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诈骗 什么罪
诈骗罪。没收、罚款,然后是1-3年的刑罚。
诈骗罪的最高刑罚可以到无期
⑵ 股票投资诈骗怎么报案
不要惊慌,保留好聊抄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找正规维权公司帮你追回。国内平台大部分不合规,尽量规避操作,不贪暴利!其实被外汇,期权等黑平台骗了也不要害怕灰心,及时收集自己的维权材料,是可以追回的。入金记录,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维权材料,如果平台跑路或者账号被封,那就真的很难追回了。很多朋友亏损被骗后第一反应是投诉平台,甚至威胁平台,其实这样的方法是不对的。很可能导致账号被封,或者交易记录被删。再想收集维权材料,那真的是很困难了。所以和骗子平台也要斗智斗勇!望采纳
⑶ 国家在股市如此骗钱,为什么那么多人还要去交易
我做职业股票操作十多年,对股市的了解也算相对深刻。大家都说股市是国家回圈钱的机器,答我也认同;同时它也是一个交易市场,也给了很多人赚钱的机会,尤其像我们这些没有背景的人,这年头,创业越来越不容易,股市提供了小钱慢慢博大钱的机会。虽然股市很黑,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股市对中国来说很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想在股票市场成功,就得放开心态,努力学习股票知识和技巧,在实战中总结经验。我刚进股票行业时投入还不到一万,现在我的资金已经七八百万。我痛恨过股市,也很感谢股市
⑷ 我有几个朋友股票诈骗,金额39万这样要怎么定罪
主要看诈骗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证诈骗,就触犯了信用证诈骗罪,如果和证券公司有利害关系,那就就触犯金融诈骗罪和触犯<证券交易法>,因为证券公司属于三大金融机构之一,(银行,证券,保险)这两项特殊的诈骗罪,都比普通诈骗罪(即刑法266条的普通诈骗罪)量刑要高一点,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普通诈骗罪法定最低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普通诈骗罪无死刑),也就是根据情节和认罪态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无期徒刑之间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诈骗,最高刑罚至死刑。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你说的股票诈骗我不知道具体的案情,所以无法给你准确的量刑标准。
下面是诈骗罪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
⑸ 为什么说分析股市的都是骗子
为什么说做分析股市的都是骗子,如果股市涨跌能分析的清楚的话,那算命的早就已经改行了!
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便是在股市证券市场也不过是一场资本的游戏,面对金钱的时候人性丑陋的一面更加暴露无疑。
一个最基本道理,任何一个有能力在证券市场稳定盈利能力的人,都不会全部免费的把自己技术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所以说打着分析股市幌子人大都出于其他目的。是一种变相的耍流氓,是一种彻头彻尾的骗子。
⑹ 炒股诈骗怎么判刑
主要看诈骗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证诈骗,就触犯了信用证诈骗罪,如果和证券公司有利害关系,那就就触犯金融诈骗罪和触犯<证券交易法>,因为证券公司属于三大金融机构之一,(银行,证券,保险)这两项特殊的诈骗罪,都比普通诈骗罪(即刑法266条的普通诈骗罪)量刑要高一点,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普通诈骗罪法定最低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普通诈骗罪无死刑),也就是根据情节和认罪态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无期徒刑之间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诈骗,最高刑罚至死刑。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你说的股票诈骗我不知道具体的案情,所以无法给你准确的量刑标准。
下面是诈骗罪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
⑺ 股票诈骗一万要判多久
你好,一般这方面是按照资金的大小规模来判断的,一万元应该不算是大金额。
⑻ 我被上海股票诈骗公司骗了几万元怎么办
证明如果有确实的证据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部门经侦科举报并申请立案,证据包括:书面的合同或协议,通讯记录,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
⑼ 有经历过类似以做游资股票为由,被网络诈骗的人吗
转入私人账户100%是骗子,你这个经理是教科书级别的骗子流程
⑽ 股市十大骗子都有谁
2015年金融市场十大骗局当中当事人就是骗子:
1、人民日报:4000点是牛市起点(结果散户进去大盘瞬间到2850点)。
2、央行:5100点时周小川频繁发文股市正健康发展(结果最后一批央行违规信贷资金顺利从股市套现后大盘见顶了)。
3、证监会:证金救市资金3年内不会撤离(结果3个月后解套第一个跑了)。
4、证监会:3600点公告说股市4500点以下不会发新股(结果3400点就急的发新股了,不但小学算术没学好,还沿用旧规则发行)。
5、证监会:股市稳定了你们券商自营盘可随便卖(结果机构恨不得一天全部卖光造成11月27日千股跌停,这就是所谓的已稳定,散户很稳定机构非常不稳定)。
6、证监会:提倡价值投资(结果证金90%资金进入垃圾高价中小创,散户进入大盘股,结果涨时散户股不涨,跌时大盘股被机构带头砸跌停,3月涨幅不够一天跌还倒亏)。
7、中金所与专家:股指期货是股市稳定器(结果国内机构联合外资联合做庄利用股指期货多处漏洞高频程序化操纵,造成6月份股灾,3个月散户损失相当于2个发达国家德国全年的GDP,经常千股跌停)。
8、清华大学专家:发布18万字研究报告为股指期货正身(其实该专家一天未参与过期货交易,连期货开仓都不懂,内文全网上复制而来,报告还自称国家级课题)。
9、金融市场:百姓投资渠道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结果一次股灾消灭90万中产,剩余小散在后续的千股跌停中也快灭亡。
10、散户:告诫子孙后代再也不进股市(结果一发工资就为套牢股票补仓,越补越亏,一人炒股全家吃方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