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應收債權的出售與融資是屬於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嗎
是
企業可能與金融機構進行協商,將其擁有的應收債權轉讓與金融機構而獲得資金。這種轉讓行為會產生兩種不同的核算形式,一種是不附追溯權的出售行為,即將應收債權的所有權轉移給了金融機構,並隨同將與應收債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性的轉移出去了,以後的經濟後果與出售方毫無關系,既使收不回債權也不能向出售方追溯,此時應將這種業務作為出售應收債權處理,並確認相關的損益;另一種是將應收債權當作質押品暫時轉讓到金融機構去而換取一定數目的資金,與應收債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仍然留在原應收債權所有者處,轉讓的目的是作為一種信用而獲取金融機構的短期借款,此時並沒有形成損益,而是形成了一項負債。另外,如果出售應收債權時附有追溯權,則視同質押取得短期借款的核算原則進行會計處理。因此,會計人員不能僅僅憑應收債權轉讓到金融機構而確認為是一項銷售行為,全部按銷售業務進行會計核算,這樣會低估利潤(應收債權變現能力較弱且有一定的風險,一般是折價出售的,會產生營業外支出)和負債(沒有記錄形成的短期借款)。
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應用到各種會計業務確認和核算中。除了應收債權的出售與融資還包括
1各項資產減值准備2在選擇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和確認合並范圍3在收入確認原則中4固定資產後續支出是資本性支出還是費用性支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形式、重大會計差錯的確認、以及調整事項與非調整事項確認等方面。
Ⅱ 凈值型理財產品是什麼意思
凈值型復理財產品,是指產品發行制時未明確預期收益率,產品收益以凈值的形式展示,投資者根據產品的實際運作情況,享受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分為封閉式凈值型和開放式凈值型產品;封閉式凈值型產品是指產品期限固定,定期披露凈值,投資者只能在產品到期時贖回;開放式理財產品是指產品在存續期內定期開放,投資者可在開放期申購或贖回。
Ⅲ 干貨,融資租賃+P2P模式實現合規化的途徑有哪些
01 融資租賃與P2P平台合作的模式
實踐中,融資租賃公司在P2P平台融資多通過債權轉讓模式,債權轉讓模式即網貸平台的資產端對接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和權益,平台轉讓的債權和權益包括融資租賃公司相應債權和權益等。 P2P平台和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資產包轉讓模式
打包資產的債權轉讓行為,典型模式是融資租賃公司做為發起人,將自身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組合/批量打包成一個資產包整體,然後通過P2P平台進行這批債權/收益權轉讓,發布標的募資。發起人往往通過承諾到期回購、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等方式進行增信;(或者平台通過這些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再在平台上發布募資),投資者購買的是產品份額。其特點為:多個債權(或應收賬款)、批量打包、一個資產包整體;
在推薦合作模式中同時開展網貸和融資租賃業務,關鍵問題是線下的如何做好風控措施。以汽車融資租賃與網貸平台業務結合為例,在網貸平台上發生的借貸行為,借款人的用途為購車。其購車通過一系列的合同設計,完全可以在線下與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結合,從而實現融資租賃公司合法地通過網貸平台開展業務。如通過線下簽訂《車輛轉讓合同》,使融資租賃公司成為車輛的所有權人,並有權將車輛租賃給承租人(借款人);其中涉及的付款安排為分期支付購車款,該設置使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安排在收到《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後,再將購車款支付到出賣人(借款人、承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因該銀行賬戶同時為借款人(承租人)的還款賬戶,因此實現償還線上投資者的投資款之目的。而線下的《融資租賃合同》獨立於線上的《借款合同》,即使在客戶(借款人)到期不清償借款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仍能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行使其收取租金的權利。
Ⅳ 債權融資的主要形式
債權融資是有償使用企業外部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債權債務關系是現代社會經內濟關系中容不可缺少的合理組成部分。債權融資是工業化與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有兩種基本形式,一種是叫做債權,一種叫做股權與股權融資。同樣債權融資是工業化階段一個最重要的市場化資金,積聚與集中方式,債權融資方式由銀行貸款發行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