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需一份"三農"融資情況調查報告
農業龍頭企業"融資難"瓶頸亟待破解三農資訊網 添加時間:2007-7-30 新華網武漢7月23日電 近日,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湖北295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簡稱龍頭企業)進行了一次調研,結果顯示:有92.9%的農業龍頭企業表示因為「融資難」,企業存在資金缺口問題;同時,有36%的企業認為貸款難度較過去有所增加。專家分析認為,只有以資本為紐帶,整合市場、資源和資金,充分發揮信貸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財政政策及政府管理的聯動作用,才能有效緩解農業龍頭企業融資困難,共促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融資難」龍頭企業類型分析
據了解,本次關於湖北農業龍頭企業「融資難」的調研,採取抽樣調查與全面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在湖北13個市州,選取了295戶龍頭企業(占湖北龍頭企業總數14.8%)。其中國家級16戶,省級154戶,市級125戶;中小型企業佔92.9%,大型企業佔7.1%;私營企業佔77.3%,國有和集體企業佔14.2%,外資企業佔8.5%;從事糧棉油收購加工等傳統農業經營的企業佔82%,從事農業科技、生物制種及農業綜合開發等新型行業的企業佔18%。無論從企業規模、注冊類型、從事行業和組織形式看,樣本企業涵蓋面都比較廣,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調查顯示,「融資難」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類企業中:
一是創業成長型的龍頭企業。這類企業普遍存在自有資金少、負債率高、融資條件不成熟等特點,因而融資渠道較為狹窄。
二是規模擴張型的龍頭企業。這類企業生產擴張願望強烈,用於擴大生產規模和設備更新的資金需求量大。
三是季節收購型且缺乏抵押擔保物的龍頭企業。這類企業主要從事農副產品收購、加工和銷售,資金需求季節性強、時間急、需求量大,在收購旺季資金供需矛盾較為突出。
四是信用等級和信用狀況較差的企業。調查顯示,8.3%的未獲貸款企業,主要因為信用等級偏低。還有的改制企業產權不明晰,銀行對貸款存在後顧之憂。
——金融體制滯後加劇龍頭企業「融資難」
1.龍頭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融資結構不合理。湖北省龍頭企業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比例失調,過度依賴信貸的現象十分明顯。在抽樣企業中,2006年信貸融資和股票、債券融資總額54.2億元,占企業外源性融資總額的93.22%,但其中信貸融資佔到93.2%,而股票和債券融資幾乎為零。
一些金融專家表示,湖北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的潛力有待挖掘。即使在2006年股市步入上升通道並持續走高的形勢下,湖北省也僅有2家企業通過配股、定向增發等方式募集資金6.5億元,僅佔中部六省的1.6%,佔全國的0.4%,且無一家新上市公司。2006年全省債券發行額為112.5億元,僅佔全國的3.7%,其中還主要是人民銀行推出的企業短期融資券,其貢獻率達92%。
2.支農金融體系、信貸制度等不能完全適應龍頭企業融資需求特點。一方面,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龍頭企業的支持雖呈政策性、商業性和地方性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格局,但仍主要集中在農行、農發行和農信社等涉農金融機構。2006年,三家機構對湖北龍頭企業累計信貸投入額佔全省金融機構的62.9%。而由於這些資金供應主體本身存在著一些現實困難和問題,客觀上限制了其對龍頭企業的投入。
另一方面,調查顯示,有28.8%的企業是因銀行信貸規模或審批許可權限制而未獲貸款批准。這表明,一些銀行業信貸制度設計,還不能適應龍頭企業發展的要求。
3.民間金融發展不暢。盡管允許民間資本投資村鎮銀行、小額信貸組織等金融組織的政策已出台,但尚處於探索階段,加之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社會監督,因此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湖北民間借貸作為地下金融,向正規金融發展的渠道還不暢通,因此在龍頭企業融資中發揮的作用還很小。2006年,抽樣企業的民間融資額,僅占融資總額的4.68%。
4.保險對農業和龍頭企業的風險補償功能不足,使龍頭企業經營風險難以規避。由於農業保險風險大、賠付率高,湖北農業保險發展較慢。2006年,湖北省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佔全省保費收入的0.2%,而農業保險賠款支出佔全省賠款支出的3.4%,後者高出前者3.2%;全省僅有1家財保開辦了涉農保險業務。
5.培植龍頭企業的外部環境和金融生態環境不夠完善,使金融部門滿足企業融資存在顧慮。首先,龍頭企業的管理存在一些普遍問題:評定標准不一,准入門檻過低;缺少規范、統一的行業指引和科學的市場統籌規劃,行業布局不合理,重復建設項目多;部分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重管理、輕服務,對龍頭企業加以名目繁多的收費。
此外,部分龍頭企業信用觀念淡薄,逃廢銀行債務等現象大量存在。資料顯示,至2006年末,湖北省金融機構維護金融債權類案件勝訴金額15.4億元,執結5.3億元,執結率僅為34.4%;部分社會中介機構短期行為嚴重,出於自身利益的需要,隨意為企業出具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和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擔保體系不健全,擔保基金規模小、擔保費用高、放大倍數低、反擔保條件高、現金出資比例低等問題普遍存在;企業辦理抵押貸款和銀行處置抵債資產過程中,存在收費部門多、收費種類多、收費標准高、辦理時間長等問題。
——化解「融資難」尚需政策配套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及湖北省農業部門專家建議,要逐步化解農業龍頭化企業「融資難」問題,必須從若干政策層面給予配套:
一、各級政府在尊重金融機構市場化運作的同時,應加強對各地農業產業化布局的規劃和引導,制定統一、規范的龍頭企業市場准入門檻,根據地域特色,培育和扶持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品牌,防止重復建設。同時,加大財政政策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積極探索介入貼息資金、擔保資金、支農風險基金的協作輔助機制,發揮財政公共支出對龍頭企業融資的杠桿作用。
二、加強人民銀行貨幣信貸政策傳導,引導資金向龍頭企業和「三農」傾斜。加大對龍頭企業貸款監測的廣度和深度,建立對龍頭企業監測聯系點制度,掌握企業資金動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投入;出台支持「三農」和龍頭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增強服務功能。
三、著力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增強金融市場對龍頭企業融資的外在動力。一是培育龍頭企業良好的守信氛圍。建立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綜合指標評價體系,由政府領導,人民銀行牽頭,與工商、稅務、司法、技術監督等部門聯合,對地方金融生態進行綜合評定並實施動態獎懲制度。二是借鑒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模式,健全和完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擔保體系。
四、完善支農金融體系及信貸管理制度,建立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揮信貸市場對龍頭企業融資的主導作用。
五、培育龍頭企業逐步進入資本市場,打開企業直接融資通道。盡管目前大多數龍頭企業還達不到在資本市場融資的條件,但作為今後融資的方向,有關部門可爭取或創造政策條件,為改善企業融資結構做出積極的努力。可適當放寬資本市場准入條件,支持有實力、有發展潛能的龍頭企業開展直接融資;鼓勵發展信託市場,允許經清理整頓後符合條件的信託公司設立分支機構,創造條件使信託業儲蓄積聚功能輻射至龍頭企業。
六、加快建立適合農村和龍頭企業發展的農業保險體系,增強龍頭企業融資的抗風險能力。構建政策性農業保險為主、商業性保險為輔的農業保險體系。成立隸屬於政府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允許商業性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業務,與政策性保險公司開展合作和競爭;組建全國農業再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機制分散風險,並對農業保險經營者的虧損給予補貼。
B. 什麼是三農金融服務
有重點就沒有戰略,沒有重點就難以突破,就只能保持低水平、低層次的重復發展版、無序發展,乃至徘徊不前權。農業銀行正是在基於戰略的高度,從「三農」客戶需要和自身實際出發,確定了服務「三農」的職能、區域和行業重點。職能方面,確定在農業產業化、農村基礎設施等規模化融資領域發揮骨乾和主導作用,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確定在農戶、中小企業、糧棉大縣、貧困縣等「貸款難」問題上取得突破,起到支柱和穩定職能,不斷擴大服務「三農」的覆蓋面。區域方面,糧棉大縣以促進糧棉增產、農民增收和農產品[11.43 2.51%]轉化增值為重點;貧困縣以促進農民脫貧致富和培育縣域支柱產業為重點;經濟強縣以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壯大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為重點;邊遠、高寒、沙漠化、石漠化、生態條件惡劣地區,主要通過內外部政策扶持,努力改善經營條件,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務職能,促進邊疆安定、民族團結和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行業方面,確定了農業產業化、農村商品流通、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小城鎮建設、特色資源開發、農村中小企業、農民生產生活和公共金融服務等八個領域,作為服務「三農」的重點領域。
C. 農村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的發展有哪些
中國農業銀行在服務「三農」和發展縣域市場的戰略下,緊緊圍繞貧困地區主導產業和區域性特色行業發展,積極培育貧困地區優勢特色產業,大力扶持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形成了以市場為方向,以扶持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依託,向產業鏈最前端的農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促進農業產業轉型發展,保障農民的合法收入。據悉,"2012年,農業銀行在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共投放貸款1888億元;在59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495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投放貸款4605億元,有力促進了貧困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增收」。農業銀行還根據地方農業的特點和農戶貸款規律,創新推出「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雙聯農戶貸款、新農村民居建設貸款、三農『市場+商戶』貸款等多項特色農貸產品,滿足了農戶的金融需求,推動了小額信貸的發展,2012年共發放農戶貸款3216.3億元。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也紛紛推出小額信貸項目,其中,中國工商銀行為沃爾瑪上游供貨商提供融資服務最為典型。沃爾瑪的上游供貨商大都是微小企業,由於這些企業規模較小,且沒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往往很難在銀行得到貸款,因而,導致這些供貨商長期的資金不充足,為解決這個問題,中國工商業銀行對這些供貨商實行物流、現金流等封閉式管理,為沃爾瑪供貨商提供從采購、生產到銷售的全流程融資支持。這一新型融資模式迅速破解了沃爾瑪供貨商的融資困局。其他大型商業銀行也都紛紛出台了各種各樣的小額信貸業務,不斷擴展小額信貸的市場空間,使得中小企業貸款相對容易,相對便捷。
D.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
「三農」工作關系國計民生,歷來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加快農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於加強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提供了新機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農」金融服務仍然是我國金融服務中比較薄弱的地帶,「三農」金融發展中仍存在不少兩難問題。筆者認為,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問題,努力把「三農」金融服務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首先,要處理好商業化經營與社會責任的關系,這是困擾「三農」金融服務的根本問題。筆者認為,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應該堅守兩個底線:一個是黨和國家要求的社會責任底線。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控股的金融機構開展「三農」金融服務,是履行國有資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單純地追求利潤最大化,風險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上。另一個是商業化經營要求的保本底線。實踐證明,不計成本、不講風險地服務「三農」,會挫傷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也會削弱金融機構的長期服務能力。
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過程中,應當將這兩個底線有機地統一起來。一是堅持以發展帶動服務「三農」能力提升。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商業化服務「三農」的新路子,寓服務於發展之中。二是努力尋求商業化經營和踐行社會責任的結合點與平衡點。在對外服務上,金融機構要積極運用商業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強的「三農」發展事業;在考評機制設計上,金融機構在考核基層機構點均、人均業務量和效益時,可探索加入對服務「三農」社會責任相關指標的考量,引導金融機構積極主動地服務「三農」。三是樹立和增強「雪中送炭」的責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邊窮地區,雖然經營成本較高,但當地群眾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和願望仍然較強,金融機構應堅持在這些地區設立多種服務網點,以發揚和體現社會責任感和擔當精神。
其次,要處理好關於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三農」客戶具有受自然條件影響大、區域差異顯著、信息不對稱等特徵,難以與一些金融機構過於集約化的經營體制相適應,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妥善處理好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以進一步貼近市場、貼近「三農」,提高「三農」金融服務的效率。
一是釐清各級機構的職能分工。金融機構要深入基層、員工和客戶,理清哪些事項需要總部統籌管理,哪些需要放權到分支機構,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各級機構的經營管理許可權。二是積極穩妥地推動適度簡政放權。金融機構可以採取「試點-評估-優化-推廣」的方式,做到既放權於基層,縮短管理和決策鏈條,又「放而不亂」、風險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導。在具體經營事項交由分支機構負責的同時,金融機構總部也要切實加強管理、督導,形成服務「三農」的整體合力。
第三,要處理好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的關系。能不能科學而藝術地把握好業務發展和風險管理的平衡點,是決定「三農」金融服務成敗的關鍵,最能考驗出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要堅守「三農」業務發展的風險底線。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的過程中,必須始終綳緊風險控制這根弦,堅持底線思維,任何時候都要將不良貸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圍內。二是適度提高對「三農」業務的風險容忍度。金融機構應通過優化調整經濟增加值、內部轉移定價等管理考核指標,打消基層機構服務「三農」的顧慮。監管部門也應堅持差別監管,適當放寬「三農」業務不良貸款等考核指標的監管標准。三是切實加強「三農」業務專業化風險管控能力。這是應對「三農」金融業務風險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處理好資源投入和效益產出的關系。現階段,農村金融資源投入大、經營成本高、效益產出低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對「三農」和縣域市場增加資源投入的積極性。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機構要以戰略眼光來審視和衡量「三農」金融業務。金融機構要從近景、中景、遠景等不同角度進行對比分析,發掘「三農」業務的戰略價值和長期效益,做好資源投入的總體規劃。另一方面,要積極營造有利於增加農村金融資源投入的外部環境。各級政府應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各類財稅、保險、貨幣和監管政策支持,強化正向激勵。
此外,在發展創新型「三農」金融業務方面,一是要推動服務模式創新。重點是要強化城鄉聯動、行司聯動、境內外聯動,提供信貸、發債、票據、租賃、理財、保險等跨領域金融服務,構建新型綜合化農村金融服務新模式。二是要推動產品創新。近年來,「三農」金融產品創新聚焦在破除農村抵押擔保瓶頸上。農業銀行在這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權抵押貸款,近三年來累計投放林權抵押貸款172億元。2014年,農行又率先在同業中推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三是要推動技術創新。當前要著力把互聯網金融的理念、技術和產品運用到「三農」金融服務中。
E. 三農金融是什麼
三農,指農村、農業和農民。所謂「三農」問題,就是指農業、農村、農民這三專個問題。三農金屬融促進是三農經濟發展的必要途徑。
實際上,這是一個居住地域、從事行業和主體身份三位一體的問題,但三者側重點不一,必須一體化地考慮以上三個問題。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三農」問題關繫到國民素質、經濟發展,關繫到社會穩定、國家富強、民族復興。
F. 什麼叫三農資金
為支持三農政策而准備的專項資金
「三農」問題,是指農業、農村、農民這三個問題
針對三農問題的相關政策:
1、加大減免農業稅改革力度。2004年,全縣農業稅平均稅率由7%降到4%,降低3個百分點。在降低農業稅稅率的同時,同比例降低農業稅附加。
2、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堅持向糧食主產區和種糧多、產量高的農民傾斜的原則,2004年,按照國家規定的籌措比例,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541.3萬元,對全縣種植小麥、玉米的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縣政府成立以縣長張業為組長的糧食直補工作領導小組,財政、發展和計劃、農業、物價、糧食、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參加。5月底以前要全部兌現給種糧農民,6月15日公布補貼結果。
3、對購置和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補貼。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的補貼政策,確保補貼資金落實到購機戶手中。同時,縣安排一定財政資金對農民購機給予補貼。
4、增加良種補貼投入。縣財政用縣長備用金50萬元,建設20個糧食生產示範村,鼓勵土地向種糧能手集中。同時積極爭取上級有關項目資金。進一步加強種子市場管理,強化種子市場監督檢查,嚴格控制種子價格,積極開展送種上門服務,確保農民用上放心種子。
5、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認真落實支持化肥生產的稅收和價格優惠政策,繼續執行化肥生產企業電價優惠政策。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出廠價格繼續由政府指導定價,核定中准出廠價,企業出廠價上浮不得超過中准出廠價的10%。物價局要加強對化肥出廠價和流通環節進銷差率、批零差率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流通環節的加價幅度,降低化肥最終零售價格,真正讓利於民。農業、工商、質檢部門要嚴厲查處擾亂市場的不法行為,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6、認真落實國家和省稅費減免及物價控制政策。在稅收、投融資、資源使用、人才政策方面,對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給予支持。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於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進一步完善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對能夠給農民帶來實惠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不管哪種所有制形式,都要在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給予一視同仁的支持。
意義:中國是個農業大國,中國的革命其實質上是農民的革命。農民一直就佔中國人口的大部分,農民的生活狀況關系著中國的社會穩定。在現在生產建設時代,農業也是工業、服務業等的基礎和支柱。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難點和重點都在「三農」。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還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農村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不足、農民收入增長困難問題還很突出,農業、農村仍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薄弱的環節。在現階段,只有實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方略,才能切實優化經濟結構和實現協調的、可持續的發展,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才能如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因此,取消農業稅,絕不僅僅是為了農業、農村的發展和農民的富裕,而是關繫到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和民族的偉大復興。
G. 求!!!!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自查報告.在線等、、、、、、、
建議看一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7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對照這些文件政策開展自查。
H.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擔保服務門檻,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舉措包括: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持范圍和重點對象,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並實行差別費率、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強化財稅正向激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協同配合、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和優化監管考核機制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帶動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佔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佔比不得低於50%。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在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銀擔合作各方要協商確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銀擔合作各方要細化業務准入和擔保代償條件,明確代償追償責任,並實施跟蹤評估。 在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強化財稅正向激勵,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完善資金補充機制,探索風險補償機制,並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執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廣泛參與,出資入股與無償捐資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指導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要根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業務拓展、擔保代償和績效考核等情況,適時對其進行資金補充。鼓勵地方政府和參與銀擔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和放大倍數等情況,適時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注資、捐資。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監管考核機制,要求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或降幅較大的機構給予考核加分,鼓勵進一步降費讓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合理確定貸款風險權重等。」《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內部考核激勵機制,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佔比、增量等指標,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其基本原則為「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落實風險分擔補償、凝聚擔保機構合力」。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不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佔比;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銀擔合作機制。 也明確禁止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I. 如何對三農小微業務發展給予信貸支持
首先,必須發揮信貸擔保機構的政府支持作用。由於擔保行業風險高、收益低,完全靠市場專的力量很難充屬分發揮作用。
其次,融資擔保企業要提升自身服務水平。針對當前存在的經營方式比較粗放、風險內控較為薄弱、人才不足、業務、產品和服務創新不足等問題,擔保機構應堅守主業,深耕細作,通過不斷創新,優化產品服務,提升自身服務水平,同時嚴格保證金管理及規范收費,嚴格貸款流向管理,不佔用客戶貸款。
第三,銀行要積極作為,做好服務文章。銀行應切實降低三農融資成本,進一步完善銀擔合作機制,通過傾斜性的政策,充分調動銀行參與銀擔合作的積極性;不斷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新工具,創新網路金融服務模式,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同時,在監管上採取更有力的措施,嚴守風險底線。
——中國三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