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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承質押融資

發布時間:2021-02-12 18:25:39

①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和銀票貼現有什麼區別

銀行承兌匯票Bank's Acceptance Bill(BA)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專,向開屬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擔任承兌人的一種可流通票據。承兌是指承兌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的向收款人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付款人在匯票上註明承兌字樣並簽字後,就確認了對匯票的付款責任,並成為承兌人。

質押貸款是簽訂借款合同,按約定的金額放款,按約定的利率在結息日付款;銀票貼現的當日,已經把貼現的利息扣除了,到達帳戶的款項是銀票的金額-貼現的利息。

② 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需要注意什麼

承兌不需要做也不可以做抵押,可以直接貼現出來,需要付貼現息,可選擇票劵進行質押貸款。

質押貸款注意事項

1、要考慮應收賬款雙方的信譽度,特別是在金融機構有無不良還款記錄,結合貸款五級分類中關於企業非財務分析的要領,對企業的營業前景進行預測,要保留企業銷售合同的原件、賣方企業的發貨單、買方企業的收貨單及貨物驗收合格入庫的證明等,驗證交易的真實性

2、認真審查企業的財務報表,除企業資產負債率等基本指標外,重點看五項指標,應收賬款的到期日就早於合同規定的還款日

3、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諾書,確認應收賬款的具體金額,承諾只向銷售商在貸款銀行的指定賬戶內付款,同時要以書面形式規定,付款方在承諾書中簽字確認到期不付款的違約責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質押權人的情況下,擅自支付,對由此對銀行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等。

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可作為質押的質物包括:國庫券(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AAA級企業債券、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出質人應將權利憑證交與貸款人。

(2)銀承質押融資擴展閱讀

條件

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注冊,並按規定辦理納稅登記和年檢手續的企事業法人;

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還本付息能力,原應付貸款本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銀行認可的償還計劃;

按《銀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准》核定,原則上信用等級必須為A級(含)以上;

已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③ 誰有銀行承兌匯票質押管理辦法或操作細則的文件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

產品定義: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是指客戶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銀行提供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一種授信業務形式。
目的:可以更好的服務客戶,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方便客戶的流動資金需求,增加派生存款,提高客戶綜合貢獻度。
意義:在與各大型國有銀行、先進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競爭中,以豐富的產品贏得客戶,增強銀行競爭力,提高單筆業務的綜合貢獻度。 准入條件: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點
1.滿足本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客戶准入條件;
2.符合本行授信審查貸款准入條件,評級授信應為BBB級以上(小企業客戶應為A級以上)。
產品定價:執行最低基準利率的優惠利率。
產品期限:一年期內。如果貸款期限超出承兌匯票到期日,則托收回來的資金進入保證金帳戶,直到貸款到期自動扣除,要求簽訂匯票質押貸款合同中規定「不得提前還款「,可保證承兌資金實現我行沉澱。 風險控制: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客戶仍需要提交銀行承兌匯票對應的商品購銷合同,增值稅發票等證明貿易背景的跟單資料。銀行仍需按票據貼現的管理規定,嚴格審核票據本身真偽,辦理票據的查詢、差復手續,切實控制票據風險。
1、票據風險控制:由本行所屬機構簽發的,質押時加蓋本行「已質押「印章),承兌行與貸款行相互協調,保證資金封閉運行,控制風險。
2、他行票據風險控制:由他行簽發的票據,嚴格審查,另保留匯票相關手續原件,防範掛失風險。 業務流程:

1.融資期限短於質押的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業務流程.
(1)持票人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業務,並提供相關授信資料:銀行承兌匯票、交易合同復印件、增值稅發票等。
(2)銀行按照貼現的要求審查票據,發送查詢差復,符合貼現要求的,銀行與持票人簽訂《質押合同》、《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3)持票人交付銀行承兌匯票,銀行完「質押背書「,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4)貸款到期:持票人歸還銀行貸款,銀行解除質押,歸還承兌匯票。
2.融資期限長於質押的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業務流程。
(1)持票人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業務,並提供相關授信資料:銀行承兌匯票、交易合同復印件、增值稅發票等。
(2)銀行按照貼現的要求審查票據,符合貼現要求的,銀行與持票人簽訂《質押合同》、《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3) 持票人交付銀行承兌匯票,銀行完成「質押背書「,發放流動
資金貸款。
(4)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銀行辦理托收,托收回的資金存入保證金
帳戶。
(5) 貸款到期,銀行扣劃保證金資金,歸還貸款。

貸後管理:

1. 按照《銀行信貸業務貸後監控管理辦法》及《銀行貸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要求,做好有關貸後管理工作。
2. 應建立完善的匯票質押貸款檔案資料專項管理制度,嚴格保管質押的銀承匯票。
3. 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對辦理質押的銀行承兌匯票,應要求承兌人提前籌集資金,於到期前至少十五日內足額存入指定帳戶。 4. 匯票質押貸款不能等同於銀行存貸質押貸款,不屬於低風險業務,經辦機構應按正常貸後管理操作流程辦理,嚴控票據風險。

④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的業務怎麼做帳務處理

辦理貸款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內能力、容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⑤ 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怎樣質押貸款

將銀行承兌匯票押給銀行,辦理相關的質押貸款手續,從銀行貸出一筆款——只有匯票的收款人或者善意持票人才能夠做匯票抵押貸款。

⑥ 什麼是票據理財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又是指的什麼

1、定義 票據理財:票據的持有人為了提前獲取現金,將未到期的商業票據、版銀行承兌權票據以約定的相對低的利率轉讓給互聯網理財平台,也就是中介機構,這些平台以匯票作為抵押物向投資者融資,票據到期之後以銀行或商業機構承兌的資金還給投資者本金及利息。
2、特點:票據理財具有低門檻、低風險、高保障、高收益的特點,但是並非沒有風險。一般來說,票據理財有以下五方面的風險:
1)、銀行承兌票據,擔保兌付的銀行倒閉,當然這種可能性很低;
2)、商業票據,擔保的企業倒閉,一般擔保企業都是比較有靠譜的大型企業,這種可能性有,但是不大;
3)、票據丟失,這種情況多是紙質票據,但是目前票據逐漸電子化了;
4)、票據造假,這還是有可能的,人民幣都能造假呢;
5)、互聯網理財平台跑路、欺詐、倒閉,比如P2P行業。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又是指其實就是票據理財的另外一種定義。

⑦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會計上如何處理

正常情況下都抄是質押給銀行,然後開新的票據或者換取現金。手續比貼現繁瑣多倍,但是有可能利率上占優勢。這2種類型一般就是跟銀行談定業務後,簽訂好了協議將票據轉讓給銀行即可,當然,票據狀態必須是正常可兌付的。
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需要注意: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物需移交放款人的,銀行承兌質押不如貼現方便了。只有當貼現利息高於貸款利息的情況下,才會考慮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⑧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企業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企業提供全套基礎資料、與下游公司(票據前手)的交易合同及對應發票(該筆銀承項下交易)、與上游公司的交易合同(該筆流動資金貸款項下交易)、保證金轉賬支票、質押銀承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銀行收到上述資料,保證金到賬後,簽訂協議合同等文件,客戶經理開始提交申請,銀行後台審核,審核通過後銀承入庫,銀行給予企業辦理6個月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1940萬元(以質押率97%計算,每家銀行各有不同,也有不打折的。9.7折是因為:雖然質押物銀承及保證金是100%,但流貸是有利息的,銀行出於風險及處置考慮,會要求質物(保證金、存單等)本金部分將貸款本金,貸款利息,以及逾期利息、罰息等各種可能產生的費用一起覆蓋,所以就預先打折了)。銀行將1940萬元的貸款款項劃轉至申請人賬上,並立即受託支付至申請人指定上游企業的賬上(企業提供轉賬支票或電匯憑證),那麼這筆貸款就算是辦理好了。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選自網路)

⑨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怎麼辦理,有哪些要求

協 議 書

甲方(出票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惠、互利、自覺自願的原則,商定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1、根據乙方項目需要,甲方在銀行開出承兌匯票,供乙方作質押品之用,每半年換票一次。乙方應付一次性貼息13%(含首半年利息),以後每半年續票時按3.5%付息。
2、甲方出票後,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貳拾萬元貼息款(指一千萬元匯票以內),此貼息款在13%的總貼息內,貼息下欠部分待乙方質押貸款辦理完成之日付清,若匯票總額超過一千萬元,預付貼息款按3%預交。
3、簽定本協議後,乙方預交八萬元開票保證金(含在13%以內)。
4、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項目資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貸款卡、資產評估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商業計劃書等。
5、甲、乙雙方簽定購銷(貿易)合同後三天內,由甲方向所在銀行申請承兌協議,甲方銀行出票。
6、甲方銀行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後,乙方立即支付貳拾萬元貼息款。雙方持票一同至乙方貸款銀行所在地,辦理乙方項目(資產)抵押給甲方的手續;乙方辦理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手續。乙方承諾:貼息下欠部分(扣除八萬元開票保證金),在到達乙方所在地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匯票質押貸款手續,付清余額。
7、乙方鄭重承諾:保證項目真實、有效、合法,可以按照甲方需要辦理項目(資產)抵押手續,並保證在借款到期前自行平倉,自願承擔因該業務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執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及本次業務相關的書面要求,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補償乙方所交操作費及開票保證金。
2)、如甲方按照上述要求做到,乙方不能完成匯票質押,屬乙方違約,乙方交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匯票由甲方退回。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簽署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書屬甲乙雙方商業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炒作,否則將承擔一切損失及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本協議簽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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