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網上經常看到有小廣告說用微信掙錢,投資一點錢就掙好幾十萬。是真的假的
那些都是騙子。以你上當。千萬不要相信那些。一開始給你充點甜頭,然後就把你陷進去了。還是實實在在掙點錢吧。我也真奇怪。那些網上騙子國家怎麼不管呢?
㈡ 汪涵最近拍的理財廣告叫什麼名字
汪涵代言拍的理財廣告叫愛錢進APP。
2020年7月1日,「愛錢進APP被立案偵查」登上網路熱搜,因為汪涵因曾代言該企業「愛錢進APP被立案偵查」也沖上了熱搜。2020年7月2日,「汪涵發聲明道歉」再次成為熱搜話題。梳理發現,投訴主要集中在愛錢進平台旗下產品逾期,借款到期不歸還,逼出借人打折債權等。
對此,愛錢進7月1日晚回應稱,一直在努力促進大家的債轉交易,但是否能夠轉讓成功取決於市場環境、借款人的還款意願以及其他用戶的債權受讓意向,當前市場活躍度較低,等待轉讓的時長較長。
事實上,明星代言P2P翻車的不止這一家。如,黃曉明曾為快鹿集團旗下東虹橋金融代言,後東虹橋金融出現兌付逾期;鋼琴家郎朗曾代言的88財富母公司中科創集團則涉嫌自融自保;唐嫣、李湘、瞿穎、鍾麗緹、胡靜等女星則為出事的E租寶打過廣告。
(2)理財詐騙廣告擴展閱讀:
所以熱議的是代言人要不要承擔責任,但是只要代言人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內容失真,並且造成了損害,就應該對消費者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沒有過錯的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產品涉嫌相關刑法犯罪時,廣告代言人如果存在『明知』的情形,則可能會成為相應犯罪的共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如果明星明知P2P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的情況仍然為其廣告等宣傳的,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可能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億級P2P出事!要不要擔責?
㈢ 為什麼百度都是推出騙人的理財平台。為什麼都幫騙人的平台打廣告呢
理財平台真是挺亂的
只要給錢就能放廣告
㈣ 理財廣告,是在騙錢嗎能賺錢怎麼不留給自己,還用做廣告嗎
也不能完全這么說,主要理財是需要融資的,也就是錢得夠多,而且本身他用你的錢去掙更多的錢,只給你一少部分,所以他肯定是合適的。
㈤ 電視廣告上的理財廣告靠譜嗎
理財要慎重,跑路的很多。
㈥ 我經常在網上看到這個理財廣告。是真的嗎我想去嘗試一下,但又不敢。
機構理財90%都是賺你買課錢,理論一套一套的,其實花里胡哨實操作用很小。不過你連試都不敢試就別入場投資領域,你輸不起對嗎
㈦ 抖音上廣告,教學理財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一定是真的 但也不全是假的 最好電話聯系溝通一下
㈧ 現在一些從手機廣告下載的理財APP都是詐騙
大部分都是騙人的,還是銀行里得靠譜點還有支付寶微信正規平台得好點,才能信
㈨ 看到滿度廣告說是正規公司就投資近八萬本金,今天忽然說要交稅才可以提現,錢都投進去了拿什麼交稅要回
我跟你的遭遇同樣的!在里邊也是被騙了十多萬還好已經追回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