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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銀行推出的自動理財是指客戶通過與銀行的一次性簽約,系統按照約定周期和扣款規則對我行開放式理財產品實現定期申購的功能。
個人客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在我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借記卡或憑密支取的結算賬戶存摺)在開戶行所在省內的任意營業機構按客戶號進行簽約,簽約後個人客戶號名下的所有結算賬戶均可以進行理財業務交易。簽約時需填寫《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
Ⅱ 我理財公司跑路了,現在我要退工,不能退,怎麼辦說要
多少額度
Ⅲ 理財公司跑路了怎麼辦
1、收集證據
互聯網金融平台P2P公司藉助互聯網的特殊性,P2P平台跑路前徵兆具有很強的隱蔽性。投資者應該在投資初始階段就准備好相關資料,如網路合同、支付憑證、交易記錄、交易對手資料、產品各類詳細信息、網站宣傳截圖等。這么做的意義,就像購買意外保險一樣,希望永遠不用,就是不能不先前准備好。一旦P2P出現跑路,還需要把提款困難截圖等資料准備好,資料越全越好。
2、及時報案
P2P平台跑路之前是有徵兆的,如高管頻繁跳槽,標的物收益倒掛等這些問題就需要提高警惕。確認平台跑路之後,P2P平台投資者應該第一時間到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經偵大隊進行報案。
3、抱團聯合
一旦平台跑路,P2P投資者就應該成立鬆散型「聯合投資者委員會」,受害者應聯合起來,其中的用意,此處省略幾十字。統計好受害人人數及受騙總額,安排協調維權路線,通過大家的一切力量進行維權。
4、配合調查集體訴訟
向警方提供有效信息,協助警方調查平台老闆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進行集體訴訟。記得採用訴前財產保全等的方法將對方主要賬戶控制住,一旦有款進來,優先滿足原告的訴求。
5、廣聯媒體,多曝光
藉助媒體的力量曝光平台,擴大影響力。
6、保持冷靜,合法維權
P2P平台跑路的確讓人生厭,但還是需要切忌使用非法手段追討債務,造成二次損失。
7、防範於未然,選擇有核心競爭力的平台
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是什麼?筆者給出的答案是風控水平。風控水平的高低,決定一家金融機構能走的了多久,多遠。風控水平高,意味著安全。沒有任何一種金融形態可以離開安全來談,對於互聯網金融平台來說尤其如此,風險問題就是這個行業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風險控制才是互聯網金融平台的核心競爭力。我們P2P投資者在進行P2P投資時就應該對P2P進行全面了解,大家可以通過「希財新金融」平台測評進行了解,防範P2P平台跑路於未然。祝投資順利。
Ⅳ 理財公司即將跑路,業務員該怎麼辦
首先你的工作實際上幫助公司詐騙投資者;其次你的工資、提成、獎金實際都內是被騙的投資者的容錢。那麼知道公司即將跑路,首先要想的是報警,要知道很多人因為你將錢投進去的,你需要為他們負責;其次,至少獎金、提成是需要還回去的,那也是建立在非法行為上的不當利得。
Ⅳ 投資理財公司老闆跑路了,員工怎麼辦,
投資理財公司一旦跑路,投資人報警,通常警方會以涉嫌詐騙立案,目前國內回已經發生多起此類事件。那麼公司答員工是否涉嫌犯罪或從案,需要警方經過偵破以後認定。就目前已經結案的類似案件來看,老闆跑路員工都成了受害者,一方面是有的員工也有投資在裡面,另一方面工資都沒發放,而且所有的合同都是公司簽訂,跟員工無關。
因此你說的案例裡面,她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Ⅵ 理財公司跑路了如何維權
樓上說的很全了,不過在選擇理財投資公司的時候還是需要考察考察,現在國家一步一步的在專規范這個行業,銀屬行資金存管,就是用戶投資的錢,不是在這個公司,而且是在銀行,這樣就減少了理財公司捐款跑路的情況發生,小資錢包就是屬於這一類,由銀行來存管資金,這樣小資錢包的用戶就有安全保障了!
Ⅶ 理財公司跑路怎麼辦
找到一樣被該公司騙的受害人,一起報警,讓經偵處理
Ⅷ 投資理財公司老闆跑路,員工怎麼辦
投資理財公司一旦跑路,投資人報警,通常警方會以涉嫌詐騙立案,目前國內版已經發生多起此權類事件。那麼公司員工是否涉嫌犯罪或從案,需要警方經過偵破以後認定。就目前已經結案的類似案件來看,老闆跑路員工都成了受害者,一方面是有的員工也有投資在裡面,另一方面工資都沒發放,而且所有的合同都是公司簽訂,跟員工無關。
因此你說的案例裡面,她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Ⅸ 我投資理財投了35萬然後公司倒閉了我怎麼辦錢還能要回來么
應該馬上報警立案。
如果涉及非法集資,通過報警處理,警察立案後追查回來後,減少損失,如果是正規理財,且理財合同並不違法,儲戶的錢款屬於合法范圍無法追回。如果是購買的理財產品,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選擇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
(9)理財公司跑路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法律處罰
1、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
3、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犯罪手段
具體手段
非法集資波及的領域日漸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積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參與者為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
2、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3、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4、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為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