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網上借錢然後自己存微信理財通賺收益,到了借錢計利息的時候再還給他,自己可以賺到嗎
孩子:你不會想賺錢想發瘋了吧!
網貸利息多高可能你不知道:
網貸萬元日息3-8元,
微信理財通日息萬元0.6-0.8元左右,
你看看你能賺錢嗎?
『貳』 P2P網貸理財與民間借貸有什麼區別
這里先簡單回答前面二個問題,1、網貸可以賺錢,但金融投資從始至今都存在著風險;2、國家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利率,所以有正規非高利貸,也有高利貸存在。
至於第三個問題,P2P網貸理財本質是民間借貸,只不過是在傳統的民間借貸基礎上,運用互聯網的模式組建而成的一個新金融領域。只要投資人了解民間借貸,了解P2P網貸與民間借貸的關系,才能真正的懂得P2P理財(選安全的平台點這里!)的風險和收益、法律與監管,才能懂得和承擔投資風險的前提下而進行投資。
P2P理財+互聯網之後的特點
從金融層面上而言,P2P理財是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完全是民間借貸。
從互聯網層面而言,P2P又是一個偏交易性質居多的網站平台,結合互聯網透明、無區域、信息傳播快、影響力大的特點。
可以確切的說,P2P網貸是互聯網化,升級版的民間借貸。同時也可以肯定的說,相比其母體,P2P網貸的規則比民間借貸更為可信和可靠。
P2P網貸與傳統民間借貸相比強哪裡?
1、傳統民間借貸的管理者大多數非金融專業出身,而P2P網貸都是金融人士。
翻閱網路信息,大多數出事的民間借貸的老闆及管理層,基本是各行各業有線人士見有紅利,臨時參一腳,毫無金融背景。對金融風險和法律缺乏基本認知。促使大多數投資人被坑騙。
而P2P網貸從業人員,基本上都是金融專業出身的金融人士,對金融風險和法律存在著一定的了解,在公司和平台經營上,更具有可信的能力。
2、民間借貸缺乏資金監管,而P2P網貸平台存在資金監管
民間借貸交易只在線下面談後簽訂合同的方式,完全是個人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交易規則、完全不需要資金監管。根據這一點,基本上傳統民間借貸公司都存在著資金池問題。
P2P網貸的模式通過線上資金託管保證賬號資金完全脫離平台,且因互聯網透明特性、公司的運營可透明化程度較民間借貸要高。
3、民間借貸僅限於當地,不如P2P網貸業務面積廣
傳統民間借貸的業務只能在當地開展借款、理財業務。受制於傳播方式,無法開拓其它地區的業務。而P2P網貸則不同,可根據互聯網特性,只要將網站或者APP推向市場,即可接納全國的客戶群體。
民間借貸因受地區限制,資金來源面小,一旦發生資金鏈的問題,就很難維持,只能跑路和面對倒閉;而P2P網貸,面向的客戶群體是全國范圍,資金來源面廣,一旦出現資金鏈問題,也可以通過運營手段,快速吸納市場上金融資金。綜合上述,P2P網貸公司比傳統民間借貸的公司的生存能力強。
總體而言,P2P網貸是將傳統民間借貸規范化、透明化的大好時機,隨著國家出台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政策後,所有金融借貸領域隨著國家金融機構的介入、監管和扶持的條件下。以往金融從業人員素質低下、金融市場無法監管、無法規模化、暴力催收、跑路、坑騙投資人等影響行業發展的因素會得以徹底根治。
『叄』 關於民間借貸的投資理財相關的法律法規!最好詳細點!
擔保融資 理財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利率的相關規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發(1991)21號通知《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
二、司法部關於民間借貸規定
司法部《關於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後,借款人到期不償還借款(包含利息)時,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擔保法》關於擔保的相關規定
《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
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一、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突出特點是向不特定多數人吸收資金。
二、恆勝擔保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擔保理財業務,與非法集資的主要區別是恆勝擔保既不吸收也不佔有借貸雙方的資金,恆勝擔保為民間借貸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同時為符合擔保條件的借方提供擔保服務。恆勝擔保的民間借貸雙方實行公開、透明、規范操作,自覺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國家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並從法律層面保護出借人收回借貸資金和利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211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肆』 理財人及借款人之間的借貸關系是合法的嗎
是合法的,但是不一定能保證你到期能得到許諾的收益。
《關於人專民法院審理借貸屬案件的若干意見》這份文件中也規定了民間借貸雙方關於利息的規定,其中提出兩條基準線,分別是年化收益是24%和36%。
如果約定的收益是在0~24%范圍之內,那麼這塊收益是既受國家支持又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約定的收益是在24%~36%范圍之內,那麼這塊收益是國家不支持但是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約定的收益是在36%以上的,那麼超過36%的那部分收益是既不受國家支持也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如果出現糾紛通過法律手段那部分是追討不回來的。
『伍』 P2P理財屬於民間借貸嗎
可以肯定的是P2P不屬於民間借貸:
P2P定位明確,屬於金融信息回服務答平台;
P2P目前定位就是金融信息中介服務平台,屬於撮合類型,與民間借貸不同;
國家認可和支持的一種金融類型;
國家認可的一種金融形式,是銀行的一種補充形式;
利用的媒介不同,依託互聯網平台;
P2P依託互聯網,與傳統的民間借貸有很大不同;
年化收益率控制比較嚴格,目前行業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資成本。
你可以看看網籌金融,整體上目前很多平台都和它相同,希望對你有幫助。
『陸』 朋友找我借錢理財,我要不要借
他要去來賺錢,錢不夠源跟你借錢,賺了大錢是他發財,虧了錢讓你承擔風險,如果是這種事情,你可以讓他找銀行,問問銀行借不借,再一個,就算是找你借錢也要說明白這種事情的風險有多大,不能光說能賺錢而不說有風險的事,如果不說風險或者把風險一言蓋過的,肯定有問題!
如果你借他錢,我建議你需要他講實話,越詳細越真實,你越能幫他,千萬別騙你,如果騙你對誰都不好!否則,你就是他找到的另一個墊背的。
借他人錢不管是雪中送炭還是錦上添花,都沒有問題,但就是不能借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即使這個錢對你並不能造成生活上的影響,也不能這么干!因為借這個錢,反倒有可能害了他!
從我理財的經驗來講,合理的收益賺得安心,穩健,即使高的收益也知道為什麼會高,即使低的收益也知道低在哪裡,賺得清清楚楚,賠也賠的明明白白,如果你的這位朋友是借錢去填坑的,那就是拿命在去擴大杠桿,也最容易把自己搞死了,同時也連累了他人。
借錢理財可不可以?適當的借錢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他是靠不斷的借錢撐下去的,那總有一天是抗不過去的。
『柒』 投資理財公司如何做民間借貸業務
投資擔保公司投資投資理財產品業務的合規性。從公司本身的成立來說,都有內工商部門頒發的營容業執照,不是無照經營。事實上,不管是融資性擔保公司還是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國家規定都不得從事吸收存款、集資收款、發放貸款等業務。目前市面上的各種投資擔保公司吸收客戶資金,成了不是銀行的銀行,確實是違規超范圍經營。
投資理財公司前景:
1.投資和並購在以往歷史上是否頻繁,每年平均幾次,如果一次都沒有,恐怕你過去之後看得多,動得少,時間長了對你成長沒好處,人都是要拿案子說話的
2. 如果投的多,失敗的多,你也最好別去,做投資的這輩子最大的恥辱就是一堆投砸的項目
3. 要看投資或並購的項目在歷史上對市值的影響有多大,如果很大說明公司市值管理能力還可以,如果沒啥反應說明這公司根本不會做投資和並購,瞎搞
4. 看待遇
『捌』 委託理財個人合夥與民間借貸如何區分
2012年9月,鄧某因做葯材生意缺乏資金,要求其姑姑投資合夥經營。經協商約定:其姑姑一年投資十萬元,鄧某給其二萬元作為分紅;其姑姑只投資而不參與經營,也不參與利潤平均分配。後其姑姑分三次共支付給鄧某共十萬元。約定的時間到期後,鄧某僅歸還其姑姑投資款十萬元,但投資分紅二萬元尚未支付。其姑姑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歸還2萬元投資分紅。鄧某辯稱,投資虧損,無紅利可分。
【分歧】
第一種觀點:鄧某不需歸還2萬元分紅。鄧某與其姑姑是進行合夥投資,依照《民法通則》中關於公民之間合夥的相關規定,因投資虧損不應支付分紅。
第二種觀點:不管投資經營情況如何,鄧某都必須歸還2萬元分紅。雖然鄧某與其姑姑約定為合夥,但實質上是借貸關系,2萬元實際上是借款利息,其理應歸還。
【管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不管投資經營情況如何,鄧某都必須歸還2萬元分紅。理由如下:
區分本案系合夥協議糾紛還是民借貸糾紛最關健之處是雙方簽訂協議所約定的內容,以及協議簽訂之後,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不同。
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條規定,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民法通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合夥人應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本案中,鄧某因做葯材生意缺乏資金,要求其姑姑投資合夥經營。雙方協商約定,其姑姑只投資且按固定利潤分紅,而不參與經營,也不參與利潤平均分配。該約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關於個人合夥的基本特徵,違反《民法通則》關於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故認定該合同是名為合夥投資實為借貸的約定,投資分紅實為借款利息。鄧某與其姑姑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間借貸法律關系,雙方均應按約定履行義務。借款到期後,鄧某未支付投資分紅的行為違反約定,且約定的投資分紅未超出法律規定的利率限制。故鄧某理應歸還到期的2萬元分紅。
『玖』 p2p理財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你知道多少
p2p理財:P2P的貸款人借出錢是一種理財方式,借款的目的就是為了錢的增值,實版際上是將借貸作權為了一種理財的方式。並且p2p的短期投資,時間、資金都相當靈活從一百到上萬,都是可以足不出戶坐著完成,不需要折騰。風險低,安全,收益也可觀。
民間借貸: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但是問題很容易發生,就是因為民間借貸的隨意性,導致風險很高,向私人借錢,大多是雙方私底下秘密進行或者半公開的資金交易,很少有人知道,借貸雙方僅靠著所謂的信譽維持關系,借貸手續的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沒有可靠的法律法規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很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拾』 民間借貸利息一般在多少靠譜有人向我借錢 說是百分之10的利潤 可信度高不高 希望專業理財人事深解答
民間抄借貸有時並不只是看利率的高低襲,首先是要你看這個人的信譽度,只有可靠的借款人才可借錢的,不熟悉不可靠的人利率再高也不能借的,而後再談利率的,一般情況下10%的利潤正常可靠可信,不高也不低,說不低,因為這個利率比存銀行定期高多了,說不高,因為某些小銀行的利率比這個10%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