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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投融資

發布時間:2021-03-29 20:35:08

1. 招商引資和融資有什麼不同

1、主體不同

招商引資大部分屬於政府行為;而融資是企業行為。

2、目的不同

招商引資一般是政府部門實行有利於投資商的招商引資政策吸引資金到本地進行投資;而融資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3、方法不同

招商引資通常經過具體辦事人員的事先策劃和籌備,各級領導集體出行,以招商會的形式,聲勢浩大地到目的地城市推薦自己的資源優勢和招商項目。比如到香港、深圳開招商引資大會。

融資是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

4、產生效果不同

招商引資的成效有:彌補了地方政府資金來源不足,促進了經濟的增長和發展;引進了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促進了中國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產品綜合質量明顯提高,國際競爭力有明顯增強;提高了我國企業的管理水平,加快了國有企業經濟機制轉換;利用本地先進技術引進資金,促進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

融資的成效是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

(1)目的地投融資擴展閱讀

招商引資源於中國因開放政策所成立的開發區,早期主要集中在吸收製造業的外國直接投資(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中國早期沿海開發區的招商引資所引起的示範效應(地方經濟總量增長,地方財政收入增長,地方就業增加,地方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的增加,地方官員升遷比例增加)被各地政府官員發現,隨後中國各級政府成立了大量的開發區並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

2. 怎樣才能融資

寫好商業計劃書,然後去對接投資人,推薦幾種股權融資途徑:
1、到各大天使投資機構官網進內行BP投遞。
2、多容參加一些線下的沙龍活動,這也是投資人經常露出的一個渠道,經濟相關發達的城市都有。
3、通過三方融資平台,盡量不要選會員制的嘗試成本太高,選那種能自助申請一對一和投資人直接電話溝通的平台,要選和你項目行業階段相匹配的,電話溝通比較高效,而且能相對和投資人更詳細的闡述你的項目,聊完還能加投資人微信,這樣更有助於你的項目被投資人選中推薦雲對接。

3. 怎樣能拿到融資

一、做好對話准備當創業者組建了技術團隊,並將創業產品開發完成准備上線時,需要有足夠的資金支持後面的推廣和產品的完善。這時尋找天使融資是非常有必要的。創業雖然不需要成本,但產品的開發和後期的進階發展都離不開成本。假若已經有了天使投資人,那麼創業者需要在保持良好溝通的同時,也要為尋找投資人而做准備。對話是開始要做的准備。如何在短的時間內將你的想法和產品的優點、用戶等問題正確無誤地向投資人表達。如何將盈利模式以及投資人的可能收益情況快速說清楚。要知道,投資人都是比較忙的,你可能只有一次與之面談的機會。所以為了不錯過難得的一次見面時機,實現要做好交談的充分准備。
二、尋找適合的投資者前面說到的是有真切面談機會的對話准備,但並不是所有的創業者都能一開始成功找到對自己產品感興趣的投資人。所以,創業者需要搜集合適的投資者,而不是漫無目的地尋找。反復推敲篩選投資人,然後可以主動發送郵件。當然,要是有私人關系找到投資人那是再好不過了。假若沒有,那就要不斷嘗試,在投資人名單中持之以恆。不懼怕拒絕,在完善產品的同時堅持自己原先的初心。想要快一些找到合適的投資人,你需要造勢。讓更多人,尤其是投資人看到產品的曝光以及未來發展的可能是很重要的。

4. 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問題和對策

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存在的問題


雖然中國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有了較大發展,並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但與美歐等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水平與中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還極不相符,企業在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還面臨著諸多問題。
一是在國內環境方面,中國的經濟環境發展還不夠完善,存在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問題。強國戰略中對外直接投資戰略並不佔據主要地位,企業的對外投資經驗少,規模較小,這導致海外並購並不順利。目前中國的企業投資區域存在分布不均衡問題,雖然覆蓋面較廣,但投資層次較低。在諸多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企業主體中,國企占據較大部分,存在投資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二是政府與社會對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支持力度不足。政府在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夠明晰,且沒有充分發揮政府的服務功能,民營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缺乏政策性支持。中國有關對外直接投資的立法也不完善,缺少統一的規范。在由對外直接投資引起的國際糾紛中,中國外交參與深度不足,國際多邊協調能力不強,這也不利於保護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的利益。在社會支持方面,中國沒有專門服務於對外直接投資的第三方服務機構,企業、行業協會以及政府之間溝通不暢、信息不共享,難以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幫助和支持。
三是國內財政金融體系不完善。中國對進入對外直接投資領域的資金有較為嚴格的審查和管理,這使得企業對外投資程序復雜,弱化了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積極性、打擊了企業的投資熱情。中國的金融機構也沒有針對企業對外直接投資而開發金融產品和服務,不能滿足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需求;政府缺乏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對外直接投資領域的政策,也使得民營資產在對外直接投資中佔比較低。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導致民間金融機構合法性存疑,阻塞了民間資本進入對外直接投資的渠道。國家並沒有針對對外直接投資企業進行稅費減免等政策,這也削減了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積極性。中國的保險機構也沒有推出針對對外投資項目的保險種類,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缺乏利益保障。
四是企業自身對外投資能力不強。中國企業缺乏明確的對外直接投資規劃,在國際上競爭力不強,在對外投資過程中缺乏議價能力,不適應國際競爭規則。中國企業在管理體制與財務管理上都存在不規范問題,這也導致企業融資能力差,缺乏對外直接投資的資本能力。中國企業由於缺乏專業人才和核心技術,因此在對外直接投資中的風險預警能力不足,對投資目的地的法律政策了解不足,很難在當地展現企業社會責任感。而且在對外投資企業中,中小企業缺乏融資能力,民營企業抗風險能力不強,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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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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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政府要為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提供良好的環境。應該充分認識到對外直接投資戰略對於國家綜合國力提升的重要意義,並制定有利於海外直接投資的戰略計劃。如中國的「絲綢之路」經濟帶與「海上絲綢之路」戰略構想便能夠為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帶來很多機遇。中國經濟發展建設的積極轉型也有利於提升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水平和質量。目前在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中,資源類投資占據了主要部分,但隨著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對外直接投資也將更多轉向服務業投資和高端製造業投資。
第二,成立統一的管理機構,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服務。目前美歐等國為促進對外直接投資發展都成立專門的獨立機構,而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管理依然存在機構不統一、職能分散的問題,這降低了對外直接投資活動的管理效率。中國可以效仿美歐國家設立「對外投資管理委員會」,由該機構統領對外直接投資事務,協調涉及對外直接投資的各個部門,提升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的服務效率。這一機構應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咨詢服務、項目管理、風險評估、協調管理等服務,並積極參與有關對外直接投資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
第三,完善財稅、金融體制,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首先,應設立支持對外直接投資的基金,資金來源由政府財政承擔,該基金主要是資助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其次,對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實施進一步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有利於增加企業的盈利能力和資金積累能力,在鼓勵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活動的同時還提升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最後,還要建立針對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的金融機構與保險機構,提升企業的融資能力,並為其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提供保險服務。
第四,提升企業自身能力,增強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國際競爭力。美歐國家的企業都有明確的對外投資戰略計劃,並深入了解投資目的地的政策環境,積極承擔企業責任。因此,要想提高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成功率,關鍵在於提升企業自身能力。企業應有明確的對外直接投資規劃,避免盲目沖動性投資。在具體對外直接投資活動中,要積極實施本土化策略,如充分利用當地的人才、技術、資源、管理制度等,提升投資目的地對中國企業的好感度。此外,中國企業應該注重承擔起社會責任,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帶動當地就業、提升生產技術、進行人才培訓等。

5. BOT投資模式的優點和缺點是什麼

好吧,那就給你全面一點的吧~!

一、BOT國際投融資方式內涵
(一)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設---運營---移交
是指基礎設施建設的一類方式,也是一種私營機構參與基礎設施的開發和運營的方式。
BOT結構特別適合於提供社會性產品或服務的項目,如交通或能源項目。

(二) BOT的特點

1.主體的特殊性
其法律主體主體一方為東道國政府主管部門,另一方為外國私人投資者。

2.風險很大
從與東道國政府協商談判、進行可行性研究,到經營周期最終結束,時間跨度往往達數年、數十年甚至更長,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多種風險,如政策變動、貿易和金融市場變動等等。

商業風險
政治風險

3.授權期滿轉讓給政府

BOT項目的特許運營期滿後,設施需無償地轉讓給政府。
一般不得進行轉讓和出讓。

4.政府是項目成功的關鍵角色之一

BOT項目的執行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任務和過程,它牽涉到很多關鍵的、需要相互之間能良好協調和合作的關系人。 例如:項目的投資者、政府、股東、項目的承包商、貸款方、項目產品的用戶、保險公司等。

5.投資規模大,經營周期長
BOT項目一般都是由多國的十幾家或幾十家銀行或金融機構組成銀團貸款,再由一家或數家承包商組織實施。 從與東道國政府協商談判、進行可行性研究,到經營周期最終結束,時間跨度往往達數年、數十年甚至更長。

6.項目難度大

每個BOT項目都各具特點,一般均無先例可循,每個項目都是一個新課題,都得從頭開始研究。

7.要求各方通力合作
BOT項目的規模決定了參加方為數眾多,它要求參加方都參與分擔風險和管理。

參加BOT項目的各方只有通力合作才能保證項目順利實施、如期竣工。

8.BOT項目一般都不可能直接賺取外匯而在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都實行不同程度的外匯管制,一旦東道國的國際收支情況惡化,加強對外匯的管制,將嚴重影響投資者的資金流動和償還能力。

二、BOT項目運作
BOT項目一般有四個步驟:
第一步:
項目發起方成立項目專設公司(項目公司),專設公司同東道國政府或有關政府部門達成項目特許協議。

第二步:
項目公司與建設承包商簽署建設合同,並得到建築商和設備供應商的保險公司的擔保。專設公司與項目運營承包商簽署項目經營協議。

第三步:
項目公司與商業銀行簽訂貸款協議或與出口信貸銀行簽訂買方信貸協議。出口信貸銀行為商業銀行提供政治風險擔保同時,貸款方得到項目本身的資產擔保。 項目本身可以用作擔保的資產包括:銷售收入、保險、特許協議和其他項目協議等。

第四步:
進入經營階段後,項目公司把項目收入(比如:依照銷售合同所得的銷售收入以及道路、隧道和橋梁的通行費等)轉移給一個擔保信託。擔保信託再把這部分收入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三、BOT項目融資的效應

(一)BOT項目融資的正效應
l、從政府方面看,BOT方式可以緩解財政負擔,把從基礎設施上省下的資金用到其它政府項目中去,從而可以在政府資源不足時將事情辦的更好。

2、從承包商方面看,可以在建築市場不景氣時期通過BOT方式激發政府銀行和大財團的興趣,創造項目投資機會,從而緩解承包任務來源不足的問題。

3、BOT項目為銀行金融機構和私人財團提供了良好的投資機會
基礎設施項目投資額大,投資回收期長,其投資強度不是個別銀行、金融機構或私人財團所能夠或願意承受的。
採用BOT就可以使這些金融機構和私人財團把各自的資金通過入股或貸款的形式集中起來,投資建設於基礎設施項目,而且投資效益往往相當可觀。

(二)BOT項目融資的負效應

l、BOT投資方式使政府存在兩難選擇:
國家要控股,則需要投入大筆資金,國家股份太多,非國有投資主體失去興趣;為調動私人部門的積極性,國家不控股,BOT項目控股權的喪失會引發私人壟斷等行為。

2、 私有部門追求的是利潤目標,以實現經濟效率為原則; 而基礎設施項目往往有實現公平目標的要求,這兩個方面是矛盾的。

3、BOT涉及的經濟主體比較多而且復雜,多個經濟主體的利益協調相當困難,而政府作為經濟主體而不是仲裁者的參與,又增加了協調難度。

4、從政府的角度看,由於受BOT項目授權協議及相關條例的約束,應變的彈性較差。

5、任何BOT項目,投資額相當的大,相對授權期限較長,對投資者而言,投資回收期也較長、投資風險大,構成了對投資者不利的一面。

6.外商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提出獲利盡可能大、投資風險盡可能小的方案,試圖由我國政府承擔本應由投資者承擔的諸多風險,因而造成提出談判的項目很多,但談判成功並付諸實施的項目很少的局面。

四、 BOT 的歷史沿革

BOT方式實際上已應用了幾個世紀。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項目屬於高資金密集型項目,通常由政府壟斷經營。早在17、18世紀的歐洲,在一些運河、橋梁的修建中就出現了私人投資的身影。

17世紀英國政府允許私人建造燈塔,經政府批准,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燈塔必須佔用的土地,在特許期內管理燈塔並向過往船隻收取過路費;特許期滿後政府將燈塔收回並交給政府所屬的領港公會管理和繼續收費。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燈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資建造的。 可見在當時這種具有BOT性質的投資方式在效率上就遠遠高於行政部門。

18世紀後期和19世紀的歐洲國家,政府已經廣泛利用私營機構的力量,進行公路、鐵路和運河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投資開發和運營管理,尤其是在歐洲城市供水設施的建設和運營中,私營機構起到了重要作用,倫敦和巴黎的供水就由私營公司承擔。

兩次世界大戰後,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由政府機構來承擔,這種模式給政府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尤其是那些缺乏資金的發展中國家,更是難於滿足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要的資金。

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世界經濟形勢逐漸發生變化。由於經濟發展的需要,BOT這種投資方式正式出現在經濟舞台上。
1984年,當時的土耳其總理厄扎爾首先提出了BOT這一術語,想利用BOT方式建造一座電廠。
英法海底隧道、馬來西亞南北高速公路、澳大利亞悉尼灣隧道等。

4.緩解資金短缺問題;
5.提高市場化的程度;
6.提高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
7.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

二、 BOT成為我國利用外資的方式

BOT不同於傳統的「外資」企業投資。
第一個項目
1995年5月,廣東來賓電廠B電廠,經國家計委批准,我國首例利用BOT融資的項目一廣東來賓電廠B電廠正式簽約,該項目於1997年5月資金到位,在上世紀內建成並投入運營。

第二個項目
從1995年11月,上海水處理廠。
從1995年11月開始,該公司已經開始籌措5400萬美元的銀團貸款用於項目建設。

第三個項目
是河北保定附近的丁渠火電廠,該項目總投資11.4億美元。

第四個項目是深圳電站項目,該項目已由亞洲電力公司承擔。

第五個項目是廣州輕軌鐵路第二期工程。

第六個項目是武漢都市鐵路項目。
1996年、1997年國家計委又批准了幾個大型的BOT項目對外招商。

「十五」期間—「「十一五」期間
全國僅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大約需要投資1萬億元,政府投資約占 2000至3000億元,還有7000至8000億元需要通過貸款、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等方式解決。
在這種情況下,通過BOT方式進行融資,就引起了有關政府部門和業者的關注。

三、中國企業境外開展BOT項目
(一) 「走出去」戰略與境外開展BOT

2000年——「走出去」戰略

BOT作為一種國際承包工程市場上主要的帶資承包方式,是中國公司必須探討和實踐的。

BOT項目可以帶動國內更多的單位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推動國家「走出去」戰略的更好實施。

(二)境外開展BOT對我國企業的促進作用

1、該項目可以推動中國公司提高能力,提高人員素質,促進中國公司上規模、上檔次,形成快速發展的局面。
2、有利於提高企業的綜合經營管理水平,特別是資本運營能力,培育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企業。

(三)中國公司今後開展BOT項目具備的前提條件

1.目前國內銀行還不能接受以項目合同作為融資擔保,貸款需要有公司擔保,與國際上普遍接受BOT合同作為項目融資擔保的做法有較大的差距。

2.中國公司資本市場運作能力相對較弱

資本市場對投資風險的識別、評估、分擔等有嚴格的要求和程序。 中國公司對投資風險的識別、評估、分擔等能力不夠。

3.中國公司的管理體制也是阻礙中國公司
在遇到BOT項目時,主要考慮的是客觀上的困難,有明顯的畏難思想和等、靠、要的思想。
這個問題只能夠隨著國有企業管理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而解決。

4.有成熟的融資渠道和銷售渠道的公司進行運作
國際大公司搞BOT項目也不是每個項目都能成功。 國際大公司追蹤BOT項目時,三、四個項目才能成功一個。BOT項目涉及的范圍很廣,需要各方面的合作才能搞好。在BOT項目的組織者,出資者、建造者、設備供應者,需要各方面的合作才能搞好。

5.有針對性地選擇BOT項目的國家、行業和項目
選擇項目所在國時需要考慮該國與中國在經濟,外交等方面的關系,最好是與中國有地緣優勢的國家。另外要注意的情況是選擇的項目類型要和自身的優勢相適應。

6.有目的地培養儲備實施BOT項目所需要的人才。
BOT項目是承包工程的最高形式,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要求是很高的,需要精通各方面知識,具有綜合素質人員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證項目實施的成功。

BOT項目需要 商務人才,管理人才,技術人才,這些人才:

要熟悉國際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
要熟悉項目所在國的市場營銷;
要熟悉項目分包市場的運作;
要熟悉項目建設的管理;
要有很強的項目營運能力。

6. 海外投資架構中,如何應用稅收協定更劃算

隨著經濟環境的不斷改善以及對海外投資限制的逐步取消,中國國內企業正在朝全球化方向邁進,籍此獲取發展所需的技術和管理技能,擺脫國內激烈的市場競爭並捕捉新的市場機遇。當中國企業制定海外投資架構時,稅務負擔必然是影響其投資決策的因素之一。企業不僅要考慮海外投資目的地國家當地的稅制,更要了解中國與該國之間的國際稅收關系,因為它將影響到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發生資金和業務往來時可能產生的稅務成本。於是,國家之間是否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下稱「稅收協定」),以及簽訂了怎樣的協定,都是我們在進行海外投資架構分析時必須要考慮的內容。重點關注稅率約定通常可以在考慮海外投資的商業目的和運營要求的前提下,在中國和投資目的地國之間設立一個或多個中間控股公司,通過這些中間控股公司所在國家或地區簽署的有關稅收協定,使境外投資架構從降低整體稅負的角度看達到最優化。在對跨國投資架構進行稅務籌劃時,稅收協定當中對於預提所得稅稅率的約定通常是我們需要重點關注的部分。當締約國一方的居民納稅人向締約國另一方的居民納稅人支付股息、利息、資本利得等收益時,締約國一方的稅務機關對該收益是否具有徵稅權,以及按照什麼稅率來徵收稅款,都是需要參照兩國之間簽署的稅收協定有關條款來執行的。當我們擬投資的目的地國與中國之間未簽署稅收協定,或者已簽署稅收協定但有關條款並未提供最為理想的國際稅收環境時,我們通常可以在考慮海外投資的商業目的和運營要求的前提下,在中國和投資目的地國之間設立一個或多個中間控股公司,通過這些中間控股公司所在國家或地區簽署的有關稅收協定,使境外投資架構從降低整體稅負的角度看達到最優化。至於在哪個國家或地區設立中間控股公司,需要結合稅收協定的具體條款和企業海外投資的實際需要,綜合考慮股利分配的規模、處置投資的方式、融資計劃的安排,甚至還可能涉及特許權使用費的具體計算等。詳細考慮這些因素,並分析投資目的地國和中國分別與各可能的中間控股公司所在國家或地區之間簽署的稅收協定,就可以得出中間控股公司的確切所在。下面我們將通過一個案例來說明如何根據稅收協定選擇中間控股公司,搭建海外投資架構,以達到降低整體稅負的目的。案例A公司為一家中國企業,A公司計劃與歐洲B公司進行合作,在海外設立合資公司,共同投資經營位於中亞某國(「投資目的地國」)的礦山項目。對於礦山項目,A公司的主要商業目的在於通過參股投資目的地國的礦業,能夠獲得低廉的生產原料,滿足A公司未來發展需求。同時,A公司也考慮在合適的時機,將海外礦山項目推向資本市場,並通過出售部分股權取得資本收益。考慮到A公司有將礦山項目上市的打算,根據中國國內證券管理的有關規定,境外合資公司較難在國內A股市場上市,因此A公司可以考慮在香港尋求上市。根據香港聯交所的相關上市規定,中國、香港、百慕大和開曼群島為法定允許的擬上市公司的注冊地點,其他司法轄區所設立的公司需要到香港聯交所進行單獨的事前審批,因此我們建議將香港作為合資公司的注冊地,未來尋求香港上市。在確定了香港合資公司之後,由於香港與投資目的地國之間沒有簽署稅收協定,未來從投資目的地國匯回香港的各種收益有可能被投資目的地國政府徵收較高稅款,因此我們設計了如下兩種投資模式,在香港和投資目的地國之間插入不同的中間控股公司,以達到降低整體稅負的目的。由於A公司在香港合資公司上市之前並無轉讓礦山項目的計劃,因此我們將重點從股利匯回的角度考慮投資架構。模式一:香港合資公司下面設立荷蘭第二層控股公司來持有投資目的地國的礦山項目。在該模式下,從投資目的地國礦山項目分回股利而產生的各級稅負如下:第一步:從投資目的地國向荷蘭公司支付股利。根據投資目的地國與荷蘭所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從投資目的地國向荷蘭支付的股利在投資目的地國按照5%繳納預提所得稅。從投資目的地國分回的股息紅利,根據荷蘭參與免稅制度可免予繳納荷蘭當地所得稅。第二步:從荷蘭向香港合資公司支付股利。根據荷蘭稅法,從荷蘭向香港分回的股利需要在荷蘭繳納15%的預提所得稅。目前荷蘭與香港已簽訂稅收協定,但尚未生效。根據該協定,從荷蘭分派股利至香港的預提所得稅將降為0。第三步:從香港分回A公司的股息在香港不需要繳納預提所得稅,在中國需要徵收企業所得稅,但可以申請境外稅收抵免。模式二:香港合資公司下面設立盧森堡第二層控股公司,盧森堡公司下面設立奧地利第三層控股公司,由奧地利公司持有投資目的地國的礦山項目。在該模式下,投資目的地國礦山項目利潤分回產生的各級稅負如下:第一步:從投資目的地國向奧地利分配股利。根據兩國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規定,從該投資目的地國向奧地利分配股利應在該投資目的地國繳納5%的預提所得稅(要求持股超過10%);滿足一定條件(持股超過10%且連續1年以上)的分回的股利不需要在奧地利當地繳納所得稅。第二步:從奧地利向盧森堡公司分配股利。在奧地利和盧森堡公司具有實際經營活動、辦公室、員工等經營實質前提下,從奧地利向盧森堡公司分配股利不需要在奧地利繳納預提所得稅;滿足一定條件(持股12個月並超過10%股權)的分回的股利不需要在盧森堡當地繳納所得稅。第三步:從盧森堡向香港合資公司分配股利。根據香港與盧森堡簽署的稅收協定,該股利在盧森堡的預提所得稅為0,香港也不對該股利征稅。第四步:從香港向中國A公司分配股利。該股利在香港免徵預提所得稅,在中國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可以申請境外稅收抵免。根據目前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境外稅收抵免層級僅限三層。因此該模式下的境外稅收抵免僅限於香港、盧森堡和奧地利。兩種模式的比較尤其建議中國公司詳細了解各個國家在反避稅以及稅收協定應用方面的詳細規定,以降低被有關稅務機關判定為濫用稅收協定來達到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的目的的風險。模式一由於香港和荷蘭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尚未生效,導致從荷蘭向香港分回的股利需要在荷蘭繳納高達15%的預提所得稅。此外,荷蘭對於參與免稅的條件也日趨嚴格,要享受當地資本利得的免稅待遇越來越困難。模式二整體稅負較低,且從未來發展角度考慮,如果盧森堡與投資目的地國之間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能夠順利生效,則可以考慮減少一層奧地利中間控股公司,以簡化投資架構,降低日常維護支出。並且滿足A公司境外稅收抵免三層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稅務架構涉及很多方面的考慮,合理利用稅收協定優化組織架構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企業還應該考慮設立這些中間控股公司是否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以及維持這些公司在當地運營可能發生的各項成本。尤其建議中國公司詳細了解各個國家在反避稅以及稅收協定應用方面的詳細規定,以降低被有關稅務機關判定為濫用稅收協定來達到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的目的的風險。鏈接稅收協定是指各個國家或地區為了協調相互之間的稅收管轄關系和處理有關稅務問題,通過談判締結的書面協議。簽署稅收協定主要是為了促進跨國經濟、技術交流,避免稅收因素對跨國經濟交往造成障礙。通過締結具體條款,合理歸屬利潤,明確雙方稅務當局的稅收征管權,消除兩國對同一項收入的雙重征稅,穩定稅收待遇,建立有效的爭端解決機制和信息交流方式。

7. 旅遊目的地營銷系統的三個部分

將與國家機關辦公網相連,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提供一個涉密級的管理辦公網路,提高辦公效率。
 將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旅遊管理業務網路,把旅遊管理部門從繁瑣的手工作業中解脫出來,管理部門將能達到以更少的人力監督管理企業,治理市場的效果。 公共商務網主要為各旅遊企業提供供求信息交換、電子商務發展和電子旅遊企業運作的平台,各旅遊企業可以通過該平台進行B2B的在線商務、為全國乃至全球用戶提供旅遊產品在線訂購,展開B2C的電子商務。同時,公共商務網還將建立一套中國旅遊電子商務的標准結構體系,為將來旅遊行業電子化的規范化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公共商務網上傳遞的信息主要是國際標準的電子商務信息,系統將按照電子商務網站的密級模式建立。
國家旅遊局原有的CNTA網站,將作為國家旅遊局的面對社會公眾的政府信息網站,其中主要的內容是對國家旅遊局的管理范圍,業務組成進行介紹,並對新成立的商務網站進行宣傳。 內部辦公網、管理業務網和公共商務網之間的關系是相對獨立、間接支撐和逐步深化的。首先,根據這三個網的業務要求和用戶對象的不同,三網之間必須保持相對的獨立,在物理上分開,各自配置獨立的網路設備、系統伺服器、工作站等設備,以保證網路的安全性,防止非法用戶的進入。另一方面,它們之間通過信息的流向,具有一定的間接聯系(例如利用儲存介質進行數據交換)。因為內部網路的數據來源的相當一部分是需要由外部網路的數據生成的,因此,外層網路的數據在某種程度上也支撐著內層網路的應用。同時,經過一系列業務系統的處理,數據的形式也發生變化,逐步由微觀數據轉變成宏觀的數據,形成一種逐步深化的趨勢。
從業務分工方面來看,內部辦公網主要面向政府機關內部辦公業務,負責處理與國務院辦公廳等政府部門有關的信息交換、公文處理、政策制訂等,為領導決策服務;管理業務網主要面向旅遊管理部門的內部行業管理業務,負責處理有關旅遊管理部門內部的信息交換、信息統計、項目管理、行業管理等事務;公共商務網主要面向公眾、旅遊企業和相關服務企業,負責提供有關的信息發布平台、電子商務平台、客戶服務平台、信息反饋平台等應用,為公眾服務。
從系統縱向的技術支撐方面來看金旅工程系統的各個不同層次的網路都可分為三個平台: 由各種應用軟體系統組成,負責處理各種具體的業務,實現業務處理自動化、電腦化,提供工作效率。
「金旅工程」的運作,按照三個網不同的性質,分別採取不同的運作模式。內部辦公網屬於國家機密網路,這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運作。管理業務網屬於旅遊部門內部業務管理網路,由國家旅遊局和地方旅遊部門按照統一標准分級建設,系統的運作、日常維護工作由國家旅遊局控制,系統的開發、技術支持及維護由相關的企業進行。公共商務網屬於商業網路,由國家旅遊局信息中心與有技術、市場、資金和管理優勢的企業進行合作,按市場規則建立新的機制,成立合作公司,按國際規范化管理,吸納人才。 「金旅工程」對於公共商務網的合作對象有如下資源要求:有明確的旅遊電子商務網商業模型;擁有技術和市場開發能力;具備良好的市場信譽,了解國情,易於溝通,對合作有比較強烈的意願和誠意,有比較長遠的合作發展意圖,著眼於長期投資;合作對象有一定的資金實力,在網路建設階段有一定規模的投資能力和注資能力,在後期有比較強的融資能力;國際規范化管理,市場行銷和開拓能力。
以上使用大幅篇幅介紹的金旅工程已經開始實施,截至2003年11月,大連、南海、三亞等城市的「金旅工程」項目已經建成,並且通過了國家旅遊局的驗收。然而,以「金旅工程」為代表的「旅遊目的地營銷系統」(DMS)畢竟只涉及到了營銷系統的技術層面,而且內容局限於營銷信息系統。事實上,營銷系統在信息系統之外還包括營銷組織部門、促銷機構和銷售渠道等部分,而且在技術層面之上還存在著組織層面為營銷系統的運作發揮作用。

8. > 《中國投資》雜志社

《中國投資》雜志社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管,由發改委投資所、中國投資協會、中內國國容際工程咨詢公司主辦,是國家投資經濟類核心期刊。 中國投資協會投融資協作中心是中國投資協會的投融資項目對接的協作撮合平台,與《中國投資》雜志社一體化運作。主要業務方向是以政策驅動為背景,在全球范圍內進行投融資、招商引資、基金、金融及齊衍生品的撮合、對接、交易、合作的推進服務平台,包括政策、情報、撮合、交易、培訓、交流、研究、咨詢等服務形式,承辦「年度全國企業投融資大會」、「全國投資目的地」、「全國投資熱度指數」、「區域投資價值榜」的調查、評價、發布、《中國投資地理》、「全國投資地理標志」、「投資課題研究」等有影響力的品牌項目。設有中國投資研究院、中國產業與金融研究室、發展部、行政部等。 我們需要這樣的職員: 誠實守信、團隊合作精神;良好的溝通和人際協調能力; 富有激情和主動性;樂於學習、敢於創新,追求卓越; 我們能為你提供: 富於開拓性和成就感的崗位; 不斷追求創新、追求高績效的工作氛圍; 富有成就感的員工發展和激勵體系; 誠邀您的加盟!

9. 想投資百果園,投資40萬,每月賺1萬,值得投資嗎

四年前,百果園創始人、董事長余惠勇定下戰略目標,預計2020年要開1萬家店,年銷售額達到400億元。如今,2020年過去了大半,百果園交上的最新答卷,在全國的門店突破4500家,年銷量已經突破一百億。但目標完成率一半還不到。

如何才能兌現目標?百果園展開了新的動作。今年6月,中國證監會官網披露,已在6月1日接收關於深圳百果園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包括普通股、優先股等各類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審批》材料,這標志著百果園正式啟動上市工作,並把目的地選在境外。

對此,業內分析多認為,百果園計劃上市的背後是對資金的渴求,為在日趨激烈的生鮮市場站穩腳跟,百果園還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去「充電」。

今年目標可否完成?目前運營情況如何?線上現在佔比如何?截至發稿前,鰲頭財經方面暫未收到回復。

業內普遍認為,要完成萬店計劃難度頗大,在短時間內迅速擴張,供應鏈難以承載,其他資源也難以匹配。與此同時,疫情加劇了不確定性,新生代電商平台正在切走市場蛋糕,行業供應鏈痛點並未得到妥善解決。包括百果園在內的水果零售企業,仍然需要直面上述問題。

生鮮新零售想要發展,擴張多少家門店並不重要,適合當下行情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的戰略目標,才最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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