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籌資方式途徑有哪些
一般公司常用貸款等間接融資方式。間接融資的速度快,過程簡單;但門檻高,成本高。
也可以通過風險投資/創業投資(VC)、私募股權(PE)進行直接融資。直接融資,過程復雜,專業性強。
小額資金,最好通過間接融資的方式解決。
但是,大額資金,最好通過VC、PE解決。在公司成長的關鍵期或者由於缺乏資金陷入經營困難的時期,高質量VC、PE的合理引入,除了給公司注入急需的資金外,對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公司經營水平都有巨大的作用。
❷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融資嗎有什麼弊利
一人有限公司?請參考最近火熱的郎咸平和前妻聯手向小三追討錢財的報道分析,那上面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分析,小三就是注冊了一人有限公司,結果被坑了
❸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公司可以入股其他公司嗎
法律禁止及行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人有限公司也適格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也其法人單位法律沒有說禁止人有限公司對外投資或者參股行注冊時候提交公司相關證明了和其有限公司樣
❹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可以轉讓嗎
可以轉讓。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五十八條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六十二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的重大決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備置於公司。
第七十二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十萬元嗎
不要啊。已經取消了。
新《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的限制,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的限制,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的首次出資比例,也不再限制股東的貨幣出資比例。也就是說你注冊一個公司,注冊資本可以是1塊錢。
還有,你可以注冊有限責任公司,不建議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因為根據《公司法》第64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一條相當於承擔無限責任。萬一你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虧本了,經營的時候沒有做好賬目就要承擔責任。
舉個例子:你剛剛注冊這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吧(公司名字叫做:美麗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天你經營了,你需要購買一堆大白菜,於是你以美麗貿易公司名義,購買某公司的大白菜,並簽署了《購買協議》,甲方:美麗貿易,乙方:某公司。貨款是2萬元。在付款的時候,你通過你名下的私有賬戶(比方說個人銀行賬戶)給乙方打了2萬元貨款。這時候你覺得對方收到錢了,你付款了,貨款兩清。認為ok,其實是錯的。不出事還好,一旦出事,你就兜著。乙方雖然收到你的2萬元,但是他沒收到來自「美麗貿易」的2萬元。而且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沒說由你付錢。
按合法規范是公司出錢,應通過「美麗貿易」的對公賬戶進行付款,但實際上,你並沒有,你覺得公司是你自己的,覺得沒事,反正都一樣。其實是錯的。這時候,法院判決了,你無論如何都不能證明這「貨款」合法的來龍去脈,那你名下的房產,資產就會被拿來抵債。這時候,你就完啦!
所以,最好建議注冊普通有限責任公司,你可以跟朋友,親戚合夥,私下簽訂協議,只是拿他名字來借用注冊公司而已,實際不參與經營。把賬目做好。
❻ 一人有限公司的財務問題。
首先,一人有限公司之所以交個人所得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就因為一個人公司不容易將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有效區分。理論上講,只要公司財務允許(賬上有錢),老闆從公司拿走多少錢都可以。但這並不能減少或消除老闆的有限責任。
假定注冊資金10萬,老闆把10萬都拿走了,公司有債務5萬,老闆還是要歸還這5萬的,即使立即注銷,也要先償還後注銷,不歸還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有限責任」與老闆是否把公司的錢拿走了沒有沖突,不是公司賬上沒錢老闆就不用歸還了,正常經營下,借多少還多少,與「有限責任」沒關系,屬於企業借貸或欠款,受合同法保護。
只有注銷時才會出現「有限責任」的問題,超出注冊資金範圍(不是指賬上有沒有錢)的可以不歸還(破產保護)。
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可以分期出資嗎求解
現在公司注冊被告認繳資金制度,已經取消了實繳出資的限制,不再強制要求投資人(包括自然人獨資)的出資時間和期限。
❽ 一人獨資公司,但是資金困難,想融資,但不想讓占股份,該如何運作請高手給予幫助!
借款
❾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有多少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引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理論上有狹義和廣義的區分。狹義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指股東只有一人,全部股份由一人擁有的公司,又稱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廣義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僅包括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還包括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實股東只有一人,其餘股東僅是為了真實股東一人的利益而持有公司股份的所謂名義股東,這種名義股東並不享有真正意義上的股權,也不承擔真正意義上的股東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