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 缺乏貸款所需的抵押擔保品,很難獲得外源融資支持。
中小企業作為信貸融資一方當事人,存在諸多缺陷,如:中小企業管理水平低,自我積累意識差導致企業內源融資源頭不暢;中小企業大多不甚規范,經營管理隨意性很大,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的預期不明、評價不高、信用評級普遍偏低;中小企業普遍缺乏足夠的固定資產和適當的其它資產,同時抵押程序煩瑣、各種費用較高,從而使中小企業不能很好地滿足銀行的要求。
(二)銀行貸款經營和管理體制的缺陷
銀行惜貸的原因如下:商業銀行貸款許可權上收;商業銀行發放貸款加大了對企業的財務和信用的考察,並要求抵押和擔保;商業銀行在經營方向上「抓大放小」。這些因素使中小企業難以獲得銀行貸款。同時目前各行對貸款普遍實行了嚴格的責任追究,導致調查人員過於謹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可能性。
銀行是為了滿足銀行自身利益生存發展方面的需要才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具體表現最為嚴重的就是占市場主體的國有銀行對中小企業普遍有所有制歧視。
(三)政府和社會融資環境的影響。
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應該是積極干預的,而我國 府對中小企業許多方面還做得不夠,造成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的不合理、行為的不規范和效率低。同時金融機構貸款投向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企業性質或規模的歧視。從信息成本的角度揭示了中小企業融資的根本困境在於,其特定信息結構所對應的邊際信譽成本高於大企業,而銀企雙方單方面都難以突破這一內生的制度。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不夠,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在客觀上缺乏良好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中小企業與國有企業相比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具體表現在市場准入壁壘、稅賦環境、商業票據融資、信用和法律等幾個方面。
(四)體制性障礙。
中小企業融資難本質不是技術上的原因而是制度上的原因,認為銀行的風險控制能力及債務合約的特點難以克服利率與風險交替上升的惡性循環,使得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方式不適合銀行。導致擔保公司不能為中小企業融資保駕護航。包括信用擔保機構、信用評估機構等在內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緩慢,缺乏權威性的企業信用評估機構,銀行根據自行建立的企業信用評估系統為中小企業發放貸款,而在這個企業信用評估系統中,經營規模這樣的中小企業最薄弱的環節卻被賦予很高的權重,這使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難獲得銀行支持。
㈡ 我們國家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自身原因和外部因素都有哪些
一、中小企業制度更新滯後,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
我國中小企在上世紀末經過了一段快速增長期,雖然速度較快但質量卻不高,增長方式多為粗放型,最顯著的表現就是企業的管理方式較為傳統,許多制度早已陳腐不堪,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目前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仍然實行傳統的家族式公司治理結構,這樣的治理結構很容易孳生腐敗,就像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富不過三代」。國有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傳統的大型國有企業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他們大致存在兩個問題:其一是類似於家族企業式的「一把手」管理;其二就是企業的創新意識不強,也就是說生存危機意識薄弱,因為國企的背後有國家財政作保證,虧損之後有國家補窟窿,盈利之後,除少部分上交國庫之外,剩下的就是企業內部自己消耗掉了,從而員工越發沒有積極上進的願望,他們只會消極地守住這個金飯碗。如果我們留意的話,就不難發現,一些鄉鎮企業已演變成了傳統的家族式企業,子承父業式的經營模式。 同時,對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外部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最顯著的表現就是市場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變化。在市場方面,賣方市場的時代逐漸離我們遠去,買方市場已成為經濟生活的主流。在國家發展戰略方面,隨著黨中央和諧社會的提出,在經濟領域中,國家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資源環境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僅是單純地注重經濟總量的增加。但由於部分中小企長時間積累下來的詬病,諸如管理不科學,體制機制不健全,它們往往跟不上外部環境變化的步伐,不能及時改善經營管理、更新制度,從而問題就不斷暴露出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產品積壓,營運能力下降,利潤率降低。為了挽救企業,就不得不尋??各種補救手段,其中就包括為解決資金不足而對外尋求資金幫助。
二、中小企業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約其融資能力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融資時,其自身也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那就是資本、能力、擔保、品德和經營環境。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我國中小企業很少採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大多數採用的是合夥制或個人獨資的形式,因而其資本規模就不會像前兩種形式那樣大。考慮到小規模的企業基礎不雄厚,實力不強,為了避免產生較大的財務風險,銀行通常對這些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設置較高門檻,有些條款近乎苛刻,甚至有些金融機構直接拒絕他們的申請。
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它們本身並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財務制度,尤其是資金管理混亂,這樣的狀況,在其對外融資時,自身形象就已經大打折扣,可想而知,融資結果不容樂觀。另外,由於信用信息網路建設的滯後、信用信息不完善以及傳輸渠道的不順暢,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的嚴重不對稱,企業對於銀行的信用政策了解不透徹,而銀行對企業真實的信用水平也了解不深,雙方之間的不信任程度越來越大,這就極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滿足率。
三、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
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的偏好,因而一般不願接受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抵押。固定資產投資一經完成,在資金佔用數量上便保持相對穩定,而不像流動資產投資那樣經常變動。從這點看來,銀行偏好於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而就中小企業自身情況而言,由於其規模有限,資金有限,因而固定資產比重較低,特別是高科技企業,鑒於其特殊的行業性質,固定資產比重較少,而無形資產卻佔有較大比重,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高科技企業一旦研發出一項新技術或者發明出一件新產品,那麼它產生的利潤將不是一般製造業企業可以睥睨的,但正所謂高回報高風險,通常高科技企業有較高的經營風險,致使金融機構不願對其發放貸款。
通常擔保機構的擔保貸款期限在半年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而且它們基本上只對短期的流動貸款提供擔保,因為我們都知道長期負債償債風險較大,這也就意味著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較大。同時,多數擔保公司往往提高擔保條件或者在擔保過程中要求過於繁雜的擔保手續,種種的這些限制,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普遍認為,現行的擔保機制加重了企業的負擔,首先企業需要向擔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擔保費;其次,擔保公司會要求企業進行一定形式的反擔保,而且企業融資過程中增加信用擔保的環節必定會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再次,企業更是常遭受擔保公司的「違規操作」,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隱性成本,而這些額外的成本必然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從而影響融資效率。
四、信用歧視。
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五、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
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六、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
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七、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
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八、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九、中小企業貸款困難,銀行也感到放款難。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取得銀行貸款難。主要表現是:一是抵押難。中小企業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並且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二是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而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三是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即使錢到手,可能已錯過商機。而一旦借到款後,一些企業寧肯接受罰息,也不願意辦續藉手續,免得再經歷一番評估、登記、公證等全套貸款手續。這使得許多中小企業視銀行貸款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間借貸的途徑。
十、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中小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很少對中小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及票據兌現。由於資金結算渠道不通暢,資金進帳時間過長,甚至發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業競爭的實力。
十一、在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㈢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㈣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企業的角度來看有三個關鍵的制約因素:
1,是規模小,積累少,較難提供有效的抵質押擔保;
2,是財務制度不規范,信息透明度差,信用狀況較難給予客觀評判;
3,是普遍缺乏核心競爭力,業績不夠穩定,發展前景較難評估。
從銀行的角度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也存在現實性困難:
1,是由於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多元化融資平台還未全面向中小企業開放,導致中小企業大部分的資金需求依賴於銀行信貸,融資壓力集中於銀行體系;
2、是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中小企業經營成本高,風險大,由銀行獨自承擔,加重銀行謹慎放貸;
3、是不良的稅前核銷政策比較嚴格,加之嚴格的經營問責和績效考核,面對投資者和監管機構的評價壓力,銀行開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受到影響。
拓展資料
一,創業企業融資難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創業企業大都資質較差。這主要體現在:規模小,經營不規范,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抗風險能力弱;創業者缺乏經營管理經驗;信息不透明,無可靠的信貸記錄;失敗率高,逃廢債務現象嚴重。
(二)我國金融結構發展不對稱。即貸款主要對象與經濟增長主體的不對稱,大城市金融發展與中小城市及農村地區金融發展不對稱。一方面,創業企業為經濟增長做出了重大貢獻卻貸不到款;另一方面,大城市金融發展迅速,而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的金融發展卻處於滯後狀態,這對廣泛分布於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的創業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三)創業企業融資渠道單一。目前,我國創業企業的融資主要來自自有資金,這包括企業自身的積累和折舊以及創業者投入資金,這些即是所謂的內源融資。然而,這種通過自身積累方式尋求自我滾動式發展的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創業企業的發展要求,創業企業仍需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四)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未能真正發揮功能。這主要表現在:信用擔保機構資本投入嚴重不足;專業人才缺乏,限制了信用擔保體系專業化、正規化經營;信用擔保機構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缺乏風險分擔機制;相關立法滯後,影響信用擔保體系的迅速發展。
(五)信用環境差。這主要表現在公民信用意識薄弱,信用監督不到位。對不守信的公民和企業沒有採取嚴厲的懲戒措施,未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檔案,使部分有不守信記錄的公民和企業仍能通過某些手段在其他地方獲取資金。由於這些情況的存在,使得金融機構對貸款對象的審查成本居高不下,從而限制了金融機構對創業企業的信貸配給。
(六)相關法律體系不完善。我國制定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有力的保護和支持。但是,《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條文過於原則性,也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如行業振興、金融、財政、中介服務等方面政策。
㈤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和對策是什麼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中小企業的員工素質水平不高。我國中小企業技術水平低,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2、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差。中小企業的初始資本小,可抵押的資產少,多數企業由於處於初創期,用於投資和研發新產品以及拓展新市場的費用佔比大,導致企業的盈利水平低下,同時也導致了企業的現金流不穩定、資金鏈脆弱,抗風險能力差,一旦遇到問題,資金鏈斷裂,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將會受到沉重打擊。
3、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由於多數中小企業處於初創期,在財務管理上普遍存在著問題:在存貨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隨意性較強;缺乏健全的財務管理體系及制度;將運營資金盲目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重視利潤而忽視現金流量的管理等。這些問題導致了財務管理的乏力,進而了加大企業融資的困難程度。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1、積極推進擔保公司有序發展。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銀行需重視與擔保公司合作的策略,合理分散擔保業務風險。一方面推進銀行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合作發展。政府方面要繼續加大對擔保機構的支持力度,在繼續執行獎勵、資金扶持、稅收優惠等政策的同時,進一步完善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風險補償機制,健全再擔保體系,為銀擔合作共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2、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激發市場活力逐步降低金融市場的准入門檻,增強金融市場競爭力,激發正規與非正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意願,充分發揮中小銀行或非正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優勢,對現有的創業板管理機制進行完善,加快私募資本市場的發展,提升資本市場活力,增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3、中小企業需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水平在改善外部環境的之前,企業需要首先提高自身財務管理水平,要提高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對財務管理重要性的重視,提升財務管理知識;引進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嚴格財務制度,合理規劃資金使用;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除了專注於技術研發、市場拓展之外,充分利用政府的各種優惠政策與資本市場的各種力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範資金鏈斷裂風險,從而改善其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㈥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我們概括地說,中小企業和金融部門以及社會各方之間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加之中小企業存在的很大的投機性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下面我們分別從企業自身、銀行部門等融資機構、社會方面闡述:
一、從直接融資狀況來看,鑒於對企業上市的嚴格要求,中小企業在很大程度上難以進入主板市場,以此股權融資對其來說便不太現實;而在債權融資方面,由於受到發行規模的限制,加之因為自身規模小、風險高等的情況,中小企業便很難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因此,通過債權融資來獲得資金,對於中小企業來說也絕非易事。
二、銀行方面:
1、基層銀行貸款審批權利上收且放貸程序繁瑣。
2、銀行人員業務素質所限對企業項目前景認識和預見不足。
3、與大企業相比小企業規模和利潤小而銀行放貸成本偏高。
三、社會方面:
1、資本市場不發達,投融資渠道單一。
2、擔保機制不健全,缺乏分擔風險的行業和機構。
3、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和徵信系統。
四、企業自身:
1、經營管理水平低下,缺乏高素質人才。
2、 財務會計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
3、內外部原因導致中小企業發生以外信用風險,成長性差競爭力弱。
4、信用等級較低,信用制度建設滯後。
我國每年約有100萬家企業倒閉,平均每分鍾倒閉2家,任何一家中小微企業,只要你存活超過3年,就達到了平均水平。其實說到底,還是因為企業資金不夠多,所以很容易翻車。
如果企業家自己缺少資金資源,找不到投資人的話,建議你帶著項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試試,比如明德資本生態圈、鯨准、創業邦等等。一般情況下,基金、投資人都會與融資平台進行合作,他們通過平台來篩選值得投資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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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中小企業想要融資需要什麼條件,為何讓人感覺融資很困難
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是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影響其發展。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一、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中小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資產負債率很高。一旦資金鏈條斷裂或脆弱,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受到沉重打擊。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相比具有初始資本投入不足的特徵。企業創立時的初始資本投入,主要取決於發起人的資本力量和所規劃的事業規模。
一般而言,中小企業主要適於從事於大企業的配套協作生產或服務業等對規模要求不高的生產經營,因而其初始資本不會很大。在我國,中小企業在改革開放之前多為地方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改革開放之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成熟,又大量涌現出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其企業所有制形式也變得多樣化,有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等。地方財力的分散性、鄉鎮財力的有限性、民營經濟發展初期資本原始積累的不足,以及20世紀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所吸引外商投資的結構特徵,都決定了我國的中小企業在創辦之初的資本投入是不夠充足的,即資本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