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填写募资用途,遵守新三板新规定
明确募集资金的用途
新规明确规定,挂牌公司募资应当用于该公司主营业务及相专关属业务领域。除了金融类企业以外,以下情况不得违反:
(1)募资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2)募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3)募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募资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另外,挂牌公司应当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Ⅱ 购买新三板,它的开户新规是什么
由于疫情的原因,股票市场经历了暴跌。但是没有多久,股票市场又迎来了暴涨,这也使得很多人认为股票市场的牛市要来了。牛市到底有没有来,谁也不敢断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的股票市场走向更加趋于稳定。由于股票市场的繁荣景象,也吸引了国内外很多投资者。对于新接触股票的人来说,股票的知识不是很健全。也有一些人不再满足于只在主板市场买卖股票,甚至有人想要进入新三板市场。那么投资者想要在新三板开户,需要具备什么资格呢?
新三板市场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而主板市场主要针对的是业绩比较稳定的大型企业。比如,国企央企都会选择在主板市场。新三板市场的股票没有设置涨停板以及跌停板,而主板市场都有设置涨跌幅限制。所以新三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比较起来,在主板市场进行股票交易的风险更加小。如果你是风险承受力比较低的个人投资者,还是建议在主板市场进行股票交易。
Ⅲ 股转公司新规出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持股平台不让定增了,怎么办
罗俊荣律师,专注于企业新三板挂牌辅导,企业资本法律顾问,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领域。总结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多年以来的案例经验,为您提供答案如下:
您所说的股转公司新法规,是指:11月24日,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其主要内容为:
1、“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2、“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从内容上面看,新规并未将普通外部投资人组成的投资性质持股平台与由公司内部员工组成的激励性质持股平台做区分,新规针对的是所有类型的持股平台。因此,新规对于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拟)挂牌企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已挂牌公司,新设立的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不能通过认购定向增发的新股获取用于员工激励的挂牌公司股份。
2、新规只适用于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认购行为(该认购行为需要新三板监管部门审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与老股的转让暂时不受影响。只要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在券商处完成投资者账户合规性审查并成功开户,就可以参与到挂牌企业的二级市场交易中来。
3、对于在企业挂牌之前就已经成立并持股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新规同样并不适用。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挂牌前成立并持股的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公司老股东可以认购新股。
对于拟挂牌新三板或者是已挂牌新三板的公司来说,具体可以这样做:
1、挂牌之前是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的最好时点。挂牌之前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使员工充分享受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带来的股票增值收益,实现激励最大化。
2、鉴于本次新规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限制性政策,挂牌前搭建员工持股平台需要考虑未来的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建议将预留部分的股份在持股平台中提前落实。
3、已完成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在完成开立交易账户的前提下,参与新三板二级市场的交易尚无明确政策限制。所以在目前时点,还可以通过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受让老股的方式实施激励。虽然此持股平台不同于由一般外部投资者组成的持股平台,但严格意义上来讲仍有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的嫌疑,不排除未来股转公司出台新的政策对此种方式加以限制。
4、本次新规已明确规定:已挂牌公司仍可考虑使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集合信托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新股。
5、最后需要提醒广大(拟)挂牌企业的是:无论什么阶段采取何种激励股份获取方式,在使用未接受证监会监管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需要注意股东超200人的问题,因为该类持股平台需要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拟)挂牌企业直接、间接股东合计超过200人后,需要履行相应的证监会备案程序。
Ⅳ 新三板准入投资者有哪些规定条件
新三板投资者的准入条件介绍如下所示: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在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得低于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另外,自然人投资者还需要有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具体为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以上投资经验、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满足任何一种即可。
对于法人机构和合伙企业,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法人机构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
此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4)新三板交易规则新规扩展阅读:
对于法人机构和合伙企业,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法人机构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
此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Ⅳ 新三板开户新规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具体开户要求建议您联系拟开户券商客服。
Ⅵ 资管新规落地哪些资金可投资新三板
私募基金是投资新三板的一支相当重要的力量。此次资管新规的落地大幅度调高了合格投资人专的门槛属,对于私募而言,募资的压力将推动行业洗牌。
资管新规规定,合格投资人须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最近1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或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首先,资管新规将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历作为必备条件,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此并未进行强制性规定。其次,私募办法规定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而资管新规规定不低于500万元。此外,与此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和过往相关法规不同,正式出台的资管新规首次提出了对个人家庭金融净资产的规定,要求个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不过,资管新规在年均收入方面设置的门槛略低于私募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方面,相比于私募办法“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资管新规新增了时间的限定,要求机构合格投资者在最近1年末的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元。
Ⅶ 新三板交易新规推出后流动性待释放吗
新三板交易新规推出之初,集合竞价的引入被认为是最大的亮点。但从新规落地以来市场表现看,集合竞价板块盘中交易观望情绪浓厚,整体表现平淡;而盘后“大宗交易”反客为主。分析人士指出,盘中与盘后交易量的倒挂,与新三板当前所处发展阶段有关。在目前交易制度下,新三板一级市场交易规则趋于完善,但二级市场流动性还需要通过诸多配套措施来挖掘。
付立春建议,在新三板二级市场,针对一些优质企业、规范企业,可以在合格投资者要求上进一步进行细分,适当放低准入门槛。这将促进二级市场交易,实现市场定价功能和交易功能的齐头并进。
Ⅷ 新三板的开户新规
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分三类:
一类合格投资者:申请开通权限前10个交易日证券内账户和资容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以上。可参与的层次为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
二类合格投资者:申请开通权限前1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50万以上。可参与的层次为创新层、精选层。
三类合格投资者:申请开通权限前1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以上。可参与的层次为精选层。
不清楚可以问我
Ⅸ 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是多少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连续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当日14:57复牌,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新股上市首日: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发行价的上下20%(超过120%,但为超过144%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参与连续竞价)
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连续竞价、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盘中临时停牌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4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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