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性擔保公司能否吸收公眾存款
一、來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自部門批准,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1.貸款擔保。
2.票據承兌擔保。
3.貿易融資擔保。
4.項目融資擔保。
5.信用證擔保。
6.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兼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1.訴訟保全擔保。
2.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3.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4.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5.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三、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吸收存款。
2.發放貸款。
3.受託發放貸款。
4.受託投資。
5.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
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B. 投資擔保公司可以民間融資嗎
原則上是不合法的,而且銀行也不會和這些擔保公司合作,註定了他們無法做銀行貸款擔保業務。基本上這些擔保公司都在從事民間借貸業務。就連融資性擔保公司中,絕大多數也很難獲得與銀行合作的機會。
C. 投資擔保公司是做什麼的
金融投資公司是一個對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依法對金融企業內行使容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金融資產保值增值的投資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
D. 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額度和注冊資金的關系
其實關於融資抄性擔保公司的問題襲,都可以從由銀監會、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布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找到答案。網路中有全文: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重點如下:1.融資性擔保公司對於單個被擔保人(項目)的擔保額上限是注冊資本金的10%;2.總擔保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金的10倍;3.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資本金80%只能用於投資銀行存款、國債等最高信用等級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4.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
E. 擔保公司在國家行政管理中是怎麼分類的融資擔保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有什麼區別
經營范圍的不同,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注冊必須先到省金融辦申請許可證後方可注冊,其他類型的擔保公司只須到工商局辦理注冊登記就好。
F. 融資性擔保公司股東的股權是否必須到位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公司法》2005年修改時對出資制度作出調整,將一次實繳的資本形成制度調整為法定資本制度下的一次發行、分期繳納的資本形成制度。而根據《擔保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的規定,企業可以股權質押進行融資擔保。這就導致出現一個實際問題,即分期出資的公司股東能否將未到位出資部分的股權出質。登記人員對此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未到位出資部分的股權不能出質。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表決權。未到位出資部分的股權受到分配收益與參與經營兩個方面的限制,該部分股權存有瑕疵,因而不能出質。另一種觀點認為,未到位出資部分的股權能否出質應區別對待。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不得質押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其他企業未按期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需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成為無瑕疵的股權後才能出質。未實際繳納的認繳部分的股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是否具有價值及可否用於出質,應由質權人自行判斷和決定。筆者認為,不論是否超過認繳期限,未繳付部分出資的股權都可以出質。對於股權出質問題,目前有《擔保法》、《物權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作為實際操作辦法,從這3個法律文件的規定可以看出,能夠出質的股權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出質人有處分權(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自然屬於暫時喪失處分權),並依法可以轉讓。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基於其股東身份和地位而享有從公司獲取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東身份的確認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二是股東姓名或名稱被記載在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名冊之中。因此,不論是否完成其出資義務,只要認繳出資並登記於股東名冊,即可成為公司的合法股東,從而享有股權。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權不是有瑕疵的權利。筆者認為,未完全繳付出資的股權能夠轉讓。股權轉讓的本質是股東資格或者股東身份的轉讓。盡管公司成立之後的2年至5年的繳納出資期內,公司發起人股東的股權負有到期繳納出資的義務,但是自認繳出資並繳納首次出資之後,依法成立的公司在其股東名冊以及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材料中就已經確認了其股東資格。該類股權符合轉讓的條件。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未全面履行出資的股權本身並無權利瑕疵,持權股東在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有權對其出質。□湖南省常德市工商局邵超
G. 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這個擔保機構是國有股份的企業擔保機構嗎他可以接款做投資擔
你去過這個抄公司嗎?襲 網上或電話假冒擔保、小貸公司名義行騙的李鬼比比皆是,如果不是直接去公司辦理,而是網上洽談、傳真簽合同的一律是詐騙,即便把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蓋著公章的合同發給你也一樣,刻個蘿卜章(假公章)幾十塊錢,PS一張營業執照分分鍾搞定,騙子做這種事易如反掌。 提醒大家: 1、異地辦理的、網上辦理、電話傳真辦理的必是詐騙。 2、使用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合同,使用個人銀行賬號(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作為收款、收費賬號或非銀行網路支付的必是詐騙。 3、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的必是詐騙。
H. 融資性擔保公司怎麼賺錢
現在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乾的都不是擔保公司的活兒。大的都在建資金池,小的都在當居間人。幫助房地產市場融資(其他行業不可能承受那麼高的利息,其他行業的公司來借錢也肯定是為了買樓買地)。
I. 投資擔保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資擔保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區別在於:投資擔保公司的經營范圍比較小,只可以在投資業務范圍內,范圍很好,沒有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廣,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包括投資擔保公司的業務。
融資性就是資金可以在外面融資,也可以以自己的資金進行投資。
一、投資擔保公司經營范圍:
投資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以賺取利潤差價而贏利的中介性公司。共分小、中、大型三種。目前在我國私人性質的融資性企業只有擔保公司和典當行兩種行業。
1、為中小企業提供貨款;2、融資租賃及其它經濟合同的擔保;3、項目融資;4、投資管理;資產管理。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
1、定義: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2、經營業務范圍: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一)貸款擔保;(二)票據承兌擔保;(三)貿易融資擔保;(四)項目融資擔保;(五)信用證擔保;(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同時,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兼營以下部分或全部業務:(一)訴訟保全擔保;(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其他履約擔保業務;(三)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四)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五)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此外,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為其他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提供再擔保和辦理債券發行擔保業務,但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近兩年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其中,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除需滿足上述規定的條件外,注冊資本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並連續營業兩年以上。
註: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一)吸收存款;(二)發放貸款;(三)受託發放貸款;(四)受託投資;(五)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