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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資試運行

發布時間:2021-01-10 10:38:55

㈠ 《上市公司融資財務審核》考試答案,急急急!謝謝!證券業遠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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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請問IPO多久後可以進行再融資,比如說非定向募集或者定向募集(增發)謝謝!

ipo以後,再融資沒有一個硬性的規定多久後可以再融資,主要是看你ipo時募集的資金是否已經用完。如果沒用完,不能再融資。

有一個潛規則,一般是6個月,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再融資鎖定期。

㈢ IPO與再融資是利空

IPO與再融資突然「急剎車」

南車四方IPO暫緩表決,發審委暫停審核已達三周

由於南方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車四方」)IPO暫緩因表決,引發本周市場傳言IPO與再融資叫停的消息,倒置二級市場的強烈反應,5月18日,滬、深兩市呈現大幅振盪格局。
記者采訪獲悉,南車四方IPO暫緩與股權分置試點沒有關系。之所以暫緩表決,是因為在材料申報方面存在問題,有些材料不符合證券會的要求。然而一個明顯的事實,發審委暫停審核已達三周。

南車四方暫緩表決
4月29日,證券會在其網站發布公告,發審委暫緩表決南車四方的股票首發申請。有業內人士由此認為,這是新股發行放緩的信號。
然而,南車四方董辦負責人前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現得非常驚訝,「我們也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的,相關工作一直進行得很順利,事先我們也毫無消息。」據該人士講,上周具體負責公司上市的興業證券的負責人對他說,發審委以南車四方的材料准備不充分,有些問題未詳細披露為由,暫緩表決公司的首發申請。但他拒絕透露具體的問題。
興業證券證實了此觀點。興業證券上海投資銀行部石總昨天對本報記者稱,南車四方IPO暫緩與股權分置試點沒有關系。之所以暫緩表決,是因為在材料申報方面存在問題,有些材料不符合證券會的要求。而這一點,與近期媒體報道「南車四方因股改讓路而暫緩」的報道明顯有出入。

暫停審核達三周
雖然證監會對社會上傳言的「IPO與再融資全叫停」的消息沒有作出任何回應,但是記者了解到,證監會發審委暫停審核股票首發申請已長達3周。
按照慣例,發審委工作會議公告一般在會議召開前4天發布。而截止到昨日,證監會依然沒有發布發審委工作會議的有關公告。這也就是說,至少到下周五之前都不會有任何項目接受審核。至此,在4月26日召開的發審委會議審核並通過了重慶鋼鐵的首發申請後,發審委暫停審核股票首發申請已經長達3周。
而來自相關人士的消息則表明,不僅是新股首發申請,目前所有的再融資申請也已被暫停審核。暫停的時間初步定為兩個月,當市場狀況比較好的時候才會恢復。

何時恢復未明朗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到現在為止,他還沒有收到確切的消息。但他認為」證監會全面叫停IPO與再融資」的可能性還是很大。因為證監會這樣做主要是想為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預留一段時間。
而對於市場上非常關心的證監會發審委什麼時候能恢復企業的IPO與再融資申請,本報記者采訪的多數證券機構都表示由於政策層面還不明朗,所以無法判斷。
國信證券程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證監會「暫緩南車四方IPO、推遲交行A股發行計劃」等,無論其原由是什麼,客觀上都起到了減輕市場擴容壓力的作用,而這也為日後「新老劃斷」減少了一些障礙。
本報記者 盧榮 實習生 張曉華

■ 專家意見
IPO與再融資暫停不妥

對於暫停企業的IPO與再融資申請,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明確表示堅決反對。他指出,證券會暫停企業的IPO與再融資申請,那麼導致的後果就是股市沒有新鮮血液,股市就變成了一潭死水。叫停IPO與再融資對於擬上市企業來說除了增加一點上市成本之外,對於企業發展不會造成太大影響,但對整個二級市場則影響很大。
而趙錫軍則指出,企業的IPO與再融資申請是證券會的正常業務,股權分置只是其遺留任務,兩者不能區別對待,應該同步進行。而且企業的融資問題應該看做是企業自己的決策,應該由其自主決定,證券會沒有必要進行管制。而作為政府層面的證券會主要的工作不是叫停企業的IPO與再融資申請,而是制定好市場的游戲規則,強化市場監督,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和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出現問題證監會利用自己手中的職權進行監督管理。
5月18日,有媒體報道《發審委提前歇夏為股改讓路IPO與再融資全叫停》。消息出來之後,引起了二級市場的強烈反應,18日滬、深兩市呈現大幅振盪格局。趙錫軍就此指出,證監會作為國家行政機關,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加強信息披露,自己也應該加強信息的透明度,以確保信息的對稱性。「一個信息不對稱的股市,永遠都只能是一個投機的市場。」因而他希望證監會就市場上關心的問題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於市場上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決定要作出解釋。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tszk/nfdsb/cjzk/200505210236.asp盧榮)

㈣ 上市公司如果在證券市場再融資需要什麼條件

證監會網站4月16日公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在發行程序上,《辦法》有了明顯的簡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在股票發行獲得核准後的6個月內有自行選擇發行時機的權力;二是在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允許發行人和特定投資者雙向自主選擇,並可自行配售股份;三是非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可走簡易審核程序。

我們認為,證監會在股權分置改革即將滿一周年之際出台再融資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一方面在於向市場表明股改已經取得階段性勝利和管理部門對於股改今年能夠成功完成的信心;另一方面,在於兌現《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中關於先完成股改公司可優先再融資的承諾,並以此來進一步推動後續的股改進程。

《辦法》的徵求意見已經得到了市場的正面回應,為了盡力消除恢復再融資和之後的新老劃斷對市場的負面影響,管理部門在擴容步驟上提出了分三步走思想,即:第一步,恢復不增加即期擴容壓力的定向增發以及以股本權證方式進行的遠期再融資;第二步,擇機恢復面向社會公眾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資;第三步,擇機選擇優質公司,啟動全流通條件下的首次公開發行。另外,在資金擴容方面提出了「加快已獲批准 QFII 額度的發放,在必要時可以考慮進一步增加 QFII 額度;推進商業銀行組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加快保險公司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推動社保基金和保險資金增加直接入市比例;擇機恢復投資者資金申購股票制度;開展基金公司專項理財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等非常具體的措施。這一切都充分顯示出管理部門對於市場穩定的高度重視。

蘇寧此次再融資的金額達到12億元,比原本預計的要多出4億多元

每個公司可能各有新聞描述,想找集中的網站有點難,你想要什麼公司的可以自行搜索。

㈤ 創業板有沒有單獨的再融資規定

目前只有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作為試點,暫無再融資的法規。

㈥ 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後,要隔多久才允許再融資

這個問題真大! 資本市場的概述 英文: capital market 亦稱「長期金融市場」、「長期資金市場」。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種資金借貸和證券交易的場所。資本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一年以上的長期證券。因為在長期金融活動中,涉及資金期限長、風險大,具有長期較穩定收入,類似於資本投入,故稱之為資本市場。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資本市場 capital market。金融市場三個組成部分之一。進行長期資本(即股票和債券)交易的市場。長期資本指還款期限超過一年、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公司債務和股東權益——股票。與調劑政府、公司或金融機構資金餘缺的資金市場形成鮮明的對照[1]。 資本市場的參與者 資本市場的資金供應者為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儲蓄銀行、人壽保險公司、投資公司、信託公司等。 資金的需求者主要為國際金融機構、各國政府機構、工商企業、房地產經營商以及向耐用消費零售商買進分期付款合同的銷售金融公司等。 資本市場的類型 資本市場上資本出讓的合同期一般在一年以上,這是資本市場與短期的貨幣市場和衍生市場的區別。 資本市場可以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在一級市場上新的吸收資本的證券發行並被投資者需求。 在二級市場上已經發行的證券易手。 假如一個市場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則這個市場是一個有組織的資本市場。一般來說通過時間和地點的集中這樣有組織的市場可以提高市場流通性、降低交易成本,以此提高資本市場的效應。 資本市場的特點 與貨幣市場相比,資本市場特點主要有: 1、融資期限長。至少在1年以上,也可以長達幾十年,甚至無到期日。 2、流動性相對較差。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的資金多用於解決中長期融資需求,故流動性和變現性相對較弱。 3、風險大而收益較高。由於融資期限較長,發生重大變故的可能性也大,市場價格容易波動,投資者需承受較大風險。同時,作為對風險的報酬,其收益也較高。在資本市場上,資金供應者主要是儲蓄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各種基金和個人投資者;而資金需求方主要是企業、社會團體、政府機構等。其交易對象主要是中長期信用工具,如股票、債券等等。資本市場主要包括中長期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 資本市場的構成 我國具有典型代表意義的資本市場包括四部分: (1)國債市場。這里所說的國債市場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國家信用為保證的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基本建設債券、保值公債、特種國債的發行與交易市場。 (2)股票市場。包括股票的發行市場和股票交易市場。 (3)企業中長期債券市場。 (4)中長期放款市場,該市場的資金供應者主要是不動產銀行、動產銀行;其資金投向主要是工商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擴建和新建;資金借貸一般都需要以固定資產、土地、建築物等作為擔保品。 資本市場新制度新變化 1、股權分置改革:資本市場重大制度性缺陷得以糾正,全流通機制形成,資本市場處於重要發展機遇時期。 (1)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截至2006年12月30日,滬深兩市已完成和進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佔比達98.55%; (2)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進入全流通板塊。 2、新《公司法》和《證券法》:為資本市場發展和創新消除了諸多限制。 (1)取消股份公司設立、合並、分立要求批準的規定,縮短企業改制時間; (2)發起人出資方式多樣化,貨幣出資不低於注冊資本的30%,提高了知識產權在公司資本構成中的地位; (3)取消了間隔一年才能再融資的要求。 (4)取消了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凈資產額50%的限制。 3、IPO新政:輔導期取消、發行條件更細化、程序簡化、預期明確。 (1)明確財務指標,企業自己能做出是否能上市、多長時間上市的判斷。 a、凈利潤: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均為正且累計大於3000萬元。 b、營業收入或經營現金流量凈額: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現金流量凈額累計大於5000萬;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收入累計大於3億。 c、發行前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2)取消一些限制性規定。 a、籌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兩倍,市盈率不得超過20倍; b、輔導期一年方可申請發行上市,關聯交易比例不得超過30%; c、不能在發行上市前12個月內通過擴股引進新股東。 (3)發行方式與定價方式更加市場化:機構投資者投標詢價及上網定價發行。 4、新的再融資政策:更加便利的再融資方式。 (1)根據各種融資方式,分設不同的盈利條件,提高了市場運行效率。 a、增發和可轉債: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6%; b、配股:連續三年盈利,取消6%的要求; c、定向增發:無盈利要求。 (2)強化市場化約束機制,確定了再融資定價與市價之間的比例關系。 a、增發: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b、可轉債:轉股價格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c、配股:無要求; d、定向增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90%。 5、股權激勵:股票或期權可作為激勵手段。 (1)《公司法》:允許公司收購不超過5%的股份用於獎勵職工。 (2)《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a、激勵對象: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自主確定,獨立董事和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 b、激勵數量:不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個人獲授部分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 6、 創新融資工具:為上市公司融資提供靈活、多樣化的手段。 (1)認股權證: a、 由權證標的資產的發行人發行,然後再行使認購權以獲得標的股票; b、長江電力的權證正在上市交易,存續期12個月,預計在2007年5月行權後募集67億資金。 (2)定向增發: 名流置業:公司非公開發行1.2億股,發行價格不低於董事決議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均價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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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再融資申請中止審查後多久可以申請恢復審査程序

中止審理是人來民法院在審自判過程中,因出現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情形,而決定中止審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試行)》第182條的規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中止審理: 1. 自訴人、被告人患精

㈧ 融資怎麼進行

先把商業計來劃書撰寫好,學自習一下創投行業的一些基礎的知識,了解清楚融資的流程,讓自己有分辨能力。然後鎖定相關對接渠道,多嘗試,給你推薦幾種方式:
1、去各大投資機構官網BP投遞通道投遞你的商業計劃書。
2、參加線下各類沙龍活動,主動找在場的投資人交換聯系方式投遞你的項目。
3、找融資平台,建議不要選會員制的嘗試成本太高,可以選擇那種能自助申請一對一電話對接投資人的,電話對接比較高效也能把自己的項目講清楚,自助是因為可以選擇跟自己各方面都匹配的投資人這樣對接的成功概率更高,推薦到雲對接試試。

㈨ 聽說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出現了新規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點內容有哪些

1、重點一修改哪些內容?三大方面

一是規模。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份的20%。

二是頻率。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資投向理財產品的規則。

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2、重點二何時實施?自發布之日起

對於新政,業界最關注的問題還包括時間上的新老劃斷。

今日的發布會上,鄧舸介紹,為了實現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

鄧舸指出,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再融資監管政策的調整屬於制度完善,不針對具體企業,所有上市公司統一適用。

3、重點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問題

據了解,現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字2006年實施以來,在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現行再融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需調整,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資傾向。

有些公司脫離公司主業發展,頻繁融資。有些公司偏項目、炒概念,跨界進入新行業,融資規模遠超過實際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資金大量閑置,頻繁變更用途,或者脫實向虛,變相投向理財產品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

二是非公開發行定價機制選擇存在較大套利空間,廣為市場詬病。

非公開發行股票品種以市場約束為主,主要面向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因此發行門檻較低,行政約束相對寬松,但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投資者往往偏重發行價格相比市價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長性和內在投資價值。

過分關注價差會造成資金流向以短期逐利為目標,不利於資源有效配置和長期資本的形成。限售期滿後,套利資金集中減持,對市場形成較大沖擊,也不利於保護投資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再融資品種結構失衡,可轉債、優先股等股債結合產品和公發品種發展緩慢。

非公開發行由於發行條件寬松,定價試點選擇多,發行失敗風險小,逐漸成為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的首選再融資品種,公開發行規模急劇減少,同時,股債結合的可轉債品種發展緩慢。

4、重點四著力點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訂《實施細則》和制定《監管問答》,主要著眼於三方面:

一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導向,積極配合供給側改革,助力產業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

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立足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同時,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

三是堅持穩中求進原則,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5、重點五理財產品敏感問題如何說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要求,繼續強化再融資的發行監管工作,督促保薦機構梳理再審項目並開展自查,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投向,繼續加強監管理財產品等資金參與非公開發行認購,強化證監局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現場檢查。

記者了解到,對於上述提到「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部的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

而「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中18個月的確定,則是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並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來的。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第二部分:幾大敏感問題解讀

統計顯示,去年全年證監會審核的再融資、優先股和可轉債總金額在10000億左右,其中,再融資涉及7000-8000億元。

敏感問題一

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關於上述提到「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如募集資金很少但財務性投資很大的就限制,沒有融資合理性和必要性也會受限,旨在控制過度融資。

敏感問題二

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

為避免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如何理解這一問題?

1992年頒布的《公司法》中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2個月」,但該規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訂中被刪除,而此次新政重啟了時間限制的規定,並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18個月這一考量,是給當前市場上部分上市公司頻繁融資帶上了「緊箍咒」。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敏感問題三

如何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融資需求

「此次再融資新規是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的重要舉措。」上述業內人士指出,此舉不僅疏堵結合促再融資方式多元化,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還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㈩ 請教:再融資,前次募集資金的有關問題

按有關規定推斷,11家試點券商首日轉融資業務總規模可能超過50億元。據國泰君安測算,按平均2倍杠桿計算,轉融資業務首日最大可為市場提供約100億元增量融資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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