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教無交易實質貿易、空轉貿易的定義分別是什麼
無交易實質貿易、空轉貿易的貿易實質就是假的,沒有發生真實的貿易關系,實質為了轉移利潤啊,變相資金拆借啊。比如A向B虛構銷售貨物,實質沒有實物流,變相就成了融資行為,如果回頭A又把貨款給了B實質就構成虛增收入了。核心看他一個貿易鏈條實物、發票、資金流是不是都是真實發生並且保持一致。
該例子就是收貨方變成第三方,是正常行為。比如我B公司買貨給C公司去加工,實質是看他有沒有真實的貿易關系,合同啊,發票,資金往來有沒有虛構造假。
(1)虛構出口融資擴展閱讀:
空轉貿易危害:
1、三角債再現
「中國有概率會再爆發三角債危機,或許只是時間早晚和嚴重程度的問題。」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向松祚分析。
一季度,廣義貨幣M2增速高攀至15.7%,高出去年同期5.4%。「這說明,企業生產還僅僅是庫存生產,並未轉變成實際投入,只是將應收賬款拉升,回款速度變慢。」中銀國際副執行總裁兼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也指出,中國經濟有可能不久後爆發三角債危機,企業流動性將相當吃緊。
2、票據套利卷土重來
從去年8月開始,區域經濟形勢嚴峻的溫州開始整頓銀行票據市場,試圖「擠出」泡沫。
「盡管目前仍舊面臨風險,但去年以來的數次監管工作會議,讓一部分違規行為得以規范。」溫州市政府一位官員告訴記者。
去年8月份,除溫州銀行等極少數當地金融機構的票據業務影響較小外,其他商業銀行總體上都開始負增長。當月,全市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環比減少了49億元,接近總量的3.31%。
3、虛假貿易叢生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3年一季度全國進出口總額9747億美元,同比增長13.4%;出口總額5089億美元,同比高達18.4%,增速顯著。
「在中國進出口關卡上,貨幣一年最多可以來回倒轉50次。」曹遠征表示。眼下各商業銀行都加大了在香港的業務投入,讓人民幣出境後再通過各種途徑倒回來,在價格操作中熱錢大量湧入。
㈡ 8部委發文規范供應鏈金融 嚴控虛假交易和重復融資
如火如荼的供應鏈金融迎來新的監管。
9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務部、國資委、 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外匯局發布《關於規范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供應鏈產業鏈穩定循環和優化升級的意見》(銀發〔2020〕226號,簡稱226號文)。
近年來,我國應收賬款增長率顯著高於經濟增速,且應收賬款周轉率持續下降。對供應鏈金融發展提出了需求。
226號文對供應鏈金融提出了23條政策要求和措施。與以往不同,該文「供應鏈金融」的定義中指出是「在真實交易背景下」。
即,供應鏈金融是指從供應鏈產業鏈整體出發,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實交易背景下,構建供應鏈中佔主導地位的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一體化的金融供給體系和風險評估體系,提供系統性的金融解決方案,以快速響應產業鏈上企業的結算、融資、財務管理等綜合需求,降低企業成本,提升產業鏈各方價值。
目前,供應鏈金融的參與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互聯網機構、各產業公司等。「國家對供應鏈金融的監管方向一直沒有放鬆,只是供應鏈金融市場創新太快,有些地方推出一些鼓勵扶持政策。226號文把監管主導權還是壓到了傳統銀行和核心企業等機構。」一位華南機構人士表示。
產業鏈修復重構
在我國,供應鏈金融經過數次迭代發展。2008年,汽車、能源、鋼鐵、有色等行業供應鏈金融爆發。但到2012年,上海鋼貿危機爆發後,供應鏈金融進入低谷期。2017年後,大量央企保理公司成立。到2019年,供應鏈金融迎來政策紅利爆發期。
但與此同時,2019年7月,諾亞財富踩雷承光國際34億元供應鏈融資,觸發業內對於「偽供應鏈金融」的思考,對供應鏈金融的態度開始分化。
在226號文中,多次強調防範「風險」,多項要求中提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226號文要求,推動金融機構、核心企業、政府部門、第三方專業機構等各方加強信息共享,依託核心企業構建上下游一體化、數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統、信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動態把握中小微企業的經營狀況,建立金融機構與實體企業之間更加穩定緊密的關系。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產業鏈提供結算、融資和財務管理等系統化的綜合解決方案,提高金融服務的整體性和協同性。
在供應鏈交易信息清晰可視、現金流和風險可控的條件下,銀行可通過供應鏈上游企業融資試點的方式,開展線上貸前、貸中、貸後「三查」。支持探索使用電子簽章在線簽署合同,進行身份認證核查、遠程視頻簽約驗證。支持銀行間電子認證互通互認。
在供應鏈金融關鍵的「確權」部分,226號文要求,鼓勵核心企業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進行確權,為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提供便利,降低中小微企業成本。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積極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對接,減少應收賬款確權的時間和成本,支持中小微企業高效融資。
規范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在基於真實交易背景、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機構可選取流通性強、價值價格體系健全的動產,開展存貨、倉單融資。金融機構應切實應用科技手段提高風險控制水平,與核心企業及倉儲、物流、運輸等環節的管理系統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及時核驗存貨、倉單、訂單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226號文指出「推動產業鏈修復重構和優化升級」「支持打通和修復全球產業鏈」。
具體是,供應鏈金融應以服務供應鏈產業鏈完整穩定為出發點和宗旨,順應產業組織形態的變化,加快創新和規范發展,推動產業鏈修復重構和優化升級,加大對國家戰略布局及關鍵領域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此外,文件還支持打通和修復全球產業鏈。金融機構應提升國際產業鏈企業金融服務水平,充分利用境內外分支機構聯動支持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開拓多元化市場、出口產品轉內銷、加工貿易向中西部梯度轉移等,支持出口企業與境外合作夥伴恢復商貿往來,通過提供買方信貸、出口應收賬款融資、保單融資等方式支持出口企業接單履約,運用好出口信用保險分擔風險損失。
此前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鼓勵商業銀行、供應鏈核心企業等建立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資渠道。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建設的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對接,發展線上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模式。
嚴控虛假交易和重復融資
值得注意的是,226號文指出了要防範供應鏈金融的多項風險。
226號文指出,核心企業不得一邊故意佔用上下游企業賬款、一邊通過關聯機構提供應收賬款融資賺取利息。各類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應付賬款的流轉應採用合法合規的金融工具,不得封閉循環和限定融資服務方。核心企業、第三方供應鏈平台公司以供應鏈金融的名義擠佔中小微企業利益的,相關部門應及時糾偏。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在業務層面確實存在一些供應鏈核心企業,一方面拉長上下游中小企業賬期,變相佔用資金;另一方面,又在體外設立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公司等實體,將應付賬款打包做成保理資產進行融資。
「延長賬期」指向了核心企業,但也有供應鏈行業人士表示,核心企業除了在原來的賬期內獲得供應鏈金融利潤外,也可以通過延長賬期獲得額外更多的利潤。只要供應商和其他的融資渠道相比,這個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手續更簡便、更適合自己,就會採用與核心企業合作的供應鏈金融的融資渠道。
宏觀數據顯示,目前應收賬款賬期仍在拉長。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7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31022.9億元,同比下降8.1%。截至7月末,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15.59萬億元,同比增長14.0%。應收賬款平均回收期為56.0天,同比增加8.4天。
國家統計局工業司高級統計師朱虹此前解讀稱,盡管7月份工業企業利潤增長進一步加快,但上游采礦業和原材料行業累計利潤降幅仍然較大,應收賬款增速較6月有所上升導致企業現金流壓力較大,加上國內外環境復雜嚴峻,未來利潤增長仍有一定不確定性。
226號文要求,嚴格防控虛假交易和重復融資風險。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供應鏈融資要嚴格交易真實性審核,警惕虛增、虛構應收賬款、存貨及重復抵押質押行為。對以應收賬款為底層資產的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產品,承銷商及資產管理人應切實履行盡職調查及必要的風控程序,強化對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適當性的要求。
與此同時,「無牌」亦不得開展供應鏈金融。226號文要求,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應嚴格遵守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不得以各種供應鏈金融產品規避國家宏觀調控要求。各類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公司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應嚴格遵守業務范圍,加強對業務合規性和風險的管理,不得無牌或超出牌照載明的業務范圍開展金融業務。各類第三方供應鏈平台公司不得以供應鏈金融的名義變相開展金融業務,不得以供應鏈金融的名義向中小微企業收取質價不符的服務費用。
㈢ 2006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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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07 08 以及今年09的半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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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㈣ 出口融資的出口融資產品及案例分析
保理是指銷售商(債權人)將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擔保和貿易融資等服務。根據服務主體不同,保理可分為由銀行提供服務的銀行保理和由商業保理機構提供服務的商業保理兩類。上例為商業保理下的信用融資。
產品優勢:1.基於企業信用狀況、真實貿易記錄,無需抵押擔保,不佔用企業的銀行授信額度,手續簡便;2.產品覆蓋進出口貿易供應鏈上的每個環節,包括原材料成本融資、貿易融資、物流成本融資等,特別適用於外貿企業;3.一般以3~6個月為一個周期,有利於提高企業資金周轉率。業務流程:1.申請企業向保理商提出申請;2.保理商對交易中的買方進行資信調查評估;3.保理商為企業確定融資額度;4.雙方簽訂商業保理協議;5.實現融資。
【融資案例】
A公司是中小生產型出口企業,貨款結算方式為後「TT」,一般在貨物出運後1個多月才能收到貨款。受流動資金限制,公司沒法承接賬期較長的業務,從而限制了發展步伐。經接洽,A公司通過商業保理商C公司(大道科技公司)實現了供應鏈信用融資。由C公司為其篩選出優質客戶,A公司「借」這些優質客戶的信用,出貨後立即獲得C公司的融資服務,並拿到貨款。隨後C公司對A公司進行了信用評級,為其提供原材料成本融資和物流成本融資,使A公司憑借交易訂單獲得供應鏈上相關環節的融資服務。C公司向A公司提供融資服務後,A公司的資金周轉率由原來的一年3.8次提高到了6次,資金使用效率得到明顯提高,公司的客戶由以前的20多個增加到了40多個,利潤成倍增長。 倉單質押授信的操作辦法是:企業將貨物存放在倉儲公司指定倉庫,並以倉儲公司出具的倉單在銀行進行質押,作為融資擔保,銀行依據質押倉單向企業授信的融資方式。這種融資產品適用於購銷渠道穩定,主要資產為存貨的企業。該融資產品的優勢有:1.一般可獲得倉單或抵質押物價值較高比例的融資額度,期限較長。2.當企業需要貨物時,可以補充敞口,隨時提取質押物,增加了企業經營與資金管理的靈活性。
【融資案例】
A公司是一家長期從事鋼材貿易的商貿流通企業,其5萬噸冷軋鋼板存貨存放於第三方獨立倉庫內。為盤活存貨,A公司將該批冷軋鋼板質押給C銀行,並向C銀行申請倉單質押融資。 鑒於5萬噸冷軋鋼板存放於獨立的第三方倉庫,C銀行引入××倉儲監管公司對該批鋼板進行監管,倉儲公司出具非標准倉單並在C銀行進行質押。融資比例為非標准倉單價值的70%,A公司贖貨期不得超180天。A公司根據自己的銷售情況,向C銀行補充保證金後,C銀行通知倉儲監管公司釋放相應貨物。此舉有效解決了企業存貨佔用問題,盤活了存貨,節省了資金成本。 利用打包貸款融資的操作辦法是:銀行應信用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向其發放的用於信用證項下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的專項貸款。該產品適用於已收到進口商銀行開立的信用證,但備貨資金短缺的出口企業。這類融資產品的產品優勢有:1.在出口商自身資金緊缺而又無法爭取到預付貨款的支付條件時,幫助出口商順利開展業務、把握貿易機會。2.在生產、采購等備貨階段均不佔用出口商的自有資金,可以緩解企業的流動資金壓力。
【融資案例】
A公司接到美國客戶400萬美元出口訂單,結算方式為後T/T30天。為此,A公司需要在國內進行相關的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由此產生了資金短缺。經推薦,A公司以打包貸款方式向C銀行申請融資,C銀行按出口訂單額的80%給予A公司融資,融資款項專項用於A公司向上游采購原材料。貨物出運後,A公司通過C銀行交單並申請辦理出口押匯,用於歸還融資款項。 利用出口押匯融資的操作辦法是:出口商發出貨物並遞交信用證或合同要求的單據後,銀行憑所交單據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該產品分為信用證項下單證相符押匯、信用證項下單證不符押匯、D/P托收押匯、D/A托收押匯等幾類。按押匯幣種分,可分為外幣押匯和人民幣押匯。該產品可用於滿足出口商在信用證或托收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這一融資產品的優勢為:1.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可提前得到償付,從而加快資金周轉速度。2.融資手續相對於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3.可以增加當期現金流,從而改善財務狀況。4.可根據不同貨幣的利率水平選擇融資幣種,從而節約財務費用。5.對於信用證項下單證相符的出口單據,即使出口商尚未在銀行核有授信額度,也可以辦理出口押匯。
【融資案例】
A公司為一流通型商貿企業,現以信用證方式出口一批紡織產品,貨物已出運。為了加速資金流轉,公司採取出口押匯方式向銀行進行融資,使其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提前收回貨款。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是指借款人將出口退稅專用賬戶託管給銀行,並承諾以該賬戶中的退稅款作為還款保證,以取得短期資金融通或敘做授信開立信用證等貿易融資業務。適用於有應收出口退稅余額的企業。該產品盤活了應收出口退稅資金,加快了資金周轉。
【融資案例】
A企業主要出口退稅率為17%的太陽能產品,於是,A企業向B銀行提出開展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由B銀行按出口退稅專用賬戶余額的90%的比例給予企業融資,有效解決了企業的資金難題。 保單融資是指銀行對已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或經銀行認可的其他信用保險機構投保信用保險的賣方憑相關單據、投保信用保險的有關憑證、賠款轉讓協議等為其提供的資金融通業務。適用企業:1.企業希望規避買方信用風險、國家風險,並已投保信用保險;2.企業流動資金有限,需加快應收賬款周轉速度;3.企業授信額度不足,希望擴大融資規模。產品優勢:加快資金周轉、改善現金流量;規避各類風險;降低門檻,減少額度佔用,擴大融資規模;對於出口「保單融資」業務,如無追索權,可提前辦理出口退稅及核銷手續。
【融資案例】
A公司出口機械設備,結算方式為5年期的延期付款信用證,同時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險。雖然已獲得開證行承兌(每半年付一次款),可是考慮到開證行及其所在國家風險較大及人民幣的升值壓力,A公司迫切希望將該信用證下的出口應收款項轉讓給銀行以鎖定成本,但又面臨兩個難題:1.開證行資信不佳,無銀行願意買入其承付的票據;2.A公司授信額度不足,無法辦理貼現。經推薦,A公司向銀行申請辦理無追索權的中長期保單融資業務,實現了及時收款。 出口貼現是指銀行在出口信用證項下從出口商購入已經銀行承兌的未到期遠期匯票或已經銀行承付的未到期遠期債權或在跟單托收項下購入已經銀行保付的未到期遠期債權,用於滿足出口商在遠期信用證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該融資產品適用於以下三類企業:1.出口商流動資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資金周轉開展業務;2.出口商在獲得國外銀行承兌/承付/保付後、收款前遇到臨時性的資金周轉困難;3.出口商在國外銀行承兌/承付/保付後、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資機會,且預期收益率高於貼現利率。該產品的優勢有:1.即期收回遠期債權,加快資金周轉,緩解資金壓力。2.融資手續相對於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3.可根據不同貨幣的利率水平選擇融資幣種,從而節約財務費用。
【融資案例】
A公司現以遠期承兌信用證作為結算方式出口一批電子產品。由於公司遇到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故採取出口貼現方式進行融資,實現了即期收回遠期債權目的。
㈤ 借貸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在我國法律上包括哪些
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還侵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貸款是指作為貸款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在現代社會中、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資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貸款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口益突出。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僅通過發放貸款參與企業流動資金周轉,並支持企業購置固定資產和進行技術改造,促進生產發展,同時還通過發放貸款促進商品流通,促進科技文化衛生事業等發僳。與此同時,隨著我國貸款金融業務的日益發展,詐騙貸款違法犯罪活動也隨之產生並愈益嚴重。詐騙貸款行為不僅侵犯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財產所有權、而且必然影響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的正常進行,破壞我國金融秩序的穩定。因此、詐騙貸款行為同時侵犯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所有權以及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具有比一般詐騙行為更大的社會危害性。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首先,本罪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行為。所謂虛構事實,是指編造客觀上不存在的事實,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信任;所謂隱瞞真相,是指有意掩蓋客觀存在的某些事實,使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產生錯覺。根據本條的規定,行為人詐騙貸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l、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這種情形近年來屢有發生,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發生假引資的詐騙幾十起,案犯一般是偽造國外某財團的巨額資金或者「在美國的愛國華人」的巨額私人存款要以優惠條件存人某銀行,以騙取銀行的貸款和手續費。此外,還有許多犯罪分子編造效益好的投資項目,以騙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為支持生產,鼓勵出口,使有限的資金增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也要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有些犯罪分子偽造或使用虛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內產比很好效益的經濟合同,詐騙跟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如犯罪分子張某偽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貨合同,並以虛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銀行申請了幾百萬元的貸款後攜款潛逃。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所謂證明文件是指擔保函、存款證明等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過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開出了一張虛假的存款證明,並以此向另一銀行貸款幾百萬元。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里的產權證明,是指能夠證明行為人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貨幣、可隨時兌付的票據等動產具有所有權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張某以偽造的某房屋開發公司房產證明為抵押,騙取某銀行貸款一百餘萬元。
㈥ 如何正確解讀國際貿易融資的自償性
貿易融資業務的
主要風險
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國銀行業貿易融資業務集聚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信用證期限越來越長。目前即期證越來越少,開了即期一般也會配套90天的進口押匯或進口代付業務,為客戶提供較長期限的資金融通,融資期限與以前相比明顯變長。部分跨境人民幣業務更是開立360天以上,大宗商品期限也在180天以上。
(二)虛假、虛構貿易背景。如前所述,部分客戶通過香港公司作為中間商中轉進行套現、套利活動,進口貨物「香港一日游」、轉口貿易、延長正常融資期限等都成為企業利用利率匯率差進行套利、套現的常用手段,而且這種手段屬於無本套利,可以反復操作,在國內房地產熱、民間借貸熱的背景下,成為企業高風險逐利的主要動機,銀行很難有效識別和防範。
(三)重復抵押。部分企業利用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煤、油等進口貨物不易監管或倉儲企業的監管漏洞,一是偽造提單、倉單等單據進行融資;二是同一提單、倉單在多家銀行辦理融資;三是內外勾結私放貨物。
(四)貿易融資風險向國內信用證領域蔓延。客戶在國際業務項下的貿易融資業務受限時,將向國內信用證項下發展;國內信用證作為銀行承兌匯票的替代,在銀行承兌匯票風險資產權重高於國內信用證的前提下,將部分向國內信用證轉移,風險將進一步向國內信用證蔓延。
(五)供應鏈鏈條整體風險。貿易融資風險延著客戶貿易鏈向上下遊客戶轉移,在風險積聚一定程度後,將集中爆發,而核心企業的風險將導致整個鏈條出現風險。
自償性演變後
銀行風控能力不足
面對自償性演變後貿易融資業務向高風險轉變的形勢,銀行方面如嚴格按自償性控制風險,則業務做不大,有時會硬著頭皮做,真正做起來,又發現在控制風險的能力方面有不足:
(一)對物流及資金流缺乏有效監控。進口項下,貨物進口後因客戶需提貨用於生產,銀行沒有嚴格按照貨物質押方式進行監管,客戶銷售貨物的資金迴流也未能有效控制,導致貨物失控;出口項下,發出貨物後,一是無法做到客戶TT項下回款的一一對應,二是部分客戶改變回款匯路,導致回款資金處於失控狀態。
(二)對核心企業過度依賴,客戶授信額度過度膨脹。銀行嫌貧愛富的特性,造成對核心企業授信的過度泛濫,核心企業風險將是大面積風險。
(三)高風險形勢下的考核指標壓力。每家銀行的考核指標都是剛性的,只可增不可減,面對每年不斷增長的營銷壓力,客戶經理往往重營銷、輕風險,貸前調查、貸後管理多流於形式,未真正做到位,或者盡管發現了風險苗頭,但迫於營銷壓力,抱著僥幸心理,仍然促成了融資的發放。
(四)進口業務多為資產帶動型業務,耗用較多資源,但是金額高、業務量來得快、收益高。當前銀行以貸款為主的經營風格仍未發生根本改變,以貸養存、以貸促收仍是銀行主要經營方式,進口業務收費高、帶來的中間收入多,成為銀行加大中收力度的首選產品。
(五)沒有形成成熟的風險管理體系、機制和團隊。貿易融資業務一方面未在貸前、貸中、貸後形成自己的風險管理體系,無法在管理措施上體現貿易自償性特點;另一方面在部分環節依然脫離於人民幣業務的風控管理,沒有相應的機制和團隊支撐對貿易融資業務的管理,沒有針對貿易融資的風險經理和貨押中心團隊。
多措並舉
堅守貿易融資自償性本源
隨著貿易融資自償性外延化,以及各種利用銀行信用證套取資金手法的不斷被揭穿,需要銀行與全社會共同努力,採取有效措施遏止貿易融資自償性逐步瓦解的勢頭,回歸貿易融資自償性本源。要確保貿易融資真實性,貿易融資真實性是自償性的前提,沒有真實性就沒有自償性。目前,大多數銀行普遍具有隻追求形式上的表面真實性並以此作為脫責手段的下意識,而罔顧資金流不真實的騙貸套利風險。圍繞貿易融資真實性的內涵,銀行自身要做好十四個重要風險環節審核把關、精細管理。銀行授信審批部門、用信審核部門、貿易融資專業部門及經營部門要通力協作,共同做好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風險管控工作。概括起來,應當在以下十四個環節審核把關,各司其職。
(一)核資質。進出口資質,國家限制進口或出口的要提供對應資質證明;外匯局對客戶的分類評價和專項檢查結果。
(二)核進出口情況。主要包括:進口、出口金額;主要進口產品及對應國家、出口產品及對應國家;是否有代理進出口業務,代理業務情況;是否有轉口貿易業務,轉口貿易業務情況。通過風險監控系統對客戶進出口數據進行查詢核對,主要包括近兩年客戶商品及貿易國進出口數據分布情況及同比變化情況,月度進出口數據分布情況及同比變化。
(三)核上下游合作情況。區分進口、出口、代理、轉口/轉賣、自營大宗商品進口重點調查以下內容:
一是進口融資業務重點了解:主要進口客戶、進口商品、結算方式、結算賬期、合作時間、進口規模;主要下游銷售客戶、銷售產品、結算方式、結算賬期、合作時間、銷售規模;貨物流各環節所需時間:原材料運輸時間、報關時間、運輸到工廠時間(如有)、生產時間(如有)、交運給下遊客戶時間。二是出口融資業務重點了解:主要出口客戶、出口商品、結算方式、結算賬期、合作時間、出口規模;出口客戶融資需要單獨針對每一個出口客戶進一步了解,主要包括國外客戶資質和行業地位、合作年限、所在國家風險情況、訂單變化情況、歷史合作和回款情況,回款情況可通過有關收匯憑證確認。三是代理業務重點了解:代理業務從事時間,客戶優勢及盈利模式;代理業務上下游情況,代理業務結算方式、賬期,代理業務客戶資金佔用時間及比例;代理進出口產品及國家分布;代理業務客戶自身風險管理手段。四是轉口/轉賣貿易重點了解:轉口/轉賣貿易從事時間、交易動機、盈利模式;轉口/轉賣貿易客戶上下游情況,轉口/轉賣貿易客戶上下遊客戶與我行客戶關系;轉口/轉賣貿易貨物流向、資金流向,客戶資金佔用情況。五是客戶自用的大宗商品進口業務實地核實:企業生產、經營用原材料情況;進口成本與產成品的銷售價格情況;根據企業的生產計劃、產出、銷售收入等數據,判斷企業進口大宗商品的實際用途。
對涉及轉口貿易、上下遊客戶間為關聯企業的,要認真調查進口企業與上下遊客戶之間的結算方式、銷售回款情況等。對大宗商品轉口貿易、下遊客戶為關聯企業的,應進一步了解貨物的最終流向。
(四)核商品。是否客戶主營業務,是否列入重點關注商品。對於容易被異化為融資工具的電解銅、鐵礦石、棕櫚油、PTA等單價高、具有金融屬性、變現能力強的大宗商品,要確定客戶自用還是貿易,並判斷合理性。對於黃金、珠寶等價值高、體積小、易於標准化的進口商品,要進一步核實進口報關單、運輸單據等,防範虛構貿易背景純套利行為。
(五)核價格。價格是否倒掛,國際、國內市場價格情況,價格走勢,是否有盈利空間。
(六)核期限。辦理進口融資業務時要求提供上下游合同並鎖定回款路徑,如融資期限超過90天,應要求客戶提供融資期限合理性的說明。審核下游回款情況,主要包括回款方、回款時間、回款路徑。回款路徑是否直接回款,有無第三方控制回款情況。
重點審查融資期限。期限的匹配是貿易融資真實性的關鍵。按照客戶提交材料,判斷交易對手風險情況,判斷客戶融資產品是否適用,計算融資期限是否合理。基於貨物流周轉時間,按照上遊客戶結算方式和賬期、下遊客戶結算方式和賬期計算資金佔用時間。經營單位應對融資期限的合理性作出書面說明。如大宗商品融資期限明顯超過實際周轉時間,要警惕融資套現。
(七)核金額。單筆金額是否合理,與客戶交易慣例是否一致,與客戶銷售規模是否匹配。
(八)核貨運。進口國或出口國是否與海關信息系統查詢的貿易國相同,如為新業務,需重點關注;需要進行實地核查的業務,是否已進行實地核查。重點核實海運提單、倉單等貨權單據的真實性,應逐筆登記倉單,發現多次重復交單的,應立即採取措施維護銀行資產安全。
(九)核交易對手。核實用信時的交易對手與調查報告中交易對手情況,相關進、出口商在銀行的歷史業務情況。初次合作的交易對手,要重點審查交易的合理性,上遊客戶交易對手為關聯企業,要重點核查貿易背景,下遊客戶交易對手為關聯企業,要重點防範關聯企業挪用資金;對於同一進口商、同一出口商,交易條件與歷史記錄相比有重大變化,付款條件發生變化,應重點調查,對於歷史回款記錄不好的交易對手,要審慎辦理業務。對於代理業務,要重點了解被代理公司與交易對手是否有關聯關系。
(十)核單據。按照國際慣例和有關制度要求審核。進口業務原則上要求客戶根據業務具體情況提供不限於貿易合同、發票原件、報關單、正本貨權憑證或貨物收據等,如無法提供需出具相應說明,並及時後補。對於辦理業務過程中涉及大宗商品客戶,特別是提供的相關憑證、收據不具備貨權憑證的業務、客戶予以重點關注,並向經營單位發出風險提示函。貨運單據如為海運方式,可通過「物流通系統」查詢或登錄船運公司官方網站確認。轉口貿易必須提供全套正本海運提單或正本實名倉單或LOI,如提供的是全套正本海運提單無法查詢,則需通過出具貨物到港情況說明或其他方式核實其真實性;如提供的是全套正本倉單,必要時對倉儲機構進行實地檢查。
(十一)核行業。是否為產能過剩行業,是否為近一年信用風險管理部門、貿易融資部門預警的行業,如是,要提出同意客戶辦理業務理由和風險防控措施。
(十二)核同業及我行用信情況。客戶在同業辦理貿易融資業務種類和融資期限,必要的時候需提供相關憑證;與我行國際業務情況,主要包括合作開始年份,歷史結算方式分布情況,貿易融資產品合作分布情況,歷史貿易融資回款、還款情況等。
(十三)審核財務數據在對客戶整體財務情況了解的基礎上,重點對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科目進行審核,判斷貿易融資期限的合理性。
一是企業資產規模與應收賬款、銷售收入的關系。如企業資產規模明顯放大,企業融資需求擴大,但銷售收入、應收賬款沒有明顯放大,資金可能被挪用。二是應收賬款科目。主要應收賬款對應的客戶是否和企業描述的出口企業或者進口業務下遊客戶相一致;應收賬款周轉期限,用於判斷融資期限是否合理,如應收賬款周轉時間很短,融資期限很長,則明顯不匹配。三是其他應收賬款、其他應付賬款金額及構成。如果其他應收賬款、其他應付賬款金額較大,要防止關聯企業挪用、民間借貸。四是應付、預付科目。應付、預付科目主要采購產品是與主營業務相關還是與非主營業務相關。五是經營活動現金流。是否與銷售收入有對應關系,如有較大出入,需有合理原因說明。
審核企業資金、成本、利潤情況。對客戶及其所在集團的整體投資經營狀況要有全面的了解,對其各項對外投資、新建項目、新業務要及時跟蹤。
(十四)核企業背景。對於民營企業,特別是關聯公司較多、關系復雜、關聯擔保或互保的企業,要重點關注。要了解實際控制人背景,關注其政治背景、風險偏好、個人行為、健康情況等。關注企業及關聯公司整體負債及規模情況,對客戶需求的合理性進行分析。
通過監管部門加強管理,在社會范圍內共同努力確保貿易背景真實性。建議銀行業協會或國際商會牽頭建立提單、倉單、應收賬款的質物登記系統。銀行辦理融資後,需進行質物登記,避免造成各銀行的重復融資;建議海關開放進出海關的資料庫,允許銀行進行查詢,與客戶提供的貿易數據進行數據匹配,以幫助銀行減少人工、提高自動化識別手段,增強貿易背景真實性的審核能力。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在全社會范圍內公布違約客戶黑名單,使不誠信企業無生存空間。
㈦ 2009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㈧ 企業融資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企業保證擔保
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除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的情況之外,借款人在借款時應當提供擔保。
在實踐中,信用貸款的優惠一般不可能落到中小企業身上。中小企業在剛起步時,往往急需資金又無足夠的資產可供抵押,通過各種途徑獲得其他有擔保能力的保證人(一般是保證企業)的擔保成為唯一的可選路徑。同時,銀行是否認可此種擔保也成為企業能否獲得資金的關鍵。此處蘊涵著兩個法律風險:
1、互保法律風險
在商業擔保機構缺位的條件下,中小企業獲得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條件基本上是同等地為對方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一旦擔保企業出現信用危機,就將不可避免地把借款企業捲入其中。中小企業在通過這種保證擔保獲得融資的同時,在承擔了自身的經營風險之外,還需要額外承擔擔保企業的經營和信用風險。
2、受迫保證法律風險
銀行面對中小企業處於優勢地位。因此,中小企業在申請貸款時,有時會被要求給銀行的某個經營狀況不良好的客戶企業提供擔保。而申請貸款企業為順利獲得貸款而不得不提供此類擔保。雖然受脅迫是合同可撤銷的事由之一,但是企業收集證據證明十分困難,此種風險較之互保法律風險危害更大。
企業抵押擔保
中小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有了可供抵押的擔保資產,就可以自主選擇放棄保證的擔保方式,以避免陷入互保的法律風險。但對中小企業來說,抵押擔保本身也蘊涵著相當的法律風險。
1、抵押所得貸款大幅低於實際價值
商業銀行提供貸款時,為確保債權的實現,總是盡可能地將更多的財產納入抵押財產的范圍,並對抵押物評估值進行打折。這樣企業獲得的貸款數額往往大幅低於抵押財產的實際價值。
2、不動產抵押物的利用問題
中小企業的一個重大特點是處於發展、積累的狀態,企業在其某個房地產(主要是廠房、辦公樓)或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權後,又可能在該抵押物上新增建築物。
3、銀行債權的優先實現
在實踐中,銀行會利用其優勢地位,要求企業以出具承諾函的方式,承認銀行在全部價款中優先實現其債權。銀行單方面要求將其在企業抵押物之外的財產中的平等受償權變更為優先受償權,顯然使企業存有受損害之可能性。
企業質押擔保
中小企業採取質押擔保融資的主要類別是存單質押和出口退稅質押貸款,前者主要是中小企業在劣勢的融資地位下,以犧牲少量利息為代價,為銀行提供存款為目的貸款融資。
出口退稅質押貸款的法律風險則在於出口退稅能否如期退還,如果出口退稅遲延超過貸款期限,企業無周轉資金,銀行又不予貸款延期,企業易陷入債務糾紛。
企業票據貼現亦可視為廣義上的融資。中小企業在貿易中收到票據時,收到偽造票據、票據權利有瑕疵的票據的法律風險就已存在。
此外,一部分具備一定規模的企業為獲取資金,利用關聯企業虛構買賣合同,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後再貼現。這種融資方式冒著被查處甚至是刑事犯罪的法律風險!
㈨ 貿易融資與融資貿易的區別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1)是否有貿易背景:流貸不需要貿易回背景,貿易融資貸款需要有商答務合同等貿易背景材料;
2)授信方式不同:流貸屬於主體授權方式,貿易融資貸款則是主體授信和債項評級相結合,主體授信為輔助;
3)出賬方式不同:流貸是現金,貿易融資貸款以票據為主;
4)表現形式不同:流貸較單一,貿易融資貸款涵蓋出口押匯、進口押匯、TT押匯、保理、福費廷等各種形式。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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