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簡述一個遺囑信託或者家庭信託的案例
上海市二中院第一期遺囑信託案例判決一三一 二二硫一 零一伍伍
② 關於動產信託案例
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看,國內尚沒有信託公司開展過真正的動產信託業務。專而一些被屬信託業內外人士歸入動產信託品種的「醫療器械融資租賃信託」實際上是屬於資金信託中的融資租賃信託,並非真正的動產信託。
從理論上來說,中國的動產信託的發展前景應該是不錯的。比如,動產設備信託,可以有效地聯通設備供應商和使用者,達到為供求雙方提供融資、融物的目的。動產設備屬於固定資產,具有價值大、投資回收期較長的特點,設備使用者投資動產設備需要支付的投資款巨大,如果能夠運用動產設備信託的方式獲得設備的使用權,則可以大大節省資金投入。而設備的供應商如果運用設備信託,也可以通過受益權轉讓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達到加速資金周轉、節省運營資金的目的。應當說,動產信託的潛在市場需求是客觀存在的,這也決定了這種信託具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和市場前景。從國外的情況看,動產信託在美國和日本等國家也有相當程度的發展。
③ 目前為止有信託不能兌付案例嗎
從06年信託整頓以來還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信託項目都准時足額的兌付了收益;但是有一內些項容目確實是出了一些問題,例如最後收益沒有達到,但是信託公司為了保全名譽,都自己為客戶兌付了收益。
投資有風險,這對任何投資都是一樣的,即使信託這樣的低風險項目也有風險,畢竟銀監會規定信託合同不能出現保本保息的字樣。
④ 何為「真正的」教育消費信託
市場對於消費金融早已不陌生,當前消費信託產品的觸角正在不斷延伸至多元產業。其中,教育可謂是最具投資前景的消費場景之一。
實際上,無論政策「頂層設計」,還是市場的自由發展,消費金融業務在國內發展已漸入佳境。
去年6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中表示,「發展消費金融,重點服務中低收入人群,有利於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升級。」
海關總署數據顯示,投資、出口對於經濟的拉動效應愈加疲弱。2月份進出口數據顯示,2月進出口外貿數據同比均出現下滑。其中,2月出口以美元計價同比大降25.4%,創下2009年5月以來的最大降幅,亦是歷史上第三大降幅。
正鑒於此,消費被寄予厚望。
事實上,對於消費信託的特點早已眾所周知。但近日一款被喻為「真正意義上」的教育消費信託的問世,仍然勾起了不少人的好奇。
3月13日,百瑞信託正式推出國內首支消費教育信託,即百瑞恆益323號教育消費信託計劃(伊頓游學)。
根據艾瑞咨詢發布《2016年中國家庭教育消費者圖譜》調研結果顯示,45.7%的受訪家長希望將孩子送去留學。此外,隨著我國國際化進程的加快,低齡留學已然成為新風尚。
據證券時報?信託百佬匯記者獨家獲悉,這款產品被稱為真正的教育消費信託的原因在於,其交易結構和模式更具合規性,對於投資者的篩選更為嚴苛,有別於此前大部分市場上的消費信託產品。
該信託計劃打通了「投資」與「消費」的雙通道,投資門檻分為100萬和300萬兩擋,期限均為1年,計劃信託規模不超1億元。信託計劃資金將用於投資百瑞信託發行的單一信託或信託項下的受益權。
實際上,此前市場中的消費信託產品普遍存在門檻低的特點,然而該計劃的投資門檻與普通信託計劃並無差別。
「我們主要是在了解到很多合格投資者具有較強烈的高端教育消費需求,因而從為信託合格投資者提供更多增值服務的角度設計了本款教育消費信託。」 百瑞信託創新部相關人士表示,在為現有合格投資者提供針對性增值服務的同時,我們也將在合適階段著手探索和嘗試為更大范圍人群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這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政策支持。
從產品預期收益率來看,以100萬投資額為例,若選擇教育消費機會,將獲得海外游學項目收益+預期年化0.35%的現金收益;若不選擇教育機會,將可獲取預期年化6%的現金收益。當起投額為300萬時,其預期收益將抬高至5%(消費)或6.5%(不消費)。
業內人士表示,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產品以消費投資為切入點進入普通客戶視野,豐富了普通投資者的理財方式,並可提升投資者生活質量。從信託公司的角度來講,消費信託最大的益處,則是直接聯接產業鏈前端融資需求與後端消費需求,為信託公司開展業務積累了客戶與資源。
伴隨人們差異化消費需求的增長及財富管理需求的持續增加,消費金融前景可觀。然而也有信託公司表示信心不足,一是,投資者購買消費信託需要轉變觀念,即購買的是消費權益,而不是資金回報。二是,信託公司自身實力尚且不足,布局消費信託需具備整合產業鏈資源的能力,並需多個配套項目聯合推動。目前,消費信託模式大規模復制尚有難度。
相關人士稱,消費信託需要一個逐步被認可和接受的過程,此外,信託產品面臨著公開宣傳推廣等方面的限制,及當前信託公司在互聯網應用方面普遍需要加強的背景下,信託公司在發展消費信託方面普遍會面臨一定的發行問題。但基於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從投資拉動向消費拉動轉型,消費信託需求巨大,孕育著廣闊的市場機會。信託公司可充分發揮其專業能力和金融機構信用,在提升客戶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從產業端進行把關,幫助客戶解決其消費痛點,使消費信託成為行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選擇。
望採納,謝謝!
⑤ 妮妮太太以RM12500購買了教育信託基金。刻基金每半年就派發8%的紅利,她沒有把紅利提出來,計算
那要看算不算復利,不算復利的話就是14500,算復利的話就是14580.
⑥ 結合案例談個人信託業務的功能有哪些
個人信託業務的功能有財產管理職能、融通資金職能、協調經濟關系職能:
1、財產管理內職能
財產管理功能是指信容托受委託人之託,為之經營管理或處理財產的功能,即「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這是信託業的基本功能。
2、融通資金職能
融通資金功能是指信託業作為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身就賦有調劑資金餘缺之功能,並作為信用中介為一國經濟建設籌集資金,調劑供求。在融資對象上信託既融資又融物;在信用關繫上信託體現了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多邊關系;在融資形式上實現了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託成為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的結合點。
3、協調經濟關系職能
協調經濟關系功能是指信託業處理和協調交易主體間經濟關系和為之提供信任與咨詢事務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權的轉移問題,所以有別於前二種功能形式。信託機構通過其業務活動而充當「擔保人」、「見證人」、「咨詢人」、「中介人」,為交易主體提供經濟信息和經濟保障。
⑦ 信託法案例分析
1,A公司破產不影響原抄信託的存在。法律依據為:信託法第五十二條 信託不因委託人或者受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也不因受託人的辭任而終止。B公司被撤銷,其信託職責終止。法律依據為:信託法第三十九條 受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職責終止: (三)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甲的兒子死亡後,信託的效力終止。3,甲的兒子死亡後,信託財產作為遺產。
⑧ 請以如下案例設計信託方案
這個問題的條件設定還是太空泛了。很難准確的說清楚。只能談個大概。
1、信託方案的設計基礎是:三個要素: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兩個基點:信託財產、信託目的;一個核心: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的方式。
2、所以,按照本問題已有的說明:
(1)委託人為王女士本人;
(2)受託人為合法受託機構,中國大陸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框架下,目前只有國內68家持牌的信託公司符合這個要求;其他的什麼機構就不用想了。【這個很重要,依法合規的操作,才能起碼的保障個人權益】
(3)受益人:子?女?還是子女都算?沒說清楚;受益人取得信託受益或者喪失受益人資格的條件是什麼?沒說清楚;信託受益劃歸受益人的形式,比如現金、信託財產當期形態、還是其他什麼?沒說清楚,......沒法瞎編的。【這個很重要,它既是王女士心願的體現,也是信託目的設定的基礎】
3、關於信託財產:目前看實際有三個部分
(1)房產部分,這個有些麻煩,房產本身作為信託財產的話,在國內現行法規中存在空白部分,真實財產交付時及還原時,可能涉及重復交稅的問題。因此應當對這個房產設定一定的合同權利,將合同權利及其對應收益,作為信託財產標的。如非轉讓情況下,出租收取租金的權利;或者轉讓情況下,收取轉讓對價款的權利;等等
(2)存款部分,這個簡單了,就是最純粹的資金(現金)信託;
(3)有價值的企業,可設定為信託財產標的的,應該是企業的股權;則可以考慮設定股權信託,是權益信託的一種;注意設定信託時,履行必要的工商登記手續就可以了。
4、關於信託目的:這個實際上是王女士個人心願直接相關的。比如將子女設定為受益人後,只是每年分配現金收益,當豬養到死?還是適度讓子女在受託機構的監督協助下,適度參與信託財產管理,擇優繼承?實操過程中,會是一個復雜的交流談判過程。是一個非常的個性化的過程。
5、關於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的方式:這個是最關鍵也是最核心的,也是最考驗受託人(信託公司)的業務能力的。但因為前面信託受益人的設定不清楚,信託目的不明晰。目前不好說。但大體無非三種情況:
(1)受託人全權管理,確保信託財產在符合一般市場條件下保值增值,子女就是等著分收益的。如有證據表明,是受託人管理不當,導致信託財產損失的,受託人要負責賠償。
(2)受託人部分管理,即引入王女士或其子女參與管理,信託公司只是提供建議,不做最後決策判斷。
(3)受託人只是做單純的受託,即僅僅提供一種「信託形式」的服務,具體的操作管理,完全由王女士或其子女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具體書面指令等方式,告知受託人;受託人依據指令管理而已。
以上要素,要都說清楚了,這個方案也就成了。
⑨ 目前信託產品有失敗的案例嗎
有很多。現在最出名的就是國民信託-天鋼國貿的項目。由於這兩年鋼鐵市場的劇烈內變動。導致項目還不上容錢。現在還在處理過程中。所以作為投資人,選項目要找熟悉行情的人。不能一味聽業務員說。還要自己下功夫去了解融資方實力和背景。產品結構,還款來源之類的情況。畢竟不付出就想收獲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⑩ 關於我國涉外信託的案例及其法律分析
中信信託-青島舒斯貝爾項目(7.1億元)
基本信息:中信信託於2010年8月23日設立「中信—舒斯貝爾特定資產收益權投資集合信託計劃」,期限2年,共募集資金7.1億元。預計年收益率為9%~13%,期限為30個月,以此推算該筆產品將在今年2月23日到期。中信信託共募集優先順序資金總額5億元。
資金投向:資金用於購買青島舒斯貝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黃島鳳凰灣綜合項目」和青島乾正置業有限公司的「即墨溫泉住宅項目」的特定地塊開發收益權。
風險控制: 1.將位於青島黃島區的「黃島鳳凰灣綜合項目」和「溫泉住宅項目」兩宗地塊使用權作為抵押,當時的評估價為12.7億元。2.向項目公司委派董事及財務經理,對項目公司重大決策擁有一票否決權。
融資方背景:舒斯貝爾是山東日照的一家小型地產開發商,山東舒斯貝爾為澳大利亞舒斯貝爾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舒斯貝爾實際掌權人為齊曉香。齊曉香曾因多次行賄,低價拿地、捷徑審批等特權使得其在日照開發的多個項目賺足了資金。案發不久後便長期定居海外。目前該房企因項目多年不開工、資金鏈緊張等問題在日照當地口碑較差,而資金鏈出現緊張的真正原因或是由於大量資金移往國外所致。
項目現狀:涉案中的舒斯貝爾青島項目一直沒有真正動工,只建成了總面積3200平方米的售樓處與樣板間,4.2萬平方米的地下車庫仍在建設中。加上信託融資成本10%~15%,舒斯貝爾共需支付中信信託約6億元。中信信託對所抵押地塊於1月8日進行了拍賣,起拍價為7.89億元,但項目最終流拍。
點評:1.中信信託並未對該項目融資方誠信做到可靠的評估,項目實際控制人有行賄前科,且移居海外,有向國外轉移資產的嫌疑。2.該信託計劃兌付在即,造成拍賣時間倉促,且拍賣地塊價值未得到市場認可。該地塊將再次折價進行拍賣,市場預計價值5億元左右。信託兌付缺口約1億元,且兌付很難按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