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屬於信託財產
設立信託時,委託人交付的財產是初始信託財產,若是金錢一般稱為信託本金。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託財產。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處分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主要是利息、股息、租金等,習慣上稱為信託收益,屬於信託財產的一部分。實踐中,以下列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信託收益,應歸入信託財產:首先,信託成立後,受託人因管理信託財產而取得的財產,屬於信託財產。有效管理信託財產是受託人的法定義務,經有效管理,一般會產生一定的收益,並且這種收益表現為一定形態的財產。第二,受託人因處分信託財產而取得的財產,屬於信託財產。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處分信託財產的方式可以是出售、投資、互易等,該處分信託財產的行為,必然使受託人取得其他財產,如價金、實物等。第三,受託人因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屬於信託財產。其他情形主要是:委託人依據信託文件或與受託人協商一致,追加的財產;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滅失毀損而取得的財產,如信託財產的滅失毀損後取得的保險金;受託人在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期間,因法律法規的修改、稅收減免、匯率變化、利率調整、政府補貼、贈與、獎勵、權利人放棄權利等,而取得的收益。第四,營業信託受託人,以信託財產名義持有人的身份,直接從信託財產或其收益中取得的報酬歸入信託財產。如,以公司股份作為信託財產時,受託人取得股份後,可以向該公司委派董事和經營管理者,這些人員從該公司領取工資,這些工資應當歸入信託財產。
❷ 信託財產歸屬問題
在自益信託的情形下,受益人即委託人本身,因此,在信託關系存續中,或信託關系因信託目的已完成而消滅時,受託人依信託約定交付信託財產 (包括初始信託 財產及其增值部分)於受益人時,對初始信託財產部分價值而言,受益人只是收回原信託財產,對受益人而言 並無收益發生,自不應課以所得稅;對信託財產增值部分而言,受益人應已於增值產生時繳納所得稅 (下文有述),因此也不應再課以所得稅。另外,即便在他益信託的場合,如出現受益人放棄信託受益權(信託法第 46條)或者信託終止(信託法第 53 條、第54條)的情形,委託人也有可能依法定順位享有信託受益權或者受領信託財產權。在這種情形下,委託人受領信託財產應否課 征所得稅的問題應無異於上述關於自益信託的相關論述。
❸ 信託財產的性質
(1)、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受委託人版和受託人財務狀況權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
(2)、信託設立後,信託財產脫離委託人的控制,讓具有理財經驗的受託人進行管理,能有效保證其保值增值。
(3)、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託財產,都歸入信託財產。
(4)、除法律規定的情況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❹ 在信託關系存續期間,信託財產所有權屬於是
從英美法系的信託原理來看,在信託關系存續期間,信託財產所有權是屬於受託人的,這個很內明確。容但根據我國2001年頒布的《信託法》,對信託財產權在信託存續期間的歸屬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如,從對信託的定義中是委託人將信託財產「委託給」受託人,但後面的信託關系又是按照信託財產是「轉移」到了受託人,否則就不會有信託財產需要登記、信託財產的法律獨立性等概念,雖然如此,但在實踐中,我們還是認為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財產所有權是屬於受託人(即信託公司)的。
❺ 信託按信託財產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哪些
按信託財產的性質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動產信內托和不動產信託
資金信容托也叫「金錢信託」,它是指在設立信託時委託人轉移給受託人的信 托財產是金錢,即貨幣形態的資金,受託人給付受益人的也是貨幣資金,信託終了,受託人交還的信託財產仍是貨幣資金。目前,資金信託是各國信託業務中 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信託形式。
有價證券信託是指委託人將有價證券作為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 人代為管理運用。如委託受託人收取有價證券的股息、行使股票的投票權等。
動產信託是指以各種動產作為信託財產而設定的信託。動產包括的范圍 很廣,但在動產信託中受託人接受的動產主要是各種機器設備,受託人受委託 人委託管理和處理機器設備,並在這個過程中為委託人融通資金,所以動產信 托具冇較強的融資功能。
不動產信託是指委託人把各種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轉移給受託人,由其 代為管理和運用,如對房產進行維護保護、出租房屋士地、出售房屋土地等。
❻ 哪些財產可以成為信託財產
財產信託指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房產、地產)以及版權、知識產權等非貨幣形式的內財產、財容產權,委託給信託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❼ 財產信託是怎麼回事
財產信託概念簡介:
財產信託指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房產、地產)以及版權、知識產權等非貨幣形式的財產、財產權,委託給信託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財產信託白話解釋:
財產信託又稱「相信委託」,是以資財為核心、信任為基礎、委託為方式的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有財產的人為了自己的或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和運用的財產交給所信任的人去進行管理或處理。受託財產權的人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信託產品一般分為兩類:財產信託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
財產信託權威定義:
財產信託是指委託人將現存資產或財產性權利,如房產、股權、信貸資產、利得財富、路橋、工業森林、加油站收益等委託給信託公司,再向投資者轉讓信託權益,屬資產證券化的衍生金融產品。其收益來源於信託財產本身。投資者購買財產信託產品時,由於信託財產可見,所以信託財產產生的信託收益也真實可見,從而避免賴以產生信託收益的財產形成過程中的風險。
財產信託的特點:
首先財產權必須是可以用貨幣進行衡量的。信託者,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信託之目的、商事信託之目的,主要是實現財產的管理和財產的保值、增值,無法用貨幣進行衡量的權利內容則不能實現信託產品的此種目的,也就不能作為權利產品的信託財產。
其次委託人必須具有財產權的處分權。信託關系的設立,必將伴隨著權利的轉移,這就要求委託人必須對作為信託財產的財產權利擁有完整處分權。這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委託人必須合法擁有該財產權,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無所有權也就無處分權。委託人不能用屬於第三人的財產權設立信託。其二,該財產權必須是可以流通和轉讓的。具有人身專屬性的財產權,如退休金索取權、養老金索取權、撫恤金請求權等特殊性質的權利,依照法律規定不得強制執行,委託人不能任意處分,此類財產權不得作為信託財產。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財產權也不能作為信託財產。再次權利必須真實存在且特定化。
注意事項:
我國《信託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設立信託,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並且該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在權利信託中,確定的財產權利才可以作為信託財產,而且設立信託關系時財產權必須特定。
❽ 財產權信託如何分類什麼是財產信託
財產信託是指 委託人將現存資產或財產性權利,如房產、股權、信貸資產、中國信託網、路橋、工業森林、加油站收益等委託給信託公司,再向投資者轉讓信託權益,屬資產證券化 的衍生金融產品。其收益來源於信託財產本身。投資者購買財產信託產品時,由於信託財產可見,所以信託財產產生的信託收益也真實可見,從而避免賴以產生信託收益的財產形成過程中的風險。
財產信託可以根據標的種類、管理職責進行分類。
1、以信託標的種類分類,財產信託可以分為不動產信託、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財產權信託等。
不動產信託是以土地及地面固定物為信託財產的信託,是以管理和出賣土地、房屋為標的物的信託。在不動產信託關系中,作為信託標的物的土地和房屋,不論是保管 目的、管理目的或處理目的,委託人均應把它們的產權在設立信託期間轉移給信託公司。不動產信託是財產信託中最為復雜的一種業務。
動產信託是指接受的信託財產是動產的信託,它是不動產信託的對稱。動產信託的目的是管理或處理這些財產,能夠進行受託的種類包括:車輛及其他運輸工具;機械 設備;貴金屬。受託財產主要有鐵路車輛、汽車、飛機、電子計算機、設備器械等。動產設備的信託是以設備的製造者及出售者作為委託人,委託人把動產設備的財 產權轉移給信託公司(受託人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一定目的,對動產設備進行管理和處分,
有價證券信託是指委託人將持有股票、國債、公司債等有價證券委託給信託公司管理、運用的信託行為。有價證券信託的信託財產是各類有價證券。有價證券信託可分為管理類有價證券信託和運用類有價證券信託兩種。
財產權信託指各種財產權持有人以自己擁有的各類財產權設立的信託,包括應收賬款信託、專利權信託、無形資產信託等。
2、以財產信託管理職責分類,可分為事物類財產信託和運用類財產信託。
管理類財產信託即通常業務實踐中的事務管理類財產信託。通常是信託文件簽署後,受託人按信託文件約定承擔事物管理責任,如收取信託財產分配的利息、紅利,按 信託文件要求拍賣信託財產、出租信託財產,經委託人受益人同意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劃轉資金等,並將信託財產狀況及時負責地委託人、受託人披露信息。
運 用類財產信託是指委託人將現存資產或財產性權利,如房產、股權、信貸資產、路橋、工業森林、加油站收益等信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通過出售信託權利憑證或 簽訂投資合同向投資者轉讓信託權益,本質上屬資產證券化的衍生金融產品。其收益來源於信託財產本身。投資者購買財產信託產品時,由於信託財產可見,所以信 托財產產生的信託收益也真實可見,從而避免賴以產生信託收益的財產形成過程中的風險。運用類財產信託中受託人承擔主動管理職責。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各類經濟主體財產擁有量日漸提高,經濟活動日趨專業化、復雜化、多樣化,這為財產信託提供了豐厚的物質基礎。信託作為一種特別的財產管理機制,其優勢日益受到各界重視。財產信託是信託公司獨有業務之一,具有極佳發展前景。
財產信託可實現滿足委託人多種金融需求。財產信託的標的物廣泛,可較好地滿足委託人多種金融服務需求,提高了全社會經濟資源配置效率,盤活沉澱財產,加快財產和資產周轉,提高使用效能和效益。