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第一條鐵路是誰融資修建的
京張鐵路為詹天佑主持修建並負責的中國第一條鐵路,它連接北京豐台區回,經八達嶺、居庸關、沙城答、宣化等地至河北張家口,全長約200公里,1905年9月開工修建,於1909年建成。是中國首條不使用外國資金及人員,由中國人自行設計,投入營運的鐵路。這條鐵路工程艱巨。現稱為京包鐵路,以前的京張段為北京至包頭鐵路線的首段。
B. A公司從B公司融資租入一條生產線,其賬面價值為430萬元,
A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計算: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專者孰低+初始直接費屬用;未確認融資費用根據最低租賃付款額和銀行存款之和倒擠 所以410+10=420;500-420=80 選擇A
C. 我朋友在貸款公司借了一萬塊錢,借款合同上有一條違約金按總金額的百分之一日息,請問合法嗎,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違約金、利息等合計年利息超過36%以上的部分,法律不予保護,已經歸還的也可以要求出借人返還;24%到36%之間的部分,出借人起訴要求借款人支付該部分利息,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已經歸還的,借款人也不能要求返還。
法條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D. 深圳市國銀盛達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最近一次代償,請問徵信上有這樣一條該怎麼辦,
是國銀盛達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最近一次在請問徵信上有這間公司嗎?好像有的
E. 2007 年 1 月 1 日, 某 公司為擴大生產能力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 一條生產線。該生產 線的租賃期為 3 年
租賃付款8300的現值為 3000/(1+10%) +2000/(1+10%)^2+3300/(1+10%)^3=6859.50 <7000 按 6859.5算租入原值
折舊要提35個月,第回1年只提11個月,第一年折舊為答 6859.5*11/36 余值為 6859.5-6859.5*11/35=4703.66
比率 4703.66/25000=18.8%
F. 公司為什麼要融資上市
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沒有還本壓力;一次籌資金額大;用款限制相對較松;提高企業的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聲譽;有利於幫助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特別對於潛力巨大,但風險也很大的科技型企業,通過在創業板發行股票融資,是加快企業發展的一條有效途徑。
資本市場的上市融資本質上為企業所有者通過出售可接收的部分股權換取企業當期急需的發展資金,依靠資本市場這種短期的輸血促使企業的蛋糕迅速做大。
從長遠的角度講,融資為手段而不是企業的終極目的。融資通過企業有效資本的具備而指向了企業現階段所選擇的產業或將轉型的產業的競爭優勢塑造,進一步指向了企業的利潤以及終極的股東價值回報的最大化。
(6)一條融資擴展閱讀
將自己的企業部分地出售給上市公司(一般上市公司需要達到控股地位),或者換取部分現金,或者獲取上市公司部分股票,都是明智之舉。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還是比較多的,比如發行新的股票,或者定向發行新的股票,或者利用公司的資產抵押向商業銀行舉債,或者利用大股東資金優勢向大股東借取股東貸款等。
G. 我以融資租賃買了一台貸款機,現出賣方要我把錢打給他,他違法了公司法哪一條
違反了《合同法》,並非《公司法》。現解析如下:
第一、融資租賃產生糾紛,性質屬於雙方經濟交易糾紛。應以《合同法》而非《公司法》為標准。
《公司法》是規定各類公司的設立、活動、解散及其他對外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市場的主體法。其意義:鼓勵投資創業;強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強對債人的保護;加強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強化公司社會責任和職工保護措施。
《合同法》是關於市場交易規則的法律,不僅與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也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因而是"適用頻率最高"的法律之一。
第二、"出賣方要求打錢",這個錢的性質要分情況而論
1、如果是對方要求的是當期租金,那麼屬於合理要求,並沒有違法。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
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2、如果出租人的要求是貸款機的全額價格一次性支付,那麼這實際上違反了《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承租人可以拒絕,以法律依據保護自己。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參考資料:
張德滿 《公司法的性質及作用》 論文
王利明 《合同法》 人民大學出版社
H. 看一下借貸合同的這一條合不合法
這個合同條款不公平,借貸合同是實踐合同,而這個合同條款,實際成了借方先交錢,可能會沒貸到款,卻逼得自己不借都不行。不存在借款合同保險費用的說法,合同權利義務是相互的,為什麼要借款方承擔合同履行的保險義務呢,如果借款方支付了三千元,萬一貸款方不貸或少貸呢,是不是你交三千後,貸方也交三千作為保險費用擔保貸款的履行呢!因此,借款方不應交三千元先給對方,貸款方如果擔心借款方不還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或者要求提供抵押質押,如果貸方為履行義務需要籌集資金,又擔心籌到後借方放棄借款想法,可以要求借方交付三千元作為訂約定金,由貸方打收據說明今收到借方某某人民幣3000元,如果貸方在10天不能保證借款若干元給借方,則借方有權要求貸方雙倍給付定金,如果在10天內貸方依約全額給付貸款而借方拒絕時,貸方對3000元沒有返還義務。
總之,借貸合同的約定應盡量符合合同法,不要用似是而非,莫名其妙的用語。
借款方如何沒有交付3000元,則表明借方放棄了借款的行為,訂金合同沒有成立,所以,不是應起訴。給三千元只是借款合同的一個締約准備行為。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就是簽訂了合同,在沒有實際借出時,借款合同成立但沒有生效。所以人家不想向你借,你那能逼著人家給三千元保證向你借款呢?你有錢他不要,你可以借給其他人,你的利益沒有損失。如果你在對方沒有給3000元時你為未來履約支付了成本,這與合同法上的締約過失無關,因為人家三千元沒有交給你啊。我的理解,你文中的相關合同保險費用,應是保證金的意思,人家沒有交保證金,就是向你明示了不能保證向你一定借款,所以人家沒有履約義務。
I. 股票融資融券歷史圖怎麼只剩融資一條線融券那條線從中間停了
你好,在融資融券操作中,投資者存在爆倉的風險。股票融資融券爆倉線是根據平倉線來確定的,即當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平倉線,且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追加保證金時,證券公司會強制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