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哪些
1、直接融資租賃
中租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製造商購買設備,並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所有。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2、售後回租
承租企業將其擁有的設備出售給中租,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中租租入該設備。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但實質上設備的風險和報酬由承租企業承擔。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3、廠商租賃
廠商租賃是設備製造廠商與中租結成戰略合作夥伴,以融資租賃方式為購買其產品的客戶進行融資,並進行後續設備資產管理的一種業務模式。
適用於設備製造廠商。
4、杠桿租賃
由中租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的租賃方式。中租通過成立一家項目公司,通過投入租賃物購置款項的部分金額,即以此作為財務杠桿,為租賃項目取得全部資金。
適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5、聯合租賃
中租與國內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共同作為聯合出租人,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企業。
合作夥伴一般為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
6、委託租賃
中租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一種租賃方式。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
此模式可實現與投資機構、優勢企業進行租賃投資合作。
7、轉租賃
轉租賃是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中租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承租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
(1)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擴展閱讀
申辦條件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B.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目的不同。經營租賃是承租人單回純為了滿足生答產、經營上短期或臨時的需要而租入資產;融資租賃以融資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顯購置資產的企圖。
(2)風險和報酬不同。經營租賃租賃期內資產的風險與報酬仍歸出租人。而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內,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租賃資產應視同自有資產,在享受利益的同時,承擔相應的保險、折舊、維修等有關費用。
(3)權利不同。
經營租賃
,租賃期滿,承租人可續租,但沒有廉價購買資產的特殊權利,也沒有續租或廉價購買的選擇權;融資租賃租賃期滿,承租人可廉價購買該項資產或以優惠的租金延長租期。
(4)租約不同。經營租賃,可簽訂租約,也可不簽訂租約;可因一方的要求而隨時取消。融資租賃的租約一般不可取消新的租約。
(5)租期不同。經營租賃租期遠遠短於資產有效使用年限;融資租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融資,租期一般為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幾乎只需通過一次出租,就可收回在租賃資產上的全部投資。
(6)租金不同。
C.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1、作用不同
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該租賃資產行為的識別標准,一是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給租賃公司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於或大於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帳面價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對租賃資產有優先購買權,並在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所支付購買金額低於優先購買權日該項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繼續租賃該項資產的權利,其支付的租賃費低於租賃期滿日該項租賃資產正常租賃費的70%.總而言之,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於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 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7、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D. 上市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有幾種模式
上市公司做融租有幾種模式。
1,靠著自身產業鏈做上下游的。例子就是某些內建築機械企業成容立融租公司,利用融資租賃手段促進銷售,客戶在購買時可以選擇分期付款,降低購買門檻,由於產業鏈優勢,風控也能夠應付自如,大不了還不上錢了設備拉回公司翻新後重新出售。
2,就是企業純有錢,希望成立融租公司實現放貸收益。一般這樣的企業自身已經進入經營平穩期,屬於現金牛角色,而主業大都為草根實業,發展空間不大那種。老闆手裡有錢苦於再投資無處尋找,成立銀行放貸在我國門檻又太高,索性成立保理、融租、小貸這些類金融企業實現放貸目的。如某上市服裝企業,自身現金流充足且業務平穩,無需大規模再投資,近年頻繁出手保理、融租、小貸乃至投資公司或房地產業。
融資租賃也好,內貿保理也好,費用並不低。
1、政策導向。
2、融資租賃本身融資手段較為靈活。
3、杠桿高,較之擔保公司等杠桿較高。
利用投注差境外募集低成本融資回來。垠行由於存貸款比、行業引導等限制,對很多產能過剩、現金流緊張的行業採取審慎的信/貸/政策,融資租賃行業趁虛而入,搶佔了一定的信貸市場份額。
E.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
1、作用不同
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有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該租賃資產行為的識別標准,一是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給租賃公司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於或大於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帳面價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對租賃資產有優先購買權,並在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所支付購買金額低於優先購買權日該項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繼續租賃該項資產的權利,其支付的租賃費低於租賃期滿日該項租賃資產正常租賃費的70%.總而言之,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於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由承租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7、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F.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區別
首先從程序上來講,就有很大區別。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是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客戶的需求選定,再來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則是由承租企業直接提出購買需求,或是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那裡選定產品。
我們還可以從租賃期的長短來看出二者的不同。經營租賃通常租賃期較短,一般都是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都比較長,融資租賃的租賃期會更接近於資產的壽命。
通常情況下,沒有其他要求的話,融資租賃結束後,物品的所有權都是歸承租方所有,承租方也許會支付很少的價格或者支付「名義價值」,把物品的所有權留在企業。那在租賃期,如果是產品出現了問題,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是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修理。如果是經營租賃,那就是由出租房全權負責。
企業的融資租賃行為,可以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可以有效的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無奈的錯過市場機會,因為融資租賃行為可以由租賃公司直接提供現成的資產,這樣可以使企業投入有限的資金取得產品,然後馬上投入使用。
經營租賃更適合,企業還沒有決定是否要購入資產,或是正在處於新項目的試運行階段,因此有選擇性的租賃企業急用,但暫時還沒有打算購入的資產。經營租賃特別適合工藝水平較高,或者是升級換代比較快的產品,通常租入比購入在價格方面更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