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產品的資金來源如果是某些信託公司,他們其實是需要客戶在認購時候進行錄音錄像的。對於機構來講。需要機構提供相應的資料證明。
Ⅱ 信託資金來源15000萬元,二年期,利息12%,但要求放款後先付利息1260萬元,6、12、18、各付585萬元,24個
你好:
利率應來該是這樣計源算的。
放款後先付1260萬元,等於借給你的本金為15000-1260=13740元。
6個月的利率是:585÷13740=4.258%;
12個月、18個月利率相等為:4.258%;
24個月的利率為:(585+1260)÷13740=13.43%。
實際利率為:(4.258%*3+13.43%)÷2=13.102%。
因此:銀行實際收你的利息折算成利率是13.102%。
比實際利率12%多1%。
Ⅲ 信託公司的錢哪來的客戶的類別又投向了哪些領域
信託公司的產品分為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資金信託。
1、單一資金一般資金來源回為同業資金為主,答也就是各個銀行、證券的資金,主要投向是政信項目、地產等,一般風控要求由資金方來主導,起通道作用。
2、集合資金的來源為個人資金,100—1000萬不等,主要投向政信、地產、實體企業、股權投資、證券市場等領域。風控要求以信託為主導,起集合理財作用
補充:可以理解成,單一資金針對機構,集合資金針對高凈值個人客戶。
Ⅳ 正規炒股平台資金來源有信託機構的資金嗎
其實不一定的,也很有可能是這家公司自己的資金。我覺得這樣的公司反而更可靠。比較有錢
Ⅳ 什麼是信託,它怎麼盈利的
信託是信用委託的意思。它是指受他人委託,代為管理、經營和處理某項經濟事務的行為。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是以中間人身份所進行的一項銀行業務,可將其歸入中間業務范圍。
在信託業務中,擁有信託財產的人通常稱為委託者,他們為達到一定目的,把財產委託給他人管理和處理;接受委託者的要求,按合同規定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處理的人,則為受託者。委託者把財產委託給受託者進行管理和處理時,雙方需要簽訂合同或協議,這種行為就是信託行為。通過信託活動會產生收益,享受信託收益的人,則為受益者,受益者可能是委託者本身,也可能是第三者。委託者、受託者、受益者三方圍繞信託財產而產生的經濟關系稱為信託關系。
信託的種類按不同的信託對象、目的、業務內容可有多種劃分方式。按對象可分為個人信託和法人信託;按目的分為盈利信託和非盈利信託;按受益對象分為自益受託和他益受託;按信託受益范圍可分為公益信託和私益信託;按信託業務的內容可分為資金信託和非資金信託;按信託行為發生的基礎可分為自由信託和法定信託;按信託業務涉及的區域和范圍,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按信託事務的性質分為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信託作為銀行的中間業務,其職能有三:
金融職能。因為信託著眼於籌集資金和融通資金,通過信託融資也是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
財務管理職能。因為信託的產生是從財務管理開始的。所謂財務管理就是信託機構接受財產所有者的委託,為其管理和處理財產。就我國銀行信託部門辦理的業務來看,都具有財務管理職能。
信用服務職能。信託作為銀行的中間業務,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法人、團體提供內容豐富的信用服務。
我國銀行目前開辦的信託業務有:
信託存款。指企業、單位或個人可以自主使用的資金,存入信託機構,委託信託機構代為運用,但不具體指定使用對象和用途。
信託貸款。是信託機構用吸收的一般信託存款和部分自有資金,以貸款方式向企業單位提供資金,並計收利息的一種信託業務。
信託投資。信託機構以投資人的身份直接向企業所進行的投資。信託投資的來源是信託機構的自有資金和長期穩定的信託存款。
財產信託。信託機構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將財產向指定或不指定的單位出售或出租。
委託貸款。信託機構按委託單位的要求,使用委託單位預先交存信託機構的貸款基金,按委託單位指定的對象和用途所發放的貸款。
委託投資。委託人以准備進行投資的資金交存信託機構,委託其向指定的企業或項目進行投資,信託機構代為監督企業的管理和收益分配。
Ⅵ 購買信託的資金屬於非法來源,還具有避債避稅的效果嗎
非法的。估計買不了啊。。。現在買信託也要做資格審查的。如果買了,那是可以避稅避債的。不過也就是買的這幾年,因為信託產品一般期限也就2-3年
Ⅶ 房地產信託的資金來源
資金是房地產信託投資機構從事信託的基本條件。房地產信託機構籌集資金的渠道與方式與銀行不大一樣,主要來源有:
房地產信託基金
是房地產信託投資公司為經營房地產信託投資業務及
其它信託業務而設置的營運資金。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來源主要有:財政撥款、社會集資以及自身留利;
房地產信託存款
是指在特定的資金來源范圍之內,由信託投資機構辦理的存款。其資金來源范圍、期限與利率,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公布和調整;
集資信託和代理集資
這是信託機構接受企業、企業主管部門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的委託,直接或代理發行債券、股票以籌借資金的一種方式;
資金信託
是指信託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對其貨幣資金進行自主經營的一種信託業務。信託資金的來源必須是各單位可自主支配的資金或歸單位和個人所有的資金,主要有單位資金、公益基金和勞保基金;
共同投資基金
即投資基金或共同基金,對於國內公眾而言,它是一種較新型的投資工具,但在國外已有百餘年的歷史,並且日趨興旺,是現代證券業中最有前途的行業,在發達國家的金融市場上,已為實踐證明是一種相當先進的投資制度,並已成為舉足輕重的金融工具。
Ⅷ 信託存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些渠道
信託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包括信用社)的各種閑置資金、利潤留成、稅後積累、經費結余等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入信託部門的存款。信託存款利率可以高於集體單位定期存款的利率。
Ⅸ 如何審計信託資金來源與運用
(1)審查資來金來源和運用。檢查源資金來源與運用是否符合規定,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中屬於基建性質的.是否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利率的浮動相收費標準是否控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2)審查委託貸款。委託貸款合同和協議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具體明確;是否堅持了先存後貸的原則。(3)審查租賃業務。是否按規定簽訂合同和協議,手續是否完備合法;租用的設備是否經有關部門批准納入更新改造計劃;銀行是否堅持了「先到貨,後付款」原則;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和金額收取租賃費及利息等。(4)審查其他信託業務。主要是對匯票承兌與貼現、代保管、代理收付、咨詢和抵押業務等進行審查。信託業務審計重點審查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具體,雙方職責是否清楚,手續是否健全,資金、證券、貴重品和物資是否有安全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