓宽业务数据的来源,将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运用非现场审计系统工具对业务数据进行排查和分析,掌握审计线索,为现场审计提供依据,提高内审的效率。
4.建立以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为主的操作风险防范体系
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也是控制难度较大的风险,渗透于业务管理的诸多环节,具有分散性、难以预测、受内部控制和外部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对操作风险的防范,除采取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流程再造、建立内部控制文化和检查监督等系统性措施外,还应当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管理控制技术和系统网络优势,充分发挥数据集中和业务平台统一的优势,在业务需求分析和软件开发阶段就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融入并固化在系统控制和操作流程中,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干扰。
5.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风险识别与评价机制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证内部控制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作用,应建立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价机制,不仅要强调结果评价,更要重视内部控制过程评价,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内部控制思路。商业银行应对各项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统一,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以有利于监督控制工作的深入。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交流渠道。
信息与沟通是内部控制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基于信息,控制也要基于信息,信息集成、传递的滞后会导致事前因实际后果未知而无法控制,事中因无法获得实际信息而无力控制,事后缺少反馈信息而无可控制。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与广泛应用给内部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信息技术与业务活动的有效结合,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有助于强化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提高组织的快速反映能力。

2. 银行业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履行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充分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是纪工委、监察分局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谈几点看法:

一、谋划好工作思路。有思路,才有方向和目标,才能促进工作高效开展。纪工委、监察分局要针对所辖和联系单位特点,对照职责要求,对工作进行准确定位。确定工作对象是所辖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党员职工,目的是通过巡视督察、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案件调查,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遵守纪律、提高效率、廉洁公道。围绕这个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调查违纪违法行为,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围绕落实这一思路来寻找工作的切入点,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开展。

二、建立好工作机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核心职能是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效履行这一职责的关键是保障知情权的落实。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机制必须围绕这一关键来构思、具体化。一是建立日常工作报告制。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出台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报告要体现主动性、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建立列席会议制。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议题的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所辖和联系的单位要提前告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三是实施巡视督导制。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巡视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实施专项检查制。针对日常工作报告和巡视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检查。五是实施问责制。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处理好工作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是事关全局的一项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职能中要始终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纪检监察与政治稳定、发展大局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顺、稳定和谐的环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抓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抓政治稳定,抓经济发展,这一思想认识要到位;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谋划和组织,这一具体思路要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应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一最终效果要体现。二是处理好监督与参与、协助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单位履行监督监察职责,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三是处理好教育与惩治、制度建设的关系。就教育对廉政的影响而言,一种是惩治性教育,一种是制度性教育。纪工委、监察分局则要充当促进这两项教育相互融合的角色。一方面,要通过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经常性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观念。

3. 银监会对银行业的监管措施包括哪些

多年来,银监会在持续风险监管和审慎风险监管方面坚持做了这么几件事:一是坚持有效隔离风险的跨市场传递。2007年初,当时次贷危机刚刚露头,我们就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防范银证业务往来的相关风险,在2007年多次对信贷资金被借款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进入股市的问题进行了清查,并且处罚了一批违规的银行。我们依法动用了相关调查权,进行了延伸检查。随后我们又发布有关规定,严禁银行为企业债券发行以及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和出售提供担保,阻断金融风险从债市、股市向信贷市场转嫁的渠道。同时,我们还注意加强对大型银行的并表监管,加强跨业、跨境风险监管。这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一个很重要的特色。 二是严格实施二套房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2007年9月和12月,银监会两次会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监管,坚持采用审慎的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时开展房地产贷款专项调查,要求商业银行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对规范和引导二套房信贷起到了积极作用。做投资和投机的,和自己住房子的,还款的意愿是完全不一样的,对市场起的作用是稳定还是兴风作浪也完全不一样。这是我们第二个做法。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和美国的做法有多大的距离。

4. 邮储银行下半年指标完成想法措施

加大营销力度 巩固老客户 发现新客户统一思想 全员主动营销 攻克关键重点项目

5. 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何落实最新监管政策

银行落实全面管理要求以及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该做到如下几点: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作用 所谓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合理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的内部控制活动,它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因银行业经营风险的特点,在吸取大量银行案件的教训后,银行业合规问题日益引起监管者和商业银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合规管理作为专门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也日益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2005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银行的合规与合规管理部门》指导性文件,对银行的合规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指导,以敦促并指导银行业金融建立起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推进银行的稳健经营。合规建设在银行管理中的作用是指银行主动识别合规风险,持续修订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惩戒措施,避免违规事件发生,持续管理合规风险的动态过程。加强合规建设,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对于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首先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文化建设全过程。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
二、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银行一直未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更没有将合规风险管理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一系列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目前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理念上的偏差,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一是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金融各级往往把目光局限于完成考核任务和经营目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性管理,有些营业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业绩,加大了银行合规经营风险。
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邮储银行往往偏重于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的管理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厉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却关注较少。三是重基层操作人员管理,轻高层管理人员约束。这是我国银行业在合规风险管理上存在着共同的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理念,即重视对基层操作人员的管理,忽视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似乎只有基层人员才有引发可能

6. 银行业务指标调度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制定办法、考核奖惩、督促监督、具体实施等

7. 简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监管的措施

持续监管就是从审查批准金融机构准入市场开始到其退出市场为止,对整个经营活动过程进版行持续的权监督管理。相应的措施主要有:
1、进一步强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功能
2、加强与银行管理层的接触
3、在并表基础上收集、审查和分析相关银行信息,强化并表监管
4、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功能

8. 银行各岗位工作标准及监管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信用社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信用社监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 第三条 农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划分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 第五条 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报告的数据和资料主要来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银监会要求的其他统计报表、农村信用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及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所掌握的情况。 第二章 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 第六条 各级监管机构应按月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按季进行考核。 第七条 各级监管机构应建立不良资产监测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监管机构要实施直接重点监测: (一)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排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二)连续三个月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不减反增,以及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降反升的地区或机构。 (三)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和新增不良非信贷资产居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第九条 各级监管机构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一)建立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 (二)从纵比、横比两方面对被考核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的进步度作出考核评价。 (三)建立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按风险分类对不良资产进行考核。 (四)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法人机构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并提出相应的内控管理和风险化解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第十条 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资产质量指标和贷款迁徙率指标(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资产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变化、不良贷款变化额、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收现率、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变化、不良非信贷资产变化额。贷款迁徙率指标主要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新发放贷款余额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贷款余额。 第三章 不良资产分析 第十一条 各级监管机构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情况要持续关注,按月对不良贷款、按季对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对风险状况严重和变化明显的要重点说明。不良资产分析包括不良贷款分析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建议等。 第十二条 不良贷款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对重大变动和异常情况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地区分布情况。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的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三)行业分布情况。各行业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情况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产业进行适当关注。 (四)投向情况。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集体合作组织)、自然人一般农户(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银行卡、住房按揭、汽车、自然人其他户、贴现及承兑汇票垫款等贷款投向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作出必要的分析。 (五)直接监测对象情况。确定为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情况分析。 (六)迁徙和清收转化情况。分析各类贷款形态之间的迁徙转化情况,重点分析向下迁徙的原因以及现金清收、贷款核销、以物抵债等清收处置情况。 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作出专门说明,包括清收进度、清收费用、债务人资料、台账管理等。 (七)新增不良贷款情况。主要是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贷款的质量情况和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重点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内外部原因进行分析,对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要作专门说明。 (八)对不良贷款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或监管的措施和意见。 第十三条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非信贷资产余额,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和比例、预计损失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及年初比较变化情况。特别是投资、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款等的变化情况。本期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动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结构分析。不良非信贷资产的地区分布、主要非信贷不良资产项目余额前10名地区情况。 (三)清收、处置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 (四)新发生不良非信贷资产原因分析,特别是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 (五)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化趋势的预测,继续抓好非信贷资产管理或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第四章 监管措施与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监管机构应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辖内不良资产变化情况的汇报,同时向被考核对象通报不良贷款考核结果,并进行风险提示。 第十五条 各级监管机构要在监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或实地调查,对确定的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不良资产总体情况及变动趋势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监管的意见和措施。 第十六条 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和完善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包括明确不良资产管理部门及工作制度、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办法和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等,并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明确的不良资产控制目标,包括年度、季度和当年新增控制目标以及分机构控制目标,并将控制目标报送当地监管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可后作为双方考核的依据。 第十八条 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将辖内不良资产年度、季度及当年新增控制目标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 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按期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和分析,及时报送监测、考核和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原因分析全面深入、趋势判断合理科学、措施切实有效。 第二十条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在不良资产情况出现重大变动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对辖内不良资产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机构和地区,各级监管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凡辖内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上(含)且余额上升、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超过2%以上(含)以及被监管机构列为重点直接监测的地区或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负责人须定期约见该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明确管理责任。 (二)凡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但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上升,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或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在1%-2%的,所在地监管机构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落实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措施和责任。必要时,由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并明确管理责任。 (三)凡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下降,但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所在地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或被监测机构分管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督促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 第二十二条 监管质询谈话要做好记录,整理成谈话纪要,印发被监测机构,并抄送其上级管理部门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 对新增不良贷款,特别是当年形成的不良贷款,监管机构应直接或责成被监测机构逐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被监测机构要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结果报当地监管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各省会城市所在地银监局要认真审阅省级联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形成独立、审慎的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分析报告,分别于季后20日内、年后30日内报送银监会。 第二十五条 凡不按本办法要求及时监测、考核分析不良资产和上报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的监管部门,上级机构将对其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辖内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恶化的,由上级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下级监管机构负责人谈话,落实监管问责。 第二十六条 农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本机构或本地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资料、报告和作专题汇报,接受监管咨询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措施。 第二十七条 凡不按监管部门要求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不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及报告的农村信用社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银监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主要指标计算公式 2.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迁徙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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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如何做好银行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落实

微观经济行为与宏观研究合流说。
为弥补凯恩斯经济学只着重宏观经济回分答析,忽视微观经济分析的缺陷,当代一些经济学家,把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

与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结合起来。
他们以稀缺法则为起点.把经济学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部。微观经济学以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因为资

源是稀缺的,要对稀缺的资源配置;宏观经济学以资源利用为研究对象,因为在资源配置中会有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出现资源闲置或浪费问题,对稀缺资源的合理利用,就需要国家干预。
而资源配置和利用又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模式和方式,这就涉及到经济体制问题。
当代不少经济学者主张建立混合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既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自由市场经济,又有国家对经济

生活进行干预和宏观控制的经济。
综上所述,经济学的定义应该是研究在一定经济体制下,稀缺资源配置和利用的科学。该定义涉及四个问题:
一是稀缺资源,这是经济学产生的基础和研究的出发点;
二是资源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三是资源利用,属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四是经济体制,因为无论是微观经济学还是宏观经济学都涉及到经济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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