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息借貸合同是單務合同還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和雙務合同的區別
有息借貸合同是單務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都是單務合同、實踐性合同。有償借款合同的雙方存在對價給付關系,存在著利益的互換,但雙方並不存在義務的對價,無對待義務關系。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它使貸款人提供貸款的對價給付行為成為使合同生效的「成約行為」,而不是履行合同義務的「履約行為」。因而,有償借貸合同只有給付的對價關系,而無義務的對價關系,也不適用合同抗辯制度,合同的抗辯只適用於雙務合同,因此其為單務合同。
有償合同和雙務合同的區別如下:
一、劃分標准不同。有償合同對應的是無償合同,劃分標準是是否支付對價;雙務合同對應單務合同,劃分標準是是否互附義務。
二、外延歸屬不同。有償合同不一定是雙務合同,如有償借款合同是有償合同,但不是雙務合同;而雙務合同一定是有償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三、是否存在等價不同。
有償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一定是等價的。如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或者經過公證的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有義務交付贈與物,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受贈人的義務與贈與人的義務是不等價的。
雙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是等價的。如果買賣合同雙方按照等價交換原則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