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託適合哪些人群購買
長期以來,對於不少比較青睞信託產品的投資者而言,當一個信託計劃結束後,並內不一定就能湊巧趕上另一信託容產品的發售,因此,在短時間內,他們很可能會面臨沒有信託產品可投資的困境。也有一些投資者對於當時正在發售的信託產品不甚喜歡,而希望能投資別的產品,但在下一個信託產品發售前的這段時間,他們希望能獲得比銀行活期利息要高的收益。這些投資者就需要信託公司能夠希望公司提供過渡性信託投資工具,既能隨時動用這筆閑置資金進行新的投資,又能獲得相對較高的收益。
開放式信託產品正是適應了這部分投資者的需求,扮演起了過渡性信託投資工具的角色。開放式用靈活的開放贖回機制,即信託計劃每半月開放一次,使投資者能充分運用閑置投資資金獲得收益,又能較靈活地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和投資目標等對投資資金及時作出調整。
對於信託公司而言,開放式信託產品也能夠為其留住信託計劃分配和信託計劃結束流散出來的資金,從而留住對信託產品感興趣的潛在投資者,為新的信託計劃的發行積累營銷資源。
❷ 信託與理財分別是什麼
通常看來,信託與理財是一對無法相提並論的概念。在中國,信託是一個飽經滄桑而又備受爭議的行業,這毋庸諱言;而理財是一類新近亮相卻備受追捧的業務,這也有目共睹。那麼,在這樣一對歷史與現狀的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
1.關於信託
在中國,尤其是在一般公眾眼中,信託通常被視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信託的興衰存亡因此也就常常被表徵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的跌宕起伏。但事實上,信託一詞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傳播,恰恰並非依託於一類明確以信託命名的機構或行業,而主要是作為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而存在。這種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大多數國家認可和接受,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它具有被反復驗證了的、無可爭辯的功能優勢。
那麼,這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信託制度安排到底具有怎樣的功能優勢呢?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是人類社會的兩項基本需求,信託制度正是為滿足財產轉移的需求而產生發展,並隨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豐富而完善成熟。信託制度從法理的角度通常表述為具有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財產獨立性、有限責任和管理連續性等幾大特點,並在長期運用中逐漸表現出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等三大基本制度功能與優勢。而信託制度在各國不同歷史背景和制度環境下的具體設計與運用,實際上也是針對長期性、差異性、確定性等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追求與回應,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這三項基本制度功能,成為信託制度供給的主要訴求。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信託制度在各國的移植傳播中表現出怎樣的特色,它的初衷總是要去規范一種名為「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服務標准;而無論提供這種服務的主體以怎樣的名稱和形式出現,它在受託管理他人財產的過程中,都「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也就是要表現出它的「誠信」和「專業」。「受人之託」是基於他人對其「誠信」和「專業」的信任;「代人理財」就必須具備並體現「誠信」的特質和「專業」的實力。那麼,怎樣保證受託一方確實具備並體現了這樣的特質和實力呢?這正是信託這種獨特的制度設計在形成之後不斷改造和完善的目標之一。簡言之,信託就是一種規范「基於信任而託付」行為或關系的制度安排或制度供給。
2.「信託」和「理財」的契合
信託與理財這一對現狀與歷史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事實上,它們的契合點正是「基於信任而託付」這樣一種行為或關系。
對信託與理財概念作上述梳理與剖析的啟示在於:如果一個社會經濟體沒有形成或致力於去培育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觀念文化,那它實際上就沒有形成或永遠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理財需求;而如果這個社會經濟體不能形成和完善「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那它也就永遠不可能提供真正意義上的理財服務。
進一步的結論是:「理財」這樣一種市場需求,需要「信託」這樣一種制度供給。或者更明確地說,市場中所有機構或個人正在或將要提供的理財服務,都應該接受一套統一的信託法規體系的規范。
如何選擇信託產品
選擇信託產品當然必須立足於控制信託風險之上。如前所述,就從信託產品暗藏的三處風險點著手分析。首先是看信託產品本身。目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都是針對指定的信託項目,也即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具體的就要看投資項目所處的行業,要看項目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要看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率高低。
其次是看受託人即信託投資公司。要選擇有一定市場信譽、有穩定經營業績的公司。這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全國信託投資公司經歷五次清理整頓後,最近幾年仍然出現了極少幾家問題公司,這其中都是因為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擅自挪用信託資金導致危機爆發。所以說,考量一個信託產品時有很重要一部分要看他是從哪家公司「出生」的。
第三就是看該信託產品的保證措施是否完備。萬一項目出現問題。原先預設的擔保措施是否能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很多公司為了以防萬一,往往都是採取雙重甚至三重擔保措施,以提高信託產品的信用等級。
一般家庭把信託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工具,要量力而行,畢竟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要在分析產品之後選擇合適的來給自己進行財產的增值。在購買信託的時候不要把全部的投資資金全都運用在一款產品上,期限上要長短結合,收益上不宜過多地追求高收益率。畢竟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這是基本常識。一般來說,經營作風穩健的信託機構在設計推出貸款類資金信託產品時,非常關注合作企業的資信狀況和融資成本。在銀行信貸無門而主動尋找信託融資的企業,為了解決當期的資金需求總是不惜高額利率。其實質可能是把企業的財務風險慢慢轉嫁給投資者,潛在風險往往後置,所以投資者一定要理智決策,清醒投資。
❸ 信託是什麼怎麼購買適合什麼人群
信託有三方當事人,資金需要方,資金持有人,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向社會上募專集資金,再讓資屬金需要著使用,信託公司要保證資金的安全。一般由銀行代賣。適合手中有大量閑錢的單位,一般最小的銷售單位是10萬元,期限是半年以上。
❹ 信託究竟是什麼,哪些人適合做信託投資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建議參考網路,鏈接:http://ke..com/link?url=-0OzqzU2sGcMlop_kive3Xj-mHnzUTpUj_Rws5kNrGCEjbnauF9k1IDvcrmFyM_H1wrC-7DCO
信託,簡單來說就是,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務。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必須為合格投資者。所謂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1、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3、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榮獲中國私募協會頒發「全國十佳財富管理機構」的圭頓金融表示,小額信託,是針對門檻百萬起步的信託而命名的,又稱之為「平民信託」。小額信託投資門檻為一般為30萬-50萬元,年化收益為7%-9%,投資周期為12-24個月。這種小額信託作為信託公司靈活調用的資金池,一般用於補充其它信託項目的募集資金,參與其它項目的成立。
但它本身又有一定獨立性,有著自己固定的期限和收益率。由於這種小額信託產品擁有信託所有的優點,收益安全穩定,往往成為信託市場最受歡迎的品種。
小額信託與小額信託投資的區別
小額信託投資是指投資人每隔一段時間(通常是隔月)投資固定金額於指定的基金上,即一種強迫儲蓄投資的方法。利用小額信託投資法投資,不必在乎進場時點,並可攤平基金投資成本,適合想省時省事的投資人。
而小額信託,是針對門檻百萬起步的信託而命名的。由此可見,兩者有本質的區別。
❺ 信託究竟是什麼,哪些人適合做信託投資,選擇什麼平台
信託在中國來講,還是一種理財產品:受人之託,代客理財。
說白了就是你基於對信託公內司的信任,把容你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幫你打理。然後讓資產保值增值。
哪些人適合?
《信託法》規定:能夠買信託的個人投資者,凈資產要到300萬以上,或者年收入50萬以上。機構的凈資產要到1000萬以上,門檻是100萬。100萬-300萬的個人投資者一個項目只能有50個。300萬以上的不限人數。
中國信託公司目前總共只有68家。選前十的信託公司肯定沒有問題。
❻ 信託投資是什麼適合什麼人群
信託投資?這個詞適合國內市場哈!信託的國際定義及在中國發行這三十年的走向是不一樣的。在國內是定位於高端理財產品。
❼ 我想辦理交行28天信託理財有風險嗎
一般銀行推出的信託理財產品主要為固定收益類,特別是28天左右的基本上是屬於專債權型或者是屬長拆短型信託。
如果在信託理財產品合同中寫明了預期收益,同時,有資質比較好的企業進行擔保或者有明確的還款來源,基本屬於信用評級較高的信託理財產品。
另外,如果是在櫃面上買的幾萬元就可以起步購買的固定收益類信託理財產品,銀行都已經進行了授信,相對而言風險較小。
❽ 今天一個朋友問我信託受益權質押登記是什麼意思,這個
《信託法》對信託受益權的轉讓有相應規定,《信託法》第47條規定:專「受益人不能清償屬到期債務的,其信託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信託法》第48條規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但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但對於信託受益權的質押,《信託法》則沒有作出規定。
❾ 什麼人適合信託投資
信託投資方式是集合抄不特定的投資者,將社會閑散並期待增值的資金集中起來,委託信託投資公司管理、運作,投資於某個特定的項目,共同分享投資收益。
這種信託方式最適合社會上的中小投資者。因為分散的中小投資者缺乏雄厚的資金實力去單獨滿足被投資者的巨額資金需要,無力對投資對象做充分的調查和選擇。委託有足夠的資信度和有投資經驗的機構為大家管理運用資金,可兼收降低風險、獲取較高投資回報的效果,信託投資是一種可與證券投資互補的投資方式。
❿ 信託產品適合投資嗎
投 資市場選擇不少, 你提到的這類 目前為止應該是最保險的一種理 財方式, 友承 投資的種類豐富, 滿足各種類型理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