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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

发布时间:2021-04-29 06:08:17

⑴ 世界上有哪些金融监管机构是有权威性的

美国 :商品与来期货交易委员会 (自CFT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英国 :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原金融服务管理局)

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CySEC)

马耳他 :马耳他金融服务局(MFSA)

日本 :日本金融期货协会(FFAJ) 、日本金融厅(FSA)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
瑞士: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FINMA)
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
香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⑵ 权益工具与债务工具区别

权益工具与债务工具区别

1、种类不同

权益工具是公司融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股权工具。债务工具是金融工具中会形成债权债务的一类工具。

2、属性不同

权益工具的发行人有义务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向资产的持有者支付红利,属于固定收益证券,债务工具投资是浮动利率投资。

3、形式不同

权益工具发行的形式有公开募集和私募。前者需要具备特定交易市场的条件,如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产业前景等,需要专业机构来帮助实施。后者是对特定人员或机构发行,不需要向社会公开有关的信息。

债务工具持有者的要求权是获得固定的支付,它具有具体的支付条款,如期限、利息、息票率等。按时间划分,有短期债务工具与长期债务工具,前者为一年以内的,后者是超过一年的。

按发行主体划分,分为公债与企业债,前者是由政府及其有关机构发行的,后者是由公司发行的。由于公司的风险特性与政府不同,因此同样期限的企业债收益率高于政府发行的公债。企业债有不同的还款形式,可以附加一些选择权,如可转换债券、可赎回债券。

(2)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扩展阅读

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金融资产一般分为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所以,金融资产可以在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之间进行重分类。

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应当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和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重分类日,是指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如甲公司决定于2*17年3月22日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就是2*17年4月1日。

乙公司决定于2*17年10月15日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就是2*18年1月1日。

需要注意的是:

(1)企业业务模式的变更必须在重分类日之前生效。

(2)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没有发生变更,而金融资产的条款发生变更但未导致终止确认时,不允许重分类。

如果金融资产条款发生变更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不属于重分类,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资产。

⑶ 关于金融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关于日本那个问题,其他问题我时间了再回你,这是我在东方出版社的新书——《郎咸平说:新帝国主义在中国2》的内容节选,现奉献给你。在我前两篇博文说过了美国对日本的“轰炸三部曲”之后,请问你如何感想?想必各位已经看到了或者感觉到了,彼时华尔街和美国政府对日本的做法,与今日他们对我们的做法是何等惊人的相似!这也是我不断劝导我们的官员和企业家,要好好研究日本经济衰退的真正原因(感兴趣的各位可以读一读野口悠纪雄的《日本的反省》和辜朝明的《大衰退》)。

好了,我请问你,美国究竟是如何逼迫日本就范的呢?日本可不太好对付,日本人很狡猾。那美国人又是怎样最终做到让日本开放金融市场呢?

各位,当时美国要求日本开放它的农业和服务业。但是日本人很难开放农业和服务业。以农业为例,因为部分日本议员的议席是按照一个选区农民的数量确定的。城市化之后,农民变少,但是这种选举制度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农民的声音左右了政策,迫使日本政府很难开放农业。举个例子,日本政府对农业的补贴是很古怪的:政府统一从国际市场上购买廉价小麦,以高价在国内市场出售,再用挣来的钱从农民手里高价购买大米,然后平价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实际上,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净进口国,而且是美国粮食最大的进口国。读者可能觉得很奇怪,日本政府何必这样瞎折腾呢?日本农民的利益受到保护在于它有一个叫做“农协”的半官半民的基本组织,这个组织用选票做武器,威逼利诱政府给他们优惠政策,然后用各种优惠政策做武器,威逼利诱农民们抱成一个团以统一的价格在规定的市场上购买农业生产设备和资料,出售农产品。如果政府开放美国农产品进口而伤害到日本农民的话,其必然结果就是内阁倒台。此外,日本的服务业也很难开放,以零售业为例,日本的零售业有一个《大店法》,它限制大超市的数量,这就使外资很难进入日本的零售业。

美国人难道不知道日本无法开放农业和服务业吗?美国人当然知道。既然知道,那为何又要求日本人开放呢?这就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声东击西策略。本来美国人想跟日本人要的就是金融市场开放,却拿日本的农业和服务业说事。美国人当然知道,日本这套农协制度在那里,谁伤害了农协的利益谁就得下台,所以,美国人偏偏先对农业问题纠缠不休,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纠缠日本的制造业问题之前,70年代末美国就要求日本开放进口美国的牛肉和柑橘。等到日本人说,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好不好?美国人就说,好呀,那我不逼你开放农业了,你给我开放金融吧。

日本人没办法,所以只有开放金融业。那么,日本人是怎么同意放开金融业的呢?因为日本人信心膨胀,觉得自己是举世无双的财阀体系,大的银行背后都有大的企业集团,大的企业集团下面也都有大的银行,同样,什么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都是有大财阀背景的。比如,美国《商业周刊》对世界上的商业银行做了排名,前五名竟然都是日本的银行。在这种虚幻的排名影响下,日本人感觉特别良好,像我们今天的中国人一样,因为我们四大银行在全世界也是高居前几名。但是我们和日本人所不知道的是,金融大战靠的是水平,而不是排名。这方面,我们和日本一样差劲。

当然了,美国人说服日本人还是相当有一套的。美国人搬出来日本开放金融市场的三个理论,我们发现这三个理论和一些所谓的学者,比如陈志武,在中国兜售的理论也都差不多。

第一个是金融发展有利于经济,所以必须放宽监管。美国人就吹牛说我们美国华尔街这套上市啊、企业债的融资模式,比你们日本传统的模式有更高的效率。甚至就是炒股票,我们的操盘手也比你们的更有技术,背后都有计算模型的。所以,你应该开放给我加入你的交易所,允许我开展投行业务。此外,美国还分析日本的财阀模式,美国人说什么呢?说你这个都是内部自己胡乱定价,怎么能有效率呢?其实,这些听起来很有道理的话只是用来忽悠日本人的,美国人真正想干的事就是希望日本放松监管,允许引入一些日本人不懂的金融产品,以便美国人上下其手大赚一把。

这些理论日本人听起来觉得相当有道理,于是就答应让美国的财政部和日本的大藏省对接起来搞一个机构——日美间日元美元委员会。而且非常巧的是,日本的大藏省本来只是负责对内财政预算和审计的,跟我们的财政部一样,里面一个外交人员都没有,也没有太多懂国际金融的人,在此之前从来不直接参与对外谈判的,他们根本搞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直接影响是什么呢?举例而言,1984年4月,放松对日本国内投资的限制;1984年12月,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包销日元债券业务;1985年4月,批准创新的金融产品;最后1987年10月5日,大藏省实施一连串的金融自由化措施,其中包括最重要的融资融券。

第二个是平衡理论。美国人说,你看看美国从日本买了很多东西,所以,日本得到了巨额外汇储备。但是这个储备没有用来买美国东西,反而被用来购买美国国债。太多钱买国债,肯定影响了国债的价格和利率,这样不就搅乱了美国的经济和金融秩序了吗。如果你日本人不愿意改革汇率,那么,你就多买点美国东西吧。可是美国也不产铁矿石,也不产石油,好不容易农业和服务业都搞得不错,你还都不开放。那么,你就多买点美国的股票、房地产、金融产品吧。日本人非常听话,1989年9月27日,索尼收购了美国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股票;10月31日,三菱宣布收购洛克菲勒中心的地产项目。那么,美国究竟卖了什么金融产品给日本呢?这个就是1988年卖给日本人的股指期货,1989年再度卖给日本人的股指期权。

第三是金融发展关涉国际竞争力,所以必须坚持对外开放。而且美国人话说得非常漂亮,1983年11月11日的《日本经济新闻》事后披露了一个谈判细节。“日美经济的中心支柱应该向金融、服务等领域转移,在这些领域里美国的竞争力超群,发达国家中只有日本有希望成为这样的国家,所以,美国敦促日本早日开放资本市场,以便日本未来也得到充分的回报。”你看看这个概念——“日美经济”,比现在的什么G2概念还亲密无间,简直不分彼此了,而且俨然一副分享成功经验的老友之谈,就像我们的有些无知学者热谈的“中美国”概念。具体来说,美国人透过日美间日元美元委员会撰写了一篇长篇报告书,在日元的国际化、国内利率的自由化、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国内外市场的一体化和信用秩序等问题上给日本提供了全方位的咨询意见。

直接影响是什么呢?1983年7月5日,日本最大的券商野村证券和美国投行摩根士丹利达成合作意向设立投资信托公司,随后在1984年的3月25日真的把公司成立了,但是日本大藏省就是不批准。作为补偿,日本大藏省1984年批准了摩根士丹利成立东京分行,并且授予了证券业务牌照,但是这时候因为摩根士丹利还不是交易所会员,具体交易还要透过日本的券商交易席位来操作。

更难以想象的是交易所会员准入,因为这意味着美国金融炒家就可以直接进入日本股市上下其手了。可是,1985年11月29日,东京证券交易所竟然就批准美国摩根士丹利和美林证券等六家外国证券公司加入,随后在1986年摩根士丹利就一马当先正式开始了证券交易,更在1987年和1989年先后获得日本第二大和第三大证券交易所——大阪交易所和名古屋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其中大阪交易所的角色最重要,因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就是在这个股市交易的。为什么说难以想象呢?因为这本来是触动日本政治体制的问题,要知道,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本来有一个政治捐款基金会,这里面的资金都来自于各个交易所会员,而日本的《政治资金规正法》是明确禁止外国来源的捐款的。这么棘手的事情,竟然这么迅速解决了,除了高层明确支持,还能有什么原因?实际上,日本内阁大臣的确是把日本证券局的负责人藤野公毅直接派到华盛顿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要知道,这些还只不过是跟日本券商在交易所里竞争的机会,而不是抢夺投资客户的机会。随后在1987年,摩根士丹利首先获得了这个资格,成立了摩根士丹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这样摩根士丹利就可以在日本发售和管理基金,用日本人的钱来玩弄日本股市。到这个阶段华尔街基本获准全面进入日本的金融市场操作金融工具。

“轰炸三部曲”第一部曲融资融券、第二部曲股指期货/期权和第三部曲华尔街获准进入日本操作于是完成。现在就等着美国人来炸毁日本的泡沫了。

⑷ 什么是股指期货,股票买空

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即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回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资答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股票价格指数。

⑸ 杜高斯贝银行是受瑞士最高金融监管机构(FINMA)及日本金融厅(FSA)严格监督吗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成立于2009年1月1日。
目前受瑞士FINMA监管的零售外汇持牌券商超过295家,其中有Dukas(杜卡斯贝)和Swissquote bank(瑞讯银行)。
提供零售外汇的经纪商必须获得银行资质,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法郎(约合人民币6,400万元),且公司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适用性要求,并需要在瑞士设立实体办公室,同时客户资金必须放在隔离账户中。
瑞士FINMA受理中国大陆投资者投诉。针对破产银行,每位投资者赔偿上限为10万瑞郎(约合人民币64万元)。日本金融厅FSA成立于1998年,是日本外汇保证金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
目前共监管294家第一种金融商品交易业持牌机构。FSA要求金融工具业务运营商的人事结构足以从事金融工具业务,并有一定的业务损失风险管理能力。
FSA对在交易所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会员机构的资本金要求是3亿日元以上,净资产20亿日元以上,资本充足率200%以上。FSA明确规定须将客户资金和公司资产相隔离,并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杠杆比例不得超过25倍。FSA还要求外汇公司必须设立实体办公室。
不过,日本FSA禁止招揽海外客户(包括中国客户)。日本关于金融工具交易方面的投诉交由FINMAC处理,其投诉处理是免费的,但调解服务收费,费用依据索赔金额的数额确定。

⑹ 股指期货具体是什么意思啊

股票指数期货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在具体交易时,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是用指数的点数乘以事先规定的单位金额来加以计算的,如标准·普尔指数规定每点代表500美元,香港恒生指数每点为50港元等。

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进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后交易日的收盘指数为准进行结算。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来相互抵销的。

它与股票期货交易一样都属于期货交易,只是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是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以现金结算,交易双方都没有现实的股票,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进卖出。

(6)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历史上是在交易大厅通过交易员的口头喊价进行的。目前大多数期货交易是通过电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时,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的电脑系统输入买卖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统进行撮合成交。

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然后,手头的合约要进行每日结算,即逐日盯市。

建立买卖头寸(术语叫开仓)后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一笔反向交易,冲销原来的头寸,这笔交易叫平仓。如第一天卖出10手股指期货合约,第二天又买回10手合约。那么第一笔是开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笔是平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

第二天当天又买入20手股指期货合约,这时变成开仓20手股指期货多头。然后再卖出其中的10手,这时叫平仓10手股指期货多头,还剩10手股指期货多头。

一天交易结束后手头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持仓。这个例子里,第一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多头。

⑺ 请具体解释"股指期货"是什么意思

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即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资产内的标准化期货合容约。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股票价格指数。

⑻ 原生金融工具与衍生金融工具的联系与区别

金融工具的定义
所谓金融工具,就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以此为载体进行货币资回金交易的凭证。这种答凭证,必须具备规范的书面格式、广泛的社会接受性和可转让性以及法律效力。
金融工具可以按许多标准来分类,比如,按金融工具的付款方式、可否转让、期限的长短来分类。
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可以解释为,不付代价或者没有任何麻烦而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特性。按此分类,金融工具可分为两大类:
(1)具有完全流动性的金融工具,这是指现代的信用货币。
(2)具有有限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我们可以把存款凭证、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看作是基础性金融工具,或称“原生金融工具”(underlying
financial
procts)。而与基础性金融工具相对应的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procts),则是指从这些基本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典型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权和约、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和约、利率期货和约等。

⑼ 日本制定了金融商品销售法是几几年

2001年日本制定《金融商品销售法》,针对所有的金融商品销售活动首次确立了全面的消费者保护规则框架。其次,2006年《金融商品交易法》作为正在形成中的日本“金融服务法”的先驱部分,已将有关消费者的保护规则覆盖到所有投资类金融商品。再次,现行的日本《分期付款销售法》《贷金业法》等几部消费者信用立法存在的漏洞已备受诟病,这些立法在加快修订的同时也在酝酿着统一化的进程。 所以是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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