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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贏理財跑路

發布時間:2024-01-15 04:54:11

1. P2P平台老闆跑路,異地投資人如何報警

方法如下:

遇到P2P平台倒閉、跑路,則應在發現被騙的第一時間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保存好相關合同、銀行轉賬憑證、提款困難的證明、網站涉嫌虛假宣傳的截圖、辦公地點人去樓空的照片、與客服人員進行維權溝通的相關記錄等證據,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刑事偵查。

這些問題平台出現無故關閉、失聯跑路及提現困難等情形,很有可能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比如虛構投資項目或借款人,許諾高額回報,採用借新還舊的方式填補資金缺口,這種行為涉嫌集資詐騙罪,一旦平台倒閉,後果十分嚴重。

如優易網集資詐騙案,該平台在運營過程中虛構借款標的向不特定人融資,將投資者資金進行股票期貨投資等挪作他用,最終因投資失敗無法償還投資者資金而東窗事發。

(1)日贏理財跑路擴展閱讀:

P2P網貸作為一種互聯網金融創新形式發展極為迅猛。據統計,2016年網貸平台交易額達3萬億元以上,但相關行業監管和制度規范尚不健全完善,截至2017年1月底,正常運營的平台數量為2388家,1月出現64家停業平台及問題平台,其中問題平台29家、停業平台33家、轉型平台2家。

一些平台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以個人債、企業債等形式作為平台投資標的或投資項目,實則通過發放債權進行融資,這種行為涉嫌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權罪。

2. 理財公司跑路業務員是否要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理財公司跑路業務員是否要承擔責任:理財公司正常宣布破產不會有責任,如果是非法集資可能會有責任,要看情節的輕重,輕者退還非法所得,重者按照刑法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依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3. 理財平台跑路了怎麼辦

  1. 報警,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2. 建立維權的群,人多力量大;

  3. 找到該公司的員工,問清老闆去向,順藤摸瓜。

理財有風險不要只追求高收益

4. 理財公司跑路了業務員要坐牢嗎

法律分析:理財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分情況討論:1.如果業務員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詐騙,則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2.若業務員明知公司從事的是詐騙行業,依然從事這一行為,則應當承擔相應的刑罰責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主要犯罪行為人,犯罪後果主要由公司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擔;3.如果公司為空殼公司,是為了從事犯罪行為而成立的,則承擔較為嚴重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5. 理財公司跑路業務員是否要承擔責任

理財公司老闆跑路,最底層員工是否需要承擔的責任,根據情況不同分為兩種:1、公司被定性為詐騙或者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行為,那麼參與過的銷售財務等等員工也是有可能構成同案犯,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2、公司不存在犯罪行為,僅僅是普通的民事上的破產,只要是員工沒有向客戶承諾以個人的名義擔保還款付息,那麼員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 理財公司跑路了怎麼辦

如果是封閉式的理財,則沒有到期的時候,即便產品虧損了,投資者也不能贖回,只能等到產品開放後才能贖回。一般正規的理財在封閉期不能取出,雖然封閉期內有虧損,但是長遠來看,虧損的概率還是小,建議投資者持有,一般有些理財到期之後,或許就開始盈利了。

如肆枯果投資者是在非正規的平台購買的,理財賠錢後,與投資裂哪洞平台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因投資理財公司資金鏈斷裂而導致無法到期歸還本金緩純,建議走法律程序,用法律還約束企業法人比較穩妥。

現在有部分投資公司以零風險、高回報為誘餌,違反國家的金融管理規定,和大量不特定的人簽訂合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導致很多老百姓的錢血本無歸。這種情況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於這種涉嫌違法的行為大家要相互提醒、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讓龐氏騙局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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