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所謂惡意串通具體是什麼?證據?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2.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可否進行強制執行公證
融資租賃賦予合同本身並未被法律法規禁止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回並且實踐中已經有許多成功答案例。融資租賃合同能否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應當依據公證法、聯合通知、公證程序規則等相關規定進行判斷。但從融資租賃行業整體來看,融資租賃合同辦理賦予強制執行力公證的僅為少數,因此在這方面的實務經驗尚不豐富,而理論上對相關問題的關注與研究也存在不足,還無法為實務提供全面指導。
首先,可以選擇合適的公證機構,在行業內有較好的口碑的公證機構。
其次,可以選擇債權債務關系比較明確的融資租賃合同或項目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一是法律關系必須明確,即確定屬於融資租賃法律關系而非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二是融資租賃業務辦理過程必須嚴謹、合規,三是除了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以外,不存在其他爭議或糾紛。
再次,承租人違約後,融資租賃公司向公證機構提出的請求必須合理合法。
3.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後,承租人能否與出賣人再簽訂買賣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只存在一個買賣合同,即出租人與出賣人簽訂的租賃物的買賣合同。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之後,承租人無需在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只需要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履行完畢,即可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另一方面,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往往也會有禁止條款,約束承租人不得與出賣人單獨簽訂買賣合同及其他損害出租人利益的條款。
如果承租人與出賣人就融資租賃物單獨簽訂買賣合同的,那麼會導致出租人與承租人及出賣人之間產生糾紛。這時,法律會傾向於保護出租人的利益。如果承租人與出賣人簽訂的合同侵害了出租人的利益的,該合同依法無效。
因此,《合同法》雖然沒有直接規定禁止承租人與出賣人就同一融資租賃物簽訂買賣合同,但根據其他法律規定,1、需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2、不得損害出租人的利益;3、不得違反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
4.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開庭後多久判決
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即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發生糾紛後,要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以免超過時效,而得不到法律保護。
5. 融資租賃合同租賃期滿,能否訴訟解除合同
直接通知解除就行
6. 廣州祥佳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佛山國昌廣場、深圳市世紀家園投資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跟著國家走吃喝啥都有,我愛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是個好平台。為國家發揚正能量。希望有良心的企業向他們看齊。不要搞那些詐騙,扯皮躲貓貓的無恥的事,
7. 房屋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有哪些法律條款
新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條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條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
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二百四十一條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第二百四十二條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二百四十三條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條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條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百四十七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
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第二百四十八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二百四十九條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餘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第二百五十條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8.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常見爭議有哪些
按照其融資租賃合同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包括相關第三方:租賃物出賣人)的所有違背條款的意向和行為都必將引起相應的糾紛和爭議,包括在合同洽談過程中和合同履行過程中。其易發生的常見爭議主要有以下幾條,合同相關各方都應予以注意:
1)承租人對所謂「融資租賃」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即事前只知道其融資方式的好處,不知或是忽略了其方式的不足或風險,而過後反悔。對這點,常見的爭議主要發生有對標的物的收益方式的處理上,因其實際產權不是承租方的,不可以隨意的方式處理,可能達不到預期收益,或是忽略了其維護維修的有效保障及成本控制,等等類似相關問題。故對初次接觸此融資的承租人一定要注意,預先確認「收益方式」、確認其可行性,預先需與相關各方充分溝通;
2)同樣是承租人對所謂「融資租賃」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過後反悔(也包括在合同洽談過程中)。常發生在承租人沒有事先充分比較各類融資方式的優勢和不足、沒有充分平衡和分析過哪一種融資方式更為適合自己(包括對標的物的風險轉移、相關稅收、對非固定資產的保險支付、等等)。所以,一定要事先充分調研,避免一面之言,要與其競爭對手溝通(如銀行、基金等其他融資渠道),必有幫助;
3)承租人事後對其標的物(租賃物)的使用感到不滿,常會引起糾紛。沒有事先在其標的物的「實際」性能、型號、質量、應用軟體配置和驗收標准等方面充分調研和了解(包括對其生產廠家),或是把其交給了都會自稱是行業專家的某個租賃公司(在融資租賃公司遍地開花的當今,同樣要避免一面之言)。首先是對自己的需求要明確(往往並非都能說清楚),其次即是調研渠道要充分;
4)在租賃物的交付、質保和驗收上,常會因發生問題引起糾紛。這點一定要在「三方」的相關合同中,預先考慮、預先明確其可能的問題解決職責,以盡量避免糾紛發生。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給承租人,而是由出賣人直接交付給承租人並由出賣人對承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預先明確對出賣人的制約,非常重要(包括對租賃物的維護和維修);
5)須再強調的一條,往往「業內專家」避而不談,但本著商務誠信的原則(非誠信,在一些「發展中國家」已成為其企業商務環境的代名詞),應該談談。標的物(租賃物)的價格,往往是基礎問題解決後各方爭議的焦點。此價格,關系著相關各方「利益」的方方面面,包括形形色色的中介等「費用」。若能達成利益鏈的平衡、達成各方當事人默認和接受的價格,最好。若不能平衡,為確保其價格的公平公正、確保其合同的有效履行,建議以參考市場同類產品的性價比為准(注意是「性價比」而不僅是「價格」,並有行業技術專家參與,以有效防止某一方所謂其產品市場專家的忽悠);
6)融資租賃既然是一種變通的分期付款方式,常有發生的和常需擔心的另一類糾紛,便是個別承租人的拖延付款,甚至欠款不付。針對此類問題,出租人為了降低風險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一般不能超過購買租賃物成本的20%)。或是要求承租人提供擔保人(當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納租金或履行其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為履行)。盡量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一旦發生,當事人要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以免超過時效,而得不到法律保護。
按照實際相關案例和自己多年的企業管理經驗,簡明歸納上述幾條,但願對您能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9. 深圳市世紀家園投資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國昌.與廣州祥佳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合同糾紛一審判決書
狗咬狗一嘴毛。做企業有實在。不能搞花架子。騙子騙騙子。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要向網路,阿里。京東。騰訊,學習。才代表中國的企業家的脊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