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冠群馳騁合規程度符合如今互聯網融資監管制度嗎
冠群的合規進來程基本上都自對外公布了,冠群馳騁算是嚴格意義上的網路中介平台,目前已經完成了銀行存管,獲得了電信業務許可證(即ICP證),拿到了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三級備案證明。合規的硬性標准基本上都滿足了。
『貳』 應該如何把控融資業務的合規性
對於融資租賃企業而言,為保護自身合同所約定的合法權益並保證經營合回規,在答實際業務開展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堅持依法合規經營,本身不以融資租賃為名開展違規放貸業務;(2)對於租賃物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3)租賃物特定化;(4)辦理權屬登記;(5)定期查看租賃物的情況;(6)建議融資租賃企業在開展租賃業務時,通過徵信中心的「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對租賃物進行登記。
『叄』 融資易的合規工作做得怎麼樣
一直以來平台堅持合規運營,緊跟監管步伐,取消風險備付金制度,順利回通過信息安全第三級等答級保護測評、獲得通訊網路安全評測(第3.2級)合格證明,以雄厚的技術實力保障用戶信息安全;簽約新網銀行開啟銀行存管服務,銀行管理資金,平台管理交易,做到資金與交易的分離;引入電子簽章及合同存證服務,全面保障出借人合法權益。此外,融資易也在不遺餘力的推進信息披露、風險教育等合規工作的有序開展。
『肆』 習鼎閣公司大量融資合規嗎
答:習鼎閣公司大量融資事實應該合規了。
『伍』 合規的融資擔保公司具體應有哪些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與對外擔保管理制度
(2010 年6 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融資和對外擔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資風險和對外擔保風險,保護公司財務安全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 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廈門科華恆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融資,是指公司向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進行間接融資的行為,主要包括綜合授信、流動資金貸款、技改和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證融資、票據融資和開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資行為不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對外擔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為他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公司為自身債務提供擔保不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 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應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願、誠信原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得強制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
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審慎對待、嚴格控制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 的風險。
第五條 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六條 公司獨立董事應在年度報告中,對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執行上述規定情況進行專項說明,並發表獨立意見。
第二章 公司融資的審批
第七條 公司財務部作為融資事項的管理部門,統一受理公司各部門的融資申請,並對該事項進行初步審核後,按本制度第八至十條所規定的許可權報公司有權部門審批。
第八條 依據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的授權,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上表明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的情況下,公司在下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融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值的 10% (含10%)的融資事項,報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九條 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上表明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的情況下,公司單次流動資金融資金額或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融資金額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值的20%(含20% )的,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上表明的資產負債率超過70%時,公司融資事項須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第十條 公司單筆融資金額或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融資金額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值的20%的、或達到前述標准後又進行融資的,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報公司股東大會批准。
第十一條 公司申請融資時,應提交《融資申請報告》,《融資申請報告》內容必須完整,並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擬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名稱;
(二)擬融資的金額、期限;
(三)融資獲得資金的用途;
(四)還款來源和還款計劃;
(五)為融資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
(六)關於公司的資產負債狀況的說明;
(七)其他相關內容。
申請技改或固定資產貸款還必須提交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十二條 公司的有關部門依據上述許可權審議公司提出的《融資申請報告》
保管理制度時,應對融資事項所涉及的經營計劃、融資用途認真審核。對於需要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應查驗相關批准文件;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認為必要的,可以聘請外部財務或法律等專業機構針對該等融資事項提供專業意見,作為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的依據。
公司有關部門在審批融資申請時,應同時充分考慮申請融資方的資產負債狀況,對資產負債率過高的申請融資方應慎重審批提出的新融資申請。
公司分支機構或控股子公司申請融資時,亦應提交《融資申請報告》,並依照上述第八條至第十一條之許可權批准後,方可進行融資。
第三章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條件
第十三條 公司在決定擔保前,應至少掌握被擔保對象的下述資信狀況,對該擔保事項的利益和風險進行充分分析:
(一)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不存在需要終止的情形;
(二)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穩定的現金流量或者良好的發展前景,並具有償債能力;
(三)已提供過擔保的,應沒有發生債權人要求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情形;
(四)擁有可抵押(質押)的資產,具有相應的反擔保能力;
(五)提供的財務資料真實、完整、有效;
(六)公司能夠對其採取風險防範措施;
(七)沒有其他法律風險。
(八)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由財務部根據被擔保對象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調查,確定資料是否真實。
第十四條 公司對外擔保必須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且反擔保的提供方應當具有實際承擔能力。
第四章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審批
第十五條 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十六條 公司財務部作為對外擔保事項的管理部門,統一受理公司對外擔保的申請,並對該事項進行初步審核後,按本制度第十八條所規定的許可權報公司有權部門審批。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由公司財務部向有權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或分支機構向公司財務部報送對外擔保申請、及公司財務部向董事會報送該等申請時,應將與該等擔保事項相關的資料作為申請附件一並報送,該等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一)被擔保人的基本資料、已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復印件;
(二)被擔保人經審計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報表、經營情況分析報告;
(三)主債務人與債權人擬簽訂的主債務合同文本;
(四)本項擔保所涉及主債務的相關資料(預期經濟效果分析報告等);
(五)擬簽訂的擔保合同文本;
(六)擬簽訂的反擔保合同及擬作為反擔保之擔保物的不動產、動產或權利的基本情況的說明及相關權利憑證復印件;
(七)其他相關資料。
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認為必要的,可以聘請外部財務或法律等專業機構針對該等對外擔保事項提供專業意見,作為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的依據。
第十八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行為,在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須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五)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公司對外擔保的單項擔保金額及累計余額未達到前款所述標準的,須經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審議同意並做出決議方可實施。
第十九條 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在就對外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與該擔保事項有關聯關系的董事或股東應迴避表決。
由於關聯董事迴避表決使得有表決權的董事低於董事會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時,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全體董事(含關聯董事)就將該等對外擔保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等程序性問題做出決議,由股東大會對該等對外擔保事項做出相關決議。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其中股東大會審議上述第(二)項擔保行為涉及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之情形的,應經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在同一次會議上對兩個以上對外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應當針對每一擔保事項逐項進行表決。
第五章 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的執行和風險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及分支機構的融資或對外擔保事項經公司有權部門批准後,由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的人代表公司對外簽署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資或對外擔保事項經公司有權部門批准後,由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長或其授權的人代表該公司對外簽署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訂立的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應在簽署之日起日內報送公司財務部登記備案。
第二十三條 已經依照本制度第二章、第四章所規定許可權獲得批準的融資事項及對外擔保事項,在獲得批准後 30 日內未簽訂相關融資合同或擔保合同的,超過該時限後再辦理融資或擔保手續的,視為新的融資或擔保事項,須依照本制度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部為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的日常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 被擔保債務到期後需展期並需由公司繼續提供擔保的,應當視為新的對外擔保,必須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擔保申請審核批准程序。
公司對外擔保的主債務合同發生變更的,由公司董事會決定是否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 在使用融資獲得的資金時,應依據融資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用途使用,如確須變更用途的,由資金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按照本制度第八至十條規定的相關許可權履行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條 公司財務部預計到期不能歸還貸款的,應及時了解逾期還款的原因,並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應急方案。
融資期限屆滿需要展期的,公司財務部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說明原因及還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應加強對擔保債務風險的管理,督促被擔保人及時還款。
對於在擔保期間內出現的、被擔保人之償還債務能力已經或將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情況,擔保人應當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匯報、並共同制定應急方案。
公司財務部應督促公司分支機構及控股子公司建立相關的風險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被擔保人不履行債務致使作為擔保人的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的,公司應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及時向被擔保人追償。
第六章 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的信息披露
第三十條 公司財務部應將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事項的相關資料和文件及時送交董事會秘書。
第三十一條 對公司融資及對外提供擔保事項,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有關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具體信息披露事宜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
第七章 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公司全體董事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審核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事項,並對違規或失當的融資、對外擔保所產生的損失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三條 依據本制度規定具有審核許可權的公司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規定許可權及程序擅自越權審批或簽署融資合同、對外擔保合同或怠於行使職責,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的,公司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上述人員違反本規定,但未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的,公司仍可依據公司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修訂和解釋。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X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0 年 6 月8 日
以上是一份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陸』 如何把控融資業務的合規性
對於融資融券抄業務來說襲:1.依法合規,加強內控,嚴格防範和控制風險,切實維護客戶資產的安全。2.開展業務需經監管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3.證券公司向客戶融資,應當使用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向客戶融券,應當使用自有證券或者依法取得處分權的證券。4.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柒』 一般性投資管理公司能否為某個企業充當融資中介是否合法合規
融資的定義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
『捌』 什麼才是真正合規的網貸平台
建議您通過銀行辦理貸款,比較安全可靠的。
『玖』 融資易的安全性、合規性如何
無論是安全性上還是收益上,都感覺是可以嘗試一下的,平台堅持合規運營,版緊跟監管步伐,取消風權險備付金制度,順利通過信息安全第三級等級保護測評、獲得通訊網路安全評測(第3.2級)合格證明,以雄厚的技術實力保障用戶信息安全;簽約新網銀行開啟銀行存管服務,銀行管理資金,平台管理交易,做到資金與交易的分離;引入電子簽章及合同存證服務,全面保障出借人合法權益。此外,融資易也在不遺餘力的推進信息披露、風險教育等合規工作的有序開展。
『拾』 企業以借貸方式為自己融資合法合規嗎
企業之間,企業與自然之間的借貸行為,現在在法律上有爭議。
按當前的法律體系,專沒有一部法律規定企屬業之間、企業與自然人之間不能發生資金借貸。但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管理機構的部門規章確明確是認定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如,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通則》第61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可事實上,企業之間、企業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行為因借貸方便,已相當普遍。國家已默認,只是在當事人之間發生借貸糾紛時,對借貸產生的利息是不予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