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的區別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的區別需要從三方面來分析:
一、貸款和證券的區別:
貸款在法律上是指商主體與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客體。證券則含義較廣,根據我國證券法的第二條規定,證券法上的證券是指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
從經濟學的角度而言,貸款中的融資雙方之間存在一種秘密非公開的協議,而證券發行人與投資者之間沒有默認契約,二者是通過證券承銷商作為中介來予以連接。
二、資產證券化與傳統融資的區別:
資產證券化,區別於傳統融資的地方是其特定的資信基礎和其特定的制度安排,是一種不同於傳統的融資體制(傳統的間接融資),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
資產證券化打通了傳統的中介信用和市場信用之間的通道;傳統融資是間接融資,需要通過銀行作為媒介。而資產證券化是一種直接融資;
2.
資產證券化是對傳統信用基礎的革命,完成了整體信用基礎向資產信用基礎的轉化。傳統融資需要投資者考慮的是企業的整體信用和運營,而資產證券化融資中,投資者只需要考慮證券化的資產的質量即可,不需要考慮企業的經營狀況;
3.
資產證券化證券(如mbs)的債務人不是一個確指的主體,更不是發行人,而是眾多的住房抵押貸款的借款人;而國債的債務人是國家,企業債券的債務人是企業,即這兩種債券均有具體的債務人,是特指的而且一般只有一個,就是證券發行人。
三、資產證券化與「債轉股」
的區別:
1.
資產證券化的目的是盤活銀行的資產,增強其資產的流動性和抗風險能力;而「債轉股」的主要目的有二個:其一是幫助國有大中型企業扭虧為盈,並幫助他們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其二是幫助國有商業銀行剝離不良資產,有利於銀行降低資產負債率,吸引多元化的投資者,有助於商業銀行建立起科學的管理體制。
2.
「債轉股」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先對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進行收購,然後再進行證券化處理。其資金來源是國家財政撥款,其發行人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而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則是商業銀行,其發行主體為投資公司或其他類型的公司(如spv),該公司主要是購買銀行的證券化資產,負責催收資產到期的收益。該公司(spv)完全獨立於發起人,不受發起人是否破產的影響。
3.
「債轉股」是階段性的工作,一旦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理完畢,債轉股工作便告結束,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也就隨著解散,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股具有階段性的特徵。而資產證券化則作為一項新的金融工具,具有廣泛性和一般性的特徵。
❷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的區別
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傳統的證券發行是以企業為基礎,而資產證券化則是以特定的資產池為基礎發行證券。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金融技術,最早起源於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類證券。
與傳統融資相比,資產證券化在以下優點:
融資門檻低渠道廣:傳統融資對企業整體資產,收益表現和信用條件的要求很多,融資的門檻很高。由於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的使用,資產證券化在融資上可以擺脫企業甚至資產本身的信用條件的限制,從而可以降低企業融資的門檻。而且,資產證券化在設計上比傳統融資方式更加靈活多變,可以設計出各種滿足投資人需求的產品,所以融資的基礎比較厚,渠道更廣。
融資成本低:融資成本往往是企業融資中最重要的考慮因素。資產證券化可以幫助信用級別較低的發起人取得高信用級別的融資成本,這是資產證券化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一個非投資級(BBB以下)企業如果利用自身的信用來融資的話,其融資成本要比AAA級證券的成本高很多,在目前的資本市場上可能就是幾百個基點的差異。但是,通過資產證券化,非投資級的企業也有可能來發行AAA級的債券。
流動性高:增強流動性是資產證券化的一個自然結果,因為證券化本身就是一個把流動性差的資產轉化為流動性高的證券和現金的過程。資產證券化可以從時間和空間兩個方面來實現「變現」的目的,即把將來的現金轉變成現在的現金或是把現在的不流動資產轉化成可流通的資產。
融資自由度高:和傳統融資相比,利用資產證券化融資會給發起人留下更多的財務自由度和靈活性。在傳統的股權和債券融資下,企業的管理和財務表現會受到投資方和債權人嚴格的監督,有時候還會在經濟行為和決策中受到很多限制。這類監督和限制對特定的投資人和債權人來講是必要的,因為這些投資人的利益與企業的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但是有時候這種干涉會限制經理人在管理和戰略實施中的自由度和彈性,增加企業運作的成本和障礙,不利於企業的整體發展。而資產證券化融資是獨立於企業之外的融資,由於風險隔離的機制,投資人無權對發起人本身的經濟行為進行干涉,所以留給企業更多的自由度。
信息披露要求不高:傳統的股權或債權融資是以企業整體的資產、表現或信用作為基礎的,所以投資者要求企業提供或披露大量相關的信息,這其中將會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包括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企業管理和重要項目、客戶、投資方等等。在這些信息的分享或披露中,企業的一些專有信息或商業機密可能會泄露給第三方甚至市場競爭者,對企業造成損失。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信息披露主要是針對證券化資產,而不是交易的發起人。發起人在資產證券化融資中的信息披露有限,這降低了信息披露帶來的風險,成本和可能的損失。
表外融資:資產證券化融資在符合「真實銷售」和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出表」,即不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上體現交易的資產和發行的證券。這種處理使得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更加緊湊,杠桿比率更低,資產回報率更高。這些指標雖然只是在數字上提升了企業的實力和表現,但這種提升可以給企業帶來很多間接的經濟利益,比如良好的聲譽或容易的傳統融資。
鎖定利潤和提高財務表現:資產證券化除了融資,還可以作為一種資產的銷售渠道,而且以這種方式進行的資產銷售可能可以獲得比其他渠道更好的回報。從時間上來講,有些資產在經濟上雖然已經內含利潤,但利潤的實現可能需要長期的過程,或者是這些內含利潤將來的可實現度變數很大。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利用資產證券化來提前鎖定資產的利潤,從而提高當期的收益率。
❸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方式的區別是什麼
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是一種貸款品種。即以借款人已購置或建成並投入運營的經營性資產所版產權生的穩定現金流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用於滿足借款人擴建、改建、裝修上述經營性資產的融資需求而發放的貸款。在國內,經營機構一般為商業銀行,是傳統的表內信貸業務。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資產運營方式,一般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證券的過程。目的在於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提前變現,解決流動性風險。
❹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區別
項目融資與傳統公司融資主要有以下區別:
1、融資主體和還款基礎有別
項目融資的主體是項目公司,而不是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不是依賴項目發起人的信用和資產,而是以項目本身的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狀況作為舉債和還貸的基礎。
傳統公司融資的主體是項目發起人,其融資和還貸的基礎是自身的資產狀況、信譽以及相關單位為其提供的擔保。
2、融資追索權性質有別
傳統的公司融資方式,貸款人提供的是具有完全追索權的資金。
項目融資,貸款人的貸款回收主要取決於項目的經濟強度,除了在有些情況或有些階段,貸款人對借款人有追索權之外,在一般情況下,無論項目成功與否,貸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項目借款人除該項目資產、現金流量以及所承擔的義務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財產。
3、風險分散能力有別
傳統公司融資,因融資風險完全由項目發起人一方承擔,故風險分散能力較低。
項目融資則因項目各參與方的風險分擔而具有較高的風險分散能力。項目融資普遍建立在多方合作的基礎之上,項目參與各方均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承擔一定的風險,避免了由其中的任何一方獨自承擔全部風險。
4、資產負債表記錄有別
傳統公司融資方式進行融資時,各種債權債務需要直接記入項目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中,從而對其信用度產生直接影響。
項目融資方式則具有債務屏蔽功能,可以把項目債務的追索許可權制在項目公司中,從而對項目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沒有影響。
5、融資成本高低有別
在項目融資中,貸款人承擔了較高的風險,所以項目融資貸款所要求的利率就要高於傳統的公司融資,而融資過程中煩瑣的程序、各種擔保與抵押等因素都增加了項目融資的費用。
❺ 傳統投融資模式有哪些
傳統投融資模式有;;由於我國政策法規的限制,城市基礎設施的可供選擇的投融資基本模式有兩種:傳統政府投融資模式和市場投融資模式。 (一)政府投融資模式
政府投融資,是指政府以實現調控經濟活動為目標,依據政府信用為基礎籌集資金並加以運用的金融活動,是政府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投融資主體是指經政府授權,為施行政府特定的建設項目,代表政府從事投融資活動的,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其形式是按《公司法》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
政府投融資主體以政府提供的信用為基礎,以政策性融資方式為主,輔之以其他手段進行融資。資金來源渠道主要有兩類:一是政府財政出資;二是政府債務融資。
政府投融資模式的核心在於: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三位一體」,全部由政府或政府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包攬,是單一的國有所有制經濟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具體體現。
政府投融資模式最大的優點就是能依託政府財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籌措到資金,操作簡便,融資速度快,可靠性大。缺點主要有:一是對政府財政產生壓力,受政府財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限制,融資能力不足;二是不利於企業進行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施行法人治理結構。
(二)市場化投融資模式
市場化投融資,是指企業以獲取贏利為目的,依據企業信用或項目收益為基礎,以商業貸款、發行債券股票等商業化融資為手段籌集資金並加以運用的金融活動。非國有獨資的公司制企業是市場化投融資的主體。
市場化投融資主體的融資又分為企業信用融資和項目融資。企業信用融資是以企業信用為基礎進行的各種融資活動;項目融資是以合資成立的股份制項目公司為主體,在政府的支持下,以項目本身收益為基礎進行的商業融資活動。主要融資渠道有:(1)私募發起人、發行股票等股權融資;(2)依託企業信用發行企業債券;(3)國內商業銀行的商業性貸款;(4)項目融資,包括BOT、BOOT、BOO、PPP、PPT等;(5)留存收益(利潤)等內源融資。
市場化投融資模式的核心在於: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三分開,即存在多元化投融資主體,多方參與建設,多方參與運營,誰出資誰收益,是多元市場化的所有制經濟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具體體現。
市場化投融資最大的優點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項目建設,減輕對政府財政的依賴,實現投融資主體多元化。缺點主要有:(1)融資速度慢,融資量越大操作程序越復雜;(2)企業信用融資受企業信用程度所限,融資能力不確定;項目融資往往都是針對大型建設項目,需要政府大量的政策支持才能保證有足夠多的穩定現金流,形成相應的融資能力;(3)可靠性相對較差,操作環節多,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整個融資計劃失敗。
值得指出的是,鑒於兩種投融資模式各自的缺點和不足,二者組合,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勢。國際上又出現了將這種二者優勢相結合的新型投融資模式--PPP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與企業之間為提供公共基礎設施、公共產品服務等達成的合作安排,這種安排通常是在風險共享、分擔融資的情況下達到最合理的成本控制。PPP方式在全球公共基礎設施和其他公共產品服務領域的運用日益廣泛,採用PPP方式不僅是在投資結構上的突破,更重要的是這種與我國目前的融資方式相比,能帶來其他的效益,如:引進新的專業技術、提高服務質量或水平、獲得項目創新的機會、降低項目成本等。因此,目前各國政府都廣泛採用結合本國國情的PPP模式進行基礎設施建設。
❻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的區別
1、資產證券化與企業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從本質上來講可能兼具融資和出售的性質。那麼,從融資的角度來講,資產證券化和傳統的企業證券化(即企業用股權或債權融資)有什麼區別呢?
首先,我們需要區分「企業」與「資產」這兩個不同的概念。企業的一般定義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結合起來的、自主地從事經濟活動的、具有營利性的經濟組織」(註:非營利性組織和機構及政府都可以成為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為簡化起見,我們不在此一一解釋)。
一個企業可以擁有很多資產,包括有形的,無形的,在資產負債表上有體現的,或是表外的,每一個資產都可能會對企業的業績產生影響。而我們在資產證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的「經濟資產」,即指資產的所有權已經界定,其所有者由於在一定時期內對它們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處置,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那部分資產。
與企業相比,資產一般只有特定的經濟行為與之對應,有固定的使用壽命,價值相對來講比較容易確定。所以,和預測一個企業將來的現金流相比,預測一個資產或一類資產的現金流要容易很多,結果也更穩定。而在金融概念中,這種「穩定」就代表著低風險,高信用。
企業通過股權或債權融資(企業證券化)是在資產負債表右邊進行融資,以企業整體為融資主體,假設企業會永續經營。企業股權和債權投資者都會關注融資企業的整體信用,表現和發展潛力,所以企業在傳統融資中會受到很多來自投資者的限制和自身整體條件的制約。對投資者來講,企業與資產不同,是由多個要素構成的永續經營實體,會從事很多不同的經濟活動,所以對企業的壽命和發展邊界的確定很難,屬於無邊界問題求解。另外,資產負債表右邊的融資一般會導致資產負債表的擴張,周轉率和資產回報率的下降。
資產證券化融資則不同,由於「破產隔離」機制的使用,發起人可以真正將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整體信用風險隔離開來。被證券化的資產不再與發起人存在收益風險關系,即使發起人被破產清算,證券化資產也不會被列為清算資產。由於破產的發起人及其債權人不能對證券化資產行使追索權,證券投資者不必擔心發起人的整體信用風險,而是可以集中關注基礎資產本身的質量和風險。
證券化資產的信用獨立使得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分析和轉化變得清晰明了,當基礎資產的信用不足時,發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來保證證券的質量,從而獲得高於發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級。在一定的條件下,資產證券化可以轉移資產和融資出表,從而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資產負債表的緊湊,提高整個資產負債表的周轉率。
下面我們以銀行為例來比較企業證券化(資產負債表右邊融資)和資產證券化融資(資產負債表左邊融資)。
企業證券化的重點在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右邊,融資以公司整體信用和表現為基礎,假設公司會永續經營,融資主體是企業本身,操作屬於公司財務(Corporate Finance)的范疇。如圖2-1所示,銀行的資本結構中包括存款、短期負債、長期貸款、發行的債券和股票。
而資產證券化的重點在資產負債表的左邊,發起人在交易中不是發行主體,而是證券化資產的提供方,真正的發行主體為SPV。資產證券化交易在設立的第一天就有明確的起始和終止日期,SPV唯一的目的是發行證券,所持有的資產一般也是確定的,而且跟發行人進行了風險隔離,所以資產證券化是有邊界問題求解。由於有明確和獨立的標的,資產證券化中的現金流預測相對比較容易,可以通過金融工程技術來對預期現金流進行分割、重組和定向增信來滿足證券的發行要求。資產證券化的操作屬結構金融(Structured Finance) 的范疇。
資產負債表左邊融資和資產負債表右邊融資在資金的流向和運作上有明顯的不同。傳統的銀行作為間接融資平台,投資人通過銀行為信用媒介,把資金提供給融資方,即間接融資。投資方存款於銀行,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在此過程中,銀行負責對於貸款項目的評審和貸後管理,並承擔貸款違約的信用風險。該模式的資金募集成本低,投資者面臨的風險小,銀行是信用風險的終極持有者。具體的流程如圖2-2所示:資產負債表左邊融資,即信貸資產證券化,是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再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把信貸資產出售給投資人,在此過程中銀行和信託只起到導管作用,債務和債權關系從原來借款人與銀行的關系,轉變成債券投資人和借款人的關系,實現投資方和融資方的直接對接(直接融資)。在這種模式下,發放貸款成為銀行的中間業務,銀行不承擔貸款的信用風險,而是由投資方承擔,銀行負責貸款的評審和貸後管理。信貸資產證券化後的資金流向如下:
銀行用資產負債表左邊的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在我國稱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目前屬於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管理;如果資產(如應收款)來自於非銀行金融機構,則為企業資產證券化,屬於證監會監管。另外,企業的自持物業也可以通過信託發行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
2、資產證券化的特點
和其他融資方式相比,資產證券化有兩個重要的特點:
①風險隔離
②信用增級
風險隔離使得融資從企業的層面轉為資產的層面,實現更細致的資產供給和定價。而結合結構金融技術的信用增級則是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個性化設計以實現的風險和收益組合的多樣性和最優化。
(一)風險隔離和特殊目的實體
風險隔離是資產證券化的基本特徵,在此前提下,發行人可以突破發起人的信用和融資條件的限制,以高於發起人的信用評級獲得低成本的融資。
資產證券化的實質是將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割包裝成易於出售的證券,這其中有兩個核心要素:一是有可預期的未來現金流,二是風險隔離。
風險隔離有兩層含義:
(1)資產的賣方對已出售的資產沒有追索權,即使賣方破產,賣方及其債權人也不能對證券化的資產進行追索;
(2)當資產池出現損失時,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者的追索權也只限於資產本身,而不能追溯至資產的賣方或原始所有人。
資產證券化過程必須設計合理的風險隔離機制,才能確保證券化產品的風險與賣方或原始所有人無關,而只與基礎資產本身相關,即資產的「真實出售」。在實現「真實出售」的前提下,證券化產品可能獲得比發起人更高的信用評級,從而降低融資成本。
按照美國資產證券化經驗,發起人要將能產生現金流的資產出售給特殊目的實體(SPV),然後由SPV 發行以該現金流為支持的證券化產品。SPV 的主要功能在於隔離資產出售人和被出售資產之間的權利關系,它是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的核心主體,也是資產證券化最重要的設計。SPV 一般採用特殊目的公司(SPC)或特殊目的信託(SPT)兩種形式,前者的核心是將基礎資產「出售」給受託機構,後者的關鍵是基礎資產被「信託」給受託機構,二者都實現了所有權的轉移和風險的隔離,是實質上的「真實出售」。
SPV的設計使得自身幾乎沒有破產風險,原因有兩點:首先,SPV的形式可以是信託,公司,合夥或特殊免稅實體,但出於破產隔離和避免雙重征稅的目的,SPV一般都採用信託形式。當然,採用這種形式會對SPV的行為產生很多限制,比如規定SPV唯一的目的為了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但是,這種限制的好處是SPV本身不易破產。第二,發起人把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在法律上實現兩者之間的破產隔離,即發起人的債權人在發起人破產時對已證券化的資產沒有追索權。 SPV和破產隔離機制的使用是資產證券化區別於其他融資方式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我國現有公司法和破產法等法律體制下,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風險隔離基本都是通過信託實現的,採取了SPT形式,即將基礎資產設定為信託資產,轉移給受託人所有,再由受託人發行相關證券化產品。
(二)信用增級
信用增級是資產證券化的另一個重要設計。雖然資產可以通過「真實出售」轉入SPV,但是這並不代表資產本身一定可以達到證券化的要求。SPV中的資產雖然實現了風險隔離,但同時也實現了收益隔離,即資產得不到賣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支持。
在獨立資產自身條件有限的情況下,要以此發行高級別的證券,特別是信用級別比資產本身信用級別高的證券不是件容易的事,這就需要用到資產證券化的另一個特殊武器–信用增級。由於資產本身已經被隔離出來,目標明確,預測相對穩定,需要增補的范圍可以定向,這些都使得有效或「低成本」的信用增級成為可能。資產證券化產品在發行之前一般都會經過一定的信用增級, 用以提升證券的信用質量和現金流的穩定性,從而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需要。
信用增級的方式多種多樣,按照增級的來源不同可以分為內部信用增級和外部信用增級兩類:
1、內部信用增級方式
內部信用增級是指通過對資產池的構建設計及其現金流和結構化安排來提高證券現金流質量和信用評級的措施。內部信用增級的最大優點是成本較低,其所需的資金來源於資產池本身及其產生的現金流。
第一,風險分散:除了通過SPV來隔離基礎資產的破產風險之外,發起人還可以利用對資產的過濾,選擇和組合來分散或降低基礎資產池的整體風險。在建立資產證券化的資產池時,設計者可以把大量的資產組合在一起,通過規模來減少單個資產的影響,實現資產池的風險分散。同時,設計者還可以在資產的種類、地區、期限、信用級別或經濟關聯性等方面進行篩選組合,減少整體資產池在某些特定風險上的集中度或是對特定經濟條件的敏感度,從而加強總體現金流的穩定性。
第二,超額抵押:超額抵押是指資產池的規模超過證券發行規模的部分。超額抵押一般由發起人持有,沒有評級,其性質有點類似企業的股權。在現金流分配中,超額抵押的優先次序一般低於其他證券;當基礎資產發生損失時,超額抵押往往承擔「第一損失」。在很多證券化交易中,超額抵押往往被設計成權益檔證券。而在一些循環型資產證券化交易中(比如信用卡),超額抵押也稱為「賣方權益」,其在分配和損失的承擔次序上和所發行的證券是平級的,但是賣方權益承擔了吸收資產池的規模變動,所以也是對證券的支持和保護。
第三,優先與次級結構:優次結構是資產證券化內部信用增級中最常用的一種方式。優次級結構是指把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割成不同層次的子現金流並以此發行不同級別的證券。現金流的分配和損失的承擔一般按照證券級別的高低來順序進行,高級別證券一般先得到償付,而低級別證券一般首先吸收損失。
以一個簡單的AB證券結構為例,該交易中發行了兩種不同級別的證券(1)優先順序 – A檔證券和(2)次級- B檔證券,權益證券一般由發起人保留,沒有評級,屬最低檔證券。在分配中,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首先用於按順序支付了A和B證券利息;之後優先償付A證券的本金,只有當A證券投資者得到完全償付後, B證券的本金才能得到償付。如果出現損失,B證券先用來吸收損失,只有當B證券損失殆盡時,A證券才會受到損失。因此,B證券實質上是用來支持A證券。在這種優先與次級結構下,如果B的比例達到一定程度,A證券損失的概率和風險降至很低,所以一般可以獲得AAA級的信用評級。
第四,利差和利差賬戶:利差是指基礎資產的利息收入減去資產支持證券的利息支付和各種交易費用(如服務費、管理費、託管費等)之後的凈收入。利差收入一般歸屬於發起人,但往往處於現金流分配的最低級別,所以是對交易中所有證券的信用支持。在有的交易中還會設立利差賬戶,在資產池表現不佳時用來儲備利差,而不是直接支付給發起人,只有在滿足交易設定的條件下利差賬戶中的資金才可以「釋放」給發起人。利差賬戶里的資金可以在交易現金流出現短缺時用來彌補證券可能出現的損失,從而為證券提供信用支持。
第五,償付加速機制:償付加速機制是指在交易出現特殊狀況或資產的表現惡化的情況下,基礎資產現金流的配置會從一般的次序轉為指定的特殊次序的設計。這種設計的目的是為了在交易表現惡化,市場條件不利或相關參與方違約或違規的情況下對高級別證券進行保護。加速償付的特殊次序一般是嚴格的按級別高低依次償付,高級別的證券一般會優先得到較高比例的或全部的現金流,所以其償付得到了「加速」;只有當高級別的證券全部得到償付後,下一級別的證券才可以得到償付。而在循環型證券化交易(信用卡應收款或汽車分銷商貸款資產證券化)或CDO中,這種機製表現為發起人不得再用交易的資金來購買新的資產,而是必須用所有的資金來償付或回購證券,從而實現證券償付的加速或提前。
2. 外部信用增級方式
外部信用增級主要是利用基礎資產之外的資源對資產證券化交易進行信用增級,這些外部資源包括發起人、第三方擔保人或保險公司等。
第一,擔保債券:這是資產證券化發展較早期的一種外部增信措施,主要是通過購買保險公司的保單為資產支持證券的損失作保。在這種增信方式下,證券的信用級別一般以保險公司的信用級別為上限。
第二,資產擔保:由第三方(保險公司,財務公司或發起人關聯方)對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的資產質量進行擔保。如果資產池發生損失,該擔保人會償付損失額(最高到協議規定的額度)或是按面值購買違約的資產。
第三,信用證:由第三方金融機構(一般是銀行)提供信用證支持,在交易的現金流出現短缺時提供流動資金支持(以信用額度為限)。
第四,現金儲備賬戶:現金儲備賬戶是目前資產證券化中使用最多的一種外部增信方式,在資產證券化交易中有多種形式,有時候也被劃分為內部增信的一種(根據來源不同)。
現金儲備賬戶一般是一個獨立的信託賬戶,其中的資金由發起人或第三方在證券發行時存入(全部或部分);有的交易中還會為現金儲備賬戶設立目標余額,並利用交易的超額利差慢慢充實。
現金儲備賬戶中的資金一般投資於高質量高流動性的短期產品,比如商業票據,可以隨時變現,只在資產現金流不夠支付證券的利息或本金時才會被動用來彌補不足。與利差賬戶相同,現金儲備賬戶里的資金一般也會隨著證券的償付而慢慢釋放給所有者(一般是發起人或第三方),如果證券到期付清,儲備賬戶里的資金會全部返還給資金提供方。從資金提供者的角度講,現金儲備賬戶里的資金可以看作是被抵押給了證券投資人,所以有時候這類賬戶也被稱為現金抵押賬戶。
❼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的區別
資產證券化,是指以基礎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過程。[1]它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資產證券化僅指狹義的資產證券化。
傳統的融資方式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四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六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七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第八種融資方式是貸款擔保。現在市面上多投資擔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銀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資金。
傳統的融資途徑
銀行
需要融資的時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銀行,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由於銀行財力雄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眾基礎」。
信用卡
信用卡隨著商業銀行業務的創新,結算方式日趨電子化,信用卡這種電子貨幣不但時尚,而且對於從事經營的人來講,在急需周轉的時候,通過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資金也是可行的。
保單質押
保單質押保險公司「貸」錢給保險人嗎?很多人可能會表示驚奇,然而,這項業務確實已經出現了。投保人如因經濟困難或急需資金周轉時,可以把自己的保單質押給保險公司,並按相關規定和比例從保險公司領取貸款。
典當行
典當可能是從古至今最具生命力的行業。現在通過典當行取得資金,也逐漸開始為百姓所熟知。黃金、珠寶、家電、房地產、機動車等都可以典當,有價證券可以用來質押。
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這也是解決個人資金需求的一種辦法。簡單地講,就是資金的提供者通過商業銀行將資金借貸給需求方,借款人按時將本息歸還給對方在銀行所開立的賬戶,利率在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3成,具體由雙方商定。
❽ 項目融資與傳統公司融資方式的區別是什麼
1.貸款對象不同。
項目融資的融資對象是項目公司,貸款人是根據項目公司的資產狀況以及該項目完工投產後所創造出來的經濟收益作為發放貸款的考慮原則的。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貸款人融資的對象是項目發起人,貸款人在決定是否對該公司投資或者為該公司提供貸款時主要依據的是該公司現在的信譽和資產狀況以及有關單位提供的擔保。
2.籌資渠道不同。
在項目融資中,工程項目所需要的建設資金具有規摸大、期限長的特點,因而需要多元化的資金籌集渠道,如項目貸款、項目債券、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等。傳統公司融資中,工程項目一般規摸少、期限短,所以一般是較為單一的籌資渠道。
3.追索性質不同。
項目融資的突出特點是融資的有限追索權或者無追索權。貸款人不能追索到除項目資產以及相關擔保資產以外的項目發起人的資產。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銀行提供的是有完全追索權的資金。一旦借款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將行使對其借款人的資產處置權以彌補其貸款本息的損失。
4.還款來源不同。
項目融資的資金償還以項目投產後的收益以及項目本身的資產作為還款來源。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作為資金償還來源的是項目發起人的所有資產及其收益。
5.擔保結構不同。
項目融資一般需要結構嚴謹而復雜的擔保體系,它要求與工程項目有利害關系的眾多單位對債務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擔保。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擔保結構一般比較單一,如抵押、質押或者保證貸款等。
(8)傳統融資是什麼擴展閱讀
融資途徑
1、銀行
需要融資的時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銀行,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由於銀行財力雄 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眾基礎」。
2、融資平台
由於從銀行融資存在一定難度,第三方的融資平台是融資者的不錯選擇,比如國內最大的第三方融資平台 投融界 提供了比較專業的投融資信息服務。
3、信用卡
信用卡隨著商業銀行業務的創新,結算方式日趨電子化,信用卡這種電子貨幣不但時尚,而且對於從事經營的人來講,在急需周轉的時候,通過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資金也是可行的。
4、保單質押
保單質押保險公司「貸」錢給保險人嗎?很多人可能會表示驚奇,然而,這項業務確實已經出現了。投保人如因經濟困難或急需資金周轉時,可以把自己的保單質押給保險公司,並按相關規定和比例從保險公司領取貸款。
5、典當行
典當可能是從古至 今最具生命力的行業。通過典當行取得資金,也逐漸開始為百姓所熟知。黃金、珠寶、家電、房地產、機動車等都可以典當,有價證券可以用來質押。
6、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這也是解決個人資金需求的一種辦法。簡單地講,就是資金的提供者通過商業銀行將資金借貸給需求方,借款人按時將本息歸還給對方在銀行所開立的賬戶,利率在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3成,具體由雙方商定。
❾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有什麼特點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3、項目風險的分散性。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項目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項目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項目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項目風險。如要求項目「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持。
5、項目融資程序的復雜性
項目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資程序比傳統融資復雜。且前期費用占融資總額的比例與項目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融資結構圖:
融資的常見形式: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5、海外融資
企業可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❿ 項目融資與傳統的公司融資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貸款對象不同。項目融資的融資對象是項目公司,貸款人是根據項目公司的資產狀況以及該項目完工投產後所創造出來的經濟收益作為發放貸款的考慮原則的。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貸款人融資的對象是項目發起人,貸款人在決定是否對該公司投資或者為該公司提供貸款時主要依據的是該公司現在的信譽和資產狀況以及有關單位提供的擔保。
2.籌資渠道不同。在項目融資中,工程項目所需要的建設資金具有規摸大、期限長的特點,因而需要多元化的資金籌集渠道,如項目貸款、項目債券、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等。傳統公司融資中,工程項目一般規摸少、期限短,所以一般是較為單一的籌資渠道。
3.追索性質不同。項目融資的突出特點是融資的有限追索權或者無追索權。貸款人不能追索到除項目資產以及相關擔保資產以外的項目發起人的資產。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銀行提供的是有完全追索權的資金。一旦借款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將行使對其借款人的資產處置權以彌補其貸款本息的損失。
4.還款來源不同。項目融資的資金償還以項目投產後的收益以及項目本身的資產作為還款來源。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作為資金償還來源的是項目發起人的所有資產及其收益。
5.擔保結構不同。項目融資一般需要結構嚴謹而復雜的擔保體系,它要求與工程項目有利害關系的眾多單位對債務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擔保。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擔保結構一般比較單一,如抵押、質押或者保證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