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
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只要進行非法集資就是違法的行為,而且數額一旦過大或是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後果的時候,就已經構成相關的犯罪了。所以無論是什麼原因,都不應該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因為其是違法的行為。
犯罪構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據,是對犯罪主體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因此,在我國現行《刑法》中設置非法集資罪,必須進一步分析論述其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這里要特別強調法律擬制人格主體——單位,否則,我們將無法對司法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單位(既可以是一個單位單獨實施,也可以是單位與自然人、單位與單位共同實施)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通過《刑法》來規范。
2、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
當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資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在單位進行非法集資的情況下,這種故意體現為單位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單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
單位犯罪故意是單位成員的共同認識和意志,嚴格區別於單位成員個人的認識和意志。
3、犯罪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非法集資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資本的運作過程,即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將不特定對象的資金集中起來,使他們成為形式上的投資者(股東、債權人),往往是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大,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因此,我們建議將非法集資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節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確立其在整個《刑法》體系中的應有地位。
4、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集資行為
主要是以非法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其他回報。
(1)個人融資合法擴展閱讀:
個人融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情形:
1、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2、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3、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4、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7、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8、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Ⅱ 個人借貸是否合法
第一、企業之間的民間借貸。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企業需要貸款,可以考慮同業拆借等方法。網頁鏈接
第二、非法集資活動。如果個人或者是企業向社會團體或者是員工,以借款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也是不合法的。企業可以以融資融券的方式取得資金。
第三、民間借貸款項的用途。我們都知道在貸款時,任何機構都要求提供貸款用途,貸款資金必須是用於合法的經營或者消費。
第四、民間借貸利率高於基準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的利率國家沒有明確的規定,往往由借貸雙方協商規定。但是,法律規定,超過基準利率4倍的利率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Ⅲ 什麼叫融資他的合法性如何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回的生產經營狀況、答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融資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不經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政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直接以最後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其融通的資金直接用於生產、投資和消費。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最後借款人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如企業向銀行、信託公司進行融資等等。
Ⅳ 個人民間借貸合法嗎
一般來說,民間借貸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否則不受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由於民間借貸多屬私人交易行為,往往與冒險、投機、隱秘、暗箱如影隨形,且中間環節多,形成了或長或短的資金鏈。其中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很容易引發嚴重的連鎖反應。
所以,如果要進行民間借貸,為了資金安全,一定要注意合理規避風險。規避風險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了解借款人的相關背景,選擇信用良好的個人或者企業。對於借錢用於經營高風險項目的借款人,要細思量是否與他發生借貸關系,有把握贏利時在選擇出借資金。
2、注意審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於從事非法經營或活動的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3、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或向社會非法集資、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借貸不合法。
(4)個人融資合法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Ⅳ 民間融資合法嗎個人可以從事嗎
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版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採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1、民間借貸
這是最常見的民間融資形式,所以一般都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大肆借錢不還或者揮霍,或者明知道自己沒有能力還款大量借款,這都是屬於帶有詐騙性質。如果你要對外借錢,要注意盡量讓對方提供擔保。同時,也不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民間票據融資
這種融資方式主要是民營企業較多,但是因為涉及比較專業,風險也很高,需要特別注意。
3、民間有價證券融資
比如存單、債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於抵押、質押貸款,部分借貸人之間還要收取一定的差額利息或手續費。
4、社會集資
比如說民間比較常見的標會(性質不好界定)、企業內部集資等形式,但是可能涉及非法集資問題。
不管是哪一種形式,都要求你按照法律規定來操作,一定要防範刑事責任風險,沒有刑事責任一切都好說。不管你選擇哪一種方式,都不要越過法律的底線。
Ⅵ 個人融資!如何個人融資個人融資渠道有哪些
1、銀行貸款:有房有車的可以申請大額的貸款,需要進行評估後估值,缺點是速度慢,周期長,成功率低,好處是金額大且相對利率低。
2、P2P:一樣也是可以用來借錢融資的,雖然可能利息高,但是對借款人的要求低,消費貸通常還是需要很多條件限制的,比如央行徵信等等,有些沒有固定工作或者收入不穩定的人來說,這個P2P貸款可能是最快速的。
3、典當行,這個很多人很陌生,但是實際上短期的周轉,這個是非常快的,而且相對來講對借款人的資質要求幾乎沒有,只要有能值錢典當的東西,很快就可以拿到資金。
個人融資渠道:
1、信用卡卡貸:就是信用卡融資和信用卡背後的卡貸(信用卡背後貸款)融資,這個對於每個人來說,就算沒有資產,通過逐步的打造,可以打造的個人融資在50萬至300萬之間,如果打造的時間越長,當然打造的金額越高。
2、分期卡:它的額度與正常的信用卡額度是是不共享額度的,每家銀行都有,額度獨立的分期卡有的銀行最高是30萬,有的銀行最高是50萬,有的銀行最高是100萬,這也我們完全通過純信用可以去實現的。
3、純信用貸款融資:純信用貸款融資也就是說你沒有信用卡或者說有了信用卡還可以再通過信用再去融資,純信用貸款是每家銀行都有。
(6)個人融資合法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注意事項:
1、在融資過程中,以商業計劃書(BP)為例,它是融資過程中較為要害的一步。因為出資人往往會比較關注怎麼使自己投入的資金利益最大化,因而,關於創業者來說,就要把BP這個敲門磚變成一份出售意味更重的企業說明書。
2、要力求以最短的篇幅,總結出自己的項目亮點,再針對客戶需求,明晰地論述出公司與客戶的需求互補。要用足夠吸引人的商業模式來吸引出資人的注意力,然後說服出資人為你的項目出資。
3、融資需求有堅決的情緒,創業者要會集一段時刻,全力以赴將融資作為首要任務,只需這樣當融資的結果事與願違,才可以確信現階段是不適合融資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人融資
Ⅶ 個人合法的融資最大金額是多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內(二)容》2010-5-7實施
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Ⅷ 金融法規定私人融資多少是違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內定(二)》2010-5-7實施
第二容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Ⅸ 融資是違法的
融資不違法。但是禁止民間融資(國內禁止企業之間的互相拆借行為,但對民間借貸予以有條件的保護。所稱民間借貸是指以公民作為借款方或者貸款方而發生的借貸關系,包括公民之間的借貸、公民與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以下是正確的融資渠道: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帳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帳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帳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帳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帳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