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黄金交易 > 交易所登记结算

交易所登记结算

发布时间:2020-12-19 15:55:01

⑴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六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一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的发行和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活动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结算与交收服务。
第六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第六十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为证券市场提供安全、公平、高效的服务,并接受证券交易所对其业务活动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职能包括:
(一)股权登记;
(二)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和证券账户的设立;
(三)记名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四)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上市品种交易后的结算与交收;
(五)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或者权益分派及其他代理人服务;
(六)实物证券的保管;
(七)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培训等服务;
(八)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六十八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职能范围内制定和修改章程和业务规则,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须报证监会批准。
第六十九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为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的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结算和交收服务的系统(以下简称结算系统),有必备的电脑、通讯设备,有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确保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交收资料和电脑、通讯系统的安全。
第七十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其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理上市证券的部分登记、存管、结算和交收服务。
第七十一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业务协议,并报证监会备案。
第七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为参加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的交易而缴存的清算头寸、清算交割准备金,应当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专项存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业务规则中明确上述资金的用途及收取标准,并对上述资金严格管理,严禁透支,不得挪作他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结算系统风险保证基金,并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保证证券交易与结算交收的连续性和安全性。结算系统风险保证金的构成和使用原则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中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十三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据与证券发行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他有关资料。在无纸化发行和交易的条件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是证明证券持有人权益的有效凭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确保证券持有人名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损毁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十四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相关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证券持有人本人或者委托经公证的受托人查询;
(二)依本办法第七十三条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证监会及其授权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的查询和取证。
第七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和健全本机构的业务、财务和安全防范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并报证监会备案。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证券登记、存管、结算和交收业务中形成的原始凭证,根据需要制定保存期,并报证监会批准。重要文件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20年。会计凭证和报表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歇业、解散,在根据法定程序办理手续的同时,应当报证监会备案。

⑵ 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各自职能 区别

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版团体法人(权主要由券商和证券业人员组成)。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专门为证券交易所提供集中登记、集中存管、集中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
他们是同一行业下不同的行政部门。

⑶ 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于2014-01-16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徐彦武专,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属交易场所交易品种、投资者信息、票据、仓单的登记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徐彦武
成立时间:2014-01-16
注册资本:1662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0000001116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A座19层

⑷ 中登、中证、中债登有啥区别

1、称呼不同:

(1)“中债登”是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中登”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中证”是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具体职责不同:

(1)中债登是指定的中央债券存管机构,负责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一般金融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券种进行登记与托管。

(2)中债登实际上是国债的总托管人,

(3)中证登承担了国债的分托管人的角色。

(4)交易所登记结算扩展阅读: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一级托管人。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为全国债券市场提供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服务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

3、经过多年来的努力,中国债券信息网已逐步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专业化信息集散平台。该网站是发行人发布和披露相关信息的指定渠道以及市场参与者及时获取业务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公司还努力整合数据资源,使之转化为投资人所需的专业化投资分析产品,一个能够满足各类使用者需求的信息系统正在形成。

⑸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关系

A、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公司总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公司的两个股东,各持50%的股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
2001年3月30日,按照《证券法》关于证券登记结算集中统一运营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组建成立。同年9月,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分公司正式成立。从2001年10月1日起,中国结算承接了原来隶属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部登记结算业务,标志着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架构已经基本形成。
二、公司的宗旨
公司的宗旨是,建立一个符合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具有开放性、拓展性特点,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提高市场效率,能够更好地为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服务的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
三、公司的基本职能
按照《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履行下列职能:
●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 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B、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在2001年10月1日之前,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及各自的地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建立了遍及全国的证券账户登记和存管体系,为投资者提供有关的证券登记、存管服务。

⑹ 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从名称可知,其主要职责是对股份数量、流转情况进行登记及结算。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2、职能不同


证券公司,是由证券主管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主要有代理证券发行;代理证券买卖或自营证券买卖:兼井与收购业务:研究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其他服务。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有组织、有固定地点、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的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

在我国,《证券法》指出"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我国内地目前有上海和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深市、沪市分别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简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上属于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证券账户和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与交收等。

3、特征不同


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征:证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是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所谓集中竞价是指所有证券经纪商、自营商主要集中在这个场所通过竞争的方式,从事证券的代理或自营买卖活动。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

证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交易所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地位,但它自身不参与交易,除了提供服务充 当交易组织者的角色,还需执行法律法规赋予它的一线监管职能。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虽属两个单位,但是是一码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就是以前从交易所分出来的。前者负责交易,后者负责结算。证券公司代理投资者向交易所传递交易指令,交易所负责成交,收盘后将交易数据转至结算公司,结算公司结算完在每天大概4点以后与证券公司进行交收,钱货正式易手。

⑺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监会 中国结算公司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之间关系)

国务院下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
证券登版记、存管、结算、权清算、交收、过户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出资设立的公司,证监会监管)。
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客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中间商)、自营等:证券公司(被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监管)。
证券交易的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直白的说:由证监会管理、为证券交易的机构、个人服务,对证券公司有一定管理职能)。

⑻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公司、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上下级关系。

国务院下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

证券登记、存管、结算、清算、交收、过户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出资设立的公司,证监会监管)。

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客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中间商)、自营等:证券公司(被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监管)。

证券交易的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直白的说:由证监会管理、为证券交易的机构、个人服务,对证券公司有一定管理职能)。

(8)交易所登记结算扩展阅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产生原因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证券交易效率,消除证券市场风险。证券交易风险来自多种因素,它可能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波动,也可能来自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动以及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交易结算规则对证券市场风险,同样具有重大影响。

证券交易的直接后果,是实现证券与货币的互换或交割,即货币持有人改持证券,证券持有人改持货币。保证货币持有人安全、快捷地改持证券,保证证券持有人快捷退出证券市场,显然是证券交易制度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

安全和效率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按照交易安全理念,证券出卖者必须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权进行证券权利的转移;所谓效率,是指可顺利、无障碍和迅速地实现证券交割过户和投资变现。实现证券交易的安全、效率,是所有证券市场所追逐的目标。

⑼ 证劵交易所和证劵登记结算机构是什么关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证券交易所的后台,在证券交易业务上是前端与后端内的关系,在组容织结构上,这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证券交易后,交易所负责撮合成交,并生成成交数据,包括买卖双方在证券和资金上的应收、应付数据。然后,上述交易数据传输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由其据此登记证券的转移,买卖双方资金的收付。

除上述关系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还负责证券账户的开立,管理工作,而证券账户也是整个证券市场的基础,是证券交易所撮合交易所必不可少的要素。

⑽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什么关系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共同都是为证券交易为服务的,共同维持证券交易的稳定性。但是证券交易所只是提供证券交易的一个场所,而中登公司只是为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方面的工作。中登公司的全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结算履行下列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0)交易所登记结算扩展阅读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6、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阅读全文

与交易所登记结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eg1906合约最后交易日 浏览:401
ST岩石有投资价值吗 浏览:651
征信信用贷款逾期13次 浏览:755
建行个人理财产品 浏览:85
中航机电股票代码 浏览:804
热轧卷板期货行情1910 浏览:902
期货研投公众号有哪些 浏览:298
神龙理财公司 浏览:286
外汇双头低 浏览:102
银行理财投资者穿透 浏览:839
丰树基金出错吗 浏览:981
来不及还贷款 浏览:949
民间贷款2436 浏览:394
5万5日元多少人民币多少人民币汇率 浏览:203
中国人民银行5月15日人民币 浏览:340
傻人买什么股票强 浏览:817
2016年1月1日外汇牌价 浏览:724
外卖小哥理财月入五万 浏览:65
模模搭融资 浏览:813
天原管道价格表 浏览: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