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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的服務費處理

發布時間:2021-03-20 12:30:22

融資租賃的租賃費怎麼做賬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的基本思路是將租賃資本化,即承租人應該將租賃資產使用權當作資產入賬,同時將所承擔的不可撤銷的償付租金義務列為負債。這與經營租賃不同,對此,融資租賃如何判斷。確認與計量以及因此引起的折舊。披露等相關問題,新准則都作出了相應規范,在此作一詮釋。
1.融資租賃的判斷標准。根據新准則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第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第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第三,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第四,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第五,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則,為經營租賃。
2.租賃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將租賃視為一種籌資手段,一方面取得一項資產,另一方面又承擔了一筆債務。因此,承租人將租入的資產記錄為自己的資產。同時,將未來的付款義務作為自己的負債,體現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要求,也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合理計算財務比率。
根據新准則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的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Ⅱ 融資租賃的賬務處理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①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②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③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3.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1)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2)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3)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4.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①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②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①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5.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返還租賃資產
①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②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②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1)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2)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3)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2.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1)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2)會計處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3.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4.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1)期末

①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②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2)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①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②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5.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6.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收回租賃資產

①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②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③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④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1)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Ⅲ 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都有哪幾種方法

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承租人與出租人的處理方法各有不同:

(一)承租人
1. 租賃開始日時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2者中的較低者+初始直接費用)A
未確認融資費用 (差額)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最低租賃付款額)
銀行存款
註:最低租賃付款額=租金等+擔保余值(承租人或相關第三方)+優惠購買價
最低租賃收款額=最低租賃付款額+擔保余值(獨立第三方)
2. 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3. 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注意:第一年應付本金余額=A-直接費用
第一年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B =( A-直接費用)×實際利率
第二年應付本金余額C= A-(上月租金-B)
第二年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D= C×實際利率
第三年應付本金余額E= C-(上月租金-D)
第三年應付本金余額F= E×實際利率
……
1. 計提折舊時
借:製造費用—折舊費用

貸:累計折舊

注意:分攤的累計折舊=(A*當年有效月份)/(折舊年限*12)
2. 租賃期滿時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
1. 租出固定資產時
借: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擔保余值 (未擔保余值)
貸:融資租賃資產 (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營業外收入 (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差)
未實現融資收益 (差額)
銀行存款 (初始直接費用)
2. 每次確認租金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3. 確認未實現融資收益時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注意:第一年租賃投資凈額余額A』=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
第一年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B』 = A』×實際利率
第二年應付本金余額C』=A』-(上月租金-B』)
第二年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D』= C』×實際利率
第三年應付本金余額E』= C』-(上月租金-D』)
第三年應付本金余額F』= E』×實際利率
……
4. 租賃期滿優惠購買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存在擔保余值的,還應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

Ⅳ 關於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①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②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③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3.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1)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2)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3)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4.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①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②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①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5.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返還租賃資產
①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②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②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1)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2)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3)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實現融資收益
2.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1)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2)會計處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3.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4.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1)期末
①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②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2)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①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②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5.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6.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收回租賃資產
①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②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
償金: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③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④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1)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Ⅳ 融資租賃會計怎麼處理

一、具體會計處理

1、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

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

3、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二、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5)融資租賃的服務費處理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一、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三、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Ⅵ 融資租賃出租方手續費攤銷會計處理

在租賃期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長期應收款版」科目,按未權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融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按融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或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Ⅶ 融資租賃公司收取服務費的政策或法律依據是什麼

財稅字[1999]183號-關於融資租賃業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財稅字〔1997〕045號)規定: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等費用。最近,一些地方來函詢問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在征稅時能否予以扣除,現明確如下:
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並依此徵收營業稅。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納稅人為購買出租貨物而發生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
本規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各地在執行中不論是否允許扣除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對納稅人以往的營業額均不再調整。
國稅函[2000]514號-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據了解,目前一些地區在對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時,政策執行不一,有的徵收增值稅,有的徵收營業稅,為統一增值稅政策,嚴肅執法,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內資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同樣對待,按照融資租賃徵收營業稅。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
2000年11月15日
財稅[2003]16號-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對營業稅若干業務問題明確如下:
二、關於適用稅目問題
(六)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協議,下同),將企業或企業部分資產出包、租賃,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承租費,下同)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費凡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屬於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義對外經營,由出包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
3、出包方與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潤為基礎。
(十一)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財稅[2009]69號-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十、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的購置並實際使用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包括承租方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並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承租方企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上述專用設備。凡融資租賃期屆滿後租賃設備所有權未轉移至承租方企業的,承租方企業應停止享受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財稅[2009]128號-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完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堵塞稅收征管漏洞,現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三、關於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財稅[2013]106號-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章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二條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第二章 應稅服務
第八條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四)銷售額
1.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6號-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現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享受出口退稅政策的融資租賃企業(以下稱融資租賃出租方)的主管國家稅務局負責出口退(免)稅資格的認定及融資租賃出口貨物、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以下稱融資租賃貨物)的出口退稅審核、審批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享受出口退稅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和融資租賃貨物的范圍、條件以及出口退稅的具體計算辦法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稅務登記、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管理
第四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在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及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後,方可申報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
第五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首份融資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除提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的資料外(僅經營海洋工程結構物融資租賃的,可不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證明;
(二)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本辦法發布前已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可向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補辦出口退稅資格的認定手續。
第六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退(免)稅認定變更及注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退稅申報、審核管理
第七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融資租賃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或收取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首筆租金開具發票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融資租賃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申報。
第八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融資租賃貨物退稅時,應將不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貨物分別申報,在申報表的明細表中「退(免)稅業務類型」欄內填寫「RZZL」,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二)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向海洋工程結構物承租人收取首筆租金時開具的發票;
(三)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貨物的,還應提供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四)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期在5年(含)以上的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五)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收貨清單;
(六)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已申報抵扣的,不得申報退稅。已申報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出租方不得再申報進項稅額抵扣。
第十條 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辦理認證手續。
第十一條 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規定的計算方法審核、審批融資租賃貨物退稅。
第十二條 對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退稅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融資租賃出租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比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退稅;如融資租賃方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應發函調查,在確認增值稅專用發票真實、按規定申報納稅後,方可辦理退稅。
第十三條 對承租期未滿而發生退租的融資租賃貨物,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及時主動向主管國家稅務局報告,並按下列規定補繳已退稅款:
(一)對上述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再復進口時,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並對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出具貨物已補稅或未退稅證明;
(二)對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發生退租的,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有關規定,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公平稅負,現就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二、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請遵照執行。

Ⅷ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怎麼做

個人觀點:
例1:甲公司從乙公司融資租入一設備A。租金分4年,每年年末支付600萬元。租賃期滿時,A設備的估計余值為400萬元,其中甲公司擔保的余值為300萬元,未擔保的余值為100萬元。租賃期開始日A設備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均為2500萬元。租賃期結束後甲公司將A設備歸還給乙公司。
出租人的會計分錄:
借: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2700=600×4+300
未擔保余值100
貸:融資租賃資產2500
未實現融資收益300
例2、2007年12月1日,A公司與B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及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1)租賃標的物:CF型數控車床。
(2)租賃期開始日:2007年12月31日。
(3)租賃期:2007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共計36個月。
(4)租金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每6個月月末支付租金225 000元。
(5)該設備的保險、維護等費用均由A公司負擔,估計每年約15 000元。
(6)該設備在租賃開始日的公允價值均為1 050 000元。
(7)租賃合同規定6個月利率為7%。
(8)該設備的估計使用年限為9年,已使用4年,期滿無殘值,承租人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9)租賃期滿時,A公司享有優惠購買選擇權,購買價150元,估計期滿時的公允價值500 000元。
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由於A公司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因此應選擇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即6個月利率7%作為最低租賃付款額的折現率。
①最低租賃付款額=225 000×6+150=1 350 150(元)
②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1 072 562.45元>1 050 000元
根據孰低原則,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應為公允價值1 050 000元。
③計算未確認融資費用=最低租賃付款額1 350 150-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1 050 000=300 150(元)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 050 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300 15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 350 150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0 000
貸:銀行存款10 000
以上共同學習,希望對你有用!

Ⅸ 融資租賃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1、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2、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3、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1、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2、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返還租賃資產

1、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留購租賃資產

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會計處理:

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期末

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收回租賃資產:

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留購租賃資產:

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9)融資租賃的服務費處理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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