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民對村裡財務有監督權,法律有明文規定嗎
村民當然有權監督啊,有文件為證: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農村集體財務公開制度》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二年六月十日
農村集體財務公開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管理與監督,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擁有、佔用、使用農村集體資產的村、組社區性組織的財務公開。
第三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村、組集體財務公開工作,監察、組織、財政、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予以配合。
第四條 村、組社區性組織實行財務公開制度。
村、組社區性組織財務公開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並做到「公布地點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熱點問題專項化」,通過設立公布欄(牆)、召開發布會、公布到戶等多種形式,將農村集體財務信息和資產狀況及時、准確、完整地向群眾公布。有條件的村、組應實行集體財務電算化管理,運用電腦觸摸屏進行公開。
村、組社區性組織財務公布欄(牆)旁邊設立意見箱,接受群眾監督。
村、組社區性組織財務公開的樣式由縣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規定。
第五條 村、組社區性組織財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財務計劃:
1.財務收支計劃;
2.固定資產購建計劃;
3.基本建設計劃;
4.興辦企業及資源開發投資計劃;
5.收益分配計劃;
6.其他與集體經濟或農民負擔有關的財務收支計劃。
(二)損益性收入:
1.村提留收入;
2.發包及上交收入;
3.集體統一經營收入;
4.其他收入。
(三)損益性支出:
1.幹部工資、補貼、獎金、公務活動支出;
2.招待費支出;
3.集體統一經營支出;
4.其他支出。
(四)非損益性收支:
1.土地補償費收支;
2.福利費收支;
3.捐贈款及捐贈物資收支;
4.上級撥款收支;
5.鄉鎮統籌費及涉農稅費收支;
6.扶貧救濟收支;
7.依法向群眾專項籌集的公益性、生產性建設資金收支;
8.各項建設開支(包括購建生產性固定資產等支出);
9.公益福利開支(包括購建公益性固定資產支出和合作醫療支出等);
10.其他非損益性收支。
(五)債權債務:
1.應收款;
2.應付款;
3.各項借款;
4.其他債權債務。
(六)集體資產:
1.現金及銀行(信用社)存款;
2.產品物資;
3.固定資產;
4.對外投資;
5.其他資產。
(七)收益分配:
1.收益總額;
2.繳納稅金;
3.提取公積金;
4.提取公益金;
5.提取福利費;
6.投資分利;
7.其他分配;
8.未分配收益。
第六條 村、組社區性組織財務公開的時間及要求:
年初公布財務計劃;經濟發達村組每月後10日內、經濟次發達和落後地區每季後10日內公布財務收支情況;年度終了後15日內公布各項財務收支、各種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預決算;現金及銀行存款應按出納帳原原本本公開,征地款、應收款、應付款、救災救濟款、上級撥款、幹部報酬以及其他重要財務事項、專項經濟事項和多數群眾或民主理財監督機構要求公開的經濟事項,應及時進行專題明細公布。
第七條 村、組社區性組織財務公開的程序:
(一)由民主理財監督機構對帳目、憑證和實物、存款進行全面核實;
(二)民主理財監督機構出具審核意見,經村、組社區性組織主要負責人、主管會計和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成員共同簽字;
(三)按縣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要求公開的樣式進行公布。
第八條 村、組社區性組織按照本制度第五條規定的公開內容向群眾公布後,其主要負責人應安排專門時間,接待群眾來訪,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在財務公開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作出解釋。不得對提出和反映問題的群眾進行壓制或打擊報復。
第九條 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是對村、組集體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代表機構。
民主理財監督機構由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成員一般3- 7人,組長由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成員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每3年改選一次,與村民委員會換屆同步進行,可連選連任。
第十條 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成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財會知識;
(二)非村、組主要領導幹部及其直系親屬;
(三)秉公辦事,作風正派。
第十一條 民主理財監督機構的權力和義務:
(一)享有預決算初審權、財務開支監督權和對不合理開支否決權:
1. 有權對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實物進行逐單、逐項審核、簽字。未經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成員共同簽字同意的原始憑證,不準會計人員入帳;
2. 有權對財務公開、財務制度、經濟合同、財務預算、決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監督;
3. 有權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物資、產成品、固定資產存量等進行不定期的盤查、核實;
4. 有權監督張榜公布的財務、資產內容是否及時、真實、完整。未經民主理財監督機構審核蓋章或成員共同簽字的財務公布表不得上牆公布;
5. 有權要求村、組社區性組織糾正審核中發現或財務公開中發現的問題,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提出處理建議。
(二)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和社員對社區性集體經濟財務、會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村民和社員的咨詢並作出解釋。每年向本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提出民主理財監督工作報告。
(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當地黨支部的領導,處理事情公平、公正,以事實為依據,以有關的制度、規定為尺度。凡違反制度、規定使集體經濟受到損失的,要承擔責任。
(四)民主理財監督機構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威脅和打擊報復。
(五)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成員的報酬,採用誤工補助的辦法。補助標准由各村、組確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民主理財監督機構的活動經費及其成員的補助經費由村、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第十二條 村、組社區性組織成員享有下列監督權:
(一)有權對所公布的財務帳目提出質疑。對財務帳目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懷疑的,可由10人以上(含10人)的村、組成員聯名向村、組社區性組織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聯名委託書委託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或鎮經管部門查閱審核有關財務帳目;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或鎮經管部門負責將查閱審核的情況和結果在公布欄張榜公布;
(二)有權要求有關當事人對有關財務問題進行解釋或解答;
(三)有權逐級反映財務公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有權對財務公開不及時、不完整、弄虛作假等行為向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反映和舉報。
第十三條 村、組社區性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村民或社員議事會議。凡屬財務管理的重大事項以及農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都應先召集黨員大會討論,再提交村民或社員大會或代表會議討論,按大多數人的意見進行決策。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對村、組社區集體財務公開工作承擔下列指導和監督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村、組社區性組織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實行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
(二)組織有關財會人員對村、組社區性組織的財務活動進行交叉會審,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社區性組織進行重點審計,對村、組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和離任審計,對佔用農村集體資產的企業和單位進行定期審計,並及時公開審計結果。
(三)對村、組社區性組織財會人員和民主理財監督機構成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素質。
(四)對村、組社區性組織與民主理財監督機構在預決算、財務開支、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見進行協調與裁決。
第十五條 縣、鄉(鎮)兩級政府應將村、組社區集體財務公開納入工作目標進行管理,並作為考核農村基層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
第十六條 各級政府對村、組集體財務公開工作應加強監督檢查:縣、鎮每半年、地級以上市每年組織一次檢查或抽查,省每年組織工作組到各市抽查。
第十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違反本制度的村、組社區性組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有打擊報復行為的,依法作出處理或向有關單位提出處理建議;對揮霍、侵佔、挪用、私吞集體財物及其他違法行為的依法及時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省村、組社區性組織財務公開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准。
㈡ 什麼是社區民主監督它有哪些形式
民主監督是實現村民自治的重要內容和保障,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村務公開制度、民主評議制度和村民委員會報告制度。
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五種:一是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定期向村民報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事項完成的情況和村裡財務收支情況,並由村民進行民主評議;二是成立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審核村裡財務,查清財務管理中的問題;三是設立村務公開欄,將村民最關心的財務收支、農民負擔、計劃生育指標、宅基地分配等情況及時公布;四是實行村幹部任期審計和離任審計;五是對不稱職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由村民依法予以罷免。
㈢ <關於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具體內容
為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合理使用資金,提高理財水平,逐步建立公開、民主、透明的資金管理體制,實現資金收支統管,全面反映社區居委會收支活動。根據北京市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情況,特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社區財務管理應遵守的原則 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是實現資金有序收支、穩定財務基礎,推進依法理財、依法行政、廉潔管財的必然要求,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群眾監督的原則。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要在居民眾監督下,實現民主理財,實現財務管理的公開、健全、規范、民主。 2、勤儉辦事的原則。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堅持勤儉辦事、廉潔自律。 3、依法理財的原則。健全財務監督檢查機制,建立健全內外監督相結合,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相結合,社區黨組織與社區自治組織監督相結合,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財務監督體制。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1、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必須嚴格遵守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財經紀律,定崗定責,審批、會計、出納分設管理,充分發揮社區理財小組和社區財務監督小組的作用。 2、社區居委會要按規定建立固定資產台帳,各類資產(包括購置、捐贈、報廢等)要按數量、金額、來源等逐一登記。 3、按照相關規定,建立總帳、收支明細帳,執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4、社區居委會的各項收入(含財政撥款、自收資金、贊助、捐贈等)、支出必須真實記入帳目,收、支分開,嚴禁坐支。要嚴格按照社區財務支出審批制度,嚴格財務審批許可權。社區返還款的60%必須用於辦公經費的補貼,不能挪做他用。 5、不得設置帳外帳及小金庫。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各項支出必須要經過理財小組審定,有兩人以上經手簽字,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6、建立健全內部檢查機制。社區居委會要定期對財務管理進行自查,規范財務管理。社區黨委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加強監督。 對社區財務的收支狀況,應每季度向社區居委會幹部公布一次,每半年向居民代表公布一次,給居民以財務知情權,並隨時接受居民的監督。年底辦事處相關科室將對社區財務支出情況進行檢查,並把檢查情況作為考核居委會的重要依據。
㈣ 我是在社區負責財務工作的,急需2009年工作總結
2009年來,在社區黨總支的正確領導下,XXX社區財務工作有條不紊,嚴謹規范,發揮了財務工作的職能作用,取得了可喜成績。
根據鎮黨委政府年度人財物的基本要求和財務制度,財務工作嚴格正規,合理合法,有力的保證了社區工作的正常良性運轉。
一、常規性工作
1、反映: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之一。財務工作人員對社區發生的每一筆
經濟業務通過不同的方式、方法進行規范記錄,反映在憑證、帳簿和報表上,能條理清晰,帳案相符,從原始發票的取得到填制記帳憑證,從會計報表編制到憑證的裝訂和保存都達到正規化、化,做到全面、及時、准確的反映。
2、核算:也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資核算、費用
核算等,社區在基礎設施建設中,採取先算成本,所有新農村建設工程項目,只包工不包材料的方式,為社區節約費用30%。幹部工資核算嚴格執行鎮政府人財物辦法,採取分季度發放。在費用上採取分線核算,隨時都可以查出每線每個月實際發生費用。
3、監督:是財務工作的另一項基本職能。首先社區民主理財小組對各線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保證社區不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更不能無意的為一些工作人員創造犯錯誤的機會,在這方面,財務工作人員嚴格按有關制度執行,鐵面無私絕不放過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對社區整體資產進行監督,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存貨盤點,庫存現金余額盤點等,以保證社區財務不受侵害。 21read 文摘 雜志 青年文摘
4、:是財務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能。首先是為領導和決策提供准確可靠的財務數據,社區財務工作人員能夠隨時完成社區要求提供的數據資料,其次是參與社區和決策,對社區存在的不合理現象,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其他工作
在完成財務常規性工作的基礎上,一年來還認真完成以下工作:
1、對土地二輪延包工作的穩步推進,調查摸底,填報核實已全部完成;
2、社區各項數據資料和統計工作完整不誤的上報;
3、民政、殘疾人員工作的各項救急款和供養費全部到位,農民種糧直補
綜合補貼全部核實、補貼到位,社區財務做到了按時公開。
三、存在問題
1、有關制度和規定執行力度不夠;
2、財務職能沒有充分發揮;
3、在新農村建設的工程項目結帳的票據中,白紙條過多;
總之,在2009年的工作中,有成績和喜悅,也有不足之處,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們會不斷努力,不斷改進,使社區財務工作步入更加良好的局面。
㈤ 如何建立有效的社區事務民主協商機制
基層民主直接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政治權利,是全部民主政治的基礎。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讓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迫切要求,做好基層民主工作可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第一,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協商民主是基層民主實踐中常用的形式,主要表現為民情懇談會、民主溝通會、民主理財會、民情直通車、便民服務窗、社區議事會、居民論壇、鄉村論壇等。在開展基層民主協商中,必須進一步提高廣大基層領導幹部對協商民主地位作用的認識,使他們明確重大公共事務的政府行為都要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作出符合公共利益的決策。必須建立一個讓基層群眾、組織和社區等利益相關方能夠表達意見、協商討論的制度化平台,有一條與群眾協商溝通的有效渠道,有一種由群眾參與決策的規范程序,有一套黨委政府領導下的專家論證、群眾參與的科學機制。
第二,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包括城市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制度,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通過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並對幹部實行民主監督。要切實把基層群眾自治機製作為人民當家作主最有效、最廣泛的途徑,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程,抓緊抓好。要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拓寬范圍和途徑,豐富內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眾更好地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要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完善對城鄉社區中擔負管理職責的人員選舉和罷免程序,自己選舉自己的帶頭人,並把管理涉及的事務盡可能地向居民公開,加強權力監督。在農村,不僅要自選村委會幹部,還要建立健全選舉機構,完善監督機制。
㈥ 村委會財務群眾能查嗎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參考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鎮村(社區)集體資金和資產的管理,預防腐敗和杜絕鋪張浪費現象,根據財政部門關於村級(社區)財務納入正軌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鎮財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製定本辦法。
一、村級(社區)財務管理
1、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各村(社區)發生的一切收入:包括租賃收入、各種承包收入、集體資產變現收入和各種捐贈款必須先存入村組代理會計核算中心賬戶。
2、涉及到村(社區)20000元以上比較大的工程必須採取有村民議事監事會、村(社區)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和鎮財經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的招標形式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投標,並作好招投標記錄、工程承建合同、收方記錄驗收情況和結算材料等。
3、財政所負責分村(社區)、分組按會計制度的規定設制會計帳本、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好財務檔案的收集歸檔工作。
4、村(社區)不能開設銀行賬戶、不設出納崗位,收、支一律通過財政所,不得坐支。
二、資金開支范圍
村(社區)的一切資金必須用於該村的村道路維護、水利維修等公益事業開支。
鎮政府撥的辦公費要保證日常辦公需要:用於村(社區)的辦公用電費、電話費、筆墨紙張等辦公用品;訂報;列印復印各種資料;各種辦公桌椅維修等。
村(社區)的開支中沒有請示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同意不得出現生活費等接待費用。
4、村(社區)的資金屬於該村所有,實行村(組)代理會計核算中心專戶存款,對村結算。不挪用、不借支,節余留作下年使用。
三、使用單據要求和報賬程序
1、工程支出必須到稅務機關開具正式的工程發票、對村民補助和誤工費必須是本人簽字蓋章的收據。
2、辦公用品的采購必須索要正式的銷售發票,電費、電話費必須是農電和電信部門出據的正式收據。
3、發生支出業務時必須取得正式合法的支付憑證,經辦人員簽字、村(社區)主任簽字、經駐片領導審核後報鎮長一支筆審批。
4、工程承建方或經辦人員將手續齊備的憑證拿到財政所出納員處辦理支出款式業務。
四、民主理財和監督
1、村(社區)的資金是該村(社區)的集體資金。必須充分發揮村(社區)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作用,每發生一筆支出必須經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上村(社區)民主理財小組的條章。
2、鎮財政所是村(社區)財務的直接管理和監督部門,對收、支憑證負有審核檢查責任,對不符合財務制度和超出支出范圍及不正規的發票有權要求重新取票或拒絕付款。
3、對村(社區)的收入財政所有責任要求及時存入村(組)核算中心賬戶,對不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現象要制止,嚴禁出現貪污浪費現象。
4、財政所負責對村定期公示收支情況,接受廣大村民監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示例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幹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幹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幹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幹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幹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並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准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幹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布,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幹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幹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幹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並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幹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並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並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後,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後,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文字說了一大套,群三人們看看是不是這樣)
㈦ 村級民主理財小組工作總結怎麼寫
社區民主理財小組2016年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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