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黄金是什么东西网络小黄金是不是传销
只要是利用倍增模式运作,但没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消牌照,
都是传消,建议慎重选择,有不明白的可以搜我的用户名称交流
⑵ 黄金一号二三里是传销吗
首先看是不是正规的公司,如果连公司都不是正规的,不管是不是传销都不要去。版
其次,看他的盈利权模式是什么?一般的贵金属公司只是一个中间平台,只收取交易产生的手续费和点差费用。而传销就是鼓动拉会员交钱,过分的夸大收益,一看就知道。
最后,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贪便宜。投资就会有风险。没有掉馅饼的事情。
⑶ 我想购买网络小黄金是传销吗
1.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专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属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⑷ 网络黄金是不是传销
一、什么是“EGD网络黄金积分”?
网络黄金,国际通用名E-GOLD,简称EGD。是一种P2P形式的互联网黄金。网络黄金(EGD coin)的概念在1982年被美国戴维博士提出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历经30年,于2009年中本聪等国际合作玩家不断发明、完善的基础上,最终在2014年1月1日由微软前工程师为首的7个国家17位IT专家发明面世。EGD的全球总量约为8400万块,在100年内逐步产生和在全球互联网中流通的数量约为4200万块。网络黄金积分并非货币,而是作为全球商业消费者从商家获赠的一种消费资产,用来替代传统商业社会中由商家各自发行的积分,实现了全球商业积分网络化,一体化和资产化。
二、EGD是如何运用的,以及它能给商家和消费者带来什么?
在技术部、网络部、研发部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无界商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网民公社”,它是网络黄金积分最早的一款商业应用,是通过劳动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将商业财富以“网络黄金积分”为载体,源源不断的分配给消费者。
下面是其具体的运作模式。
1.劳动合作社
商家将网络黄金积分作为广告奖励,让全球网民通过手机对企业产品和服务进行多种方式的了解和推广,并对有推广贡献的网民提供网络黄金积分奖励。
2. 消费合作社
商家将网络黄金积分作为消费奖励,让全球网民用法定货币通过传统方式购买之后,获赠网络黄金积分,取代过去的垃圾礼品,或种类繁多,价值不高,时常清零的传统积分。由于网络黄金积分的限定,最终可以通过积分的增值,实现消费者的增值消费甚至超值消费,即免费消费,甚至将消费转变为超出消费额的收入来源。
三、EGD网络黄金的合法性
网络黄金积分基于网络数据块链技术的数字加密资产,拥有与数字加密货币完全不同的含义,属于虚拟资产的范畴。
网络黄金积分不行使支付和定价的两个职能,不会影响人们按照以往用各国的法定货币进行消费的支付习惯,无论是信用卡,现金还是支票,商家只是赠送积分时使用网络黄金积分这一载体,并不影响各国既有的货币政策和货币总量的管控。
由于网络黄金积分与法定货币的流向和用途具有明显差异,并不影响消费者使用法定货币支付消费,所以不影响以法定货币作为对商家经营收入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网络黄金积分总量限定,始终存在于互联网环境中,基于互联网协议产生和运行,不受任何个体企业或组织意志决定,只要有网络用户支持和使用,只要全球互联网仍然存在,就可以稳定和持续的发展下去,这是网络黄金积分稳定发展的技术保障。
网络黄金积分定位全球网民社会中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统一商业黄金积分,由于网络黄金积分的定位,不影响社会原有的税收和货币体系以及经济和金融秩序,反而会助推实体行业的营销和发展,解决市场经济无法自身克服的财富分化不断加剧的内在缺陷,带动就业,提升消费者购买力和社会消费需求,实现从投资拉动型经济到消费内需型经济的转型。网络黄金积分的社会价值是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社会保障。
综上所述,网络黄金积分的存在和发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必将改变互联网行业、营销行业、传统商业和投资行业的现状,修复市场经济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改变历史上传统商业中消费者和商家的对立定位和竞争关系,唤醒和释放商业社会财富和创新的动力。网络黄金积分将成为引领全球新商业模式的爆炸性创新工具,并且毫无悬念的将成为新时代商业趋势的核心标识!
⑸ 黄金一号是传销吗
首先看是不是正规的公司,如果连公司都不是正规的,不管是不是传销都不要去。内
其次,看他的容盈利模式是什么?一般的贵金属公司只是一个中间平台,只收取交易产生的手续费和点差费用。而传销就是鼓动拉会员交钱,过分的夸大收益,一看就知道。
最后,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贪便宜。投资就会有风险。没有掉馅饼的事情。
⑹ 黄金期货是不是传销
不是传销。
黄金期货是指国际黄金市场未来某时点的黄金价格为交易标的的期货专合约,投属资人买卖黄金期货的盈亏,是由进场到出场两个时间的金价价差来衡量,契约到期后则是实物交割。
黄金期货交易采取的是多空双向交易机制。
与股票投资实行T+1交易不同的是,黄金期货实行的是T+0交易,也就是当天买进当天就可以卖出。
黄金期货是保证金交易,所以当你保证金不足时会遭遇系统平仓。注意风险率。
这种属于高风险,高收益。投资需谨慎,不要盲目入市,先学习基础知识。
⑺ 我教六千元炒黄金发展下线两人,这是传销吗
应该是传销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 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⑻ 金宜莱黄金是传销金宜莱黄金是传销吗
它是传销,它不好传销三个特征,拉人头入会分等级,所以千万不要相信不要被骗。
⑼ 黄金多肽是传销吗
《禁止传销条例》: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内人员,容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