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以后房子是什么性质
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由于土地是划拨性质,以后房子还是经济适用房性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1)经济房上市交易后房产性质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Ⅱ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土地性质变化问题
划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如果符合上市交易规定,第一次交易时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回者根据当地政策提答前补缴。房产由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以后再交易与普通商品房交易一样。土地性质由整个小区最初土地取得方式确定。
存量房俗称二手房,指已经建成且已经卖出的房产,在房地产市场上属于存量。新建房子还没有卖出时,叫增量房
Ⅲ 经济适用房满5年交易过户后是商品房吗
是的。
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出售,除正常二手商品房交易税费,还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按计税价格的10%缴纳,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按计税价格与上次购买价格的70%缴纳;房屋出售后,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
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3)经济房上市交易后房产性质扩展阅读
在中国,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在于购房者是否对房屋拥有完全产权。拥有了完全产权也就意味着你的经济适用房成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
自从2010年4月26号住建部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后,经适房已经住满五年的购房者纷纷办理相关手续,向国家交纳一定价款,以获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完全产权的获得也就意味着经适房转为了商品房,这就是“经转商”的产生背景。
Ⅳ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出售后,房屋什么性质
1、您好,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以交易,除正常的交易税费以外还需要内缴纳综合地价款。看咱们经容济适用房的购房合同签署日期,如果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综合地价款为计税价格的10%,如果购房合同日期在2008年4月11日之后,综合地价款为差额的70%,(差额=本次计税价格-原值)。
2、经济适用房交易之后为商品房,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Ⅳ 经济适用房买卖后产权性质有何改变,是写成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经过一次交易后,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就变成正常商品房了,专也就是说现在的房子属于正常属产权下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未缴纳土地相关费用的房子。土地证原划拨,过户后就成出让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Ⅵ 经济适用房上市了,就属于什么性质了,什么时候可以卖
上市就是证满复5年,取得了房子的完制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Ⅶ 房产本性质:经济适用房交易后变商品房还是私房有什么区别吗
经济适用房经过一次交易后,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就变成正常商品房了,也就是说现在的房子属于正常产权下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未缴纳土地相关费用的房子。土地证原划拨,过户后就成出让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Ⅷ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出售后,房屋什么性质
1、您好,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以交易,除正常的交易税费以外还需要缴纳综合地版价款。看咱们权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合同签署日期,如果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综合地价款为计税价格的10%,如果购房合同日期在2008年4月11日之后,综合地价款为差额的70%,(差额=本次计税价格-原值)。
2、经济适用房交易之后为商品房,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Ⅸ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什么性质
目前居民手中来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源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Ⅹ 经济适用房交易后就变商品房吗
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内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容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