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2013年8月徵求意見稿是否有效
徵求意見稿沒有法律效力。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內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容是於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司法解釋鏈接(內容較多)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806/c42510-27421353.html
『貳』 國家審計署2013年政府性債務審計確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名單,這個名
只有11年搞了全國性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12年沒有進行該項審計。數據審計署公告就有。12年進行的是全國社保審計,數據也應該由審計署統一發布,你可以去審計署網站上看看
『叄』 營改增後,2013年8月以前的融資租賃業務開具什麼發票,有無相關政策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由出租人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的使用權。租期屆滿,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一般由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主要包括直接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三種形式。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應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執行。
《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第二條部分現代服務業(五)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1.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有形動產,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有形動產殘值銷售給承租人,均屬於融資租賃。
2.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
第十二條第(一)款增值稅稅率規定,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第四十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7年修訂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一般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IC卡和經辦人身份證明領購專用發票。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肆』 2013年,我國直接融資在社會融資總額的比例是多少請提供答案來源
佔11.7%。
直接融資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即非金融企業境內債券和股票融資。
2013年這兩項合計內2.02萬億元,比容上一年少4819億元;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的11.7%,比上一年低4.2個百分點。其中,企業債券凈融資1.80萬億元,為年度歷史次高水平,最高是2012年,2012年債券融資達到了2.2萬億元以上,所以2013年比2012年少4530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2219億元,比上一年略少289億元。
來源:中國行業研究網 www.chinairn.com
『伍』 2014年中國宏觀經濟下滑原因
2014年經濟增長減慢的原因:
2014年經濟增長減慢並低於潛在經濟增長速度,既有2013年下半年以來積極的財政政策擴張力度不夠、穩健的貨幣政策寬松力度不足的宏觀調控政策主動調整原因,更重要的是結構和體制問題制約宏觀調控政策的效果,並影響社會預期。
一是投資面臨一定的資金約束。
2013年下半年以來,央行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控制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總量適度增長,2013年下半年社會融資規模為7.14 萬億元,比上半年減少3.01萬億元;2014年一季度社會融資總量為5.6 萬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5700億元。貨幣供給增速也有所降低,廣義貨幣M2由2013年4月的16.1%回落到2013年年底的13.6%,2014年3月進一步回落到12.1%。積極的財政政策執行力度弱於往年水平,2013年財政收入增長達到10.1%,超出預算目標2.1個百分點,而財政支出與預算數基本持平,僅增長10.9%,而2013年財政支出得以完成全年預算支出目標主要靠年終「突擊花錢」,1-11月財政支出持續低於10%的預算增長目標,12月份當月公共財政支出同比增幅高達20.3%。2014年1-2月份,全國財政收入增長11.1%, 財政支出增長6%,均低於預算8%和9.5%的水平。考慮到資金投放滯後半年對經濟增長發揮作用,2013年上半年融資總量擴大和下半年減少是2013年下半年經濟穩中有升的原因,也是今年上半年經濟減緩的主要因素。
二是融資成本居高不下。
現階段,不管是人民幣貸款、中期票據還是房地產信託的融資成本,均處於歷史高位,二三線城市的房地產信託融資成本動輒10%以上,加上各種中間費用甚至高達17%。首先,近年來,產能過剩的國有企業、地方政府等缺乏利率彈性的部門和利潤水平較高的房地產資金需求旺盛,在政府加強房地產調控以及銀監會加強平台貸款管控後,上述部門大量通過發行債券、銀信理財合作等影子銀行進行融資,造成相關部門債務和杠桿水平過快上升,社會資金「借短投長」的期限錯配和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資金「擠出」等結構性問題進一步加劇。其次,銀行理財產品、電子金融等存款替代性金融產品及影子銀行等市場化融資渠道快速發展,在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同時,「金融脫媒」現象愈演愈烈,導致金融機構融資成本上升。再次,受存貸比約束和銀行季末考核因素影響,在季末、年末及春節前後等時點,銀行高息攬儲,貨幣市場利率往往大幅飆升。最後,在中國國際收支逐漸趨向均衡,跨境資金由大舉流入轉為「有進有出」的雙向流動後,以往外匯占款過快增長導致基礎貨幣大量被動投放的情況也出現了變化。
三是人民幣升值,其滯後影響中國出口。
自2011年4月到2014年2月,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升值23%左右,匯率升值對出口影響的滯後期一般在1-2年。
四是多因素交織導致財政金融風險上升,影響市場預期。
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出現調整、化解產能過剩和治理環境污染過程中一些企業出現破產倒閉、地方性債務迎來還債高峰、影子銀行風險增加。特別是房地產市場牽一發動全局,既關系產能過剩行業的發展,也是影響影子銀行和地方債務的安全,一旦出現資金鏈條斷裂,對金融穩定運行產生不利影響,並引起相關產業衰退,加大經濟下行壓力,財政收支矛盾也會加大。近來,中國已經出現了中誠信託、超日債等若干起金融違約事件。同時,隨著美國退出量化寬松政策,短期國際流動資本外流,可能引發國內資金緊張,加劇金融市場波動。
『陸』 2013年未確認融資費用攤銷額=(4 000-454)×5%×6/12=88.65為什麼不是5000-454
因為7月1日已經支付了1000萬元
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攤銷額=(長期應付款的賬面價值-未確認融資費用賬面價值)*折現率
『柒』 2013住房金融政策調整後房地產企業的投融資環境分析
2013年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國五條。
國五條的具體內容為: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國五條主要是針對之前的限購政策的一個加強版本。最後對房地產企業投融資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市場的沖擊,導致一些市場擔憂房地產的去化速度減緩,銀行對實力不雄厚,項目位置較差的房地產項目公司停止貸款
不良貸款率有升高的趨勢,金融機構做房地產貸款的以保兌付為主,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不願意去涉及。
機會:大吃小的機會開始顯現,大的地產商仍舊有銀行信託等機構支持,小的地產商由於融資渠道不通暢,導致資金鏈容易斷裂,會被大的地產商並購。
一二線城市好地段的項目,目前融資還是順暢,但由於金融機構都集中在這類項目上,因此競爭激烈,使得這一類項目融資成本降低。
『捌』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2中關於融資租賃企業的有效憑證的問題
1、營改增之後抄,通常對租賃襲公司回租操作會採用差額征稅,就是本金部分不開,利息部分開具增值稅。
2、後來到去年八月份出的37號文,要求「不管新老合同,售後回租業務的本金和租息均須全額徵收增值稅」。因此租賃公司會要求承租人先開具增值稅票給租賃公司,作固定資產清算,然後租賃公司收到進項票後,開具本金+租息發票給客戶,這樣進銷互抵,本質上,租賃公司也只是開利息的增值稅票。
3、106號文出來後,歸銀監會、人行、商務部管與注冊資本1.7億以上的,可以恢復採取之前的差額納稅的方式,減少了37號文要求的承租方開具發票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