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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債券融資

發布時間:2021-01-13 06:32:34

Ⅰ 金融租賃業如今的現狀是怎麼樣的呢

尋找一篇文章,以供參考。可見原件。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中小企業的發展在世界上,尤其是在嚴重的資金短缺阻礙中小型企業的發展,成為「攔路虎」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維持企業生命的血液,資金短缺將導致中小型企業無法生存,因此,要解決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的融資問題已成為一個關鍵問題。的參考參考●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 -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根本原因是中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困難的,據統計,我國現有中小企業超過3000億美元,佔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的56% ,社會,佔42%的稅收,占出口量的62%,銷售佔59%,佔了75%的就業機會。然而,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小企業融資的地位和作用是極不相稱的。首先,中小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中國的中小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所有中小企業只有10%左右。全國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短期貸款佔比只有短期銀行貸款的14.4%。看我們的中小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很少,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狹窄中小型企業在中國的直接融資的比例非常低。此外98.7%的中小企業從銀行中,只有1.3%來自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的融資,上市融資條件的中小企業在中國是非常高的,一般的小,中小型企業是很難達到上市融資的標准。最後,由於缺乏自有資金在中國的中小型企業,這限制了小型和中小型企業的發展。在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的發展主要是依靠他們自己的積累,內源性融資。大大限制隨著中國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大做強。根據研究數據顯示,國際公司,中國中小企業的資本業主和內部收益留存佔30%和26%,中國的私營部門的資金來源,企業債券和股權融資占不到1%。參考參考●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中小企業為主的的原因<BR>融資,原因如下:參考1。現有的銀行系統不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目前國有銀行體系向市場體制正在改變,正在進行股份制改革,中小企業在目前的體制是很難獲得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的支持。為了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應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大規模合並基層網路的戰略,貸款許可權上收到的匹配中小型企業,小型和中型金融機構沒有權利負責的資金供應,他們的無助感。與此同時,中國的目前的銀行系統並沒有允許成立的私人性質的私人銀行適應發展小和中小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在中國是很難得到支持的銀行。參考參考。現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不完善,以及缺乏後續支持系統。雖然中國出台了「中小企業促進「中國人民共和國,但由於缺乏實施細則,是非常有限的努力,以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當地政府根據該法成立的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只能得到一次性的資金支持開始規劃,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私營擔保機構的所有權歧視只能是全權負責抵押貸款的風險與協作銀行不能形成共享機制。保證分散風險和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從而使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信用的變焦功能受到更大的限制。此外,信用擔保業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滯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參考參考3。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信息不對稱,導致中小企業很難獲得融資支持。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中小型企業的誠信狀況和資產質量都難以把握,這就造成了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因此,中小型企業很難獲得銀行的支持。參考參考4。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尚未建立,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中國的證券市場是現在的主要主板市場一般傾向於到大型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在主板市場打開,但的上市標准,為中小型企業是沒??有的上市門檻高,所以一個很大的潛力的中小型企業的發展不能上市融資。結合創業板門檻低延時開放,本地股市已禁止缺乏法律支持,非正規融資,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問題變得更糟。據有關資料顯示,中小企業股權融資佔1.6%,可見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參考參考●中小型企業的多種??融資渠道<BR> 1股權融資。應採取股權融資,中小企業融資,但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手段。的形式有不同的方式來實現股權性質組織,股權融資不同的融資工具。 (1)該公司是所有公司的資本,以等額以上的鴻溝股份的物理表現的股份,股票,每股股份等額,但量非常小,這么小的投資,以投資這個你可以加速資本集中。公司審批程序復雜,需要的中小型企業有一定的規模和效率,處理時間會更長。 2004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提供直接融資的優強中小企業迅速成長的源泉。 (2)有限責任公司,其具體的物理表現形式的出資證明書,每一個股東的出資證明書是不相等的,最多隻有50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吸收股本,每股東的出資額會較大,讓小投資者不能投資,資本迅速集中的影響。上述融資被認為是股權融資是融資的基本模式,促進小型和中小型企業的發展。參考2。債務融資。債務融資的中小企業基本的融資,債務融資的金融機構的貸款和發行企業債券兩種形式。 (1)貸款。中小型企業貸款是非常有限的中小企業獲得貸款融資的金融機構融資,但由於銀行系統,抵押貸款,信用貸款,抵押貸款的一般形式的原因。 (2)發行債券融資。較少的中小型企業發行債券融資,但它也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中國許多政策和法規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現行政策條件下,更適合於基礎設施建設,如水利,水,電,道路,橋梁和其他項目。中小企業能夠獲得這些項目的資格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參考參考3。企業留存利潤。中小型企業使用企業留存利潤以資助,更適合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融資行為,雙方股東的留存利潤用於再投資行為。項目融資參考參考4.BOT的。 BOT(建設 - 經營 - 移交)建設 - 經營 - 轉讓。中小企業投資公共工程,政府特許經營權的企業的項目建設,通常這種方式。 BOT方式是更容易得到一些財團融資項目抵押給財團或金融機構的支持,並進行施工,建設,經營利潤償還,或銷售,經營期限為金融機構或財團。這種方式更適合在大型公共工程設施,如公路,橋梁,大型發電廠和其他公司的投資,可以吸收財團作為股東的股份制的形式,這家公司建設項目的主要承包商,並簽署了與當地政府的協議,政府通過銀行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經營公司的經營期限,經營期限屆滿後,整個項目由政府擁有。參考參考。政府性基金融資。中國政府以促進發展中小型企業,開發了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根據該法的規定,當地政府已制定優惠政策,以促進本地中小型的發展企業,其中包括建立一個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比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創業基金,科技發展基金,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基金的資金,這些資金的特點是低利率或利息免費,還款期長,甚至不用償還。但是,要獲得這些基金必須符合一定的政策條件。參考參考6。金融租賃融資租賃是一種創新的形式,中小企業融資,金融租賃公司,也被稱為財政金融租賃,傳統租賃形式的貿易和金融交易的有機結合。融資租賃的基本含義的租賃設備和供應廠商由承租人選擇出租人,承租人提供融資購買的目的的設備,承租人通過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與出租人支付租金為代價,長期使用的設備。承租人,融資租賃,以達到融資的目的,通過對熔體,其實質是,金融交易附帶傳統租賃業務,是一種特殊的金融產品,金融租賃業作為一種創新的融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與其他金融工具不具有特殊的優勢,是解決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一個可行的選擇。金融租賃有兩個基本功能:融資功能,營銷功能。從理論上說,一個時期的經濟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其融資功能,在經濟衰退的營銷功能發揮主導作用。分離和整合這兩個函數可以不依賴完全對經濟發展和蕭條嚴格的定義在一段時間,他們可能發揮起主導作用,但更廣泛的2功能相互依附,合並。發達國家的國際金融租賃已成為一種發展趨勢,中國的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國際接軌,以促進他們的健康,規范發展金融租賃業可以有效地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BR>參考●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參考建議的解決方案是一個系統的項目涉及的融資體系,信用環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的因素很多,需要進行整合和協調,配套解決。具體的政策建議如下:1 <BR> <BR>。建立小型和中型的企業,一個完善的信用體系,為中小企業的發展離不開信用體系的支持,健全信用制度可以消除信息的不對稱性融資的投資者或債權人,投資者和債權人對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以促進小型和中型的企業的發展潛力。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中國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獎勵懲處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以推進試點中小企業信用檔案。中小型企業提供高信貸評級,工商年檢程序應該簡化,逐步實行備案制度。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體系建設,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體系,並創建一個信用環境,為提高中小企業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對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目前,有關部門在城市的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試點,通過建立企業的具體情況,建立政府金融機構的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信用體系,提高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參考2 <BR>。建立一個健全的金融體系,為中小企業服務。支持應的措施,在表單中,您可以設置適當的政策性銀行,使地區小型和中型的股份制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新的創造者設立,變更,探索建立專門服務小企業,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股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信用社應吸納城鎮強度和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機制,農民,其股份的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加快所有制結構的改善,提高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許可的國家政策,為小型和中型的企業,非國有企業的新??的專門服務國有小型金融機構等形成的技術開發銀行,專門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同時,為了滿足中國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范圍再貸款和再貼現的方式,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貫徹實施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的比例控制。參考參考(3)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拓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的作用,完善現有的中小企業板的基礎上,應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的孵化,咨詢系統,及時啟動的創業板(「創業板」)證券公司逐步擴大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整合和規范現有的產權交易市場,股權轉讓的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服務,繼續促進中小型企業在海外上市的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籌集資金,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債務融資探索。債券市場應該建立一個多層次的系統,相應的法律法規,讓中小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並允許不同層次的債券市場流通的發展,通過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債券的利息徵收利息稅豁免,以刺激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大力推動建立風險投資公司,通過減稅促進中小企業的風險資本投資。參考參考。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加快建設中小企業輔助系統。形成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多層次的信用擔保體系。根據中小企業在世界各國的發展經驗,這是必要的,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保證困難問題,當務之急是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組織形式的信貸支持,以確保執行系統。建立商業或相互信用擔保機構,鼓勵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銷售稅批准。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業,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參考參考5加快建設的法律和法規,以促進小型和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為了保護和支持小型和中小型企業的發展,一些發達國家已經高度重視金融立法。由於20世紀50年代,日本開始立法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先後開發了30多個中小企業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其中最有影響力的中小企業基本法「在1963年制定,它是中小企業的發展,在日本的綱領性規定,日本中小企業憲法說,美國中小企業立法也比較健全,從1953年開始,制定了「小企業法」中小企業投資法「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促進法「及其他法規。參考參考中國從1998年開始,有關部門發出的一個文件,以幫助和支持連續中小企業的發展,中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人民共和國頒布於2003年,但不完美的配套措施,還進入了實質性階段的操作。為此,在中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特點,要加快制定和實施「中小企業投資法,技術創新中小企業促進法」,「反壟斷的法律和其他法規,以立法的形式建立的中小企業在全國在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對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以確定中小企業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明確鼓勵和支持的中小企業的方針,政策成為重要的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在中國法律保護。

Ⅱ 打新股要滿足什麼條件

新股申購復日為T日,是按制賬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新股額度。滬市、深市分別必須持有股票市值達到一萬元以上。滬市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1000股或其整數倍),不足1萬元不計入;深市每5千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500股或其整倍數)不足5千元不計入。
滬市: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不計入,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及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

深市:每5千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千元不計入,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及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申購創業板新股需要有深圳市場新股申購額度和創業板許可權)。

Ⅲ 創業板開戶條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開創業板許可權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專賬戶及資金屬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 24 個月以上。
溫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繼續參與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受影響。但後續參與注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發行申購、交易前,需要重新簽署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Ⅳ 創業板是什麼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專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屬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股票代碼為300開頭。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

Ⅳ 我國資本市場目前不僅有中小企業板,還有創業板,為什麼還說中小企業發行上市門檻高難以利用債券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板與主板的類比
中小企業板的建立是構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業板的前奏,雖然6月25日終於揭幕的中小企業板在現階段並沒有滿足市場的若干預期,比如全流通等,而過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時期內影響了指數的穩定,但中小企業板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必然使得這個板塊在未來的制度創新中顯示出越來越蓬勃的生命力。
一、 法律環境的比較
深圳證券交易所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
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
1、 交易規則
中小企業板塊與主板交易規則對比
主板
開盤價 封閉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加權平均價
(含最後一筆交易)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五隻股票
異常波動 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或跌幅限制;某隻股票
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某隻股票價格的震
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
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中小企業板塊
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
一筆成交為當日收盤價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震幅達到
15%的前三隻股票;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
異常波動 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ST和
*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
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
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2、 市場透明度增加
特別規定中,與主板市場開盤封閉式集合競價不同,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開盤集合競價將以開放式集合競價的方式進行。開放與封閉本身的區別就充分體現了公開和透明。
中小企業板塊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深交所主機將即時揭示中小企業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三個指標。使得與主板相比,集合競價的產生過程發生了變化。與封閉式集合競價相比,這種開放式集合競價將即時反映集合競價虛擬價格的形成過程。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收盤價則將通過收盤前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每個交易日的14∶57至15∶00為中小企業板塊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這與主板市場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也有所不同。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交易的開盤價和收盤價產生方式發生的變化,其主旨在於增強交易本身的透明度,抑制投機,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引入三大指標作為交易公開信息披露和標准,同時制定了更為具體的異常波動停牌制度。相對於目前主板市場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隻證券公布其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中小企業板塊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和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都將公布成交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3、 信息披露更及時
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中,年度報告說明會制度的建立顯示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關系有望大大拉近。根據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向投資者介紹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經營、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投資項目等各方面的情況。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被要求在定期報告中新增披露截至報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和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具體情況。也就是說,與主板相比,投資者能更及時地了解到股東持股分布狀況的變化,給投資提供參考。
在有關規定中,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當年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公司應當在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包括對實際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金額、實際投入時間和完工程度進行專項審核,並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專項審核的情況。這就說明,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將面臨著更為嚴格的監管,引入中介機構使其在募集資金運用方面受到約束,其信息披露也將更加透明。同時,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應當在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二、 投資者目標定位不同
引入「風險偏好」的概念,投資者應對個人的投資偏好有所定位。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業板與主板區別除了交易制度的修訂,更重要的是其總股本較小,統計顯示,目前主板市場中約95%的上市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對主板市場的歷史數據整理分析,小盤股的波動性和風險系數均高於指數,這意味著投資於中小企業板塊就必須能夠承擔其更大的波動性。
三、 未來發展趨勢不同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謝庚表示,從分步建設創業板市場入手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是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選擇,而未來一段時期的主要任務就是推進中小企業板塊的制度創新。
目前,中國資本市場層次單一,對於服務中小企業而言,問題和矛盾還較突出。雖然中小企業板塊已經推出,但《公司法》規定,申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少於5000萬元,最近三年持續盈利,所以諸多中小企業仍然難以藉助發行上市實現創業資本的退出。

但隨著資本市場自身的改革深化和國務院「九條意見」的出台,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條件正逐步成熟,逐步放寬創業型企業發行上市在股本總額和持續盈利記錄等方面的限制,在條件成熟時,將中小企業板塊從現有市場中剝離,正式建立創業板市場是市場趨勢所在。

(撰稿:天同證券研究所 李劍君)

公司上市中小企業板要具備什麼條件?

4月24日 23:19 上市標準的選擇。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不同,現階段其主要目的是為高

科技領域中運作良好、發展前景廣闊、成長性較強的新興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

場所。由於中小型高科技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偏小,營運時間較短,市場前景不

確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穩定,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使得銀行不敢為其貸款,

而我國主板市場因為進入門檻過高也將它們拒於門外, 這樣就特別需要一個有

別於主板市場的資本市場為它們提供融資渠道。考慮到新興高科技公司業務前

景的不確定性,在構建我國二板市場時,要設法降低市場進入門檻。日前高西慶

也指出,應放寬二板市場公司的上市要求,以降低進入門檻。《徵求意見稿》

規定,內地高新技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發起人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價

出資的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得高於百分之七十。

(1)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但對業務要求可能較嚴。 按照目前我國主板市場

的上市標准,企業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3000萬元,股票發行後公司股本

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而中小高科技企業一般都處於創業期,生產規模偏小,無

法滿足主板市場的上市條件。所以, 二板市場應適當放鬆對公司股本總額和發

起人擁有股本總額的限制,從而盡可能讓規模偏小、缺乏資金、 但產品前景良

好的中小企業上市。在我國成立二板市場的初期,考慮到新興市場的特點,為了

抑制過度投機,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提高市場的營運質量和運作效率, 除適當

放寬股本規模的要求之外,上市條件將不比主板市場寬松。 根據中國證監會去

年底出台的《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上市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

),除股本規模可小於5000萬元但不得低於3000萬元外,其他財務和業績指標都

不應低於主板市場。《徵求意見稿》對此作出了同樣的規定。二板市場是為那

些具有活躍業務記錄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場所。在放寬企業上市條件的同時,

應該強化公司的業務標准和管理標准,即公司必須具有突出的主營業務、明確

的主導產品、詳盡嚴密的業務發展計劃、完整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和巨大的主

業成長潛力,而且具備高質量的管理團隊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統。隨著市場

的發展,二板市場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於 3000 萬元降為不少於

2000萬元。

(2)經營年限相對較短,可不設最低盈利要求。主板市場的上市規則中一般

有「三年連續盈利」的要求,而高科技企業由於技術創新能力較強, 使得技術

升級換代快,科研成果的產業化時間短,無法達到上述條件。隨著證券市場的不

斷發展,投資者日益成熟,市場運作(特別是主板市場運作)逐步規范, 監管水平

不斷提高,二板市場的上市條件可逐步放鬆。 《試行辦法》和《徵求意見稿》

都規定,企業在同一管理層下,持續經營高新技術業務兩年以上( 增發新股的

可以不受此條款限制)。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營運質量, 避

免企業因頻繁變更主營業務和管理層而造成經營業績的不穩定。並且規定,原

企業整體改制設立或有限責任公司已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績可以

連續計算,在最近二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為了增強我國二板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市,

上市條件可考慮進一步放鬆,對於研究與開發力量很強的企業, 只需要有一年

的經營記錄,可以不設最低盈利要求, 且不分企業存續期間的所有制性質均可

連續計算經營業績。考慮到許多網路企業在創立時期大都沒有盈利,因此對其

盈利記錄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長的業績記錄。《試行辦法》曾要求企

業有一年的盈利記錄。在《徵求意見稿》中,則不僅取消了對企業發行股票前

的最低盈利要求,並且對公司的預期利潤率不再作出硬性要求。這一規定,為

網路公司在二板市場上市打開了大門。此前,有關ICP不得在海外上市、 非證

券公司不得從事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等規定,使得部分網路公司幾乎不可能再得

到風險資金的支持,而高新技術板的盈利記錄要求、「雙高認證」等規定幾乎

封死了網路公司的國內上市之路。這一新的政策變化必將對主板市場上網路股

板塊的表現發生重大作用。目前滬深兩市中不少上市公司都組建、控股或參股

了一些網路和其他高科技企業,隨著這些高科技企業上市或分拆上市,將會使

相關的上市公司的投資獲取不菲的收益。這無論從題材的發掘還是從業績提升

促使投資價值凸現的角度來看,都將對網路股的市場表現產生很大的促進作用。

(3)放寬關於股東人數的限制,社會公眾股比例可相對較低。 按照《公司

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東不得少於 5 人,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

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借鑒美國那斯達克(NASDAQ)小型資本市

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香港創業板市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一百人的做法,《

試行辦法》中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可降為不少

於500人。《徵求意見稿》則進一步放寬要求,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

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為了確保和增強股票的流通性,二板市場應有足夠

的社會公眾股股東,但考慮到二板市場的企業規模相對主板市場要小,社會公

眾股比例可低於主板市場。《試行辦法》規定,二板市場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

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徵求意見稿》降低了對該

比例的要求,規定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五以上。對

該比例的上限要求,按照《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規則(討論稿)》

的規定,高新技術板上市公司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在30%到65%

之間。鑒於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發起人股份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全部上市流通交

易,因此應適當控制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我們認為這個比例

以30%-40%為宜。

3、二板市場必須是全流通市場。 高新技術企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有賴於風險投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體制的關鍵因素是建立風險投資

的退出機制。雖然二板市場不是專門為風險投資的退出而設立, 但它是風險投

資機構投資從原有公司退出以便進入新一輪高科技項目投資的重要保障。考慮

到風險投資機構通過股權轉讓一次變現的特殊運動規律, 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

業所形成的股權應可以流通,相應地二板市場中不再有社會公眾股、 國家股和

法人股的劃分,因此應該是一個股份可全流通市場。 國外機構對中國高科技企

業的股權投資同樣可以流通,這涉及到制定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需要進行相

關的配套改革。日前高西慶就表示,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有很大的區別。在主

板市場上,存在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另外,《公司法》規定

發行人股票上市三年內不得轉讓,高層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所持股票不得轉讓。

在二板市場上市公司所有發行的股份將可以全部流通( 《公司法》的相關條款

將作修改)。

4、主要股東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業在二板市場上

市的主要目的是解決企業本身的資本擴張和風險投資的退出問題, 而不僅僅是

為了滿足這類企業的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套現需要。因此, 為了保持公司

成長的連續性, 應將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的經營業績有機地結

合在一起,這些股東在公司上市時所持有的股本至少佔已發行股本的35%。 在

股權可全流通的安排下,為了確保公司管理層的穩定性,公司上市後, 這些主

要股東必須接受出售若乾股份的限制。一方面,目前我國企業經營和決策行為

的短期化傾向較為嚴重,缺乏個人信用,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的監督

約束機制還不夠健全。如果對公司高層和主要股東沒有出售股份的限制,可能

會出現管理人員和主要股東大量拋售公司股票的情形,這不利於保持公司管理

層的穩定,造成管理層缺乏對公司發展的長期承諾,從而制約了公司的長期可

持續發展。另一方面,目前國內不少高新技術企業紛紛提出到香港創業板和美

國那斯達克上市的申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國內現行規定對發起人和高級

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過死。如果繼續沿用現行做法,將不僅制約國內

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而且不利於風險投資機制的建立。因此,為了完善風險

投資的退出機制,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國二板市場可以借鑒香

港和美國市場的成功運作經驗,放寬對發起人股份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

份的時間限制。《徵求意見稿》規定,在二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已發行的全部股

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即可上市流通,但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開發行之

日起未滿一年的除外。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自股票

上市滿一年後方可流通。同時,通過示範宣傳,鼓勵企業採用國際通行的滾動

式鎖定的作法,對高層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所持有股份的交易進行制約。我們認

為,兩年限期屆滿後,這些高管人員亦不得在連續六個月之內出售25 %以上的

名下股份。

5、二板市場應放寬配股等再融資條件。 股本的不斷擴張是企業發展壯大

的一個主要表現。為了提高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後續融資能力,增強其發展後

勁,促進上市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二板市場需要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寬松的

再融資環境。例如對於少數急需資金實施高科技項目的高新技術上市公司配股

時,配股凈資產收益率、配股間隔期及配股比例要求可適當放寬, 以實現再融

資的市場化。(1)放寬配股比例的限制。 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

字(1994)131號文件第二條第七款關於「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 不得超

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普通股股份總數的30%」規定的限制。(2)

放寬配股條件。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字(1999)12號文件關於「

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以上」、「最近三個完整會計年

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 以上」以及「指標計算期間內任何一年的凈資產

收益率不得低於6%」的規定限制。例如,《徵求意見稿》就明文取消了「前一

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的配股條件限制。

6、收購兼並活動會比主板市場更加活躍。 現代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歷程表

明,資本經營已經取代產品經營而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手段,以此來實現企業

低成本的快速擴張。美國那斯達克市場是美國高科技企業收購和兼並的主戰場。

正是通過收購和兼並活動,一方面一些屬於傳統產業的上市公司以各種方式介

入高新技術產業,以增添新的生機和活力,培育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另一方

面一些高新技術企業以這種方式迅速地發展壯大,以達到規模擴張和業務拓展

的目的。據統計,1999年美國最大的50宗高新技術企業的收購與兼並案中,大

約有90%是在那斯達克市場完成的。從購並行業來看,通訊、計算機、 醫療健

康業的購並佔了較大比例。例如,風險高科技企業網景公司就是大規模購並浪

潮中的眾多收益者之一。從1995年到1998年4月,微軟公司順利實施了28 宗兼

並案和32項投資項目,使得其總資產和凈資產分別增長了1.7倍和1.4倍。在那

斯達克市場,類似微軟這樣通過購並實現快速規模擴張的還有不少公司,例如

Amazon.com、CISCO、Intel、Ecom、Oracle、Amgen、Sun、Dell等等。最近,

美國在線(AOL)收購時代華納(TWX)充分利用那斯達克市場提供的便利條件, 以

換股和債務方式進行合並,總交易金額高達1840億美元, 一舉成為迄今為止世

界上最大的一宗購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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