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查看信託的進度報告啊 官網就三個字「已成立」
信託的報告,要看你買的是什麼類型的信託產品。有的信託產品進度報告是半年一報或者一年一報的。(這一類相對於固收項目)
如果是投資於二級市場的信託產品。進度報告是月度的或者是季度的。(而且是按時公布)
Ⅱ 平安信託理財產品宏泰十二號集合產品新一期資產管理報告
大部分的理來財收益都不高自的,一年收益率最高也就5.4%左右,而且要求高門檻,5萬,10萬起步的!現在銀行里的黃金白銀理財最好:短周期(當天買賣即可見收益),高收益(每月保本收益5%),低門檻(最低600多就可以做了),很多銀行都可以做的, 登錄網銀即可開通黃金白銀理財業務,只不過你在開通的時候輸入我們服務號,我們給您提供行情資訊,我做這個五年多了,每月保本收益5%!
最近黃金白銀跌了很多,現在是處於低位震盪,可以說是慢慢築底了,所以現在是個買進的絕佳時機,買進拿著的話每天還可以得到萬分之2的遞延費,相當於一天有千分之1.1的收益率,一個月也就是3.3%了(單單這個收益就比銀行定期存款高十幾倍),等著價格漲上去,賣掉白銀,還可以賺差價,雙份收益,所以這次是入手的大好時機 ! 望採納
Ⅲ 如何查找某個信託項目的盡職調查報告
所謂盡職調查指的是信託產品各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之後,經協商一致,信託公專司作為受託人,就本次信託相屬關的各類事項開展的現場調查、信息收集、資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動。
盡調調查報告一般分為幾部分:
1、業務部意見,主要為項目的簡介、財務分析、項目可行性等從業務角度出發的文案
2、風控部意見,主要為風控角度分析項目可行性及風險防範
3、法務部意見,主要從法律角度衡量項目合法合規性。
對應的流程為:業務部初步立項——盡調——風控、法務部會議——大會決策,自始至終項目的依據就是上述的盡調報告。
一般盡調報告會有簡述版本,簡版一般伴隨著信託合同,投資人有權力了解查看,可以向信託公司工作人員要求提供,如果是和三方公司聯系的,三方公司一般也會提供的,這個是投資人了解項目風險及投資的基礎依據。
有些項目部分通過網路銷售,網路上直接搜索應該也能搜索到,但是一般都是簡單版本的,詳細報告一般要去信託公司的工作人員那去拿。通過建立這一系統還可以完善信託行業整體數據,目前信託產品的數據比較籠統,不夠細致。該系統建立後,不僅可以讓監管層掌握的情況更全面,同時也可以讓信託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更規范。
Ⅳ 中融信託-星海灣1號財產權信託的盡調報告
本產品,目前沒有盡調報告,只有說明書,合同,簡版。
Ⅳ 我想問一下,信託公司是怎麼披露固定收益信託信息的
法律上並沒有固定收益信託的概念。實踐中,固定收益信託通常指代那些用於向資信良好的企業發放貸款等固定收益投資、大股東附加回購承諾的固定收益股權投資、以及投資於短期理財產品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及貨幣市場等的信託產品。法律對這些信託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與其他信託產品的信息披露並無二致。
信息披露對於信託公司而言主要分為信託公司信息披露和信託計劃信息披露兩種。對於前者,主要披露機構信息,目的是讓受益人了解受託人的整體情況,以便受益人在認為受託人已經不符合他們心目中管理信託計劃的要求時更換受託人或要求受託人作出調整。銀監會《信託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對機構信息的披露做出了詳細規定,你可以看一下。通常在信託公司的官方網站上都有「信息披露」一欄,裡面是信託公司的年報,這就是機構信息的披露。
單個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要求規定於《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的第六章,其中規定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制度。定期報告是指信託公司需要就該信託計劃每季度發布信託資金管理報告,法規具體規定了報告必須包含的內容。臨時報告是指信託資金面臨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信託公司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全體受益人。
對於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有時法規會對具體種類的信託產品有一定的特別披露要求,例如《信託公司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規定,對於證券投資信託而言(也就是俗稱的陽光私募),信託公司應當按規定要求披露信託單位凈值,也就是至少每周一次在公司網站公布信託單位凈值、至少每30 日一次向委託人、受益人寄送信託單位凈值書面材料、隨時應委託人、受益人要求披露上一個交易日信託單位凈值。《信託公司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還規定了信託公司管理證券投資信託應當進行臨時披露的情形,例如:基金經理變動、投資顧問變動、凈值計算錯誤達到0.5%以上等。
最後就是受益人大會的問題。在信託法律關系中,受益人是權利人,受益人大會是信託資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如果受益人需要受託人披露某一信息,而法律法規又沒有明文規定該信息必須進行披露,受益人可以基於《信託法》的一般規定要求受託人披露,最好的辦法是召開受益人大會,通過受益人大會決議要求受託人披露某一重要信息,仍然拒絕披露的,受益人大會可以撤換受託人,或者如果認為某一信息特別重要,不披露將嚴重影響受益人權利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受託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不知道以上內容是否能夠解決你的問題。如果不能完全解決,可以進一步詳細描述你的具體問題。謝謝!
Ⅵ 信託業務信息披露需關注哪些
信託產品成立信息披露
集合信託計劃成立後的5個工作日內應當就該集合信託計劃下推介和設立情況向投資人進行披露。主要內容包括集合信託計劃推介情況、信託計劃規模、合同份數和信託財產專戶開立情況等。如有關聯人參與該集合信託計劃的情況,應在披露文件中予以專項說明。
信託產品管理信息披露
信託計劃設立後,信託公司應當妥善保存管理信託計劃的全部資料,保存期自信託計劃結束之日起不得少於15年。受益人有權向信託公司查詢與其信託財產相關的信息,信託公司應在不損害其他受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准確、及時、完整地提供相關信息,不得拒絕、推諉。
1.定期報告
集合信託計劃設立後,信託公司應當依信託計劃的不同,按季度製作信託資金管理報告、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辦理貸款或投資類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的信託,應當於每季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向受益人披露投資或貸款單位的資產負債表等有關財務資料。
信託資金管理報告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集合信託計劃的基本情況;信託財產專戶的開立情況;信託資金管理、運用、處分和收益情況;信託經理變更情況;信託資金運用重大變動說明;涉及訴訟或者損害信託計劃財產、受益人利益的情形;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其他內容。
單一信託項目應按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按時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披露。
2.臨時信息披露
集合信託計劃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託公司應當在獲知有關情況後3個工作日內向受益人披露,並自披露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受益人書面提出信託公司採取的應對措施:信託財產可能遭受重大損失;信託資金使用方的財務狀況嚴重惡化;信託計劃的擔保方不能繼續提供有效的擔保。
3.信託清算報告
信託終止後,項目責任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清算報告內容至少應包括信託項目基本情況、信託資金的募集、運用和管理、信託項目的終止與清算、信託財產的收益和分配、受託人聲明等。
Ⅶ 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中信託理財要報嗎
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包括的內容很多,其中包括金融理財產品,因此,版銀行理財是權需要填報的。
為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第四條規定: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情況。
根據上述第(四)項規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內容似乎包括金融理財產品的。
Ⅷ 什麼是中國信託業發展報告
《資產管理藍皮書·中國信託業發展報告(2013):大資產管理時代的信託業》是首部由資產版管理行業內具有權豐富實踐經驗和理論功底的人士所編著的藍皮書,全面見證中國信託行業"黃金十年"的成就和問題。《資產管理藍皮書·中國信託業發展報告(2013):大資產管理時代的信託業》全面跟蹤、反映中國信託行業自2002至2012這十年間所取得的成就和面臨的問題,提出了具有建設性和現實性的意見和建議,並對2013~2017年間中國信託行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進行了探討,為信託行業以及更大層面上的資產管理行業指明可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